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策列傳第六十八】《史記》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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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曰:自古聖王将建國受命,興動事業,何嘗不寶蔔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記已。
自三代之興,各據祯祥。
塗山之兆從而夏啟世,飛一燕之蔔順故殷興,百穀之筮吉故周王。
王者決定諸疑,參以蔔筮,斷以蓍龜,不易之道也。
蠻夷氐羌雖無君臣之序,亦有決疑之蔔。
或以金石,或以草木,國不同俗。
然皆可以戰伐攻擊,推兵求勝,各信其神,以知來事。
略聞夏殷欲蔔者,乃取蓍龜,已則棄去之,以為龜藏則不靈,蓍久則不神。
至周室之蔔官,常寶藏蓍龜;又其大小先後,各有所尚,要其歸等耳。
或以為聖王遭事無不定,決疑無不見,其設稽神求問之道者,以為後世衰微,愚不師智,人各自安,化分為百室,道散而無垠,故推歸之至微,要絜於一精一神也。
或以為昆蟲之所長,聖人不能與争。
其處吉兇,别然否,多中於人。
至高祖時,因秦太蔔官。
天下始定,兵革未息。
及孝惠享國日少,呂後女主,孝文、孝景因襲掌故,未遑講試,雖父子疇官,世世相傳,其一精一微深妙,多所遺失。
至今上即位,博開藝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學,通一伎之士鹹得自效,絕倫超奇者為右,無所阿私,數年之間,太蔔大集。
會上欲擊匈奴,西攘大宛,南收百越,蔔筮至預見表象,先圖其利。
及猛将推鋒執節,獲勝於彼,而蓍龜時日亦有力於此。
上尤加意,賞賜至或數千萬。
如丘子明之屬,富溢貴一寵一,傾於朝廷。
至以蔔筮射蠱道,巫蠱時或頗中。
素有眦睚不快,因公行誅,恣意所傷,以破族滅門者,不可勝數。
百僚蕩恐,皆曰龜策能言。
後事覺一奸一窮,亦誅三族。
夫摓策定數,灼龜觀兆,變化無窮,是以擇賢而用占焉,可謂聖人重事者乎!周公蔔三龜,而武王有瘳。
纣為暴虐,而元龜不占。
晉文将定襄王之位,蔔得黃帝之兆,卒受彤弓之命。
獻公貪骊姬之色,蔔而兆有口象,其禍竟流五世。
楚靈将背周室,蔔而龜逆,終被乾谿之敗。
兆應信誠於内,而時人明察見之於外,可不謂兩合者哉!君子謂夫輕蔔筮,無神明者,悖;背人道,信祯祥者,鬼神不得其正。
故書建稽疑,五謀而蔔筮居其二,五占從其多,明有而不專之道也。
餘至江南,觀其行一事,問其長老,雲龜千歲乃遊蓮葉之上,蓍百一莖一共一根。
又其所生,獸無虎狼,草無毒螫。
江傍家人常畜龜飲食之,以為能導引緻氣,有益於助衰養老,豈不信哉! 褚先生曰:臣以通經術,受業博士,治春秋,以高第為郎,幸得宿■,出入宮殿中十 有馀年。
竊好太史公傳。
太史公之傳曰:“三王不同龜,四夷各異蔔,然各以決吉兇,略闚其要,故作龜策列傳。
”臣往來長安中,求龜策列傳不能得,故之大蔔官,問掌故文學長老習事者,寫取标策蔔事,編于下方。
聞古五帝、三王發動舉事,必先決蓍龜。
傳曰:“下有伏靈,上有兔絲;上有搗蓍,下有神龜。
”所謂伏靈者,在兔絲之下,狀似飛鳥之形。
新雨已,天清靜無風,以夜捎兔絲去之,既以鮸燭此地燭之,火滅,即記其處,以新布四丈環置之,明即掘取之,入四尺至七尺,得矣,過七尺不可得。
伏靈者,千歲松根也,食之不死。
聞蓍生滿百一莖一者,其下必有神龜守之,其上常有青雲覆之。
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一莖一長丈,其叢生滿百一莖一。
”方今世取蓍者,不能中古法度,不能得滿百一莖一長丈者,取八十一莖一已上,蓍長八尺,即難得也。
人民好用卦者,取滿六十一莖一已上,長滿六尺者,既可用矣。
記曰:“能得名龜者,财物歸之,家必大富至千萬。
”一曰“北鬥龜”,二曰“南辰龜”,三曰“五星龜”,四曰“八風龜”,五曰“二十八宿龜”,六曰“日月龜”,七曰“九州龜”,八曰“玉龜”:凡八名龜。
龜圖各有文在腹下,文雲雲者,此某之龜也。
略記其大指,不寫其圖。
取此龜不必滿尺二寸,民人得長七八寸,可寶矣。
今夫珠玉寶器,雖有所深藏,必見其光,必出其神明,其此之謂乎!筆玉處於山而木潤,淵生珠而岸不枯者,潤澤之所加也。
明月之珠出於江海,藏於蚌中,蚗龍伏之。
王得之,長有天下,四夷賓服。
能得百一莖一蓍,并得其下龜以蔔者,百言百當,足以決吉兇。
神龜出於江水中,廬江郡常歲時生龜長尺二寸者二十枚輸太蔔官,太蔔官因以吉日剔取其腹下甲。
龜千歲乃滿尺二寸。
王者發軍行将,必鑽龜廟堂之上,以決吉兇。
今高廟中有龜室,藏内以為神寶。
傳曰:“取前足臑骨穿佩之,取标置室西北隅懸之,以入深山大林中,不惑。
”臣為郎時,見萬畢石硃方,傳曰:“有神龜在江南嘉林中。
嘉林者,獸無虎狼,鳥無鸱枭,草無毒螫,野火不及,斧斤不至,是為嘉林。
龜在其中,常巢於芳蓮之上。
左脅書文曰:『甲子重光,得我者匹夫為人君,有土正,諸侯得我為帝王。
』求之於白蛇蟠杅林中者,齋戒以待,譺然,狀如有人來告之,因以醮酒佗發,求之三宿而得。
”由是觀之,豈不偉哉!筆龜可不敬與? 南方老人用龜支一床一足,行二十馀歲,老人死,移一床一,龜尚生不死。
龜能行氣導引。
問者曰:“龜至神若此,然太蔔官得生龜,何為辄殺取其甲乎?”近世江上人有得名龜,畜置之,家因大富。
與人議,欲遣去。
人教殺之勿遣,遣之破人家。
龜見夢曰:“送我水中,無殺吾也。
”其家終殺之。
殺之後,身死,家不利。
人民與君王者異道。
人民得名龜,其狀類不宜殺也。
以往古故事言之,古明王聖主皆殺而用之。
宋元王時得龜,亦殺而用之。
謹連其事於左方,令好事者觀擇其中焉。
宋元王二年,江使神龜使於河,至於泉陽,漁者豫且舉網得而囚之。
置之籠中。
夜半,龜來見夢於宋元王曰:
自三代之興,各據祯祥。
塗山之兆從而夏啟世,飛一燕之蔔順故殷興,百穀之筮吉故周王。
王者決定諸疑,參以蔔筮,斷以蓍龜,不易之道也。
蠻夷氐羌雖無君臣之序,亦有決疑之蔔。
或以金石,或以草木,國不同俗。
然皆可以戰伐攻擊,推兵求勝,各信其神,以知來事。
略聞夏殷欲蔔者,乃取蓍龜,已則棄去之,以為龜藏則不靈,蓍久則不神。
至周室之蔔官,常寶藏蓍龜;又其大小先後,各有所尚,要其歸等耳。
或以為聖王遭事無不定,決疑無不見,其設稽神求問之道者,以為後世衰微,愚不師智,人各自安,化分為百室,道散而無垠,故推歸之至微,要絜於一精一神也。
或以為昆蟲之所長,聖人不能與争。
其處吉兇,别然否,多中於人。
至高祖時,因秦太蔔官。
天下始定,兵革未息。
及孝惠享國日少,呂後女主,孝文、孝景因襲掌故,未遑講試,雖父子疇官,世世相傳,其一精一微深妙,多所遺失。
至今上即位,博開藝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學,通一伎之士鹹得自效,絕倫超奇者為右,無所阿私,數年之間,太蔔大集。
會上欲擊匈奴,西攘大宛,南收百越,蔔筮至預見表象,先圖其利。
及猛将推鋒執節,獲勝於彼,而蓍龜時日亦有力於此。
上尤加意,賞賜至或數千萬。
如丘子明之屬,富溢貴一寵一,傾於朝廷。
至以蔔筮射蠱道,巫蠱時或頗中。
素有眦睚不快,因公行誅,恣意所傷,以破族滅門者,不可勝數。
百僚蕩恐,皆曰龜策能言。
後事覺一奸一窮,亦誅三族。
夫摓策定數,灼龜觀兆,變化無窮,是以擇賢而用占焉,可謂聖人重事者乎!周公蔔三龜,而武王有瘳。
纣為暴虐,而元龜不占。
晉文将定襄王之位,蔔得黃帝之兆,卒受彤弓之命。
獻公貪骊姬之色,蔔而兆有口象,其禍竟流五世。
楚靈将背周室,蔔而龜逆,終被乾谿之敗。
兆應信誠於内,而時人明察見之於外,可不謂兩合者哉!君子謂夫輕蔔筮,無神明者,悖;背人道,信祯祥者,鬼神不得其正。
故書建稽疑,五謀而蔔筮居其二,五占從其多,明有而不專之道也。
餘至江南,觀其行一事,問其長老,雲龜千歲乃遊蓮葉之上,蓍百一莖一共一根。
又其所生,獸無虎狼,草無毒螫。
江傍家人常畜龜飲食之,以為能導引緻氣,有益於助衰養老,豈不信哉! 褚先生曰:臣以通經術,受業博士,治春秋,以高第為郎,幸得宿■,出入宮殿中十 有馀年。
竊好太史公傳。
太史公之傳曰:“三王不同龜,四夷各異蔔,然各以決吉兇,略闚其要,故作龜策列傳。
”臣往來長安中,求龜策列傳不能得,故之大蔔官,問掌故文學長老習事者,寫取标策蔔事,編于下方。
聞古五帝、三王發動舉事,必先決蓍龜。
傳曰:“下有伏靈,上有兔絲;上有搗蓍,下有神龜。
”所謂伏靈者,在兔絲之下,狀似飛鳥之形。
新雨已,天清靜無風,以夜捎兔絲去之,既以鮸燭此地燭之,火滅,即記其處,以新布四丈環置之,明即掘取之,入四尺至七尺,得矣,過七尺不可得。
伏靈者,千歲松根也,食之不死。
聞蓍生滿百一莖一者,其下必有神龜守之,其上常有青雲覆之。
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一莖一長丈,其叢生滿百一莖一。
”方今世取蓍者,不能中古法度,不能得滿百一莖一長丈者,取八十一莖一已上,蓍長八尺,即難得也。
人民好用卦者,取滿六十一莖一已上,長滿六尺者,既可用矣。
記曰:“能得名龜者,财物歸之,家必大富至千萬。
”一曰“北鬥龜”,二曰“南辰龜”,三曰“五星龜”,四曰“八風龜”,五曰“二十八宿龜”,六曰“日月龜”,七曰“九州龜”,八曰“玉龜”:凡八名龜。
龜圖各有文在腹下,文雲雲者,此某之龜也。
略記其大指,不寫其圖。
取此龜不必滿尺二寸,民人得長七八寸,可寶矣。
今夫珠玉寶器,雖有所深藏,必見其光,必出其神明,其此之謂乎!筆玉處於山而木潤,淵生珠而岸不枯者,潤澤之所加也。
明月之珠出於江海,藏於蚌中,蚗龍伏之。
王得之,長有天下,四夷賓服。
能得百一莖一蓍,并得其下龜以蔔者,百言百當,足以決吉兇。
神龜出於江水中,廬江郡常歲時生龜長尺二寸者二十枚輸太蔔官,太蔔官因以吉日剔取其腹下甲。
龜千歲乃滿尺二寸。
王者發軍行将,必鑽龜廟堂之上,以決吉兇。
今高廟中有龜室,藏内以為神寶。
傳曰:“取前足臑骨穿佩之,取标置室西北隅懸之,以入深山大林中,不惑。
”臣為郎時,見萬畢石硃方,傳曰:“有神龜在江南嘉林中。
嘉林者,獸無虎狼,鳥無鸱枭,草無毒螫,野火不及,斧斤不至,是為嘉林。
龜在其中,常巢於芳蓮之上。
左脅書文曰:『甲子重光,得我者匹夫為人君,有土正,諸侯得我為帝王。
』求之於白蛇蟠杅林中者,齋戒以待,譺然,狀如有人來告之,因以醮酒佗發,求之三宿而得。
”由是觀之,豈不偉哉!筆龜可不敬與? 南方老人用龜支一床一足,行二十馀歲,老人死,移一床一,龜尚生不死。
龜能行氣導引。
問者曰:“龜至神若此,然太蔔官得生龜,何為辄殺取其甲乎?”近世江上人有得名龜,畜置之,家因大富。
與人議,欲遣去。
人教殺之勿遣,遣之破人家。
龜見夢曰:“送我水中,無殺吾也。
”其家終殺之。
殺之後,身死,家不利。
人民與君王者異道。
人民得名龜,其狀類不宜殺也。
以往古故事言之,古明王聖主皆殺而用之。
宋元王時得龜,亦殺而用之。
謹連其事於左方,令好事者觀擇其中焉。
宋元王二年,江使神龜使於河,至於泉陽,漁者豫且舉網得而囚之。
置之籠中。
夜半,龜來見夢於宋元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