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勿“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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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原放〔2〕君已經成了古人了,他的标點和校正小說,雖然不免小謬誤,但大體是有功于作者和讀者的。

    誰料流弊卻無窮,一班效颦〔3〕的便随手拉一部書,你也标點,我也标點,你也作序,我也作序,他也校改,這也校改,又不肯好好的做,結果隻是糟蹋了書。

     《花月痕》〔4〕本不必當作寶貝書,但有人要标點付印,自然是各随各便。

    這書最初是木刻的,後有排印本;最後是石印,錯字很多,現在通行的多是這一種。

    至于新标點本,則陶樂勤〔5〕君序雲,“本書所取的原本,雖屬佳品,可是錯誤尚多。

    餘雖都加以糾正,然失檢之處,勢必難免。

    ……”我隻有錯字很多的石印本,偶然對比了第二十五回中的三四葉,便覺得還是石印本好,因為陶君于石印本的錯字多未糾正,而石印本的不錯字兒卻多糾歪了。

     “钗黛直是個子虛烏有,算不得什麼。

    ……” 這“直是個”就是“簡直是一個”之意,而糾正本卻改作“真是個”,便和原意很不相同了。

     “秋痕頭上包着绉帕……突見癡珠,便含笑低聲說道,‘我料得你挨不上十天,其實何苦呢?’“……癡珠笑道,‘往後再商量罷。

    ’……” 他們倆雖然都淪落,但其時卻沒有什麼大悲哀,所以還都笑。

    而糾正本卻将兩個“笑”字都改成“哭”字了。

    教他們一見就哭,看眼淚似乎太不值錢,況且“含哭”也不成話。

     我因此想到一種要求,就是印書本是美事,但若自己于意義不甚了然時,不可便以為是錯的,而奮然“加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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