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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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時和尚到外面有事去了,不在廟裡了,進香的來了,我們的先生便命令一個孩子去代替和尚敲鐘敲鼓,這每每又是年齡大的同學,沒有我的分兒了,我真是寂寞。

    有的大年紀的同學,趁着先生外出,和尚也外出的時候,(這個時候常有)把鐘和鼓亂打起來,我卻有點不屑乎的神氣,很不喜歡這個聲音,仿佛響得沒有意思了,簡直可惡。

     在舊曆七月半,凡屬小康人家請了道士來“放施”(相當于和尚的焰口),我便頂喜歡,今天就在我家裡大打鑼而特打鑼,大打鼓而特打鼓了,然而不是我自己動手,又是寂寞。

    有時趁着道士尚未開壇,或者放施已了正在休息吃茶的時候,我想我把他的鼓敲一下響罷——其實這也并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博得道士說一聲淘氣罷了,我卻不如此做,隻是心裡總有一個一鳴驚人的技癢罷了。

    所以說起我守規矩,我确是守規矩得可以。

     有一次,便是我代大匠斫的這一次,應是不守規矩了。

    推算起來,那時我有七歲,我家建築新房子,是民國紀元前四年的事,我是紀元前十一年生的,因為建築新房子所以有許多石木工人作工,我頂喜歡木匠的大斧,喜歡它白的鋒刃,别的東西我喜歡小的,這個東西我喜歡它大了,小的東西每每自己也想有一件,這把大斧則認為決不是我所有之物,不過很想試試它的銳利。

     在木匠到那邊去吃飯的時候,工作場沒有一個人,隻有我小小一個人了,我乃慢慢地靜靜地拿起大匠的斧來,仿佛我要來做一件大事,正正經經地,孰知拿了一塊小木頭放在斧下一試,我自己的手痛了,傷了,流血了。

    再看,傷得不厲害,我乃口呿而不合,舌舉而不下,且驚且喜,簡直忘記痛了。

    驚無須說得,喜者喜我的指頭安全無恙,拿去請姐姐包裹一下就得了,我依然可以同世人見面了。

    若我因此而竟砍了指頭,我将怎麼出這個大匠之門呢?即是怕去同人見面。

    我當時如是想。

    我這件事除了姐姐沒有别人知道了。

    姐姐後來恐怕忘記了罷,我自己一直記着,直到讀了老子的書又是且驚且喜,口呿而不合,舌舉而不下,不過這時深深地感得守規矩的趣味,想來教訓人,守規矩并不是沒出息的孩子的功課。

     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 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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