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壁”之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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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章士钊,确是氣量狹小,沒有“學者的态度”;而且,豈但沒有“學者的态度”而已哉,還有“人格卑污”的嫌疑雲。

     其實,沒有“學者的态度”,那就不是學者喽,而有些人偏要硬派我做學者。

    至于何時封贈,何時考定,卻連我自己也一點不知道。

    待到他們在報上說出我是學者,我自己也借此知道了原來我是學者的時候,則已經同時發表了我的罪狀,接着就将這體面名稱革掉了,雖然總該還要恢複,以便第三次的借口。

     據我想來,佥事——文士詩人往往誤作簽事,今據官書正定——這一個官兒倒也并不算怎樣“區區”,隻要看我免職之後,就頗有些人在那裡鑽謀樸缺,便是一個老大的證據。

    至于又有些人以為無足重輕者,大約自己現在還不過做幾句“說不出”的詩文〔14〕,所以不知不覺地就來“慷他人之慨”了罷,因為人的将來是想不到的。

    然而,慚愧我還不是“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15〕式的理想奴才,所以竟不能“盡如人意”,已經在平政院〔16〕對章士钊提起訴訟了。

     提起訴訟之後,我隻在答KS君信裡論及一回章士钊,但聽說已經要“人格卑污”了。

    然而别一論客卻道是并不大罵,所以魯迅究竟不足取。

    我所經驗的事委實有點希奇,每有“碰壁”一類的事故,平時回護我的大抵願我設法應付,甚至于暫圖苟全。

    平時憎惡我的卻總希望我做一個完人,即使敵手用了卑劣的流言和陰謀,也應該正襟危坐,毫無憤怨,默默地吃苦;或則戟指嚼舌,噴血而亡。

    為什麼呢?自然是專為顧全我的人格起見喽。

     夠了,我其實又何嘗“碰壁”,至多也不過遇見了“鬼打牆”罷了。

     九月十五日。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語絲》周刊第四十五期。

     〔2〕“一個女讀者”參看本卷第79頁注〔5〕。

    下文的“”是作者自造的字,即女性的“卒”。

     〔3〕李仲揆(1889—1971)名四光,字仲揆,湖北黃岡人,地質學家。

    他在科學研究上有卓越貢獻,創立了地質力學。

    曾留學英國伯明翰大學,當時任北京大學教授。

    他在《現代評論》第二卷第三十七期(一九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發表《在北京女師大觀劇的經驗》一文,其中說:“有一天晚上(按為一九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已經被學生驅逐了的校長楊蔭榆先生打來一次電話,她大緻說:‘女師大的問題現在可以解決。

    明早有幾位朋友到學校參觀,務必請你也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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