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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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給他可以維持生活的錢,他要進大學去學法律。

    他父親巴不得以為他唯一的兒子已經放蕩夠了,這番回到家裡,真是隻剩皮包骨頭,看來他過的生活也并不輕松,他盡往這方面想,便答應了他兒子的請求。

     多明戈到了薩拉曼卡,在那裡待了八年,可是讀書馬馬虎虎。

    他從父親那裡拿到的錢很少,隻夠他跟一群學生同住在一家寄膳宿舍裡,那裡的夥食隻能給他們勉強填飽肚皮。

    在後來的年月裡,他常在小酒店裡向他那幫酒友講宿舍裡的駭人聽聞的故事,和他們為了彌補夥食的不足而不得不耍的狡猾手段,使酒友們聽得津津有味。

    然而貧困并不妨礙多明戈享受生活。

    他能說會道,一舉一動讨人歡喜,又有副好嗓子,善于唱歌,所以他在任何娛樂場合都受歡迎。

    也許他跟那些流浪藝人在一起混了兩年并沒有成為一個好演員,然而他們卻教會了他一些其他的玩意兒,現在可大有用處。

    他們教會了他如何在打牌和擲骰子時赢錢。

    每當大學裡來了個有錢的學生,他不消多久就能跟他攀搭上。

    他自告奮勇給他做向導,教他出去吃喝玩樂,這種新來的學生學會了這一套,難得錢袋不空了大半的。

     當時的多明戈風度翩翩,不時幸運地激起一些耽于肉欲的女人的情欲。

    她們不是妙齡少女,但是生活優裕。

    多明戈想,她們接濟他點兒,報答他對她們的效勞,也是理所當然的。

     他當流浪藝人的那段經曆激起了他要寫劇本的願望,他在花天酒地之餘,所有時間都用來幹這個工作。

    他才思相當敏捷,寫了好多喜劇之外,還時常寫首十四行詩,送給能讓他有利可得的情人,或者寫首組詩,奉獻給某個名流,希望從他那裡得到一份現金的贈禮。

    正是他這個能把一行行有韻的句子串連起來的本事,最後使他身敗名裂。

     這所大學的校長,由于頒布了一些守則,惹起了學生們的憤怒。

    當在小酒店的一張桌面上發現了一首諷刺這位校長的惡毒無禮的詩時,人人拍手叫好。

    不多幾時,抄本傳開來了。

    大家傳說這首詩的作者是多明戈·佩雷斯。

    雖然他一口否認,但是他态度揚揚得意,這就簡直等于承認了。

    有些好心的朋友拿這首詩去給校長看了,同時告訴他是誰寫的。

    寫在桌面上的原作已經抹掉了,無從根據手迹來肯定是多明戈寫的,可是校長經過小心的查問,确信侮辱他的正是這個放蕩的壞學生。

    他很精明,并且,不用難以證實的罪名去指控他,而是抱定報複的決心,采取更為巧妙的手段。

     要查出多明戈在阿爾卡拉作為一個神學院學生所幹的醜事并不困難,他在大學裡過的這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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