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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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是臭名昭著地放蕩不羁的。

    多明戈是個賭徒,大家知道賭博時是通常會講出渎神的話來的。

    見證人挺身而出,願意起誓證明他們聽見多明戈說過最邪惡的亵渎天主的話,其中有兩個人還聽見他說過:信奉《教規》無非是個教養問題而已。

    單憑這一點就足以使他成為聖教公署的審查對象。

    校長就把他收集到的資料送到了宗教法庭審問官手裡。

    聖教公署從不草率行事。

    它秘密地仔細收集證據,受害者頭上沒有挨到打擊之前,極少知道自己成了嫌疑犯。

     有一天深夜,多明戈在床上睡着了,有名法警來敲門,他開了門,就被逮捕了。

    法警隻給他穿上衣服并收拾一些簡單的行李鋪蓋的時間,立刻把他帶走,沒送監獄,因為他是個小神職人員,宗教法庭竭力避免牽涉教會的名聲,而是把他帶到一個修道院去,把他監禁在一間禁閉室裡。

    他被鎖在裡面,不準見任何人,不準看任何書報,甚至黑暗中也不給點支蠟燭。

    他就這樣在裡面給關了幾個星期。

    然後被提出來在法庭上受審。

     這一下本來要使他遭殃了,但幸虧發生了一樁事。

    不久前,那位自命不凡、性情暴躁的校長為了一個尊卑先後的問題跟宗教法庭的審判官們激烈争吵過。

    他們看了多明戈的詩,幸災樂禍地哈哈大笑。

    他幹的壞事是明擺着的,不能置之不理,但是他們想到,給他個從輕發落,就能叫那憤慨的校長丢臉,使他心裡再恨也隻得忍受。

     多明戈認了罪,表示悔過。

    他被判在接見室裡做彌撒,然後驅逐出薩拉曼卡及其鄰近地區。

    他受了一場虛驚。

    他認為還是離開西班牙一陣為好,于是到意大利去當兵,把在那裡的幾年工夫盡用來賭博、通奸、酗酒,碰到擲骰子或打牌手氣不好時,就咒天罵地。

     他回到他出生地的時候已經四十歲了,跟出門時候一樣身無分文,隻多了一兩個傷疤,那是他喝醉了酒跟人吵架而得來的,但他閑來可以回味的往事真是不少! 他父母都死了,唯一的親人就是他那被丈夫遺棄的妹妹瑪麗亞和外甥女卡塔麗娜,卡塔麗娜當時才九歲,是個美麗的小姑娘。

     瑪麗亞的丈夫把她帶來的嫁妝都揮霍掉了,隻剩下她住的那幢小房子。

    她用金線銀線編織繁複而精細的花樣,裝飾各種神像的絲絨鬥篷,那是耶稣基督像、聖母像和守護神像,還裝飾教士的長袍、十字褡和聖帶,借以養活自己和她女兒。

    這種神像是在聖周擡出來參加宗教遊行用的,那些聖衣是在教堂裡舉行儀式時穿的。

     多明戈荒唐了二十年,已經到了準備安頓下來的年齡。

    他妹妹在家裡需要有個男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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