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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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完了軍褂,燒軍帽,燒褲子,直到燒完身上的最後一塊遮羞布——褲頭。

     他變得赤裸裸的了。

     他赤裸裸地站着、抖着,等待着必将開始的一場原始而野蠻的搏鬥。

    他已和動物沒有任何區别了,來自人類文明社會的一切,都被一把火燒光了。

     焚燒肮髒短褲的火一點點由熾黃變得幽藍,眼見着要滅了. 那隻複仇的狼開始試探着,一步步向他逼…… 他突然想起了那一小條曾經十分寶貴過的狼崽肉,他想把它還給那條狼,以謀求一種強者之間的和平。

     他彎下腰,拾起腳下的狼崽肉,友好地抛了過去,狼将身子向後一閃,理都不理,又向他面前跳。

     藍色的火焰還剩下一縷,他才記起了腳下的破皮靴,他以為皮靴也能燃燒,想把皮靴也脫下來燒掉。

     脫皮靴時,摸到了那把已被他忘卻了的匕首,他興奮極了,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他不脫皮靴了,拔出匕首牢牢握在手中,像狼一樣獰笑着,吼着。

     “來吧!來吧!” 狼來了,撲上來了。

    他身子一閃,狼撲了個空。

    狼并不為第一輪攻擊的失敗而沮喪,它轉身望着他,又一步步向他面前逼,準備發動第二輪攻擊。

     狼的眼睛裡冒着綠幽幽的光。

     狼又撲了上來,他身子一縮,用匕首一擋競将狼的前腿刺中了;狼嗥叫着,從他頭頂上竄了過去。

     他被這勝利激動了,用沒了人腔的聲音切齒吼道: “來呀,你再來呀!” 狼不來了。

    它似乎已知道面前的對手很難對付,竄入黑暗的草從中不見了。

     他笑了,為生存競争中的又一次勝利笑了。

    原來狼并不可怕,人本來也是狼!元帥、将軍、政治家們是大狼,芸芸衆生們是小狼,人生就是連續不斷地厮咬!厮咬!再厮咬!生命力強悍的狼——不論是大狼還是小狼,都不應該倒在人生的厮咬中!就像他尚武強…… 他沒倒下,他握着滴血的匕首牢牢站立在大地上。

    匕首上的血,是又一個對手為自己的失敗付出的代價。

    他什麼也沒有失去,脖子沒被咬斷,胳膊還自如地動作着,足以應付三五個回合,他全身的每一塊肌肉都完整無缺,就連大腿根那一串雄性的标志物也還在那裡安然地懸着。

    他用糊着狼血的手,撫摸着自己多毛的胸脯,多毛的大腿和大腿中那串使他自豪的肉,仿佛在對自己的生命進行一次莊嚴的檢閱。

    檢閱的結果是令人滿意的,他手中的匕首一揮,又發出了一陣疹人的狂笑和吼叫: “來呀!哈哈!哈哈……你再來呀……” 沒有應戰的回聲,隻有山風在緊一陣慢一陣地刮,樹葉和灌木發出一陣陣單調的沙沙聲。

     他冷靜了些,赤裸着身子向狼消失的方向看了看,聽了聽,認定那隻狼不存在了,這才慌忙去到遠處撿柴禾。

     他要重燃起一堆大火,一直燒到天明。

    這樣,那隻狼就不會靠近了,後面的人就會救下他的。

     去拾柴時,他也沒敢放下手中的匕首。

     他握着匕首走到了離開火堆灰十幾步開外的地方,正要伸手去拉一根幹樹枝,那條和他同樣狡猾也同樣惡毒的狼,猛地從草叢中跳了出來,撲到他身上,一口咬住了他的脖子。

     他慘叫着、掙紮着,幾乎是本能地将手中的匕首狠狠捅進了狼肚皮裡。

    狼也慘叫起來,尖利的牙齒被迫從對手的皮肉中拔了出來。

    他得到了這難得的一瞬,拼命将頭一扭,手中的匕首向狼肚子的深處刺進了許多——匕首是他的牙齒,他得用它死死咬住它,置它于死地。

     那狼卻也是個驕傲的強者,它被紮人體内的匕首逼着掙紮了一陣子之後,知道擺脫不了匕首的糾纏了,遂又不要命的牢牢壓在對手身上,對着他的腦袋撕咬起來…… 他眼前血腥而昏黑,天空和大地都被狼的血盆大口吞噬了,他這才意識到,在這場原始而野蠻的搏鬥中,他輸了,連血本都輸掉了…… 在生命的最後一息,他又掙着、挺着,用匕首在狼肚上狠狠劃了一下,劃出了一個大口子。

    他将半隻臂膀探進了狼肚皮裡,匕首丢開了,手裡死死攥住了一把血腥滑膩的狼腸子,直到最後咽氣也沒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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