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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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讀者忽略;但是為了我,而非為了讀者,我希望毫不留情地詳述一種在我離開歐洲前已經很糟的情形,而在橫渡大西洋時我幾乎因此喪命。

     多年以來,俄語和英語是我頭腦中兩個截然分離的世界。

    (隻是在今天兩者之間才建立起某種聯系:“通曉俄語,”喬治·奧克伍德一九七○年在評論拙著《阿迪斯》的一篇妙文中寫道,“有助于你盡情享受作者英語小說裡的許多英語文字遊戲;且看這句:‘冠軍和黑猩猩一路從奧姆斯克來到新喬姆斯克。

    ’這樣将一個真實地方和現代哲學語言學中有關虛無的領域聯系起來是多麼令人愉快!”)我敏銳地意識到橫亘在兩種語言之間的句法鴻溝。

    我擔心(不合情理,但最終将會發生)我對俄語語法的忠誠也許會妨礙一種變節的求愛。

    以時态為例:英語中如同精妙嚴格的小步舞,俄語的現在和過去之間則有自由流動的交互作用(伊恩·布尼安在上周日《紐約時報》上風趣地比喻為“一位豐滿優雅的女士在一群醉漢的喝彩聲中跳蒙面舞”),兩者是多麼不同!英國人和美國人在可愛的技術層面運用數量龐大的普通名詞指稱每一件特定事物,這同樣令我苦惱。

    盛放被切割鑽石的小杯子,确切名稱是什麼?(我們稱它“鑽石夾”,蝴蝶的蛹,告訴我答案的是波士頓的一位老珠寶商,我從他那兒為第三任新娘買了一枚戒指。

    )難道小豬就沒有一個好聽的專用名詞嗎?(“我在逗‘乳豬’,”諾特伯克教授說,他是果戈理不朽名作《外套》的最佳譯者。

    )我想知道處于青春期的男孩突然變聲,這情況的确切名稱是什麼,第一次橫渡大西洋時我在甲闆上問坐在身邊的一位和顔悅色的男低音歌唱家。

    (“我想,”他說道,“應該叫做‘琴橋,’一座小橋,unpetitpont,mostik……噢,你也是俄國人嗎?”) 這座橫跨大洋的特别之橋,在我登岸幾周之後,終結于紐約一幢迷人的公寓中(房子由我一位慷慨大方的親戚借給我和安妮特,正對中央公園後面的燦爛夕陽)。

    與無藥可治的頭痛頑疾相比,我右手前臂的神經痛是一個不祥之兆。

    安妮特打電話給詹姆斯·洛奇,他大發善心,卻錯派了一個瘦小的俄裔老醫生來為我檢查。

    這個可憐的家夥把我折騰得更是夠嗆,不僅堅持用我竭力逃避的惡劣俄語讨論病情,還堅持用這種俄語來翻譯維也納庸醫及其信徒所用的那些毫不相關的各種術語(simbolizirovanie,mortidnik)。

    但我必須承認,現在回想起來,他的來訪堪稱極富藝術性的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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