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命運拐點 後記:小說是形象化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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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自我尋找本我甚至超我的哲學報告。

    全書通過内心獨白、夢幻、意識流等方式,描寫了主人公的大量感覺、聯想、推測、意念等諸多内心活動,清晰地展示了人物、場景和主人公思想的變化,對人物内心世界和現實世界進行了哲學探讨。

     本書采用了展示内心和展示處境相結合的自叙形式,但同時用第三人稱來彌補自叙形式的不足,使我們得以同時看到雷默的内心世界和置身的現實世界。

     我一向不把自己局限在經驗寫作上,我更喜歡将小說當作學問做,為此,我一直緻力于成為一個研究型小說家。

    我不僅力争做思考的主人,更力争做行動的主人。

    我的手不情願地放下筆。

    我一向認為小說是先于規範的,小說從誕生那天起就不适合在象牙塔裡,小說是創作性的實踐,它一定是先于理論的,任何理論都不能束縛小說的發展,小說不應該有一定之規,為了解開存在之謎,所有規矩都可以打破,所有手段都可以嘗試,所有方法都可以采用,不如此,何以創新? 我在這部小說裡,通過情節、人物、場景,闡述了許多先哲和小說家的哲學思想,但這些思想大多化成人物的思想通過小說表現出來。

    我一向認為思想是最閃光的人性,真正的小說應該與人性本質相适應,能與人産生互動感應和精神愉悅。

    人性的矛盾是藝術的根本,隻有抉心自食,才能使靈魂發生裂變,這種裂變對雷默是生死攸關的,對誰又不是呢?其實生活中的荒誕比藝術作品中的荒誕更加荒誕,變形的藝術與現實生活之間有一條天然的通道,當然,發現這條通道并不容易,就像雷默一樣,想在緻命的漩渦中,頑強地、盲目地獨善其身是危險的,更是痛苦的,這是一個置于死地而後生的過程。

     好在文學與人性是互為力量的,人性是文學的主題,文學揭示人性之光,這光芒無疑是思想之光、藝術之光,當然也是哲學之光。

    真正的小說家是用良知寫作的,他們不會掩蓋任何心靈的感知,他們要做的就是将真理揭示出來,哪怕是這真理讓你心驚肉跳也決不妥協! 博爾赫斯借助他的人物奎因說:“我不屬于藝術,我屬于藝術史。

    ”我也借助于赫伯特?奎因的話說:“我不屬于靈魂,我屬于靈魂史。

    我不屬于創作,我屬于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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