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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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内铨:“臣僚陳乞子孫當得試銜知縣者,自今并與權注初等幕職官,仍著為令。
” 壬辰,遼以皇太弟重元為皇太叔,免漢拜,不名。
癸巳,知谏院範鎮言:“比者京師及輔郡歲一赦,去歲再赦,今歲三赦;又,在京諸軍歲再賜缗錢;姑息之政,無甚于此。
夫歲一赦者,細民謂之熱恩,以其必在五月、六月間也。
猾胥奸盜,倚為過惡,指以待免,況再赦至三赦乎!今防秋備塞之人,無慮五六十萬,使聞京師端坐而受賜者,能不動心哉!請自今,罷所謂一赦以摧奸猾,而使善良得以立;罷兵士之特賜錢以均内外,而使民力得以寬。
” 甲午,遼遣皇太叔重元安撫南京軍民。
乙未,知谏院範鎮言:“先朝以禦寶印紙給言事官,使以時奏上,所以知言者得失而殿最之。
今陛下雖喜聞谏诤,然考其施行,其實無幾,豈大臣因循而多廢格乎?請據今禦史、谏官具員,置章奏簿于禁中,時時觀省;仍以尚書省所置簿具言行否,每季錄付史官。
”诏中書置台官言事簿,令以時檢勾銷注之,仍錄與樞密院。
戊戌,遼主以遺诏命西北路招讨使、西平郡王蕭阿喇為北府宰相,仍權知南院樞密使事;北府宰相蕭虛烈為武定軍節度使。
辛醜,改元清甯。
大赦。
壬子,诏曰:“任職之臣,則有考課遷官之法。
而宗姓不預吏事,先朝著格,使十八年一遷,所以隆族示愛,教忠厚也。
朕尚念夫本支之秀,昭穆之近,而有耆老久次者,其令中書、樞密院第其服屬,自明堂覃恩後及十年,鹹與進官;近緣特恩改轉者,須更十年。
” 乙卯,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高若讷卒,車駕臨奠,贈右仆射,谥文莊。
九月,戊午,遼告哀使至,帝為發哀,成服于内東門幕次,遣使祭奠吊慰及賀即位。
遼主诏所幸圍場外毋禁。
庚申,诏:“除護衛士,馀不得佩刀入宮,非勳戚後及承應諸執事人不得冠巾。
” 癸亥,诏學士、舍人院:“自今召試,未有科名人,複試三題。
” 乙醜,遼賜内外臣僚爵賞有差。
庚午,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
丙子,尊皇後為皇太後。
宴菆塗殿。
以上京留守宿國王陳留為南京留守。
冬,十月,丁亥,遼有司請以遼福生日為天安節,從之。
以吳王耶律仁先同知南京留守事。
己醜,诏京畿毋領輔郡,罷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
乙未,出内藏庫錢百萬下河北市籴軍儲。
丙申,以主客員外郎吳中複為殿中侍禦史裡行。
戊戌,監修南京鴻慶宮内臣請于本宮隙地建皇帝本命殿,帝曰:“建宮觀,所以為民祈福,豈可勞民自為邪?其遇本命道場日,止令設闆位祠之。
” 己亥,以開封府判官、殿中侍禦史俞希孟為言事禦史。
禦史中丞張昪等言:“希孟自入台以來,論事私邪,動多迎合。
前年内臣王守忠請節度使俸給,谏官韓绛力言不可,希孟辄上言稱恩命已行,隻乞後不得為例。
又,中書答刂子下禦史台同刑法寺定百官行馬失序事,同時聚議,皆雲臣子對君失儀,尚蒙矜恕,豈為偶近兩府,行馬趨朝,既已贖銅,又作過犯!希孟承望大臣風旨,不肯同署奏狀,而乃獨入文字,乞理為過犯。
此皆奸邪,迹狀明白。
後因全台上殿奏事,陛下面責希孟,不逾兩月,除開封府判官,中外鹹謂公明。
今卻自府判複除言事台官,伏乞别與一差遣。
”壬寅,改希孟為祠部員外郎、荊湖南路轉運使。
癸卯,侍禦史梁蒨言:“近制,兩府大臣遇假休日,方許一見賓客,非所以廣朝廷聰明,其開禁使接士如故。
”從之。
乙巳,禮部貢院上《删字貢舉條制》十二卷。
庚戌,翰林學士、刊修《唐書》歐陽修言:“自武宗以下,并無《實錄》,以傳記、别說考正虛實,尚慮阙略。
聞西京内中省寺、留司禦史台及銮和諸庫有唐朝至五代以來奏牍、案簿尚存,欲差編修官呂夏卿詣彼檢讨。
”從之。
夏卿,晉江人。
癸醜,下溪州蠻彭仕羲入寇。
下溪州自彭允林至仕羲,相繼為刺史者五世矣,至是,仕羲子師寶怨父取其妻,來奔辰州訴仕羲嘗殺誓下十三州,将奪其印符而并其地,自号如意大王,補置官屬,将起為亂。
知辰州宋守信聞之,乃以師寶為鄉導,帥兵數千深入讨之。
仕羲遁入地洞,不可得,俘其孥,而官軍戰死者十六七。
守信等皆坐貶。
自是蠻獠數入寇掠,邊吏不能制矣。
十一月,丙辰,出内藏庫絹三十萬,下并州市籴軍儲。
初,虞部郎中薛向言河北籴法之弊,以為:“被邊十四州,悉仰食度支,歲費錢五十萬缗,得粟百六十萬斛,其實才直二百萬缗耳,而歲常虛費三百萬缗,入于商賈蓄販之家。
今既用見錢實價,革去三百萬虛估之弊矣,然必有以佐之,則其法可行。
故邊谷貴,則籴澶、魏粟,漕黃、禦河以給邊;新陳未交,則散粜減價以救民乏;軍食有馀,則坐倉收籴以待不足。
使見錢行而三利舉,則河北之谷不可勝食矣。
”于是诏置河北都大提舉便籴糧草及催遣黃、禦河綱運公事。
己未,以向為之,行并邊見錢和籴法。
甲子,遼葬興宗于慶陵,名其山曰定興。
丙寅,北府宰相、西平郡王蕭阿喇進封韓王。
己巳,交趾來告其王李德政卒。
诏贈侍中、南越王,以其子日尊為靜海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
壬申,遼主次懷州,有事于太宗、穆宗廟。
甲戌,谒祖陵。
戊寅,冬至,有事于太祖、景宗、興宗廟,不受群臣賀。
十二月,丙戌,遼主诏内外百官秩滿各言一事,仍轉谕所部,無貴賤老幼,皆得直言無諱。
丁亥,修六塔河。
先是河決大名、館陶,殿中丞李仲昌請自澶州商胡河穿六塔渠入橫隴故道,以披其勢,富弼是其策。
诏發三十萬丁修六塔河以回河道,以仲昌提舉河渠。
仲昌,垂子也。
翰林學士歐陽修,以嘗奉使河北,知河決根本,複上疏言:“河水重濁,理無不淤,淤從下流;下流既淤,上流必決;水性避高,決必趨下。
以近事驗之,決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複,但勢不能久,必決于上流耳。
橫隴功大難成,雖成必有複決之患。
六塔狹小,不能容受大河,以全河注之,濱、棣、德、博必被其害。
不若因水所趨,增治堤防,疏其下流,浚之入海,則河無決溢散漫之憂,數十年之利也。
”帝不聽。
戊子,遼以應聖節上太皇太後壽,宴群臣、命婦。
冊妃蕭氏為皇後。
後,樞密使惠之女也。
進封皇弟和啰噶為魯國王,阿琏為陳國王。
辛卯,遼诏部署院:“事有機密即奏,其投謗讪書辄受及讀者,并棄市。
” 甲午,遼以樞密副使姚景行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吳湛為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韓紹文為上京留守。
知制诰劉敞使于遼,素習知山川道徑,遼人道之行,自古北至柳河,回屈殆千裡,欲誇示險遠。
敞質譯人曰:“自松亭趨柳河,甚迳且易,不數日可抵中京,何為故道此?”譯相顧駭愧,曰:“實然,但通好以來,置驿如是,不敢變也。
” 丁酉,诏:“武臣有贓濫者毋得轉橫行,其立戰功者許之。
” 戊戌,遼主命設學養士,頒《五經》傳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員。
庚子,遼遣使緻興宗遺留物及謝吊祭。
遼以知涿州楊績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
庚戌,太白晝見。
遼以聖宗在時生辰,赦上京囚。
壬子,新修醴泉觀成,即祥源觀也,因火更其名。
是歲,遼主禦清涼殿,策進士張孝傑等四十四人。
” 壬辰,遼以皇太弟重元為皇太叔,免漢拜,不名。
癸巳,知谏院範鎮言:“比者京師及輔郡歲一赦,去歲再赦,今歲三赦;又,在京諸軍歲再賜缗錢;姑息之政,無甚于此。
夫歲一赦者,細民謂之熱恩,以其必在五月、六月間也。
猾胥奸盜,倚為過惡,指以待免,況再赦至三赦乎!今防秋備塞之人,無慮五六十萬,使聞京師端坐而受賜者,能不動心哉!請自今,罷所謂一赦以摧奸猾,而使善良得以立;罷兵士之特賜錢以均内外,而使民力得以寬。
” 甲午,遼遣皇太叔重元安撫南京軍民。
乙未,知谏院範鎮言:“先朝以禦寶印紙給言事官,使以時奏上,所以知言者得失而殿最之。
今陛下雖喜聞谏诤,然考其施行,其實無幾,豈大臣因循而多廢格乎?請據今禦史、谏官具員,置章奏簿于禁中,時時觀省;仍以尚書省所置簿具言行否,每季錄付史官。
”诏中書置台官言事簿,令以時檢勾銷注之,仍錄與樞密院。
戊戌,遼主以遺诏命西北路招讨使、西平郡王蕭阿喇為北府宰相,仍權知南院樞密使事;北府宰相蕭虛烈為武定軍節度使。
辛醜,改元清甯。
大赦。
壬子,诏曰:“任職之臣,則有考課遷官之法。
而宗姓不預吏事,先朝著格,使十八年一遷,所以隆族示愛,教忠厚也。
朕尚念夫本支之秀,昭穆之近,而有耆老久次者,其令中書、樞密院第其服屬,自明堂覃恩後及十年,鹹與進官;近緣特恩改轉者,須更十年。
” 乙卯,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高若讷卒,車駕臨奠,贈右仆射,谥文莊。
九月,戊午,遼告哀使至,帝為發哀,成服于内東門幕次,遣使祭奠吊慰及賀即位。
遼主诏所幸圍場外毋禁。
庚申,诏:“除護衛士,馀不得佩刀入宮,非勳戚後及承應諸執事人不得冠巾。
” 癸亥,诏學士、舍人院:“自今召試,未有科名人,複試三題。
” 乙醜,遼賜内外臣僚爵賞有差。
庚午,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
丙子,尊皇後為皇太後。
宴菆塗殿。
以上京留守宿國王陳留為南京留守。
冬,十月,丁亥,遼有司請以遼福生日為天安節,從之。
以吳王耶律仁先同知南京留守事。
己醜,诏京畿毋領輔郡,罷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
乙未,出内藏庫錢百萬下河北市籴軍儲。
丙申,以主客員外郎吳中複為殿中侍禦史裡行。
戊戌,監修南京鴻慶宮内臣請于本宮隙地建皇帝本命殿,帝曰:“建宮觀,所以為民祈福,豈可勞民自為邪?其遇本命道場日,止令設闆位祠之。
” 己亥,以開封府判官、殿中侍禦史俞希孟為言事禦史。
禦史中丞張昪等言:“希孟自入台以來,論事私邪,動多迎合。
前年内臣王守忠請節度使俸給,谏官韓绛力言不可,希孟辄上言稱恩命已行,隻乞後不得為例。
又,中書答刂子下禦史台同刑法寺定百官行馬失序事,同時聚議,皆雲臣子對君失儀,尚蒙矜恕,豈為偶近兩府,行馬趨朝,既已贖銅,又作過犯!希孟承望大臣風旨,不肯同署奏狀,而乃獨入文字,乞理為過犯。
此皆奸邪,迹狀明白。
後因全台上殿奏事,陛下面責希孟,不逾兩月,除開封府判官,中外鹹謂公明。
今卻自府判複除言事台官,伏乞别與一差遣。
”壬寅,改希孟為祠部員外郎、荊湖南路轉運使。
癸卯,侍禦史梁蒨言:“近制,兩府大臣遇假休日,方許一見賓客,非所以廣朝廷聰明,其開禁使接士如故。
”從之。
乙巳,禮部貢院上《删字貢舉條制》十二卷。
庚戌,翰林學士、刊修《唐書》歐陽修言:“自武宗以下,并無《實錄》,以傳記、别說考正虛實,尚慮阙略。
聞西京内中省寺、留司禦史台及銮和諸庫有唐朝至五代以來奏牍、案簿尚存,欲差編修官呂夏卿詣彼檢讨。
”從之。
夏卿,晉江人。
癸醜,下溪州蠻彭仕羲入寇。
下溪州自彭允林至仕羲,相繼為刺史者五世矣,至是,仕羲子師寶怨父取其妻,來奔辰州訴仕羲嘗殺誓下十三州,将奪其印符而并其地,自号如意大王,補置官屬,将起為亂。
知辰州宋守信聞之,乃以師寶為鄉導,帥兵數千深入讨之。
仕羲遁入地洞,不可得,俘其孥,而官軍戰死者十六七。
守信等皆坐貶。
自是蠻獠數入寇掠,邊吏不能制矣。
十一月,丙辰,出内藏庫絹三十萬,下并州市籴軍儲。
初,虞部郎中薛向言河北籴法之弊,以為:“被邊十四州,悉仰食度支,歲費錢五十萬缗,得粟百六十萬斛,其實才直二百萬缗耳,而歲常虛費三百萬缗,入于商賈蓄販之家。
今既用見錢實價,革去三百萬虛估之弊矣,然必有以佐之,則其法可行。
故邊谷貴,則籴澶、魏粟,漕黃、禦河以給邊;新陳未交,則散粜減價以救民乏;軍食有馀,則坐倉收籴以待不足。
使見錢行而三利舉,則河北之谷不可勝食矣。
”于是诏置河北都大提舉便籴糧草及催遣黃、禦河綱運公事。
己未,以向為之,行并邊見錢和籴法。
甲子,遼葬興宗于慶陵,名其山曰定興。
丙寅,北府宰相、西平郡王蕭阿喇進封韓王。
己巳,交趾來告其王李德政卒。
诏贈侍中、南越王,以其子日尊為靜海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
壬申,遼主次懷州,有事于太宗、穆宗廟。
甲戌,谒祖陵。
戊寅,冬至,有事于太祖、景宗、興宗廟,不受群臣賀。
十二月,丙戌,遼主诏内外百官秩滿各言一事,仍轉谕所部,無貴賤老幼,皆得直言無諱。
丁亥,修六塔河。
先是河決大名、館陶,殿中丞李仲昌請自澶州商胡河穿六塔渠入橫隴故道,以披其勢,富弼是其策。
诏發三十萬丁修六塔河以回河道,以仲昌提舉河渠。
仲昌,垂子也。
翰林學士歐陽修,以嘗奉使河北,知河決根本,複上疏言:“河水重濁,理無不淤,淤從下流;下流既淤,上流必決;水性避高,決必趨下。
以近事驗之,決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複,但勢不能久,必決于上流耳。
橫隴功大難成,雖成必有複決之患。
六塔狹小,不能容受大河,以全河注之,濱、棣、德、博必被其害。
不若因水所趨,增治堤防,疏其下流,浚之入海,則河無決溢散漫之憂,數十年之利也。
”帝不聽。
戊子,遼以應聖節上太皇太後壽,宴群臣、命婦。
冊妃蕭氏為皇後。
後,樞密使惠之女也。
進封皇弟和啰噶為魯國王,阿琏為陳國王。
辛卯,遼诏部署院:“事有機密即奏,其投謗讪書辄受及讀者,并棄市。
” 甲午,遼以樞密副使姚景行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吳湛為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韓紹文為上京留守。
知制诰劉敞使于遼,素習知山川道徑,遼人道之行,自古北至柳河,回屈殆千裡,欲誇示險遠。
敞質譯人曰:“自松亭趨柳河,甚迳且易,不數日可抵中京,何為故道此?”譯相顧駭愧,曰:“實然,但通好以來,置驿如是,不敢變也。
” 丁酉,诏:“武臣有贓濫者毋得轉橫行,其立戰功者許之。
” 戊戌,遼主命設學養士,頒《五經》傳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員。
庚子,遼遣使緻興宗遺留物及謝吊祭。
遼以知涿州楊績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
庚戌,太白晝見。
遼以聖宗在時生辰,赦上京囚。
壬子,新修醴泉觀成,即祥源觀也,因火更其名。
是歲,遼主禦清涼殿,策進士張孝傑等四十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