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掌文化」與「放手之道」

關燈
朋友D吃過“五爪金龍”認為肉粗、韌、用腳爪來煲湯,很久才出味。

    雖然有強筋骨壯腰腎的功效,不過談不上鮮美。

     所謂“五爪金龍”即是蜥蜴,一些當寵物飼玩,一些吃進肚中。

    這款稱龍的巨蜥,體長一般超過一米,部分甚至長達四米,是蜥蜴中身形最大的一種。

     我們很少以之入馔,反而内地食肆将之炆煮或煲湯,D是在祖國吃到。

    我唯一嘗過其同類娃娃魚,亦同胞“一級受保護瀕危野生動物”之虛榮宴席。

    香港人印象最深的,是上月警方在大嶼山破獲走私金龍案,十二名私枭配備兩輛客貨車及兩艘快艇,于倒扣灣卸貨落艇時,警方采取行動,司機被捕,其他人逃脫。

    檢獲60箱180隻五爪金龍,總值69萬。

    來自馬來西亞,準備偷運至惠州。

     據D說,野味一頓過千甚至數千元不等,有些難得的高達五、六位數,視“主角”而定。

     最昂貴,即使樂意付出也未必找到貨源的是熊掌,古代吃掌文化中,以“滿漢全席”最奢華,乃清王朝統治時最高規格的盛宴,其中一個部分(全共五份)菜單:——鲫魚舌彙熊掌、糟猩唇豬腦、假豹胎、蒸駝峰、梨片伴蒸果子狸、蒸鹿尾、野雞片湯、風豬片子、風羊片子、兔脯奶房簽。

     熊掌,古人稱熊蹯,是黑熊、棕熊的腳掌“八珍”之一,中國吉林長白山地區特産,因含豐富脂肪粗蛋白骨膠原…等,乃名貴大補食品。

    是否真的美味?見仁見智“魚與熊掌”取舍,我倒情願要魚。

     熊掌貴在肉墊膏腴,好吃在前掌,性輕捷能攀援,前掌比後掌靈活,冬眠時不再食,饑則舔其前掌,故唾液精華浸潤令之豐腴肥美。

    有個說法,熊掌供舔,另一掌用來抵住肛門,究竟是左是右?抑一年一換?萬一得到的乃“另一隻”花費金錢時間心思烹煮三日三夜,才把此壯毅頑強之物炖好“次貨”?多失望。

    同一熊,原來兩掌身價有别,古代食家烹熊掌,一對掌必分兩鍋,據說用來抵住肛門的那一隻,炖好後無論如何總有隐隐的臭味,另一則食後“口作三日香也”其一可食另一不可食,竟是食家的“兩手準備” 熊掌皮厚肉粗難熟,纣王因之欠火候不熟而殺廚子;晉靈公因之沒酥,不光殺廚子,殺後還裝畚箕中,讓女仆拿着過朝示衆——可見吃熊掌是權勢的象征,多過口腹之欲。

     吃不上意義重大的熊掌,有什麼遺憾呢? 市面上好吃的有鮑汁扣鵝掌,決非鐵闆活燒鵝掌(燒熟後剁下即食,鵝仍是活的)如此殘酷不人道。

    鳳爪田雞腿鴨腳紮…都普及。

    想起白雲豬手、鹵水豬手、冰梅
0.05609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