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螳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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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誰?”她問。

     “不知道,你忘了,我正在失憶中。

    ”我笑笑的搖頭。

     “真的失憶了?” “我發誓!”時女士一直都很溫柔的目光,猛地變得鋒利起來。

     所謂承諾,翻開《辭海》就能準确的得到解釋。

    這是人與人之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說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話,一般是可以實現的。

     〈一〉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要約和承諾是一種相對人的行為,因此,承諾必須由被要約人作出。

    被要約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約的内容,并對此作出同意,也不能認為是承諾;被要約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約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權的代理人。

    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其承諾都具有同等效力。

     〈二〉承諾必須在有效時間内作出。

    所謂有效時間,是指要約定有答複期限的,規定的期限内即為有效時間;要約并無答複期限的,通常認為合理的時間〈如信件、電報往來及受要約人考慮問題等所需要的時間〉,即為有效時間。

     〈三〉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内容完全一緻。

    即承諾必須是無條件地,接受要約的所有條件。

     據此,凡是第三者對要約人所作的“承諾”;凡是超過規定時間的承諾〈有的也叫“遲到的承諾”〉;凡是内容與要約不一緻的承諾,都不是有效的承諾,而是一項新的要約或反要約,必須經原要約人承諾後,才能成立合同。

     關于承諾有效要件,大陸法系各國要求較嚴,非具備以上三要件者,則不能有效。

     而英美國的法律,對此采取了比較靈活的态度。

     例如,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商人之間的要約,除要約中已明确規定承諾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或所附加的條款,對要約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約人在承諾中附加某些條款,承諾仍可有效。

     承諾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也可以口頭方式進行。

    通常,它須與要約方式相應,即要約以什麼方式進行,其承諾也應以什麼方式進行。

     對于口頭要約的承諾,除要約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為承諾的方式,承諾的效力表現為,要約人收到受要約人的承諾時,合同即為成立。

    口頭承諾,要約人了解時即發生效力;非口頭承諾生效的時間,應以承諾的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為準。

    一般認為,承諾和要約一樣,準許在送到對方之前或同時撤回;但遲到的撤回承諾的通知,不發生撤回承諾的效力。

     從這些數據裡可以看出,情人之間的承諾,有着許多不可預測性和随意性,也不可當作法律效應的參考。

    當兩個人之間的感情熱鬧時,什麼天長地久,海枯石爛的話都能說出口。

     而熱戀中的人,公認的智商為零,當然不可能去考慮,承諾是不是會兌現,而假如無法兌現的話,自己究竟會怎樣…… 不知道沉溺池是怎麼判斷承諾标準的,但是,看得出它在怡江的判斷中,是一個執法者,默默地執行着背叛承諾後的處罰。

    在這件事上,我無法識别真假,老實說,我現在的思緒很亂,一方面對這件事無法接受,一方面又在大量的證據前徘徊。

    至少有一件事我就難以解釋,時悅穎姐夫的血液究竟是怎樣,以什麼形式,為什麼會在他死亡的那一刻,從二樓地闆的裂縫裡冒出的。

    那究竟意味着什麼? 而地闆上以及兩個死者身上,分布的利落鋸齒狀痕迹,又是代表着什麼呢?難道是時女士以及她老公,曾經在沉溺池前許下的承諾中的一部分?他們倆究竟有沒有在池前許下過承諾呢? 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找到時女士,讓她來給我解惑。

    或許,事情的關鍵答案,全都在她的身上。

     突然腦中冒出了一個古怪的想法,似乎那些傷痕在記憶裡有些印象。

    飛降!對了,記得有一種叫做飛降的降頭術,與蟲降類似,都用蠹蟲或者屍毒。

     不同的是蟲降、藥降,必須對受害人進行直接物理接觸性的“種降”,也就是說受害人必須誤吃毒蠱。

    而飛降可以在遠距離對受害人進行直接攻擊,這點上和咒降一樣。

     飛降依靠被實降個體的所在位置定位,而且運用飛降的人,必然是精神力量修為很高的巫師。

    飛降法術儀式中,焚燒屍油和萬千蠹蟲,黑煙飛升,巫師在了解被降者當時的地點後,通過意念冥想和符咒的控制,使黑煙飛襲被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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