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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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國;國者,所以載君。

    彼樂亡而禮從之,禮亡而政從之,政亡而國從之,國亡而君從之。

    惜乎!不如多與之邑。

    ” 宓子治亶父。

    于是齊人攻魯,道亶父。

    始,父老請曰:“麥已熟矣,今迫齊寇,民人出自艾傅郭者歸,可以益食,且不資寇。

    ”三請,宓子弗聽。

    俄而,麥畢還乎齊寇。

    季孫聞之,怒,使人讓宓子曰:“豈不可哀哉!民乎,寒耕熟耘,曾弗得食也。

    弗知猶可,聞或以告,而夫子弗聽。

    ”宓子蹴然曰:“今年無麥,明年可樹。

    令不耕者得獲,是樂有寇也。

    且一歲之麥,于魯不加強,喪之不加弱。

    令民有自取之心,其創必數年不息。

    ”季孫聞之,慚曰:“使穴可入,吾豈忍見宓子哉!” 故明者之感奸由也蚤,其除亂謀也遠,故邪不前達。

     階級(事勢) 人主之尊,辟無異堂。

    階陛九級者,堂高大幾六尺矣。

    若堂無陛級者,堂高治不過尺矣。

    天子如堂,群臣如陛,衆庶如地,此其辟也。

    故陛五級上,廉遠地則高高,陛亡級,廉近地則堂卑。

    高者難攀,卑者易陵,理勢然也。

    故古者聖王制為列等,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施及庶人,等級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

     鄙諺曰:“欲投鼠而忌其器。

    ”此善喻也。

    鼠近于器,尚憚而弗投,恐傷器也,況乎貴大臣之近于主上乎!廉恥禮節,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

    是以系、縛、榜、笞、髡、刖、黥、劓之罪,不及士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

    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刍者有罪,見君之幾杖則起,遭君之乘輿則下,入正門則趨;君之寵臣雖或有過,刑戮不加其身,尊君之勢也。

    此則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所以體貌群臣而厲其節也。

    今自王侯、三公之貴,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禮也。

    古天子之所謂伯父、伯舅也,今與衆庶、徒隸同黥、劓、髡、刖、笞、傌、棄市之法,然則堂下不亡陛乎?被戮辱者不太迫乎?廉恥不行也,大臣無乃握重權,大官而有徒隸無恥之心乎?夫望夷之事,二世見當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習也。

     臣聞之曰:“履雖鮮弗以加枕,冠雖弊弗以苴履。

    ”夫嘗以在貴寵之位,天子改容而嘗體貌之矣,吏民嘗俯伏以敬畏之矣。

    今而有過,令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死可也;若夫束縛之,系绁之,輸之司空,編之徒官,司寇、牢正、徒長、小吏罵詈而榜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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