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卷十九 志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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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一 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自黃帝至于三代,名稱不同。

    周衰凋缺,又為鄭衛所亂。

    魏文侯雖好古,然猶昏睡於古樂。

    於是淫聲熾而雅音廢矣。

     及秦焚典籍,樂經用亡。

    漢興,樂家有制氏,但能記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

    周存六代之樂,至秦唯餘韶、武而已。

    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漢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襲也。

    又造武德舞,舞人悉執幹戚,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

    故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周又有房中之樂,秦改曰壽人。

    其聲,楚聲也,漢高好之,孝惠改曰安世。

    高祖又作昭容樂、禮容樂。

    昭容生於武德,禮容生於文始、五行也。

    漢初又有嘉至樂,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迎神之樂也。

    文帝又自造四時舞,以明天下之安和。

    蓋樂先王之樂者,明有法也;樂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

    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薦之太宗之廟。

    孝宣采昭德舞為盛德舞,薦之世宗之廟。

    漢諸帝奏文始、四時、五行之舞焉。

     武帝時,河間獻王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著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殊。

    其內史中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

    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記二十四卷。

    劉向校書,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

     至明帝初,東平憲王蒼總定公卿之議,曰:「宗廟宜各奏樂,不應相襲,所以明功德也。

    承文始、五行、武德為大武之舞。

    」又制舞哥一章,薦之光武之廟。

     漢末大亂,眾樂淪缺。

    魏武平荊州,獲杜夔,善八音,嘗為漢雅樂郎,尤悉樂事,於是以為軍謀祭酒,使創定雅樂。

    時又有鄧靜、尹商,善訓雅樂,〔一〕哥師尹胡能哥宗廟郊祀之曲,舞師馮肅、服養曉知先代諸舞,夔悉總領之。

    遠考經籍,近采故事,魏復先代古樂,自夔始也。

    而左延年等,妙善鄭聲,惟夔好古存正焉。

     文帝黃初二年,改漢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廟安世樂曰正世樂,嘉至樂曰迎靈樂,武德樂曰武頌樂,昭容樂曰昭業樂,雲翹舞曰鳳翔舞,育命舞曰靈應舞,武德舞曰武頌舞,文始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

    其眾哥詩,多即前代之舊;唯魏國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詩而已。

     明帝太和初,詔曰:「禮樂之作,所以類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

    凡音樂以舞為主,自黃帝雲門以下,至於周大武,皆太廟舞名也。

    然則其所司之官,皆曰太樂,所以總領諸物,不可以一物名。

    武皇帝廟樂未稱,其議定廟樂及舞,舞者所執,綴兆之制,聲哥之詩,務令詳備。

    樂官自如故為太樂。

    」太樂,漢舊名,後漢依讖改太予樂官,至是改復舊。

     於是公卿奏曰:「臣聞德盛而化隆者,則樂舞足以象其形容,音聲足以發其哥詠。

    故薦之郊廟,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則君臣樂其度。

    使四海之內,遍知至德之盛,而光煇日新者,禮樂之謂也。

    故先王殷薦上帝,以配祖考,蓋當其時而制之矣。

    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幾二千年,韶箾、南、籥、武、象之樂,風聲遺烈,皆可得而論也。

    由斯言之,禮樂之事,弗可以已。

    今太祖武皇帝樂,宜曰武始之樂。

    武,神武也。

    武,又跡也。

    言神武之始,又王跡所起也。

    高祖文皇帝樂,宜曰鹹熙之舞。

    鹹,皆也。

    熙,興也。

    言應受命之運,天下由之皆興也。

    至於群臣述德論功,建定烈祖之稱,而未制樂舞,非所以昭德紀功。

    夫哥以詠德,舞以象事。

    於文,文武為斌,兼秉文武,聖德所以章明也。

    臣等謹制樂舞名章斌之舞。

    昔簫韶九奏,親於虞帝之庭,武、象、大武,亦振於文、武之阼。

    特以顯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煇,習詠其風聲者也。

    自漢高祖、文帝各逮其時,而為武德、四時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當今成業之美,播揚弘烈,莫盛於章斌焉。

    樂志曰:『鐘磬幹戚,所以祭先王之廟,又所以獻酬酳酢也。

    在宗廟之中,君臣莫不緻敬;族長之中,長幼無不從和。

    』故仲尼答賓牟賈之問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

    』傳雲:『魯有禘樂,賓祭用之。

    』此皆祭禮大享,通用盛樂之明文也。

    今有事於天地宗廟,則此三舞宜並以為薦享,及臨朝大享,亦宜舞之。

    然後乃合古制事神訓民之道,關於萬世,其義益明。

    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總名,可名大鈞之樂。

    鈞,平也。

    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

    於名為美,於義為當。

    」尚書奏:「宜如所上。

    」帝初不許制章斌之樂。

    三請,乃許之。

     於是尚書又奏:「祀圓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袴,絳〈糹未〉,黑韋鞮。

    鹹熙舞者,冠委貌,其餘服如前。

    章斌舞者,與武始、鹹熙舞者同服。

    奏於朝庭,則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幘,生絳袍單衣,絳領袖,皁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袴,白布〈糹末〉,黑韋鞮。

    鹹熙舞者,進賢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合幅袴,其餘服如前。

    」奏可。

    史臣案,武始、鹹熙二舞,冠制不同,而雲章斌與武始、鹹熙同服,不知服何冠也? 侍中繆襲又奏:「安世哥本漢時哥名。

    今詩哥非往時之文,〔二〕則宜變改。

    案周禮注雲:安世樂,猶周房中之樂也。

    是以往昔議者,以房中哥後妃之德,所以風天下,正夫婦,宜改安世之名曰正始之樂。

    自魏國初建,故侍中王粲所作登哥安世詩,專以思詠神靈及說神靈鑒享之意。

    襲後又依哥省讀漢安世哥詠,亦說『高張四縣,神來燕享,嘉薦令儀,永受厥福』。

    無有二南後妃風化天下之言。

    今思惟往者謂房中為後妃之歌者,恐失其意。

    方祭祀娛神,登堂哥先祖功德,下堂哥詠燕享,無事哥後妃之化也。

    自宜依其事以名其樂哥,改安世哥曰享神哥。

    」奏可。

    案文帝已改安世為正始,而襲至是又改安世為享神,未詳其義。

    王粲所造安世詩,今亡。

     襲又奏曰:「文昭皇後廟,置四縣之樂,當銘顯其均奏次第,依太祖廟之名,號曰昭廟之具樂。

    」尚書奏曰:「禮,婦人繼夫之爵,同牢配食者,樂不異文。

    昭皇後今雖別廟,至於宮縣樂器音均,宜如襲議。

    」奏可。

     散騎常侍王肅議曰:「王者各以其禮制事天地,今說者據周官單文為經國大體,懼其局而不知弘也。

    漢武帝東巡封禪還,祠太一于甘泉,祭後土于汾陰,皆盡用其樂。

    言盡用者,為盡用宮縣之樂也。

    天地之性貴質者,蓋謂其器之不文爾,不謂庶物當復減之也。

    禮,天子宮縣,舞八佾。

    今祀圓丘方澤,宜以天子制,設宮縣之樂,八佾之舞。

    」衛臻、繆襲、左延年等鹹同肅議。

    奏可。

     肅又議曰:「說者以為周家祀天,唯舞雲門,祭地,唯舞鹹池,宗廟,唯舞大武,似失其義矣。

    周禮賓客皆作備樂。

    左傳:『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遍舞。

    』六代之樂也。

    然則一會之日,具作六代樂矣。

    天地宗廟,事之大者,賓客燕會,比之為細。

    王制曰:『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

    』可以燕樂而踰天地宗廟之樂乎?周官:『以六律、六呂、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三〕以緻鬼神,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

    』夫六律、六呂、五聲、八音,皆一時而作之,至於六舞獨分擘而用之,所以不厭人心也。

    又周官:『韎師掌教〈魚畺〉樂,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大享亦如之。

    』韎,東夷之樂也。

    又:『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與其聲哥,祭祀則吹而哥之,〔四〕燕亦如之。

    』四夷之樂,乃入宗廟;先代之典,獨不得用。

    大享及燕日如之者,明古今夷、夏之樂,皆主之於宗廟,而後播及其餘也。

    夫作先王樂者,貴能包而用之,納四夷之樂者,美德廣之所及也。

    高皇帝、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廟,皆宜兼用先代及武始、大鈞之舞。

    」有司奏:「宜如肅議。

    」奏可。

    肅私造宗廟詩頌十二篇,不被哥。

    晉武帝泰始二年,改制郊廟哥,其樂舞亦仍舊也。

     漢光武平隴、蜀,增廣郊祀,高皇帝配食,樂奏青陽、朱明、西皓、玄冥,雲翹、育命之舞。

    北郊及祀明堂,並奏樂如南郊。

    迎時氣五郊:春哥青陽,夏哥朱明,並舞雲翹之舞;秋哥西皓,冬哥玄冥,並舞育命之舞;季夏哥朱明,兼舞二舞。

    章帝元和二年,宗廟樂,故事,食舉有鹿鳴、承元氣二曲。

    三年,自作詩四篇,一曰思齊皇姚,二曰六騏驎,三曰竭肅雍,四曰陟叱根。

    合前六曲,以為宗廟食舉。

    加宗廟食舉重來、上陵二曲,合八曲為上陵食舉。

    減宗廟食舉承元氣一曲,加惟天之命、天之曆數二曲,合七曲為殿中禦食飯舉。

    又漢太樂食舉十三曲:一曰鹿鳴,二曰重來,三曰初造,四曰俠安,五曰歸來,六曰遠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九曰清涼,十曰涉大海,十一曰大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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