【律書第三】《史記》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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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軌則,壹禀於六律,六律為萬事根本焉。

     其於兵械尤所重,故雲“望敵知吉兇,聞聲效勝負”,百王不易之道也。

     武王伐纣,吹律聽聲,推孟春以至于季冬,殺氣相并,而音尚宮。

    同聲相從,物之自然,何足怪哉? 兵者,聖人所以讨彊暴,平亂世,夷險阻,救危殆。

    自含戴角之獸見犯則校,而況於人懷好惡喜怒之氣?喜則一愛一心生,怒則毒螫加,情一性一之理也。

     昔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颛顼有共工之陳,以平水害;成湯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亂。

    遞興遞廢,勝者用事,所受於天也。

     自是之後,名士疊興,晉用咎犯,而齊用王子,吳用孫武,申明軍約,賞罰必信,卒伯諸侯,兼列邦土,雖不及三代之诰誓,然身一寵一君尊,當世顯揚,可不謂榮焉?豈與世儒闇於大較,不權輕重,猥雲德化,不當用兵,大至君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執不移等哉!筆教笞不可廢於家,刑罰不可捐於國,誅伐不可偃於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順耳。

     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馬,勇非微也;百戰克勝,諸侯懾服,權非輕也。

    秦二世宿軍無用之地,連兵於邊陲,力非弱也;結怨匈奴,絓禍於越,勢非寡也。

    及其威盡勢極,闾巷之人為敵國,咎生窮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高祖有天下,三邊外畔;大國之王雖稱蕃輔,臣節未盡。

    會高祖厭苦軍事,亦有蕭、張之謀,故偃武一休息,羁縻不備。

     曆至孝文即位,将軍陳武等議曰:“南越、朝鮮自全秦時内屬為臣子,後且擁兵阻?戹,選蠕觀望。

    高祖時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複興兵。

    今陛下仁惠撫百姓,恩澤加海内,宜及士民樂用,征讨逆一黨一,以一封疆。

    ”孝文曰:“朕能任衣冠,念不到此。

    會呂氏之亂,功臣宗室共不羞恥,誤居正位,常戰戰栗栗,恐事之不終。

    且兵兇器,雖克所原,動亦秏病,謂百姓遠方何?又先帝知勞民不可煩,故不以為意。

    朕豈自謂能?今匈奴内侵,軍吏無功,邊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為動心傷痛,無日忘之。

    今未能銷距,原且堅邊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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