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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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的演說,無論男女老少,都會情不自禁,說哭就哭,說笑就笑。

    他醉酒後反比清醒時更加侃侃而談。

    一旦他愛上了某個女子,任何人都抵擋不住他的魅力;一旦他犯了過錯,所有人都會既往不咎,一笑了之;一旦他情緒低落,所有人都會想方設法博取他的笑顔。

    盡管他頗具禀賦,但他的一生卻從未取得過真正意義上的成功。

    他大半的光陰都耗在了韋姆蘭的鑄造廠,靠家教維持生計,雖然最後也被授命為牧師,但那卻成了他一生獲得的最大殊榮。

     自從與父親交談後,她對自己書中主人公的形象就有了更加清晰的輪廓。

    主人公的生死命運以及他的言行舉止已經開始初具形狀。

    在一個晴朗的日子裡,主人公的名字也落實了。

    她給他取名為戈斯泰·貝林。

    可是等名字一定好,她又覺得陌生起來,仿佛主人公生來就是這個名字,與她并無任何關系。

     還有一次,她回家過聖誕節。

    一個傍晚,舉家冒着大風暴去遠方參加一個聖誕聚會。

    旅程似乎比預想的要遠得多。

    馬兒一步一步地在冰雹中開辟前行的路。

    她坐在馬車裡,一邊看着車外漫天的飛雪,一邊在腦子裡打着小說的草稿。

    不知過了多久,他們一家人終于抵達了目的地。

    而她第一章的腹稿也已經完成。

    這是一個發生在鐵匠鋪裡關于聖誕夜的故事。

     多麼難得的一章啊!這是她冥思苦想才終于成型的一章,也是迄今為止惟一出爐的一章!她首次嘗試以詩歌的形式來表現一個愛情故事的輪回,風格類似于範瑞克·斯達爾創作的傳奇,但在某種程度上,卻又與之相異,因為作者的初衷是要把這一章寫成戲劇。

    她犧牲掉那個聖誕夜,動筆寫下了第一章。

    創作戲劇的初衷宣告失敗後,作者最後才決定寫一部小說。

    于是這一章後來又被改成了散文。

    文章篇幅冗長,洋洋灑灑占了滿滿四十頁紙,後來在定稿的時候,才被壓縮成九頁紙。

     又過了好幾年,第二章也終于完成了。

    這是一章關于博格舞會的故事,主人公貝林在這一章裡,先是被野狼追擊,爾後又與安娜·斯傑恩霍克相遇。

     起初,作者并不準備把這一章放入那本小說中,而是抱着僥幸的心理,希望能在小型社交場合将它宣讀。

    可是這件事一拖再拖,她就把文章寄給了達格妮雜志社。

    然而,過了一段時間,文章又被雜志社退回了,理由是該文章無法刊用。

    事實上,這篇文章無論投稿給誰,都會被回絕,因為它缺乏文學作品的流暢性。

     這樣一來,作者不得不煞費苦心地為這篇不幸的小故事另謀活路。

    是不是應該将它并入小說中呢?坦白地說,這篇文章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冒險故事,和其他幾章放在一起,會顯得突兀。

    但她轉念一想,如果整部小說的所有章節都像這篇文章一樣獨立成文,也許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雖然操作上有難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行。

    當然,章節與章節之間必然會因此而松散脫節,但同時又會讓整部小說更加豐富多彩。

     現在重要的兩件事已經塵埃落定:第一,故事最後要發展成長篇小說;第二,小說的每一章都能獨立成文。

    不過,迄今為止,整個創作工程還沒有取得任何進展。

    當初,二十二歲的她正值豆蔻年華,會為了一個韋姆蘭騎士傳奇的創作念頭而熱血澎湃。

    如今她已年近三十,小說才完成了兩章。

    試問,八年的韶華,她都在做些什麼?她先在師範學院求學數年,畢業後一直在蘭斯克魯納任教。

    八年内,她廣泛涉獵了諸多領域,也頗有成績,但小說的創作卻被完全抛在一邊。

    既然創作的素材已經收集了一大堆,可她為什麼遲遲不肯動筆呢?她為什麼總是才思枯竭,找不到靈感?這八年一定是她創作生涯裡最黑暗的時段!她開始自暴自棄,以為自己永遠也無法完成那部小說了。

    她甚至覺得,自己就是甘于埋沒自己才幹的人。

     事實上,直到八十年代,她才開始重新着手創作那部小說。

    當時,正值嚴肅現實主義發展的鼎盛時期。

    當代一些偉大的作家,讓她欽羨不已。

    凡是出現在他們著作中的創作手法,她都了然于心。

    對其他的作家,她卻不聞不問。

    其實就她個人的偏好來看,浪漫主義的作家更合她意。

    隻可惜在當時,浪漫主義的文學浪潮大勢已去,而她也從未想過要去複興浪漫主義的文學形式和表現手法!雖然她滿腦子裡塞的全是幽靈鬼怪的離奇傳說,還有妩媚動人的女子與敢愛敢拼的騎士喜結良緣的浪漫愛情故事,但她卻努力想把它們寫成客觀冷靜的現實主義散文。

    至于究竟應該怎麼寫,她自己也不清楚。

    可想而知,她這樣嘗試的結果隻能是,不可為而為之必難成。

     最後,她終于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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