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遺物——“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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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萬曆四十七年與天啟元年相比,萬曆四十七年好像遜色一點,但如果沒有神宗四十七年滿洲兵重創明軍,也不會出現天啟元年的七十餘城淪陷。
無論怎麼說,神宗四十七年這一"未羊"年屬于"重尅傷"的一年。
此後戰禍連年不斷。
第二個"未羊"年是思宗崇祯四年,雖有損失,但與"重尅傷"還相去甚遠。
所以這一"未羊"年是不能算做"重尅傷"的。
第三個"未羊"年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起義軍領袖李自成稱倡義大元帥。
同年五月改襄陽為襄京,稱新順王。
此年夏,占據關中,攻占山西,進搗北京。
十月,占陝西全省,攻取今銀川、蘭州、張掖等地。
張獻忠亦在同年取武昌,稱大西王。
旋克長沙。
這種局面基本上決定了明政權的滅亡。
在明末統治集團與農民起義軍的鬥争史上,這一"未羊"年不能不算"重尅傷"的一年。
就以上三個"未羊"年來看,有二個"未羊"年屬于"重尅傷"的年代。
一個是"己未"年滿洲兵重創明軍;一個是"癸未"年農民起義軍重創明王朝。
"未羊""重尅傷"如此,"乩诼"一詞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神宗四十七年和思宗十六年,不僅是"重尅傷"的一年,而且也是謠言疊起的一年。
神宗四十七年楊鎬兵敗前數月有"蚩尤星"出現之說;思宗十六年明王朝滅亡以前,也是诼謠層出不窮,最典型的就是《流寇志》中記載的:"先是崇祯十六年八月,帝發私府圖書,得一箧,緘甚固,誠意伯劉基題署。
發箧得圖一軸,首畫諸軍倒戈棄甲、民間男女奔竄狀;次畫百官朝服披髮走;次畫一人,脫冕披髮而懸者。
帝覽之嘿然不怡。
大(王+當)侍側見之,傳于外,可知數已前定雲"(見《流寇志》159頁)。
"乩诼"一詞實乃指此一類謠傳。
就"乩诼玄羊重尅傷"和塗去的"地坼天崩人未亡"兩句來看,特别是就作者筆下的"人未亡"來看,神宗四十七年和思宗十六年相比,"乩诼玄羊重尅傷"一語更偏重于指思宗十六年這一年,即指明王朝在"诼謠"之後首先滅亡于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後又華夏滅亡于滿洲這一事實。
第三句和第四句是"睹物思情理陳箧,停君待殓鬻嫁裳"。
如果我們離開其它句子或别的旁證材料來孤立地研究這兩句,誰也無法否認此二句不是悼亡詩的句子。
但是,結合此七律詩的每一句和其它旁證材料,則出現的矛盾就無法解決了。
吳文将"賭物思情理陳箧"解釋為:"所睹的當即書箱亦即'陳箧'中的那些織錦紋樣的稿本。
那些稿本乃是曹雪芹生前同芳卿意在'以藝濟人'的思想感情凝結在一起的勞動成果。
這樣一個生活上的伴侶,事業上的合作者一旦逝世,她如何不傷情,他們的感情又豈止一般夫婦的感情而已"(見同書305~306頁)。
關于"芳卿"有無其人以及有無"以藝濟人"一事,前文已經涉及,下文還要再談。
但就此詩而論,曹雪芹續弦在曹雪芹新亡之時,處于哀痛欲絕的半昏迷狀态,尚有何心事翻開箱子看吳文所說的“稿本”呢?如果在曹雪芹死亡好長一段時間之後去翻書箱裡吳文所說的“稿本”,這種解釋則可通。
但吳恩裕在論證曹雪芹卒年問題時,認為敦誠的悼亡詩寫于甲申年正月初十以前,吳恩裕又認為敦誠寫悼亡詩中的"昨日",即正月初十以前的前一日;那麼,曹雪芹的死亡日離喪葬日不會超過十天。
在曹雪芹死亡短短的十天内,曹雪芹的續弦尚有心情去清理"草圖"與"歌訣"嗎?這恐怕如同在曹雪芹初亡,曹雪芹的續弦尚有何心情吟詩作賦一樣令人生疑。
如果"賭物思情理陳箧"确屬悼亡之句,按常情,"賭物"中的"物"自然指房中之物,而不是吳文所說的“稿本”。
因為哀痛者一睜眼便看見夫婦朝夕與共的遺留下來的東西,不會一睜開眼便看見"箧"内的“稿本”。
對于新婚未久的寡婦,睜開眼特别注重的是梳妝台和床鋪,然後才是其它遺物,這是人之常情,并非把别人庸俗化了。
我們再按句子順序來看,"睹物思情理陳箧",是先看見遺物,再想起夫妻深情,然後才"理陳箧"。
如果按吳文的"所睹的當即書箱亦即'陳箧'中的那些織錦紋樣的稿本",那就必須承認隻能這樣解釋:先"理陳箧",然後再"睹物思情"。
因為未曾"理陳箧",又怎麼能"睹物"和"思情"呢?如果是這樣,此句則變成了"理陳箧睹物思情"了。
"睹物思情理陳箧"和"理陳箧睹物思情"不僅文字順序不一樣,其含義也不同。
"睹物思情理陳箧"中的"物"指一睜開眼便可見的物,"理陳箧睹物思情"中的"物"則專指"箧"中之物。
由此看來,吳恩裕在解釋此句時,不僅違背了客觀常情,也違背了語言順序這一常識。
吳文在解釋"停君待殓鬻嫁裳"一語時,顯得更含混不清。
按理說"停君待殓鬻嫁裳"自然指曹雪芹的續弦為了入殓曹雪芹的遺體而出賣她的嫁妝(按悼亡詩來解釋),吳文卻一方面承認此句反映了曹雪芹"身後蕭條到了什麼程度";一方面又承認"殓"曹雪芹的遺體"事實上不會靠芳卿去賣她嫁時的衣裳;敦誠、敦敏、張宜泉、于叔度,甚至怡親王府的弘曉、平郡王府等等的接濟,都應該是可能的";另一方面則又說此句證明了"芳卿的确是敦誠所謂'新婦'……否則,那嫁時的衣裳早已陳舊得無法出賣了"(見同書306頁)。
可以說,我反來複去看此段,也沒有看懂——吳文到底是說葬曹雪芹遺體時,他的續弦是出賣衣裳呢?還是不出賣衣裳呢?吳文的三個方面到底說明了什麼呢? 看來吳文解釋"停君待殓鬻嫁裳"的大概意思是:"芳卿為葬其夫曹雪芹準備出賣她的嫁裳而尚未出賣,因為她有敦氏等人的接濟"。
如果曹雪芹的續弦為殓曹雪芹而出售(不管出售還是準備出售)她的"嫁裳",那麼将前一句"理陳箧"解釋為指"理裝稿本的書箱"我認為就不通了。
因為她此時關心的是入殓曹雪芹的經費問題,而經費又來源于她的"嫁裳",那麼,"理"的"陳箧"又自然指"衣箱"而不是指"書箱"了。
難道"嫁裳"反裝進吳恩裕所承認的書箱不成。
我們就不談曹雪芹家裡窮富的程度如何,如果其妻尚存有"嫁裳"可售,那麼,他家裡大概還有一個裝衣服的破箱子吧。
就是沒有裝衣服的箱子,也不可能将衣服和稿本、書籍裝在一個書箱子内吧。
既然如此,曹雪芹續弦豈有在清理"衣箱"而準備出售"嫁裳"之時,卻回身将"悼亡詩"題于裝“稿本”的書箱箱蓋背面之理嗎? 這都是吳文前言不答後語之處。
至于曹雪芹死後,其妻會不會出售她的"嫁裳"呢。
我認為:有可能;但不一定。
按敦誠的悼亡詩中的"哀旌一片誰阿銘"來看,曹雪芹的喪葬日敦氏弟兄是不曾在場的。
如果在場,當然不會有"哀旌一片誰阿銘"之歎了。
難道身為皇室貴胄又兼有文才盛名的敦氏弟兄還不配為曹雪芹作銘文嗎?不僅如此,恐怕張宜泉也不在場,更談不上吳恩裕認為的"怡親王府的弘曉、平郡王府等等的接濟"了。
我認為曹雪芹死後,如果草草而葬尚得不到鄰居們的資助的話(實際上最多不過接濟棺闆糧食等),恐怕确實要出售衣裳首飾了。
但是,這一出售衣裳首飾的可能卻不能用"停君待殓鬻嫁裳"一語來證明,因為吳文的解釋矛盾重重。
現在來談談我對此二句的解釋。
"物"不單指某種東西,也指人,也指自己以外的相對環境。
如"物以類居"和"物傷其類"則比喻同夥;指人。
如"物換星移",則指自己以外的相對環境。
"情"不單指愛情,也有軍情、病情、災情之稱。
按照我們前面解釋"喪明子夏又逝傷,地坼天崩人未亡"和"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诼玄羊重尅傷"給我們清理出來的思路來看,"睹物思情理陳箧"中的"物",乃指"事物",它既包括人,也包括社會現象;"情"應該是"情理"一詞;"陳箧"一詞,在此詩中,狹義指"書箱",由于書箱是裝書籍的,"陳箧"一詞可引伸為"一切史料、書籍"講。
此全句應該解釋為:"作者看一看當時的社會現象,人與人的關系以及民族問題,思考揆度造成各種現象的情理原因,不由作者不去清理翻閱書史去尋找原因了"。
此一句有如張宜泉的《讀史有感》一詩。
其詩為: 拍手高歌歎古今,閑披青史最驚心。
阿房宮盡绮羅色,銅雀台空懸管音。
韓信興劉無剩骨,郭開亡趙有餘金。
誰似尼山功烈永,殘篇斷簡尚堪尋。
在解釋"停君待殓鬻嫁裳"之前,我們還是大概研究一下"鬻嫁裳"一首詩的作者問題,它将有助于我們對"睹物思情理陳箧,停君待殓鬻嫁裳"的理解。
依我看來,此七言律詩的作者問題不外乎三種情況。
一種是和箱蓋正面的五言絕句與石蘭是一塊帶來的,它出于同一人之手;一種是書箱贈送曹雪芹後,由曹雪芹補作的,作者為曹雪芹本人(也暫假定還有吳恩裕說的曹雪芹的續弦夫人);另一種情況就是曹雪芹死後,書箱落入張宜泉之手,由張宜泉補作的。
關于第一種情況,我認為不可能。
因為若出自贈送者的手筆,它必須文字清晰,起碼來說不會有塗改現象。
就這一點來說,第一種情況就該排除了。
第三種情況是頗難解釋的。
按詩的内容含義來看,頗類同張宜泉的思想;但張宜泉的思想與曹雪芹的思想基本上是一緻的;不然他們就不會"同聲相與應"了;由此看來,用詩的内容含義和思想問題來校對作者問題,是很難得出結論的。
詩的最後一句是"窀穸何處葬劉郎",按敦誠的"鹿車荷锸葬劉伶"來看,曹雪芹的朋友們是經常用"劉郎"比喻曹雪芹的;在這裡,如果"劉郎"專指曹雪芹,那麼,此詩的作者就不會是張宜泉;因為張宜泉明知曹雪芹葬在何處,他絕不會用"窀穸何處葬劉郎"這樣詩句的。
但是,"劉郎"雖指劉伶,它本身的含義實不過"酒徒"二字;如果張宜泉用"劉郎"形容他自己(他自己本人也是詩酒為命),此詩的作者則又可定為張宜泉了。
看來在此詩中,隻有"義重冒"三字否定此詩的作者不是張宜泉了。
若按張宜泉和曹雪芹關系來說,張宜泉不會用冒辟疆和董小宛的關系來形容他與曹雪芹關系;若按"義重冒"是指《紅樓夢》一書的情節線索,張宜泉他本人又不是《紅樓夢》的作者。
所以,無論如何解釋,此句都不會出自張宜泉之手。
現在剩下的是第二種情況,即此詩的作者是曹雪芹還是曹雪芹的續弦的問題。
這個問題比較簡單。
我們就姑且不論曹雪芹的續弦會不會吟詩作賦,就前邊論證的情況來看,此詩不是悼亡詩,此就排斥了吳恩裕認為此詩為曹雪芹續弦所作的全部,也就排斥了我認為此詩的作者是曹雪芹續弦的一半。
此詩既不是曹雪芹續弦作于曹雪芹死亡之後,在曹雪芹生前呢,我認為曹雪芹的續弦也不會在此書箱裡面信筆雌黃,就是曹雪芹續弦确實有才,大約也不至如此輕狂。
所以,就其詩的内容來看,此詩的作者雖不是張宜泉,但也當是張宜泉的"同類";加之此書箱原為曹雪芹的遺物;在否定了此詩的作者是張宜泉之後,此詩的作者除曹雪芹已沒有第二個人了。
如果認為此詩平仄失常是由于"水平不高"造成的,我認為就不對了。
由于此詩是随寫随改,并不是發表之作,更加曹雪芹本人并不特别注重平仄對仗問題(這一點蔡義江與吳恩裕本人也承認),那麼将此詩的作者定為曹雪芹又有何不可呢? 在對待此詩的作者問題上,還有一個極為重要而又極為簡便的方法:就是此七律詩作者筆迹的鑒定。
隻要我們弄明白此七律是何人的筆迹,此律詩不僅作者是何人明白了,而且律詩的内容和性質亦便真象大白了。
吳恩裕在此文中認為五條目錄的筆迹出自曹雪芹之手,其原因是吳恩裕在發現此書箱之前從孔祥澤的《考工志》裡看到了曹雪芹的手迹。
認為這兩處的筆迹實出于同一人之手。
但吳文在認為五條目錄和《考工志》出于同一人之手的同時,卻不認為此七律詩和五條目錄的筆迹出于同一人之手,認為是兩個人的筆迹。
在這裡,我要附帶談一個問題,即孔祥澤的《廢藝齋集》、張行的"書箱"和京郊西山舒成勳的曹雪芹"故居"。
這三處若不全是僞造,這三人若不是一個僞造集團,那麼,這些問題還是要很好的研究的。
比如說,北京西山曹雪芹的"故居",隻要它不是現在數十年的僞品,那麼還是應該認真對待的。
至孔祥澤的《考工志》的曹雪芹手迹,若果孔祥澤不是和張行同夥作僞,也要同樣認真對待。
當然對于文字的研究,那是另一回事。
即孔祥澤、張行、舒成勳的"發現"是一回事,吳恩裕等紅學家的研究"成果"則另是一回事了。
我們在這裡暫且撇開孔祥澤與舒成勳不談,及孔祥澤的《考工志》與舒成勳的"故居"的真僞不談,現在還是談談書箱七律的筆迹問題。
吳恩裕認為五條目錄筆迹與書箱正面"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筆迹是一個人的筆迹。
其理由是"寫的人有學過漢魏的功夫。
而雪芹的字正是這個路子"(見同書289頁)。
這一點,我認為吳文說錯了。
學某字形何止一個人。
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特處,如若不然,天下字何止有數以億計的筆迹;如按吳文的觀點,天下筆迹恐怕如書法一樣,隻有幾十個筆迹了。
我們隻要看一看五條目錄和這十個小字的筆迹,将會發現"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筆迹與五條目錄筆迹大異,毫無共同之處;而且恰恰相反,這十個小字的筆迹和《題芹溪處士句》的筆迹相一緻。
當然從邏輯推理上亦然,這個前邊已經說過了。
在十個小字的筆迹吳文作了如此錯誤判斷之後,吳文關于此七言律詩的筆迹作了正好相反的但亦屬同樣錯誤的判斷;認為此律詩的字是"很娟秀的"。
這就全錯了。
我不知吳恩裕在研究“己卯本”的筆迹時為何如此精确,而在研究書箱律詩和五條目錄的筆迹時卻如此"粗心"。
當然五條目錄和律詩不是一種書寫。
但有時就是一種書寫,由于寫法不一或因時間相差也甚為懸殊。
我不明白此律詩的筆迹有何娟秀可言,當然我們可以從一個人的筆迹上看出一個人的性格,但我們卻無法用筆迹來研究用筆者是男人還是女人。
五條目錄是章草;七言律詩是行書。
對于這兩種不同書法要研究其筆迹顯然是不易的。
但不論其寫法如何,我想,他總難免在用筆時要留下一種難以改變的痕迹。
這兩處的書法盡管不一,但兩處的筆迹粗粗一看,我認為大體還是出于一人之手。
要詳細地查對下來,就更是一人的筆迹了。
比如說七律第一行的"诼"字最後一撇,第二行"裳"字最後一撇,第三行"孃"字最後一撇完全類同于五條目錄中"紋"字最後一撇和"本"字第四筆這一撇。
還有"戲語終成谶"的"終"字絲扭的寫法完全類同于五條目錄中的第四條"編"字絲扭旁的寫法。
至于我們要求每個字都全部一樣,那完全不可能。
不要說章草與行書寫法不一,就同一書法,同一時所寫,也不盡然相同。
比如說五條目錄中的"編"、"本"、"稿"、"之"、"繪"、"圖"幾個字,這些字為一人一時所寫,其寫法用筆也不完全一樣(筆迹請參圖四)。
就筆迹問題,我不想多說什麼,因為有圖片在,大家一看,便一目了然。
七律筆迹和五條目錄筆迹完全出自同一人之手,這人就是曹雪芹。
這裡根本不存在什麼五條目錄為曹雪芹所書,七言律詩為"芳卿"所寫的問題。
就筆迹而論:書箱正面的五言詩句并上下款與"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的筆迹完全出于一人之手,即贈送者之手,這不僅合乎情理邏輯,也有筆迹作證。
書箱箱蓋背面五條目錄和七言律詩的筆迹也出自同一人之手,即被贈送者,這不僅合乎情理邏輯,筆迹也同樣可以作證。
此詩的作者已定為曹雪芹,再來過目一下曹雪芹的思想問題。
張宜泉公開承認,他與别人的交往态度是"同聲相與應,殊類故難參",用我們今天有些人常用的成語則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張宜泉又供認他與曹雪芹的關系是"不便張皇過,輕移訪載舟"的避人耳目之交,又親密到"破竈添新火,春燈剪細花"的程度;那麼,我們就不能不承認二人思想有共同處。
既然如此,我們來參照張宜泉的部分語錄來解釋雪芹的這七言律詩,我認為還不是不可以的。
如果我們承認此詩的作者是曹雪芹,又承認曹雪芹的思想可參照其密友張宜泉的思想的話,那麼,結合前邊已經解釋過的曹雪芹筆下"喪明子夏又逝傷"等四句的含義來看,就可知:"睹物思情理陳箧"中的"睹物"實即指張宜泉詩中的"拾薪子盡蓬頭慣,荷篑人多赤足流"一事;"思情"也不外乎張宜泉的"于今不是唐""山河讵漢家""休喜城烏産,當愁塞馬訓";"理陳箧"實乃雷同于張宜泉《讀史有感》中的"披青史",即對曆來史料的研究清理。
"停君待殓鬻嫁賞"實乃是張宜泉"驚兔"、"射鼷"、"獵虎豹"、"樵虬龍"、"赴石梁"的反叛思想的又聲。
由此說來,"睹物思情理陳箧"一語是:目睹中國國土的淪喪,思念受苦受難的人們而引起了作者翻閱曆來古史以尋求借鑒。
"停君待殓鬻嫁裳"結合上句應解釋為:由于明王朝的腐敗,滿清貴族入主中華,雖然駕馭中華民族之上,華夏還是"人未亡"的——"三戶尚足亡秦"嗎,何況還有人數衆多的軒轅後裔,更何況還有雍正說的此起彼伏的假朱姓而推翻滿清的反清集團,思推翻滿清政權的民族英雄還是大有人在。
我(此詩作者)要"停君待殓",即埋葬滿清王朝,"鬻"掉身着的滿清的可恥妝飾。
我認為此種解釋比較接近原意。
第五、六句原作為"才非班女書難續,義重冒",未寫完就塗掉了;改作為"織錦意深睥蘇女,續書才淺愧班孃"。
就其改作情況來看,作者将"才非班女書難續"改成"續書才淺愧班孃",于内容而論,幾乎毫無變化,隻不過因改後的前一句"織錦意深睥蘇女",已有一"女"字,故将"班女"改成"班孃",至于"愧"字和"難"字的變動則不過是為了适應句子而更改詞彙罷了。
問題在"義重冒"改成"織錦意深睥蘇女'一事,卻未免有些費解。
"織錦意深睥蘇女"有文字在,到好剖析,"義重冒"卻無下文,隻好憑想象推則罷了。
由于原作第五句和改作第六句幾乎毫無出入,原作第六句的句子又不全;所以,還是先來研究研究改作後的第五句和改作後的第六句比較恰當。
先來看看"織錦意深睥蘇女"一語。
蘇女指蘇蕙,她是南齊時窦滔的妻子,始平人,字若蘭,善屬文。
後來窦滔納妾趙陽台,之官時未偕蕙同往。
蕙織錦為《回文璇玑圖詩》以贈滔,其文婉轉循環,五色相宣,詞甚凄惋。
窦滔遂又與她和好。
(見同書299~300頁) 這是我抄的吳文關于蘇蕙與她的《回文璇玑圖詩)的幾句。
在關于"蘇女"二字的解釋上,我同意吳文的意見,但關于"織錦意深"與"睥"字之見解,我卻與吳文南轅北轍。
吳文明知蘇蕙"織錦"一事重在《回文璇玑圖詩》,而卻将"織錦意深"解釋為曹雪芹的續弦在說:"蘇蕙制回紋錦的用意不外博得丈夫的歡心,希望同她的丈夫重叙舊好而已,我同雪芹你共同研究織錦工藝,編寫織錦的書,用意是在教那些有廢疾而無告的人們一種求生的手藝;這種濟世活人的用意,比蘇蕙的用意要深得多了——蘇蕙可是'比下去了'!"(見同書300頁) 關于吳文認為曹雪芹續弦織錦"濟世活人的用意,比蘇蕙的用意要深得多了——蘇蕙可是'比下去了'"的問題,我認為,所謂比較,隻有同類才能比較,異類是無法比較的。
書箱的七言詩的"織錦"乃是蘇蕙《璇玑圖》的借代,它屬于詩詞文章一類,而不屬于一般手工藝編織之列。
文章詩詞的含義深邃怎麼和工藝編織之深意相比較呢? 人們用古典,總是用它獨特的一面,而不是取不重要的一面;如果用它無關重要的一面;恐怕對古典的應用者的用意誰也說不清了。
如果我們将"織錦意深睥蘇女"的"織錦"理解為一般手工藝編織,那麼,我想将"蘇女"解釋為蘇蕙恐怕還不如将"蘇女"解釋為"蘇州的女子"更為恰當一些,因為蘇州的女流大多乃是刺繡織錦能手。
吳文既不願将"蘇女"解釋為"蘇州女子",為什麼卻要将《璇玑圖詩》的作者蘇蕙列入手工藝編織者之行列呢? 在此句裡,"織錦"指《紅樓夢》,它與蘇蕙的《回文璇玑圖詩》遙遙相應。
"意深",即是指曹雪芹的"誰解其中味",也即指脂硯齋的"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
餘亦知此意,但不能說得出"。
此句的含義是,人們皆以蘇蕙的《回
無論怎麼說,神宗四十七年這一"未羊"年屬于"重尅傷"的一年。
此後戰禍連年不斷。
第二個"未羊"年是思宗崇祯四年,雖有損失,但與"重尅傷"還相去甚遠。
所以這一"未羊"年是不能算做"重尅傷"的。
第三個"未羊"年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起義軍領袖李自成稱倡義大元帥。
同年五月改襄陽為襄京,稱新順王。
此年夏,占據關中,攻占山西,進搗北京。
十月,占陝西全省,攻取今銀川、蘭州、張掖等地。
張獻忠亦在同年取武昌,稱大西王。
旋克長沙。
這種局面基本上決定了明政權的滅亡。
在明末統治集團與農民起義軍的鬥争史上,這一"未羊"年不能不算"重尅傷"的一年。
就以上三個"未羊"年來看,有二個"未羊"年屬于"重尅傷"的年代。
一個是"己未"年滿洲兵重創明軍;一個是"癸未"年農民起義軍重創明王朝。
"未羊""重尅傷"如此,"乩诼"一詞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神宗四十七年和思宗十六年,不僅是"重尅傷"的一年,而且也是謠言疊起的一年。
神宗四十七年楊鎬兵敗前數月有"蚩尤星"出現之說;思宗十六年明王朝滅亡以前,也是诼謠層出不窮,最典型的就是《流寇志》中記載的:"先是崇祯十六年八月,帝發私府圖書,得一箧,緘甚固,誠意伯劉基題署。
發箧得圖一軸,首畫諸軍倒戈棄甲、民間男女奔竄狀;次畫百官朝服披髮走;次畫一人,脫冕披髮而懸者。
帝覽之嘿然不怡。
大(王+當)侍側見之,傳于外,可知數已前定雲"(見《流寇志》159頁)。
"乩诼"一詞實乃指此一類謠傳。
就"乩诼玄羊重尅傷"和塗去的"地坼天崩人未亡"兩句來看,特别是就作者筆下的"人未亡"來看,神宗四十七年和思宗十六年相比,"乩诼玄羊重尅傷"一語更偏重于指思宗十六年這一年,即指明王朝在"诼謠"之後首先滅亡于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後又華夏滅亡于滿洲這一事實。
第三句和第四句是"睹物思情理陳箧,停君待殓鬻嫁裳"。
如果我們離開其它句子或别的旁證材料來孤立地研究這兩句,誰也無法否認此二句不是悼亡詩的句子。
但是,結合此七律詩的每一句和其它旁證材料,則出現的矛盾就無法解決了。
吳文将"賭物思情理陳箧"解釋為:"所睹的當即書箱亦即'陳箧'中的那些織錦紋樣的稿本。
那些稿本乃是曹雪芹生前同芳卿意在'以藝濟人'的思想感情凝結在一起的勞動成果。
這樣一個生活上的伴侶,事業上的合作者一旦逝世,她如何不傷情,他們的感情又豈止一般夫婦的感情而已"(見同書305~306頁)。
關于"芳卿"有無其人以及有無"以藝濟人"一事,前文已經涉及,下文還要再談。
但就此詩而論,曹雪芹續弦在曹雪芹新亡之時,處于哀痛欲絕的半昏迷狀态,尚有何心事翻開箱子看吳文所說的“稿本”呢?如果在曹雪芹死亡好長一段時間之後去翻書箱裡吳文所說的“稿本”,這種解釋則可通。
但吳恩裕在論證曹雪芹卒年問題時,認為敦誠的悼亡詩寫于甲申年正月初十以前,吳恩裕又認為敦誠寫悼亡詩中的"昨日",即正月初十以前的前一日;那麼,曹雪芹的死亡日離喪葬日不會超過十天。
在曹雪芹死亡短短的十天内,曹雪芹的續弦尚有心情去清理"草圖"與"歌訣"嗎?這恐怕如同在曹雪芹初亡,曹雪芹的續弦尚有何心情吟詩作賦一樣令人生疑。
如果"賭物思情理陳箧"确屬悼亡之句,按常情,"賭物"中的"物"自然指房中之物,而不是吳文所說的“稿本”。
因為哀痛者一睜眼便看見夫婦朝夕與共的遺留下來的東西,不會一睜開眼便看見"箧"内的“稿本”。
對于新婚未久的寡婦,睜開眼特别注重的是梳妝台和床鋪,然後才是其它遺物,這是人之常情,并非把别人庸俗化了。
我們再按句子順序來看,"睹物思情理陳箧",是先看見遺物,再想起夫妻深情,然後才"理陳箧"。
如果按吳文的"所睹的當即書箱亦即'陳箧'中的那些織錦紋樣的稿本",那就必須承認隻能這樣解釋:先"理陳箧",然後再"睹物思情"。
因為未曾"理陳箧",又怎麼能"睹物"和"思情"呢?如果是這樣,此句則變成了"理陳箧睹物思情"了。
"睹物思情理陳箧"和"理陳箧睹物思情"不僅文字順序不一樣,其含義也不同。
"睹物思情理陳箧"中的"物"指一睜開眼便可見的物,"理陳箧睹物思情"中的"物"則專指"箧"中之物。
由此看來,吳恩裕在解釋此句時,不僅違背了客觀常情,也違背了語言順序這一常識。
吳文在解釋"停君待殓鬻嫁裳"一語時,顯得更含混不清。
按理說"停君待殓鬻嫁裳"自然指曹雪芹的續弦為了入殓曹雪芹的遺體而出賣她的嫁妝(按悼亡詩來解釋),吳文卻一方面承認此句反映了曹雪芹"身後蕭條到了什麼程度";一方面又承認"殓"曹雪芹的遺體"事實上不會靠芳卿去賣她嫁時的衣裳;敦誠、敦敏、張宜泉、于叔度,甚至怡親王府的弘曉、平郡王府等等的接濟,都應該是可能的";另一方面則又說此句證明了"芳卿的确是敦誠所謂'新婦'……否則,那嫁時的衣裳早已陳舊得無法出賣了"(見同書306頁)。
可以說,我反來複去看此段,也沒有看懂——吳文到底是說葬曹雪芹遺體時,他的續弦是出賣衣裳呢?還是不出賣衣裳呢?吳文的三個方面到底說明了什麼呢? 看來吳文解釋"停君待殓鬻嫁裳"的大概意思是:"芳卿為葬其夫曹雪芹準備出賣她的嫁裳而尚未出賣,因為她有敦氏等人的接濟"。
如果曹雪芹的續弦為殓曹雪芹而出售(不管出售還是準備出售)她的"嫁裳",那麼将前一句"理陳箧"解釋為指"理裝稿本的書箱"我認為就不通了。
因為她此時關心的是入殓曹雪芹的經費問題,而經費又來源于她的"嫁裳",那麼,"理"的"陳箧"又自然指"衣箱"而不是指"書箱"了。
難道"嫁裳"反裝進吳恩裕所承認的書箱不成。
我們就不談曹雪芹家裡窮富的程度如何,如果其妻尚存有"嫁裳"可售,那麼,他家裡大概還有一個裝衣服的破箱子吧。
就是沒有裝衣服的箱子,也不可能将衣服和稿本、書籍裝在一個書箱子内吧。
既然如此,曹雪芹續弦豈有在清理"衣箱"而準備出售"嫁裳"之時,卻回身将"悼亡詩"題于裝“稿本”的書箱箱蓋背面之理嗎? 這都是吳文前言不答後語之處。
至于曹雪芹死後,其妻會不會出售她的"嫁裳"呢。
我認為:有可能;但不一定。
按敦誠的悼亡詩中的"哀旌一片誰阿銘"來看,曹雪芹的喪葬日敦氏弟兄是不曾在場的。
如果在場,當然不會有"哀旌一片誰阿銘"之歎了。
難道身為皇室貴胄又兼有文才盛名的敦氏弟兄還不配為曹雪芹作銘文嗎?不僅如此,恐怕張宜泉也不在場,更談不上吳恩裕認為的"怡親王府的弘曉、平郡王府等等的接濟"了。
我認為曹雪芹死後,如果草草而葬尚得不到鄰居們的資助的話(實際上最多不過接濟棺闆糧食等),恐怕确實要出售衣裳首飾了。
但是,這一出售衣裳首飾的可能卻不能用"停君待殓鬻嫁裳"一語來證明,因為吳文的解釋矛盾重重。
現在來談談我對此二句的解釋。
"物"不單指某種東西,也指人,也指自己以外的相對環境。
如"物以類居"和"物傷其類"則比喻同夥;指人。
如"物換星移",則指自己以外的相對環境。
"情"不單指愛情,也有軍情、病情、災情之稱。
按照我們前面解釋"喪明子夏又逝傷,地坼天崩人未亡"和"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诼玄羊重尅傷"給我們清理出來的思路來看,"睹物思情理陳箧"中的"物",乃指"事物",它既包括人,也包括社會現象;"情"應該是"情理"一詞;"陳箧"一詞,在此詩中,狹義指"書箱",由于書箱是裝書籍的,"陳箧"一詞可引伸為"一切史料、書籍"講。
此全句應該解釋為:"作者看一看當時的社會現象,人與人的關系以及民族問題,思考揆度造成各種現象的情理原因,不由作者不去清理翻閱書史去尋找原因了"。
此一句有如張宜泉的《讀史有感》一詩。
其詩為: 拍手高歌歎古今,閑披青史最驚心。
阿房宮盡绮羅色,銅雀台空懸管音。
韓信興劉無剩骨,郭開亡趙有餘金。
誰似尼山功烈永,殘篇斷簡尚堪尋。
在解釋"停君待殓鬻嫁裳"之前,我們還是大概研究一下"鬻嫁裳"一首詩的作者問題,它将有助于我們對"睹物思情理陳箧,停君待殓鬻嫁裳"的理解。
依我看來,此七言律詩的作者問題不外乎三種情況。
一種是和箱蓋正面的五言絕句與石蘭是一塊帶來的,它出于同一人之手;一種是書箱贈送曹雪芹後,由曹雪芹補作的,作者為曹雪芹本人(也暫假定還有吳恩裕說的曹雪芹的續弦夫人);另一種情況就是曹雪芹死後,書箱落入張宜泉之手,由張宜泉補作的。
關于第一種情況,我認為不可能。
因為若出自贈送者的手筆,它必須文字清晰,起碼來說不會有塗改現象。
就這一點來說,第一種情況就該排除了。
第三種情況是頗難解釋的。
按詩的内容含義來看,頗類同張宜泉的思想;但張宜泉的思想與曹雪芹的思想基本上是一緻的;不然他們就不會"同聲相與應"了;由此看來,用詩的内容含義和思想問題來校對作者問題,是很難得出結論的。
詩的最後一句是"窀穸何處葬劉郎",按敦誠的"鹿車荷锸葬劉伶"來看,曹雪芹的朋友們是經常用"劉郎"比喻曹雪芹的;在這裡,如果"劉郎"專指曹雪芹,那麼,此詩的作者就不會是張宜泉;因為張宜泉明知曹雪芹葬在何處,他絕不會用"窀穸何處葬劉郎"這樣詩句的。
但是,"劉郎"雖指劉伶,它本身的含義實不過"酒徒"二字;如果張宜泉用"劉郎"形容他自己(他自己本人也是詩酒為命),此詩的作者則又可定為張宜泉了。
看來在此詩中,隻有"義重冒"三字否定此詩的作者不是張宜泉了。
若按張宜泉和曹雪芹關系來說,張宜泉不會用冒辟疆和董小宛的關系來形容他與曹雪芹關系;若按"義重冒"是指《紅樓夢》一書的情節線索,張宜泉他本人又不是《紅樓夢》的作者。
所以,無論如何解釋,此句都不會出自張宜泉之手。
現在剩下的是第二種情況,即此詩的作者是曹雪芹還是曹雪芹的續弦的問題。
這個問題比較簡單。
我們就姑且不論曹雪芹的續弦會不會吟詩作賦,就前邊論證的情況來看,此詩不是悼亡詩,此就排斥了吳恩裕認為此詩為曹雪芹續弦所作的全部,也就排斥了我認為此詩的作者是曹雪芹續弦的一半。
此詩既不是曹雪芹續弦作于曹雪芹死亡之後,在曹雪芹生前呢,我認為曹雪芹的續弦也不會在此書箱裡面信筆雌黃,就是曹雪芹續弦确實有才,大約也不至如此輕狂。
所以,就其詩的内容來看,此詩的作者雖不是張宜泉,但也當是張宜泉的"同類";加之此書箱原為曹雪芹的遺物;在否定了此詩的作者是張宜泉之後,此詩的作者除曹雪芹已沒有第二個人了。
如果認為此詩平仄失常是由于"水平不高"造成的,我認為就不對了。
由于此詩是随寫随改,并不是發表之作,更加曹雪芹本人并不特别注重平仄對仗問題(這一點蔡義江與吳恩裕本人也承認),那麼将此詩的作者定為曹雪芹又有何不可呢? 在對待此詩的作者問題上,還有一個極為重要而又極為簡便的方法:就是此七律詩作者筆迹的鑒定。
隻要我們弄明白此七律是何人的筆迹,此律詩不僅作者是何人明白了,而且律詩的内容和性質亦便真象大白了。
吳恩裕在此文中認為五條目錄的筆迹出自曹雪芹之手,其原因是吳恩裕在發現此書箱之前從孔祥澤的《考工志》裡看到了曹雪芹的手迹。
認為這兩處的筆迹實出于同一人之手。
但吳文在認為五條目錄和《考工志》出于同一人之手的同時,卻不認為此七律詩和五條目錄的筆迹出于同一人之手,認為是兩個人的筆迹。
在這裡,我要附帶談一個問題,即孔祥澤的《廢藝齋集》、張行的"書箱"和京郊西山舒成勳的曹雪芹"故居"。
這三處若不全是僞造,這三人若不是一個僞造集團,那麼,這些問題還是要很好的研究的。
比如說,北京西山曹雪芹的"故居",隻要它不是現在數十年的僞品,那麼還是應該認真對待的。
至孔祥澤的《考工志》的曹雪芹手迹,若果孔祥澤不是和張行同夥作僞,也要同樣認真對待。
當然對于文字的研究,那是另一回事。
即孔祥澤、張行、舒成勳的"發現"是一回事,吳恩裕等紅學家的研究"成果"則另是一回事了。
我們在這裡暫且撇開孔祥澤與舒成勳不談,及孔祥澤的《考工志》與舒成勳的"故居"的真僞不談,現在還是談談書箱七律的筆迹問題。
吳恩裕認為五條目錄筆迹與書箱正面"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筆迹是一個人的筆迹。
其理由是"寫的人有學過漢魏的功夫。
而雪芹的字正是這個路子"(見同書289頁)。
這一點,我認為吳文說錯了。
學某字形何止一個人。
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特處,如若不然,天下字何止有數以億計的筆迹;如按吳文的觀點,天下筆迹恐怕如書法一樣,隻有幾十個筆迹了。
我們隻要看一看五條目錄和這十個小字的筆迹,将會發現"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的筆迹與五條目錄筆迹大異,毫無共同之處;而且恰恰相反,這十個小字的筆迹和《題芹溪處士句》的筆迹相一緻。
當然從邏輯推理上亦然,這個前邊已經說過了。
在十個小字的筆迹吳文作了如此錯誤判斷之後,吳文關于此七言律詩的筆迹作了正好相反的但亦屬同樣錯誤的判斷;認為此律詩的字是"很娟秀的"。
這就全錯了。
我不知吳恩裕在研究“己卯本”的筆迹時為何如此精确,而在研究書箱律詩和五條目錄的筆迹時卻如此"粗心"。
當然五條目錄和律詩不是一種書寫。
但有時就是一種書寫,由于寫法不一或因時間相差也甚為懸殊。
我不明白此律詩的筆迹有何娟秀可言,當然我們可以從一個人的筆迹上看出一個人的性格,但我們卻無法用筆迹來研究用筆者是男人還是女人。
五條目錄是章草;七言律詩是行書。
對于這兩種不同書法要研究其筆迹顯然是不易的。
但不論其寫法如何,我想,他總難免在用筆時要留下一種難以改變的痕迹。
這兩處的書法盡管不一,但兩處的筆迹粗粗一看,我認為大體還是出于一人之手。
要詳細地查對下來,就更是一人的筆迹了。
比如說七律第一行的"诼"字最後一撇,第二行"裳"字最後一撇,第三行"孃"字最後一撇完全類同于五條目錄中"紋"字最後一撇和"本"字第四筆這一撇。
還有"戲語終成谶"的"終"字絲扭的寫法完全類同于五條目錄中的第四條"編"字絲扭旁的寫法。
至于我們要求每個字都全部一樣,那完全不可能。
不要說章草與行書寫法不一,就同一書法,同一時所寫,也不盡然相同。
比如說五條目錄中的"編"、"本"、"稿"、"之"、"繪"、"圖"幾個字,這些字為一人一時所寫,其寫法用筆也不完全一樣(筆迹請參圖四)。
就筆迹問題,我不想多說什麼,因為有圖片在,大家一看,便一目了然。
七律筆迹和五條目錄筆迹完全出自同一人之手,這人就是曹雪芹。
這裡根本不存在什麼五條目錄為曹雪芹所書,七言律詩為"芳卿"所寫的問題。
就筆迹而論:書箱正面的五言詩句并上下款與"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十個小字的筆迹完全出于一人之手,即贈送者之手,這不僅合乎情理邏輯,也有筆迹作證。
書箱箱蓋背面五條目錄和七言律詩的筆迹也出自同一人之手,即被贈送者,這不僅合乎情理邏輯,筆迹也同樣可以作證。
此詩的作者已定為曹雪芹,再來過目一下曹雪芹的思想問題。
張宜泉公開承認,他與别人的交往态度是"同聲相與應,殊類故難參",用我們今天有些人常用的成語則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張宜泉又供認他與曹雪芹的關系是"不便張皇過,輕移訪載舟"的避人耳目之交,又親密到"破竈添新火,春燈剪細花"的程度;那麼,我們就不能不承認二人思想有共同處。
既然如此,我們來參照張宜泉的部分語錄來解釋雪芹的這七言律詩,我認為還不是不可以的。
如果我們承認此詩的作者是曹雪芹,又承認曹雪芹的思想可參照其密友張宜泉的思想的話,那麼,結合前邊已經解釋過的曹雪芹筆下"喪明子夏又逝傷"等四句的含義來看,就可知:"睹物思情理陳箧"中的"睹物"實即指張宜泉詩中的"拾薪子盡蓬頭慣,荷篑人多赤足流"一事;"思情"也不外乎張宜泉的"于今不是唐""山河讵漢家""休喜城烏産,當愁塞馬訓";"理陳箧"實乃雷同于張宜泉《讀史有感》中的"披青史",即對曆來史料的研究清理。
"停君待殓鬻嫁賞"實乃是張宜泉"驚兔"、"射鼷"、"獵虎豹"、"樵虬龍"、"赴石梁"的反叛思想的又聲。
由此說來,"睹物思情理陳箧"一語是:目睹中國國土的淪喪,思念受苦受難的人們而引起了作者翻閱曆來古史以尋求借鑒。
"停君待殓鬻嫁裳"結合上句應解釋為:由于明王朝的腐敗,滿清貴族入主中華,雖然駕馭中華民族之上,華夏還是"人未亡"的——"三戶尚足亡秦"嗎,何況還有人數衆多的軒轅後裔,更何況還有雍正說的此起彼伏的假朱姓而推翻滿清的反清集團,思推翻滿清政權的民族英雄還是大有人在。
我(此詩作者)要"停君待殓",即埋葬滿清王朝,"鬻"掉身着的滿清的可恥妝飾。
我認為此種解釋比較接近原意。
第五、六句原作為"才非班女書難續,義重冒",未寫完就塗掉了;改作為"織錦意深睥蘇女,續書才淺愧班孃"。
就其改作情況來看,作者将"才非班女書難續"改成"續書才淺愧班孃",于内容而論,幾乎毫無變化,隻不過因改後的前一句"織錦意深睥蘇女",已有一"女"字,故将"班女"改成"班孃",至于"愧"字和"難"字的變動則不過是為了适應句子而更改詞彙罷了。
問題在"義重冒"改成"織錦意深睥蘇女'一事,卻未免有些費解。
"織錦意深睥蘇女"有文字在,到好剖析,"義重冒"卻無下文,隻好憑想象推則罷了。
由于原作第五句和改作第六句幾乎毫無出入,原作第六句的句子又不全;所以,還是先來研究研究改作後的第五句和改作後的第六句比較恰當。
先來看看"織錦意深睥蘇女"一語。
蘇女指蘇蕙,她是南齊時窦滔的妻子,始平人,字若蘭,善屬文。
後來窦滔納妾趙陽台,之官時未偕蕙同往。
蕙織錦為《回文璇玑圖詩》以贈滔,其文婉轉循環,五色相宣,詞甚凄惋。
窦滔遂又與她和好。
(見同書299~300頁) 這是我抄的吳文關于蘇蕙與她的《回文璇玑圖詩)的幾句。
在關于"蘇女"二字的解釋上,我同意吳文的意見,但關于"織錦意深"與"睥"字之見解,我卻與吳文南轅北轍。
吳文明知蘇蕙"織錦"一事重在《回文璇玑圖詩》,而卻将"織錦意深"解釋為曹雪芹的續弦在說:"蘇蕙制回紋錦的用意不外博得丈夫的歡心,希望同她的丈夫重叙舊好而已,我同雪芹你共同研究織錦工藝,編寫織錦的書,用意是在教那些有廢疾而無告的人們一種求生的手藝;這種濟世活人的用意,比蘇蕙的用意要深得多了——蘇蕙可是'比下去了'!"(見同書300頁) 關于吳文認為曹雪芹續弦織錦"濟世活人的用意,比蘇蕙的用意要深得多了——蘇蕙可是'比下去了'"的問題,我認為,所謂比較,隻有同類才能比較,異類是無法比較的。
書箱的七言詩的"織錦"乃是蘇蕙《璇玑圖》的借代,它屬于詩詞文章一類,而不屬于一般手工藝編織之列。
文章詩詞的含義深邃怎麼和工藝編織之深意相比較呢? 人們用古典,總是用它獨特的一面,而不是取不重要的一面;如果用它無關重要的一面;恐怕對古典的應用者的用意誰也說不清了。
如果我們将"織錦意深睥蘇女"的"織錦"理解為一般手工藝編織,那麼,我想将"蘇女"解釋為蘇蕙恐怕還不如将"蘇女"解釋為"蘇州的女子"更為恰當一些,因為蘇州的女流大多乃是刺繡織錦能手。
吳文既不願将"蘇女"解釋為"蘇州女子",為什麼卻要将《璇玑圖詩》的作者蘇蕙列入手工藝編織者之行列呢? 在此句裡,"織錦"指《紅樓夢》,它與蘇蕙的《回文璇玑圖詩》遙遙相應。
"意深",即是指曹雪芹的"誰解其中味",也即指脂硯齋的"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
餘亦知此意,但不能說得出"。
此句的含義是,人們皆以蘇蕙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