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薔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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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還是無花的 因為《語絲》〔2〕在形式上要改成中本了,我也不想再用老題目,所以破格地奮發,要寫出“新的薔薇”來。

     ——這回可要開花了? ——嗡嗡,——不見得罷。

     我早有點知道:我是大概以自己為主的。

    所談的道理是“我以為”的道理,所記的情狀是我所見的情狀。

    聽說一月以前,杏花和碧桃都開過了。

    我沒有見,我就不以為有杏花和碧桃。

     ——然而那些東西是存在的。

    ——學者們怕要說。

     ——好!那麼,由它去罷。

    ——這是我敬謹回禀學者們的話。

     有些講“公理”的,說我的雜感沒有一看的價值。

    那是一定的。

    其實,他來看我的雜感,先就自己失了魂了,—— 假如也有魂。

    我的話倘會合于講“公理”者的胃口,我不也成了“公理維持會”會員了麼?我不也成了他,和其餘的一切會員了麼?我的話不就等于他們的話了麼?許多人和許多話不就等于一個人和一番話了麼? 公理是隻有一個的。

    然而聽說這早被他們拿去了,所以我已經一無所有。

     這回“北京城内的外國旗”,大約特别地多罷,竟使學者為之憤慨:“……至于東交民巷界線以外,無論中國人外國人,那就不能借插用外國國旗,以為保護生命财産的護符。

    ”〔3〕這是的确的。

    “保護生命财産的護符”,我們自有“法律”在。

     如果還不放心呢,那麼,就用一種更穩妥的旗子:紅卍字旗〔4〕。

    介乎中外之間,超于“無恥”和有恥之外,——确是好旗子! 從清末以來,“莫談國事”的條子帖在酒樓飯館裡,至今還沒有跟着辮子取消。

    所以,有些時候,難煞了執筆的人。

     但這時卻可以看見一種有趣的東西,是:希望别人以文字得禍的人所做的文字。

     聰明人的談吐也日見其聰明了。

    說三月十八日被害的學生是值得同情的,因為她本不願去而受了教職員的慫恿。

    〔5〕說“那些直接或間接用蘇俄的金錢的人”是情有可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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