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解放前昆明的地下工作 第04章 深入敵營,建立據點迎接昆明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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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界共有盟員約70餘人,其中“新聯”約26人,“民青”約15人,“工盟”1人,其餘為“警盟”。

     警察系統是敵人控制很嚴的單位,一些警察參加黨所領導的秘密外圍組織是要冒很大危險的,他們絕大部分都能盡力完成組織上交給的任務。

    如“民青”成員周映邦,為了弄清警察局系統的特務情況,機智地從總局會計室工資冊中,抄出特務名單,包括姓名、職務等情況。

    “新聯”成員熊紹臯,以曾任内勤督察員掌握簽到簿之便,向周映邦提供了部分特務名單。

    省警務處“民青”成員李德欽,通過管理檔案之“新聯”成員李佐臣,抄出警宮中“特警班”畢業人員名冊(因在“特警班”受過訓練的,都是軍統特務)。

    各單位盟員,也基本上把本單位的領導人員、特務等情況,向組織上作了彙報,為掌握敵情和發展組織,提供了可靠材料。

     解放前,敵人在汽車東站、火車北站、南站及碧雞關,皆設有檢查關卡,對我地下工作人員來往安全威脅很大。

    警察一、五、六等分局盟員,設法獲取一些已蓋章的空白通行證交組織使用。

    如1948年初,“七·一五”事件、“九·九整肅”前後,在幾次由昆明向“邊縱”輸送幹部中,這些通行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的盟員甚至還親自掩護我工作人員出關。

     在情報方面,如“民青”成員李明昌,獲得刑警隊要逮捕傅翼聲的名單後,及時轉告了組織,使其得以安全轉移。

    在“七·一五”事件前,各分局已奉命準備棍棒、石灰包、繩索、水龍頭等工具,準備武力進攻雲大、南菁,“警盟”成員均及時向組織先作了彙報。

     1949年6月,市委副書記賴衛民接替高志遠,領導昆明市敵工工作。

    為了适應全國即将解放的新形勢,又提出在原有的基礎上,在警察界要大力發展基層,争取發展中上層的方針,逐步變敵人控制的城市武裝為我黨實際掌握的力量,以便一旦需要,能聽從我黨号令行動。

    具體部署是: 1印發了“警盟”章程,推動發展工作,章程宗旨指出:“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争取全國早日解放,建設新民主主義新中國。

    ” 2調整組織,把各條戰線發展的,用不同組織名稱的警察界外圍組織成員,統一在“對敵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之下,編入“警盟”組織,參加“警盟”組織生活。

    警察界之外圍成員,一律用“警盟”的組織名稱。

     3加強“警盟”領導力量,除田秉熙外,又調來朱人傑分管“警盟”工作。

    随後又調來“民青”成員李世瓊、李培源、李澤民等幹部,參加“警盟”的領導工作。

     4改變過去隻在警長以下發展成員的規定,可以在警察界中層人員中發展組織。

     根據上述精神,在警察總局的科員、督察員,在各分局的巡官、局員中,隻要弄清不是特務,政治曆史清楚,積極靠攏我黨的,都可以發展。

    一些中層人員,多是1949年6~9月期間發展的。

    當時分局長一級僅段文弼1人。

     警察系統到起義時共有4名黨員。

    盂端楷是上級轉來的。

    11月,由田秉熙介紹,賴衛民批準,又發展了周映邦、李德欽、畢旺3人入黨。

     1949年10月,孟端楷提出可否發展警察總局長李志正參加“警盟”的問題,經“對敵工作領導小組”讨論,認為李志正政治上屬于地方勢力,而警察局又是重要的城市武裝,為了在昆明解放時便于掌握控制警察武裝,可以吸收共加入“警盟”。

    讨論後決定由孟端楷于10月底介紹李參加“警盟”。

    有幾個分局長在起義後也參加了“警盟” 9月6日,得知盧漢赴渝的消息後,在警察局航檢站工作的孔傑(“新聯”),及時告知周映邦轉報田秉熙。

    黨組織估計到形勢可能逆轉,及時采取轉移人員等相應措施。

    “警盟”成員還提供了部分通行證,供轉移人員使用。

     “九·九整肅”事件期間,交通隊的盟員,向組織提供每晚的巡邏口令,對敵工作領導小組在“整肅”期間,除轉移了吉明星、段鐵軍外,其餘人員照常工作,未發生任何問題。

    根據情況變化,為了鞏固組織,曾暫時停頓了一段時間的發展工作。

     10月份,解放軍已向西南挺進,為了做好解放昆明的準備工作,組織上布置一些“警盟”成員向上層人士散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布告”(即“約法八章”)。

    七分局等單位的“警盟”成員,繪制了昆明市警崗分布圖,各單位“警盟”成員設法将管區内的社會檔案取出交組織上抄錄保存備用(包括上層社會如國民黨軍政要員、資本家、社會名流的住址、财産等情況,也包括黑社會如小偷、流氓、幫會、姻館、娼妓等情況),為接管和改造舊城做好準備,還摸清各單位的特務及反動分子名單,布置專人監視其活劫;對重要文書檔集、槍械、物資、器材等布置專人負責保管。

    為了防止昆明解放時遭受敵特破壞,還列出各管區内的重點保護對象,如電廠、自來水廠、銀行、倉庫、糧站、工廠、機關、學校等,采取相應措施。

    到起義前夕,警察系統所有單位都有了“警盟”組織,人員總數約120餘人。

    起義後,為了加強對起義官警的工作,更好發揮警察這支城市武裝的作用,“警盟”組織又繼續進行發展工作,曾經發展了部分分局長及警察人員參加了“警盟”組織,總人數達170餘人。

     1949年12月9日,昆明起義。

    11日,賴衛民傳達省市委決定:對敵工作領導小組分為市委保衛部及臨時軍隊工作委員會兩部分。

    保衛部掌管鎮反肅特及維護昆明社會治安工作。

    指派朱人傑、團培寬進入雲南省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後增加吉星明),掌管肅特工作;田秉熙掌管昆明警察系統的“警盟”組織并參與市人聯警察聯合會的領導工作,以及社會治安工作。

    公安處及警察局實際成為我保衛部掌握的兩個公開機構。

    當天,賴衛民還指派朱人傑接上李志正的“警盟”關系,并交待三項任務: 1将已彙編成冊的特務名單交李志正,要他“照單請客”,大力搜捕敵特。

     2維護好昆明社會治安,保證不出大問題。

     3調整各分局領導班子,盡可能安排“警盟”成員擔任領導。

    公安處成立後,将李志正交田秉熙領導。

     黨組織及時向各單位“警盟”成員傳達了鎮反肅特及維護治安兩大任務。

    全市警察在黨組織的号召下,積極行動起來。

    周映邦等黨、盟員,調任分局領導職務;各單位“警盟”成員,直接接受我保衛部交給的任務,盡職盡責協助逮捕管區内潛藏的特務分子,加強日夜巡邏及崗哨執勤,維護好社會鐵序。

     為了更有效地掌握警察武裝,黨組織指示由田秉熙領導組成以黨員周映邦、李德欽為正副主任的“昆明市警察聯合會”(簡稱“警聯”)和以“警盟”骨幹為領導的各分會,作為我黨領導的“昆明市人民團體聯合會”的一個組成部分。

    “警聯”成為盧漢起義到接管這段過渡時期實現我黨領導的維護社會治安的組織形式之一。

    其任務有:教育全體官警加強學習,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繼續揭發撿舉潛藏特務,确保昆明市的社會治安秩序,并積極做好迎軍工作。

     為了加強黨對警察系統的具體領導,黨組織專門從大中學校、義勇自衛隊及服務行業的反特小組中,抽調20餘名黨盟成員(如馬運春、馮育章、鄭培祿等),派入總局及下屬各單位,擔任政治指導員,開展時事政策學習,做好接管準備工作。

     從起義至接管的3個月中,“警聯”由于得到全市人民支持,也得到起義當局警備部隊及全體官警的極積配合,嚴厲鎮壓反革命和敵特分子的破壞活動。

    雲南起義順乎潮流,深得民心,全市人民渴求解放,鼓舞了廣大軍警人員,積極行動起來投入保衛昆明的鬥争,使昆明的社會治安秩序空前良好。

     在昆明保衛戰中,地處前沿陣地的警察局六、七、八分局,停止休假,嚴守崗位,加強站崗巡邏,并抽出部分警察武裝,配合起義部隊阻擊進犯敵人,如總局“新聯”成員李明昌,被派赴七分局組織了一批警察,在陣地上堅持了五天五夜,沒有一人動搖;“警盟”成員王佐權等扼守玉皇閣電廠;市警局感化院,星夜趕制了大批石料,運送昆明修築城防工事;市警局衛生科,組織救護隊、擔架隊,救護傷員等,都為保衛戰勝利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在此期間,也發生過幾次重大案件,市委保衛部決定由田秉熙領導成立偵破指揮小組,由黃秉新(“警盟”)負專責,限期全部破案。

    如四川逃昆特務唐去非,勾結昆明流氓分子吳耀輝等人組成團夥,搶劫瓦倉莊8号王宅,将搶得的财物裝上王家吉普車拉走,并打死王家一人。

    偵破指揮小組立即在兩三天内抓緊偵破該案,報請臨時軍政委員會批準,将主犯唐去非、吳耀渾、張良相等三人槍決。

    另有一夥匪徒到雲津市場後街,搶劫一姓李的洋紗老闆,五分局接到報案後立即出動武裝圍捕,匪徒開槍拒捕,當場被擊斃,并将其同夥多人分别緝捕歸案。

    這幾起案件的及時偵破,鎮懾了敵人,維護了社會治安。

     在迎軍工作中,“警聯”還擔任了迎軍籌備會副指揮,負責維護治安。

    公安處及警察局幹警配合義勇自衛隊,分段包幹,嚴密防範,在萬人空巷,盛況空前的迎軍行列中,未發生任何問題。

     回憶這一階段的鬥争,在全國勝利形勢發展的鼓舞下,由于地下黨組織的正确領導,“警盟”組織有了大的發展。

    到昆明起義時,地下黨昆明市委保衛部巳基本上掌握了這支警察武裝,在肅反及維護社會治安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績。

    昆明社會治安空前良好,人民生活安定,從而保障了昆明市完整地回到人民手中,順利地實現了軍事接管。

    

地下黨的兵運工作

解放戰争時期,雲南地下黨組織根據形勢的發展和對敵鬥争的需要,在雲南省政府警衛營這支有900餘名官兵的部隊裡,逐步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地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敵人的武裝最終為我黨所控制,為促進盧漢起義,迎接昆明解放,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抗日戰争勝利後,蔣介石集團不顧全國各階層人民要求和平和休養生息的願望,蓄意發動反人民的内戰,妄圖一舉消滅我黨領導的人民革命力量,并排除異己,以實現其反動的獨裁統治。

    1945年冬,蔣介石乘全部滇軍入越受降之機,以武力“改組”雲南省政府,逼龍雲下台,并強令全部滇軍開赴東北充當内戰炮灰,削去盧漢第一方面軍總司令的兵權,另委以雲南省政府主席的職務。

     1946年2月,當年指揮千軍萬馬顯赫一時的盧漢,出于“保己、擁蔣、反共”的打算,坐視滇軍數萬官兵遠離桑梓,随身帶領該方面軍的特務團回到昆明,出任省政府主席。

    盧漢正是以這個團為基礎,建立了雲南省政府警衛營,作為他的貼身衛隊,擔負雲南省軍政首腦機關省政府、雲南綏靖公署、雲南省保安司令部及其看守所、武器彈藥庫、富滇銀行金庫,以及盧漢西山、翠湖私宅的警衛任務。

     也正是在這個警衛營裡,在其甫建之初,雲南地下黨便開始了秘密工作。

    之前,中共地下秘密黨員朱家壁曾擔任過特務團團長,在這支部隊中有較大的進步影響,火種早已播下。

     1946年3月,警衛營班長劉運宗(劉濤),自越南回昆明後與其過去的同窗好友昆華工校學生李雲(中共地下黨員)相遇。

    劉運宗過去在特務團朱家璧親自主辦的軍士補習班裡曾受過進步影響,懷有愛國進步思想,在與李雲的接觸中,通過閱讀進步書刊,逐步接受了黨的民主革命主張,并接受了工作任務。

    經過嚴格考察,于1947年8月由李雲介紹劉運宗參加了中國共産黨。

    9月,劉運宗介紹營裡另一班長李富參加黨的秘密外圍組織“雲南民主青年同盟”(“民青”)。

    10月,李劍秋聯系劉的組織關系并領導開展黨在警衛營裡的兵運工作。

     當時,黨組織依然遵循黨在白區工作的方針,即“長期埋伏,隐蔽精幹,積蓄力量,以待時機”,要求劉運宗在不損害革命利益的前提下,取得其上級的信任,站穩腳跟,學會在敵人軍紀控制森嚴、嚴禁秘密結社的軍隊裡傳播革命道理,發展建立革命組織的本領。

     當時,警衛營第一任營長穆錦春與副營長龍雲沛之間素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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