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飛宇的短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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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比喻的說法,如果将小說比成一條大河,那麼長篇可以說是這條大河的全部,但它的生命的支撐是大河的潛流,那種使大河向前奔流的内在的力量;中篇可能淺一點,它講叙着我們看得見的河水奔流的故事,但它不一定下潛得很深,大河最終要流向哪裡,就更不必太在意;而短篇則完全是水面的事,它顯得輕靈,飄浮,感性,它關注的是水上的漂浮物,那些不知從哪裡流來又向哪裡流去的物件,那些小草與浮萍,那些天空、岸邊物象的投射與倒影,至多,再寫一點不知被什麼激起的浪花。

    短篇就浮在這大河上,它依附于大河,但似乎又與大河無關。

    畢飛宇短篇的叙事形态就充分體現了“河面”的特征,比如,它不追求完整有序的故事,完整有序的故事可能更應當由中、長篇承擔,短篇小說不應當再給人們講故事,如果如此,就不是現代短篇,而回到傳奇、民間故事或話本與白話的時代和地盤。

    如果不講故事,短篇的叙述由什麼去支撐?講故事是困難的,而不講故事也未見得容易,因為這首先需要控制,從叙事學上講,就是要将故事還原為“事件”。

    事件不等于故事,起碼在時間的長度上有區别,故事與事件隐含着叙事态度上的區别,事件更加概略,瑣屑,隻求其有,不求其複雜,隻求表象的東西,不求背後的因果鍊接。

    對事件的回憶與對故事的複述有相當大的差異,事件在回憶中呈現出的可能隻是一些斷片,一些印象較深的感性畫面,它無法或無須去完成一個完整的叙述。

    比如《五月九日和十日》,這個題目就有點怪,顯然,對人物來說,這是一個特别的時間,為什麼?因為新婚妻子過去的丈夫在一個深夜不打招呼就闖了進來,現在,“我”還能回憶起他的那種無來由的随便,他的睡姿,他脫在床前的一雙鞋,以及彌散在屋子裡的腳臭。

    這是一個相當有意思的題材,如果将叙事時間往前推,推到如作品中點過的前夫所說的令“我”不快的“她一直想要個女兒”的那個時間,那麼這個作品就可能演變為一個中篇,但畢飛宇人為地阻止了這個時間的延續。

    《阿木的婚事》亦複如此,隻不過這個短篇的控制還牽涉到空間問題,叙述隻是停留在阿木所居住的村莊這一邊,其實,阿木的對象林瑤的故事因素可能更為豐富,一個小鎮的女孩子為什麼叫“林瑤”這個古典而美麗的名字?為什麼她的陪嫁竟是一大箱子的書?小說的後面雖然通過作品中的一個人物花狗将林瑤“那邊”的一些信息帶了回來,但由于是花狗而不是叙事人,帶回的信息隻能局限于花狗的視角,隻能是花狗感興趣以及他所能表達的,因而依然語焉不詳,留在讀者腦子裡的仍然是一些表象的閃閃爍爍的東西,是阿木的木讷和神經質的激動,這種木讷與激動帶給鄉村的“樂趣”,是林瑤在鄉村出格的、令人生疑的大家閨秀式的言談舉止和晾在戶外的飄散着林瑤尿騷的床單。

    有時,畢飛宇還可以通過故事與故事之間的“争鬥”造成兩敗俱傷,從而自然而然地使水下完整的故事浮上水面,但浮上來的已經是一塊塊“厮打”後的碎片,《懷念妹妹小青》就是典型的一例。

    仔細研究會發現,這篇小說實際上是由三個叙述因素構成的,一是如題所示是對妹妹小青的懷念和追憶;二是以五十多歲的一個女人為中心的“文革”下放人員的生活片斷;三是農村常見的村落間的糾紛與鬥毆。

    也許每一個叙述因素都可以獨立地展開,甚至每一個獨立因素的展開都可以支撐起一個中篇乃至長篇的叙述流程,但将它們集中在一起,通過叙述人在騰挪,通過叙述人永遠也集中不起來的猶疑不定的叙述視點,使得哪一個因素都不能得到充分的展開,一些叙述剛剛展開,另一些叙述便匆匆而至,将前者沖撞、蕩開、切斷,如此者再三,終于完成了對叙述的有效的“剛性”的節制。

    叙述的視點确實是畢飛宇十分重視的調節因素,這種調節有時是通過視點的角色化來完成的,《阿木的婚事》已經是一例,再比如《懷念妹妹小青》之所以能取得那樣的效果,之所以在一些看來十分重要的叙述因素上蜻蜓點水般地一掠而過,就在于在作者虛拟的童年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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