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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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頓報告書〔2〕采用了中國人自己發明的“國際合作以開發中國的計劃”,這是值得感謝的,——最近南京市各界的電報已經“謹代表京市七十萬民衆敬緻慰念之忱”,稱他“不僅為中國好友,且為世界和平及人道正義之保障者”(三月一日南京中央社電)了。

     然而李頓也應當感謝中國才好:第一,假使中國沒有“國際合作學說”,李頓爵士就很難找着适當的措辭來表示他的意思。

    豈非共管沒有了學理上的根據?第二,李頓爵士自己說的:“南京本可歡迎日本之扶助以拒共産潮流”,他就更應當對于中國當局的這種苦心孤詣表示誠懇的敬意。

     但是,李頓爵士最近在巴黎的演說(路透社二月二十日巴黎電),卻提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中國前途,似系于如何,何時及何人對于如此偉大人力予以國家意識的統一力量,日内瓦〔3〕乎,莫斯科乎?”還有一個是:“中國現在傾向日内瓦,但若日本堅持其現行政策,而日内瓦失敗,則中國縱非所願,亦将變更其傾向矣。

    ”這兩個問題都有點兒侮辱中國的國家人格。

    國家者政府也。

    李頓說中國還沒有“國家意識的統一力量”,甚至于還會變更其對于日内瓦之傾向!這豈不是不相信中國國家對于國聯的忠心,對于日本的苦心? 為着中國國家的尊嚴和民族的光榮起見,我們要想答複李頓爵士已經好多天了,隻是沒有相當的文件。

    這使人苦悶得很。

    今天突然在報紙上發見了一件寶貝,可以拿來答複李大人:這就是“漢口警部三月一日的布告”。

    這裡可以找着“鐵一樣的事實”,來反駁李大人的懷疑。

     例如這布告(原文見《申報》三月一日漢口專電)說: “在外資下勞力之勞工,如勞資間有未解決之正當問題,應禀請我主管機關代表為交涉或救濟,絕對不得直接交涉,違者拿辦,或受人利用,故意以此種手段,構成嚴重事态者,處死刑。

    ”這是說外國資本家遇見“勞資間有未解決之正當問題”,可以直接任意辦理,而勞工方面如此這般者……就要處死刑。

    這樣一來,我們中國就隻剩得“用國家意識統一了的”勞工了。

    因為凡是違背這“意識”的,都要請他離開中國的“國家”——到陰間去。

    李大人難道還能夠說中國當局不是“國家意識的統一力量”麼? 再則統一這個“統一力量”的,當然是日内瓦,而不是莫斯科。

    “中國現在傾向日内瓦”,——這是李頓大人自己說的。

    我們這種傾向十二萬分的堅定,例如那布告上也說:“如有奸民流痞受人誘買勾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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