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藻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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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未免流俗也。
正如董仲舒、揚子雲,亦鑽贊仰四科,馳驅六籍,漸孔門之教義,服魯國之儒風,與此何殊,而并可甄錄。
夫回、瑗可棄,而揚、董獲升,可謂識二五而不知十者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書,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
借如陽瓒效節邊城,捐軀花敵,當有宋之代,抑劉、蔔之徒欤?而沈氏竟不别加标榜,唯寄編于《索虜》篇内。
紀僧珍砥節砺行,終始無瑕,而蕭氏乃與群小混書,都以恩幸為目。
王文章不足,武藝居多,躬詣戚藩,首階逆亂。
撰隋史者如不能與枭感并列,即宜附出《楊諒傳》中,辄與詞人共編,吉士為伍。
凡斯纂錄,豈其類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
"光武則受誤于龐萌,曹公則見欺于張邈。
事列在方書,惟善與惡,昭然可見。
不假許、郭之深鑒,裴、王之妙察,而作者存諸簡牍,不能使善惡區分,故曰誰之過欤?史官之責也。
夫能申藻鏡,别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明,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則懲惡勸善,永肅将來,激濁揚清,郁為不朽者矣。
商冒商臣,楚成王太子。
王後欲立少子職,商臣以宮甲圍王,王缢,遂自立。
見《左傳》文元年。
冒頓,匈奴頭曼太子。
頭曼愛後阏氏子,欲立之。
冒頓射殺頭曼自立。
事見《史記匈奴傳》。
按:此二逆連舉,見宋明帝诏。
伊霍《漢書》:霍光字子孟,位大司馬、大将軍。
昭帝崩,亡嗣。
承皇太後诏,迎昌邑王賀。
賀即位,行淫亂,光憂懑。
田延年曰:"伊尹相殷,廢太甲以安宗廟,後世稱其忠。
将軍若能行此,亦漢之伊尹也。
"光即白太後,诏歸賀昌邑,立孝宣皇帝。
《晉景紀》:伊尹放太甲以甯殷,霍光廢昌邑以安漢。
三科九等《漢書古今人表叙》雲: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
因茲以列九等之序。
晉之臣佐《左》僖二十七、八:晉文作三軍,魏為戎右。
圍曹,魏舉傷于胸,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城濮之戰,舟之僑先歸,晉侯殺之以徇于國。
又文五:晉陽處父聘于衛,甯赢從之,及溫而還。
其妻問之,赢曰:"以剛,天為剛
正如董仲舒、揚子雲,亦鑽贊仰四科,馳驅六籍,漸孔門之教義,服魯國之儒風,與此何殊,而并可甄錄。
夫回、瑗可棄,而揚、董獲升,可謂識二五而不知十者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書,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
借如陽瓒效節邊城,捐軀花敵,當有宋之代,抑劉、蔔之徒欤?而沈氏竟不别加标榜,唯寄編于《索虜》篇内。
紀僧珍砥節砺行,終始無瑕,而蕭氏乃與群小混書,都以恩幸為目。
王文章不足,武藝居多,躬詣戚藩,首階逆亂。
撰隋史者如不能與枭感并列,即宜附出《楊諒傳》中,辄與詞人共編,吉士為伍。
凡斯纂錄,豈其類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
"光武則受誤于龐萌,曹公則見欺于張邈。
事列在方書,惟善與惡,昭然可見。
不假許、郭之深鑒,裴、王之妙察,而作者存諸簡牍,不能使善惡區分,故曰誰之過欤?史官之責也。
夫能申藻鏡,别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明,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則懲惡勸善,永肅将來,激濁揚清,郁為不朽者矣。
商冒商臣,楚成王太子。
王後欲立少子職,商臣以宮甲圍王,王缢,遂自立。
見《左傳》文元年。
冒頓,匈奴頭曼太子。
頭曼愛後阏氏子,欲立之。
冒頓射殺頭曼自立。
事見《史記匈奴傳》。
按:此二逆連舉,見宋明帝诏。
伊霍《漢書》:霍光字子孟,位大司馬、大将軍。
昭帝崩,亡嗣。
承皇太後诏,迎昌邑王賀。
賀即位,行淫亂,光憂懑。
田延年曰:"伊尹相殷,廢太甲以安宗廟,後世稱其忠。
将軍若能行此,亦漢之伊尹也。
"光即白太後,诏歸賀昌邑,立孝宣皇帝。
《晉景紀》:伊尹放太甲以甯殷,霍光廢昌邑以安漢。
三科九等《漢書古今人表叙》雲: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
因茲以列九等之序。
晉之臣佐《左》僖二十七、八:晉文作三軍,魏為戎右。
圍曹,魏舉傷于胸,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城濮之戰,舟之僑先歸,晉侯殺之以徇于國。
又文五:晉陽處父聘于衛,甯赢從之,及溫而還。
其妻問之,赢曰:"以剛,天為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