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節獎懲孩子不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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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總是把它與訓斥、譏諷、挖苦、污辱或者罰站、罰跪、拳打腳踢等"體罰"相聯系,其實這是錯誤的觀點。

    不少專家認為,家庭教育固然不能提倡用簡單粗暴的暴力手段來解決問題,但必要的處罰也是不可缺少的,它也是教育孩子的一種手段。

    不過父母在處罰孩子時要抓住時機,而且要罰得口服心服,這樣才能起到抑制孩子的不良行為的效果。

     與懲罰相反的是,在生活中,有很多父母對孩子的獎勵就過于随意了,動辄給孩子金錢、物質的許願和獎勵,這樣做開始的确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慢慢地就不盡如人意,導緻了孩子對物質利益的過分追求,甚至發展到孩子把學習作為交換獎賞的籌碼。

     獎勵能給孩子鼓勵,有助于培養孩子良好的品德,而懲罰是為了削弱孩子的某些不良行為。

    在日常生活中,孩子有錯,必須懲罰;做好事也應該獎勵。

    這是父母教育孩子,使他們的行為遵循正确的準則。

    不過,父母在運用獎勵和懲罰的方式時一定要适度,否則會适得其反。

    那麼,父母想獎勵孩子時該怎麼做呢? 精神與物質獎勵并重,精神獎勵重于物質獎勵 獎勵孩子的原則應是精神與物質獎勵并重,但是精神獎勵要重于物質獎勵,否則易造成"為錢而怎麼做"、"為父母而怎麼做"的心态。

    父母如果希望孩子努力學習,建立良好品質,不能用金錢去獎勵孩子的好成績,而要讓孩子自己覺得喜歡學習,把學習看成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喜歡表揚與榮譽是孩子的天性,特别是低齡孩子,物質獎勵需要是能夠滿足的,而精神上的獎勵需要卻是無窮無盡的。

    因此,父母對孩子的獎勵應該精神與物質并重,而且應該偏重精神獎勵。

     獎勵的目的要明确 事先對孩子講明應該做到哪些條件才可以得到獎勵,使孩子有一個明确的目标。

    當然,目标不能定得太高,否則孩子會因難以實現而放棄争取。

     獎勵要及時 如果孩子已經達到了獎勵的目标,父母要馬上給予獎勵,否則時間一長孩子也忘了獎勵的原因,這樣就失去了獎勵的作用。

    如果父母沒有及時獎勵孩子良好的行為,比如,孩子考試門門優秀,興高采烈地把成績單拿給媽媽看,沒想到媽媽隻顧忙着幹自己的事情,隻是輕描淡寫地說:"好的,等我忙完了再說吧。

    "此時孩子就會非常失望,覺得媽媽并不關心自己,自己學習再優秀再努力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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