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舊”以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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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之餘 還要寫一點。

    但得聲明在先,這是由施蟄存先生的話所引起,卻并非為他而作的。

    對于個人,我原稿上常是舉出名字來,然而一到印出,卻往往化為&ldquo某&rdquo字,或是一切闊人姓名,危險字樣,生殖機關的俗語的共同符号&ldquo××&rdquo了。

    我希望這一篇中的有幾個字,沒有這樣變化,以免誤解。

     我現在要說的是:說話難,不說亦不易。

    弄筆的人們,總要寫文章,一寫文章,就難免惹災禍,黃河的水向薄弱的堤上攻,于是露臂膊的女人和寫錯字的青年,就成了嘲笑的對象了,他們也真是無拳無勇,隻好忍受,恰如鄉下人到上海租界,除了拚出被稱為&ldquo阿木林&rdquo之外,沒有辦法一樣。

     然而有些是冤枉的,随手舉一個例,就是登在《論語》二十六期上的劉半農〔2〕先生&ldquo自注自批&rdquo的《桐花芝豆堂詩集》這打油詩。

    北京大學招考,他是閱卷官,從國文卷子上發見一個可笑的錯字,就來做詩,那些人被挖苦得真是要鑽地洞,那些剛畢業的中學生。

    自然,他是教授,凡所指摘,都不至于不對的,不過我以為有些卻還可有磋商的餘地。

    集中有一個&ldquo自注&rdquo道&mdash&mdash &ldquo有寫&lsquo倡明文化&rsquo者,餘曰:倡即&lsquo娼&rsquo字,凡文化發達之處,娼妓必多,謂文化由娼妓而明,亦言之成理也。

    &rdquo 娼妓的娼,我們現在是不寫作&ldquo倡&rdquo的,但先前兩字通用,大約劉先生引據的是古書。

    不過要引古書,我記得《詩經》裡有一句&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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