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一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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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白話來代文言,即使有點不妥,反正也不過是小事情。

     我雖然未曾在“孤桐先生”門下鑽,沒有看見滿桌滿床滿地的什麼德文書的榮幸,但偶然見到他所發表的“文言”,知道他于法律的不可恃,道德習慣的并非一成不變,文字語言的必有變遷,其實倒是懂得的。

    懂得而照直說出來的,便成為改革者;懂得而不說,反要利用以欺瞞别人的,便成為“孤桐先生”及其“之流”。

    他的保護文言,内骨子也不過是這樣。

     如果我的檢驗是确的,那麼,“孤桐先生”大概也就染了《閑話》所謂“有些志士”的通病,為“老婆子女”所累了,此後似乎應該另買幾本德文書,來講究“節育”。

     五月二十四日。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六年六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十一期。

     〔2〕章士钊(行嚴)關于“二桃殺三士”的一段話,見他在一九二三年八月發表于上海《新聞報》的《評新文化運動》一文:“夫語以耳辨。

    徒資口談。

    文以目辨。

    更貴成誦。

    則其取音之繁簡連截。

    有其自然。

    不可強混。

    如園有桃。

    筆之于書。

    詞義俱完。

    今曰此于語未合也。

    必曰園裡有桃子樹。

    二桃殺三士。

    譜之于詩。

    節奏甚美。

    今曰此于白話無當也。

    必曰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

    是亦不可以已乎。

    ” 〔3〕《晏子春秋》撰人不詳。

    内容是記載春秋時齊國大夫晏嬰(平仲)的言行。

    這裡所引的一段,見該書卷二《谏》下。

     〔4〕《梁父吟》亦作《梁甫吟》,樂府楚調曲名。

    此篇系樂府古辭(舊題諸葛亮作,不确),魯迅上文所引“誰能為此謀?相國齊晏子。

    ”為詩中的最末兩句。

    “相國”一作“國相”。

     〔5〕“每下愈況”語見《莊子·知北遊》。

    參看本卷第114頁注〔5〕。

     〔6〕《“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一文,發表于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四日的《晨報副刊》(署名雪之),其時編輯為孫伏園;一九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才由徐志摩(即文中說的“詩哲”)編輯。

    關于“逼死别人,掐死自己”的話,參看本卷第236頁注〔16〕。

     〔7〕“睚眦之怨”意即小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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