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翻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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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文但我在那《為翻譯辯護》中,所希望于批評家的,實在有三點:一,指出壞的;二,獎勵好的;三,倘沒有,則較好的也可以。

    而穆木天先生所實做的是第一句。

    以後呢,可能有别的批評家來做其次的文章,想起來真是一個大疑問。

     所以我要再來補充幾句:倘連較好的也沒有,則指出壞的譯本之後,并且指明其中的那些地方還可以于讀者有益處。

     此後的譯作界,恐怕是還要退步下去的。

    姑不論民窮财盡,即看地面和人口,四省是給日本拿去了,一大塊在水淹,一大塊在旱,一大塊在打仗,隻要略略一想,就知道讀者是減少了許許多了。

    因為銷路的少,出版界就要更投機,欺騙,而拿筆的人也因此隻好更投機,欺騙。

    即有不願意欺騙的人,為生計所壓迫,也總不免比較的粗制濫造,增出些先前所沒有的缺點來。

    走過租界的住宅區鄰近的馬路,三間門面的水果店,晶瑩的玻璃窗裡是鮮紅的蘋果,通黃的香蕉,還有不知名的熱帶的果物。

    但略站一下就知道:這地方,中國人是很少進去的,買不起。

    我們大抵隻好到同胞擺的水果攤上去,化幾文錢買一個爛蘋果。

     蘋果一爛,比别的水果更不好吃,但是也有人買的,不過我們另外還有一種相反的脾氣:首飾要“足赤”,人物要“完人”。

    一有缺點,有時就全部都不要了。

    愛人身上生幾個瘡,固然不至于就請律師離婚,但對于作者,作品,譯品,卻總歸比較的嚴緊,蕭伯納坐了大船〔2〕,不好;巴比塞〔3〕不算第一個作家,也不好;譯者是“大學教授,下職官員”〔4〕,更不好。

    好的又不出來,怎麼辦呢?我想,還是請批評家用吃爛蘋果的方法,來救一救急罷。

     我們先前的批評法,是說,這蘋果有爛疤了,要不得,一下子抛掉。

    然而買者的金錢有限,豈不是大冤枉,而況此後還要窮下去。

    所以,此後似乎最好還是添幾句,倘不是穿心爛,就說:這蘋果有着爛疤了,然而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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