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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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本華先生以厭世名一時,近來中國的紳士們卻獨獨賞識了他的《婦人論》〔8〕。

    的确,他的罵女人雖然還合紳士們的脾胃,但别的話卻實在很有些和我們不相宜的。

    即如《讀書和書籍》那一篇裡,就說,“我們讀着的時候,别人卻替我們想。

    我們不過反複了這人的心的過程。

    ……然而本來底地說起來,則讀書時,我們的腦已非自己的活動地。

    這是别人的思想的戰場了。

    ”但是我們的學者文人們卻正需要這樣的戰場——未經老練的青年的腦髓。

    但也并非在這上面和别的強敵戰鬥,乃是今日之我打昨日之我,“道義”之手批“公理”之頰——說得俗一點,自己打嘴巴。

    作了這樣的戰場者,怎麼還能明白是怎麼一回事。

     這一月來,不知怎的又有幾個學者文人或批評家亡魂失魄了,仿佛他們在上月底才從娘胎鑽出,毫不知道民國十四年十二月以前的事似的。

    女師大學生一歸她們被占的本校,就有人引以為例,說張胡子或李胡子可以“派兵送一二百學生占據了二三千學生的北大”〔9〕。

    如果這樣,北大學生确應該群起而将女師大撲滅,以免張胡或李胡援例,确保母校的安全。

     但我記得北大剛舉行過二十七周年紀念,那建立的曆史,是并非由章士钊将張胡或李胡将要率領的二百學生拖出,然後改立北大,招生三千,以掩人耳目的。

    這樣的比附,簡直是在青年的腦上打滾。

    夏間,則也可以稱為“挑剔風潮”。

    但也許批評界有時也是“隻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正如天才之在文壇一樣的。

     學者文人們最好是有這樣的一個特權,月月,時時,自己和自己戰,——即自己打嘴巴。

    免得庸人不知,以常人為例,誤以為連一點“閑話”也講不清楚。

     十二月二十二日。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六年一月八日《猛進》周刊第四十四期。

     〔2〕“隻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據宋代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

    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 〔3〕這些“名言”都是胡适說的。

    他在《新青年》第九卷第二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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