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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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讓我們引一句座右銘(并不是專為此章的,而是為一般的概念):文學是愛。

    現在我們可以往下寫了。

     郵電局裡黑黝黝的;每一個櫃台前站着兩三個人,大部分是婦女;在每一個櫃台的小窗口前,顯出一位職員的臉,就像一幅變色的肖像畫。

    我找九号……在走向它之前我動搖了……郵電局中央有一些寫字台,我往那兒慢慢走去,自己騙自己,仿佛我真有什麼要寫的:在一張我從口袋裡找到的舊票據背後,我開始潦草地書寫腦子裡随意想到的字。

    公家提供的鋼筆發出吱吱的聲響,我不斷地将鋼筆往墨水池裡、往那黑色的缸裡蘸;我的胳膊肘撐在那白的吸墨紙上,吸墨紙上塗滿了無法辨認的線條。

    這些胡亂塗抹的字,前面都有一個負号,這總是讓我想起鏡子:負×負=正。

    這使我想到也許菲利克斯也是一個負我,也許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思路,我沒有徹底地将它思索清楚,我錯了,哦,錯極了。

     同時,我手中這容易損耗的鋼筆不斷地吐出字來:停止不了,停止不了,停,不,去他媽的。

    我将紙條揉成一團,捏在手心裡。

    一個胖胖的等得不耐煩的女人擠過來,将筆拿了去,我手中便空空的了,她的海豹皮屁股一扭,将我頂到了一邊。

     突然,我發現自己站在九号櫃台了。

    一張蓄沙色唇髭的大臉詢問般地望着我。

    我輕聲說了暗号。

    一隻食指上套着黑橡皮套的手給了我不是一封信,而是三封信。

    現在看來那一切似乎發生在一刹那間;随後,我便行走在大街上,手按着胸口。

    我一走近一條長凳,便坐下來,将信打開。

     在那兒豎立個什麼紀念的東西吧;比如,一根黃色的杆兒。

    讓那段時光在空間也留下一個痕迹吧。

    我在那兒,坐着讀信——突然我意想不到地無法抑止地哈哈大笑起來,幾乎要将我哽塞住。

    哦,有禮貌的讀者,這是些訛詐的信!一封可能誰都不會去拆封的訛詐的信,一封寄往郵電局的訛詐的信,隻有在事先約定好的暗号下才能取到,也就是說,這封信直言不諱地說,寄信的人不知道他與之通信的人的名字和地址——那真是一個十分可笑的悖論! 在這三封信的第一封信(十一月中旬)中,訛詐的内容僅僅是預兆性的。

    那信說,它對我非常惱怒,它要求得到解釋,它似乎和它的作者一樣擡起了眉毛,準備随時調皮地那麼笑一下;他說,他不理解,他非常想理解為什麼我的行為如此神秘,為什麼在深夜進行偷竊,卻不拿東西。

    他有所懷疑,但不願将這些懷疑說出來;如果我做了我應該做的,他準備将這些懷疑埋在心裡;他很有尊嚴地表示了他的猶豫,他也很有尊嚴地要求得到答複。

    信寫得非常不符合語法,誇張,這種混雜正是他的自然的風格。

     在第二封信(十二月底。

    真有耐心!)中,這一内容便更為明顯了。

    現在清楚了他為什麼要給我寫信。

    對于那一千馬克的記憶,對于那掠過他眼前、又瞬間即逝的灰藍色景色的記憶齧噬着他的心;他因為他的貪婪而受到徹頭徹尾的自責,他舔着他幹裂的嘴唇,因為讓我走了,他無法原諒自己,從而被那窸窣聲所蒙騙,使他的手指尖癢癢的。

    所以,他給我寫信,他準備再接受一次我的會見;最近,他把事情又思索了一遍;如果我婉言謝絕見他,或者根本不回信,他将不得不——就在這兒,啪,一攤大大的墨迹,這家夥故意塗上去的,目的是要讓我迷惑,他自己也壓根兒不知道要宣稱什麼樣威脅的手段。

     最後,這第三封寫于一月的信,就他的水平來說,是一封真正的傑作。

    與其他兩封信比較,我更為清晰地記得它,因為我将它保存得更為長久些: 沒有收到關于我前幾封信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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