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惟一出路 第12章 成功和談古城北平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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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毛澤東以平津前線司令員林彪、政治委員羅榮桓的名義緻函傅作義。

     “傅作義将軍: “貴将軍接受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所謂‘剿匪戡亂’之僞令,率領所部數十萬反動軍隊向着綏遠、察哈爾、河北、熱河及山西北部人民解放區和人民解放軍發動殘酷的進攻……貴部軍行所至,屠殺人民,奸淫婦女,焚毀村莊,掠奪财物,無所不用其極……本軍奉命征讨,全為吊民伐罪。

    貴将軍不敢野戰,率領數十萬軍隊退人平津,據城抵抗,使兩城人民受盡痛苦。

    本軍疊次通知貴将軍及貴屬,顧念兩城數百萬人民之生命财産,數千年之文化古迹,國家前途所系之輕重工業及貴屬官兵之身家性命,提出和平繳械或出城改編兩項辦法。

    天津方面,市參議會代表出城談判,本軍當即表示歡迎,并提示下列諸點: (一)本軍甚望和平解決,以免天津遭受破壞。

     (二)天津守軍應自動放下武器,并保障不破壞公私财産武器彈藥及公文案卷。

     (三)本軍保障一切自動放下武器之官兵個人及家屬生命财産之安全。

     (四)如果守軍不願自動放下武器而欲抵抗到底,則本軍将采取攻擊行動。

     城破之日,守軍方面諸反動領袖不能按照在小城市及鄉村中作戰時被本軍所俘敵方軍官一樣待遇,而将加重其處罰。

    市參議會代表同本軍代表談判兩次,均為天津城防司令陳長捷及六十二軍軍長林偉俦等所破壞,以緻毫無結果。

    貴将軍複于最後時機,命令天津守軍堅持匪首蔣介石僞令,抵抗到底。

    本軍迫不得已,乃于本月十四日上午十時,開始總攻,至十五日下午三時即解決戰鬥,貴部十餘萬人全被繳械,陳長捷、林偉俦等均被俘虜。

    足證守軍之抵抗,毫無作用。

    現在天津業已解放,人民重見天日,歡聲雷動,迎接人民解放軍。

    北平被圍業已月餘,人民痛苦日益增重。

    本軍一再推遲攻擊時間,希望和平解決,至今未獲結果。

    貴将軍身為戰争罪犯,如果尚欲獲得人民諒解,減輕由戰犯身份所應得之罪責,即應在此最後時機,遵照本軍指示,以求自贖。

    辦法如下: (一)自動放下武器,并保證不破壞文化古迹,不殺戮革命人民,不破壞公私财産、武器彈藥及公文案卷。

    如貴将軍及貴屬能夠做到這些,則本軍保證貴部官兵生命财産之安全。

    對于貴将軍的戰犯罪責,亦有理由向人民說明情況,取得人民諒解,予以減輕或赦免。

     (二)如果貴将軍及貴屬不願意自動放下武器,而願意離城改編,則本軍為保衛北平不受破壞起見,也可允許這樣做。

    本軍可以允許貴軍離開北平,開入指定地點,按照人民解放軍的制度改編為人民解放軍。

    上述兩項辦法,任憑貴将軍及貴屬自由選擇。

    本軍并願再一次給予貴将軍及貴屬以考慮及準備之充分時間。

     此項時間,規定由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七日上午一時起,至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十二時止。

    如果貴将軍及貴屬竟敢悍然不顧本軍的提議,欲以此文化古城及二百萬市民生命财産為犧牲,堅決抵抗到底,則本軍為挽救此古城免受貴将軍及貴屬毀滅起見,将實行攻城。

    攻城時,本軍将用精确戰術,使最重的打擊落在敢于頑抗者身上。

    而對于不願抵抗之貴屬,則不給任何打擊,并予以寬待。

    城破之日,貴将軍及貴屬諸反動首領,必須從嚴懲辦,決不姑寬,勿謂言之不預。

    ” 當天晚上,鄧寶珊與林彪、羅榮桓、聶榮臻就北平國民黨軍開出城的時間、地點,進行改編的原則和具體辦法,華北“剿總”團以上軍官的安置原則,北平市軍政機構及文教、衛生等單位的接收辦法等,達成了基本協議。

     雙方商定,由東北野戰軍參謀處長蘇靜随鄧寶珊一同進城,具體拟定協議條款,周北峰暫留五裡橋,以便于雙方聯系。

     17日,傅作義在新華門對面參議會樓内舉行七省市參議會,将級軍官全部列席,結果是一邊倒,一緻要求和談,并當場推舉北平市長何思源以及呂複、康有為的孫女康同壁等11人起草通電,并确定由何思源等5人明日出城與中共接洽。

    列席将領有不服者,敢怒不敢言。

     蔣介石知道無可挽回,黯然給傅作義發來一封電報,電報中說:“相處多年,彼此知深,吾兄現厄于形勢,自有主張,無可奈何。

    餘今隻要求一件事,拟派飛機到北平,運走校以上軍官和必要之武器。

    望念多年之契好,予以協助。

    ” 對于蔣介石的這一最後要求,傅作義一面複電“遵照辦理”;一面令“剿總”政工處長王克俊将此情況告知解放軍,要求解放軍炮兵炮擊天壇機場,使蔣介石運走他的嫡系兵團離平的計劃破産。

     1月21日,在東交民巷一所西洋建築風格的豪華庭院内,中國人民解放軍平津前線司令部代表蘇靜和國民黨華北總部代表王克俊、崔載之正式簽署了名為《關于和平解決北平問題的協議》。

     協議全文如下: 為迅速縮短戰争,獲緻人民公意的和平,保全工商業基礎與文物古迹,以期促成全國徹底和平之早日實現,使國家元氣不再受損傷,經雙方協議公布下列各項: (1)自本月22日上午10時起雙方休戰。

     (2)過渡期間,雙方派員成立聯合辦事機構,處理有關軍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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