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追償債務的故事 八 給付不出款子的出票人義務上一課

關燈


    該票由呂西安·夏同轉讓與梅蒂維埃,又由梅蒂維埃轉讓與本公司。

    出票人于本年四月三十日到期不付,已由執達員杜布隆于一八二二年五月一日出立拒付證書。

     本金1,000 拒付證書費12.35 手續費0.5%5.00 經紀人傭金0.25%2.50 退彙彙票及本清單印花1.35 利息及郵費3.00 以上共計1,024.20 上款應另加本地彙水1.25%13.25 合計1,037.45 上款一千零三十七法郎四十五生丁整,本公司另開退彙彙票一紙,委托烏莫鎮迦納拉先生向巴黎賽邦德街梅蒂維埃先生收取。

    
安古蘭末,一八二二年五月二日。

    
戈安得兄弟合營公司 長子戈安得一邊和杜布隆談談說說,一邊像老公事一般寫好清單,在清單下面又批了一行: 證明人安古蘭末烏莫鎮藥劑師蔔斯丹,運輸商迦納拉,茲特證明本地與巴黎之間的彙水确系百分之一點二五。

    
證明人…… …… 安古蘭末,一八二二年五月二日。

    
“杜布隆,勞駕你上蔔斯丹和迦納拉那兒走一遭,請他們在批語底下簽個字,明兒早上送還給我。

    ” 杜布隆走了,他把事情看得稀松平常,這套折磨人的手續在他是太熟悉了。

    拒付證書像在巴黎一樣裝着封套送交債務人,安古蘭末的人卻照樣知道可憐的賽夏情形不妙。

    他的沒精打采的作風引起不知多少批評。

    有的說他事情弄糟是為了溺愛老婆,有的
0.04291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