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的女兒 第三章 第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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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兒叫冉。

     我帶冉在院裡散步,雨後的太陽幹淨明亮,花壇裡的花仿佛一下子全開齊了,黃的,粉的,白的,一大塊一大塊蓬蓬勃勃,空氣中彌漫着的花香濃得都有些嗆人。

    不時會碰到同樣出來散步曬太陽的老幹部老太太,幾乎每個人看到我和冉都會微微一怔,然後更注意地看一看我。

    他們都認識冉,不認識我,自然要想:這人是誰?他們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他們,所以盡由他們打量揣測不予理會,全然陌生的環境使我勇敢。

    但當有那麼一天,冉出現在我們單位的院子裡時呢? 冉的出現給我的婚姻生活帶來了重大的名義上和實際上的不圓滿。

     “我要回家!”冉嚷。

     我看表,才一點一刻,彭湛剛睡了二十五分鐘。

    彭湛回來後立刻投入了緊張的工作,辭職,洽談,跑各種手續,這幾天夜裡一直睡得很遲,最早的一次十二點半。

    早晨還要早早起來,辦事得遵循人家各機關部門的作息時間。

    昨天夜裡跟人談事又到淩晨,因此中午這覺十分重要,冉若在家他就睡不成。

    冉是個不肯安靜的孩子,不是樓上樓下地亂跑,就是大喊大叫,大聲唱歌。

    他的嗓子倒是很好,音準也好,樂感尤其好。

    歌他隻唱一個,翻來覆去,是當時被混血兒費翔唱得紅透了大陸半邊天的《冬天裡的一把火》。

    這支歌的旋律完全超出了一個幼兒所能駕馭的範圍,冉應裕自如。

    每一個半拍,切分音,弱起,氣聲,都能處理得恰到好處,且能做到像費翔一樣,邊唱邊跳,一手舉麥克一手指前方:“你就是那一把火——”那麥克通常是一本卷起來的書。

    冉有藝術天分,這似乎是家族遺傳。

     彭澄給我們寄來了一千元錢,彙單附言上寫的是:祝哥哥和姐姐白頭到老。

    她仍依從在雲南時的稱呼叫我,傳遞着一種對于至親至愛骨肉之情的渴望。

    她沒有父母沒有姐妹,從此後我們可以名正言順地相依為命。

    當時屋外陰雨不斷,屋内凄涼混亂,這筆巨款—— 一千元在當時相當于彭澄一年的工資,彭湛兩年的工資——和那句祝言所引起的對于彭澄以及與她有關的一切明亮記憶恍若隔世。

    那時彭澄她們已由雲南撤回了四川駐地,在雲南時我們說好她一撤回後方就休假,先回蘭州,再去北京;後來又說十月份再休,看看十月的北京。

    但目前看來這個計劃怕要落空,她們有可能得去西藏,曆時一年。

    信中她說:“聽說最近中印邊界發生了沖突,有了一些小的戰鬥,今天我上中午班,一進科室就聽說要組織赴藏醫療所。

    剛開始我還覺得去不去無所謂,經大家一說,是去不得呀!一是西藏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天寒地凍空氣稀薄沒有青菜。

    二是地形險惡,翻車事故不斷發生,你說雲南路險,她們說比起西藏,雲南乃一小巫,人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是不是?首先這兩點就不像去雲南那次,還有一定的保險系數。

    三是參戰一年就是二十三歲,再等到那高原太陽曬出來的黑皮膚紅臉蛋恢複過來,又得一年,二十四,終身大事為此就要推後兩年考慮,黃金時光已過。

    據說我們醫院要組成一個一百床位的醫療所去西藏察隅縣的一個什麼地方,那裡沒電,用不上電燈,看不成電視,如果大雪封山,幾個月看不到信和報紙是常事,生活條件非常艱苦。

    我們科将去兩個醫生,三個護士,估計我又跑不了。

    不過他們又說這隻是小道消息,但當大家問院長政委時,他們都笑呵呵地說:‘當兵是要打仗的嘛。

    ’唉,回想我的當兵生活就像遊民。

    從成都到重慶,重慶到成都,成都到雅安,雅安到夾江,夾江到雲南,雲南到夾江,這回又要從夾江到西藏……” 彭澄所在醫院隸屬成都部隊,與成都部隊轄區接壤的國家較多,俗稱“鄰國”。

    “鄰國”和老百姓過日子所說的“鄰居”是一回事,挨得近了,久了,難免會有摩擦,有時相互走動走動,串串門兒,說說笑笑地就能把事情解決了;但也有一些事很難解決,這時兩方中間隻要有一個不講理的,或性子急的,就得動武,到那時,誰的拳頭硬誰就是老大了,所謂勝雄敗寇。

    通常,一個家的“拳頭”是身強力壯的男丁或這家所擁有的權勢,而一個國家的“拳頭”就是軍隊了。

    國家指哪兒,“拳頭”就得打哪兒。

    因而當兵若當在了需要跟諸多鄰國打交道的部隊,“生活就像遊民”不足為奇。

    關于赴藏一事,彭澄信中最後的結論是:聽天由命。

    如果真去了,十月份就休不成假了,就去不成北京了。

    她說她特别想看看北京的國慶節,她還從來沒有去過北京,我是她唯一的北京親戚。

     我給彭澄回信,開了無數個頭,終是沒能寫下去。

    不想跟她說我這邊的不愉快,不願她不愉快,深知我和她哥哥的婚姻對她來說有多麼重要;可是不說不愉快,就隻有說套話,費勁而且無味。

    于是就想,過些日子再寫吧,等情況、心情有所好轉,等現在成為過去時再寫。

    我對我的婚姻仍抱有很大希望,決心以我的積極努力去經營好它。

     “我要回家!” 身邊的冉又嚷。

    我耐心告訴他,爸爸在睡覺,爸爸昨天晚上工作睡得很晚,我們再在外面玩一會兒,等爸爸起來。

    他不肯。

    我完全沒有對付孩子的經驗,我在自己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當兵離開了父母。

    我又看了看表,一點二十,才剛剛過了五分鐘。

    “冉你看,花開得多漂亮啊!”我指着花壇裡的花大聲說。

    冉不感興趣。

    其實我也覺着自己甚是無趣;突然想起小時喜歡看螞蟻,尤其春天螞蟻剛出現的時候,心裡一陣興奮,開始帶冉找螞蟻窩,終于找到了一處,他果然被吸引住了,蹲在那裡,瞪着雙黑黑的大眼睛——這孩子長得像媽媽——看,我則站在他的身後,等。

    太陽很暖,花兒很美,散步的人們很是悠閑自在,我的心中卻是一片茫然空虛,不知将來會怎樣,明天會怎樣,甚至不知道待會兒會怎樣。

     “我要回家!” 冉終于對螞蟻也失去了興趣,站起身來,嚷。

    覺着過了那麼長時間了,擡手看表,才剛過了七分。

    我沉重地歎息了。

    我帶冉回家。

    我不知他為什麼非要回家,那個空曠、清冷、毫無生氣的地方怎麼就那麼吸引他?問他。

    他的回答是:“我要回家!”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同我待在一起覺着沒有意思。

    我也是。

    但我是大人,可以克制,可以掩飾,也需要克制,需要掩飾,孩子則不。

    路過大院門口,我突然又有了新的主意:仍是不甘心,仍是想讓彭湛再睡一會兒,我們這個家将來就靠他了。

     “冉,我們上街去玩兒好不好?” “我要買彩筆!” “好!” “買方便面!” “好!” 彭澄寄來了一千元錢。

    錢是人的膽。

    剛一出大院門,融入人車滾滾的街道,冉就把他的一隻小手塞進了我的手裡,小手很軟,很暖,我握住它,那溫軟的感覺由手掌直抵心裡,我不由扭臉低頭看冉,小小的身子,小小的影子。

     這天是星期日,街上到處是出來采購或閑逛的人,明亮的陽光下一片熙熙攘攘。

    路過一條小河,河邊上醒目地坐着個單身長發女子,背對我們,薄薄的肩胛,細瘦的腰身。

    冉掙脫我的手跑了過去,片刻後跑回來,告訴我:“她哭了。

    ”停一會兒又說,“我知道她為什麼哭,她和她妻子吵架了。

    ”這裡的“妻子”應為丈夫,到底還小;這麼小竟就想到了這樣的問題,足可見生活的烙印。

    冉從不跟我提他的媽媽。

    他叫我阿姨,對我不多麼親近但也看不出明顯敵意。

    不知他知不知道我的出現跟他媽媽的消失之間的關系。

    他不說,我也不問。

    不想利用年齡、經驗的優勢去套小孩子的話,那未免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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