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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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國四年,我鄉不幸天旱,一直到五月底,秧禾還沒有栽齊。

    是年秋收甚劣,不過三四成。

    當佃戶的倘若把課租繳齊與主人(我鄉稱地主為主人),就要一點兒也不剩,一定要餓死。

    有些佃戶沒有方法想,隻得請主人吃酒,哀告将課租減少。

    倘若主人是有點良心的,則或将課租略略減少一點,發一發無上的大慈輩;不過多半主人是不願意将課租減少的——他們不問佃戶有能力繳課租與否,總是硬逼迫佃戶将課租繳齊,否則便要驅逐,便要訴之于法律,以抗繳課租罪論。

    有一些膽小的佃戶們,因為怕犯法,隻得想方設法,或借貸,或變賣耕具,極力把課租繳齊;倘若主人逼得太緊了,他們又無法子可想,最後的一條路不是自殺,就是賣老婆。

    有一些膽大的佃戶們,沒有方法想,隻得随着硬抵,結果不是被驅逐,就是挨打,坐監獄。

    因之,那一年我縣的監獄倒是很興旺的。

     我家也是一個佃戶。

    那一年上帝對于窮人大加照顧,一般佃戶們都沒脫了他的恩惠。

    我家既然也是一個佃戶,當然也脫不了上帝的恩惠,嘗一嘗一般佃戶們所受的痛苦。

    我家人口共三人,我的父母和我。

    我在本鄉小學校讀書,他們倆在家操作;因為天旱,我的書也讀不成了,就在家裡閑住着。

    當時我的父母看着收成不好,一家人将要餓死,又加着我們的主人勢大,毫不講一點兒理由,于是天天總是相對着歎氣,或相抱着哭泣。

    這時真是我的小生命中一大波浪。

     繳課租的日子到了。

    我家倘若把收得的一點糧食都繳與主人罷,則我們全家三口人一定要餓死;倘若不繳與主人罷,則主人豈能幹休?我的父母足足哭了一夜,我也在旁邊伴着他倆老人家哭。

    第二日早飯過後,主人即派人來到我家索課租。

    那兩個奴才仗着主人的勢力,惡狠狠地高聲對我父親說: “汪老二!我們的主人說了,今天下午你應把課租擔送過去,一粒也不許缺少,否則打斷你的狗腿!” 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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