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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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予圖書館購買某種書籍”了。

    此外還給我許多忠告,這使我非常感謝,但願意奉還“文士”的稱号〔23〕,我是不屬于這一類的。

    隻是我以為告假和辭職不同,無論支薪與否,教授也仍然是教授,這是不待“刀筆吏”才能知道的。

    至于圖書館的月薪,我确信李教授(或副館長)現在每月“隻拿二百五十元”的現錢,是美國那面的;中國這面的一半,真說不定要拖欠到什麼時候才有。

    但欠帳究竟也是錢,别人的兼差,大抵多是欠帳,連一半現錢也沒有,可是早成了有些論客的口實了,雖然其缺點是在不肯及早捐出去。

    我想,如果此後每月必發,而以學校欠薪作比例,中國的一半是明年的正月間會有的,倘以教育部欠俸作比例,則須十七年正月間才有,那時購買書籍來,我一定就更正,隻要我還在做“官僚”,因為這容易得知,我也自信還有這樣的記性,不至于今年忘了去年事。

    但是,倘若又被章士钊們革掉,那就莫明其妙,更正的事也隻好作罷了。

    可是我所說的職銜和錢數,在今日卻是事實。

     第四種的罪案是……。

    陳源教授說,“好了,不舉例了。

    ” 為什麼呢?大約是因為“本來已經說不勝說”,或者是在矯正“打筆墨官司的時候,誰寫得多,罵得下流,捏造得新奇就是誰的理由大”的惡習之故罷,所以就用三個例來概其全般,正如中國戲上用四個兵卒來象征十萬大軍一樣。

    此後,就可以結束,漫罵——“正人君子”一定另有名稱,但我不知道,隻好暫用這加于“下流”人等的行為上的話——了。

    原文很可以做“正人君子”的真相的标本,删之可惜,扯下來粘在後面罷—— “有人同我說,魯迅先生缺乏的是一面大鏡子,所以永遠見不到他的尊容。

    我說他說錯了。

    魯迅先生的所以這樣,正因為他有了一面大鏡子。

    你聽見過趙子昂——是不是他?——畫馬的故事罷?他要畫一個姿勢,就對鏡伏地做出那個姿勢來。

    魯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對了他的大鏡子寫的,沒有一句罵人的話不能應用在他自己的身上。

    要是你不信,我可以同你打一個賭。

    ” 這一段意思很了然,猶言我寫馬則自己就是馬,寫狗自己就是狗,說别人的缺點就是自己的缺點,寫法蘭斯自己就是法蘭斯,說“臭毛廁”自己就是臭毛廁,說别人和楊蔭榆女士同鄉,就是自己和她同鄉。

    趙子昂也實在可笑,要畫馬,看看真馬就夠了,何必定作畜生的姿勢;他終于還是人,并不淪入馬類,總算是僥幸的。

    不過趙子昂也是“某籍”,所以這也許還是一種“流言”,或自造,或那時的“正人君子”所造都說不定。

    這隻能看作一種無稽之談。

    倘若陳源教授似的信以為真,自己也照樣做,則寫法蘭斯的時候坐下做一個法姿勢,講“孤桐先生”的時候立起作一個孤姿勢,倒還堂哉皇哉;可是講“糞車”〔24〕也就得伏地變成糞車,說“毛廁”即須翻身充當便所,未免連臭架子也有些失掉罷,雖然肚子裡本來滿是這樣的貨色。

     “不是有一次一個報館訪員稱我們為‘文士’嗎?魯迅先生為了那名字幾乎笑掉了牙。

    可是後來某報天天鼓吹他是‘思想界的權威者’他倒又不笑了。

     “他沒有一篇文章裡不放幾枝冷箭,但是他自己常常的說人‘放冷箭’,并且說‘放冷箭’是卑劣的行為。

     “他常常‘散布流言’和‘捏造事實’,如上面舉出來的幾個例,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罵人‘散布流言’‘捏造事實’,并且承認那樣是‘下流’。

     “他常常的無故罵人,要是那人生氣,他就說人家沒有‘幽默’。

    可是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一言半語,他就跳到半天空,罵得你體無完膚——還不肯罷休。

    ” 這是根據了三條例和一個趙子昂故事的結論。

    其實是稱别個為“文士”我也笑,稱我為“思想界的權威者”〔25〕我也笑,但牙卻并非“笑掉”,據說是“打掉”的,這較可以使他們快意些。

    至于“思想界的權威者”等等,我連夜夢裡也沒有想做過,無奈我和“鼓吹”的人不相識,無從勸止他,不像唱雙簧的朋友,可以彼此心照;況且自然會有“文士”來罵倒,更無須自己費力。

    我也不想借這些頭銜去發财發福,有了它于實利上是并無什麼好處的。

    我也曾反對過将自己的小說采入教科書,怕的是教錯了青年,記得曾在報上發表; 〔26〕不過這本不是對上流人說的,他們當然不知道。

    冷箭呢,先是不肯的,後來也放過幾枝,但總是對于先“放冷箭”用“流言”的如陳源教授之輩,“請君入甕”〔27〕,也給他嘗嘗這滋味。

    不過雖然對于他們,也還是明說的時候多,例如《語絲》上的《音樂》〔28〕就說明是指徐志摩先生,《我的籍和系》和《并非閑話》也分明對西滢即陳源教授而發;此後也還要射,并無悔禍之心。

    至于署名,則去年以來隻用一個,就是陳教授之所謂“魯迅,即教育部佥事周樹人”〔29〕就是。

    但在下半年,應将“教育部佥事”五字删去,因為被“孤桐先生”所革;今年卻又變了“暫署佥事”〔30〕了,還未去做,然而豫備去做的,目的是在弄幾文俸錢,因為我祖宗沒有遺産,老婆沒有奁田,文章又不值錢,隻好以此暫且糊口。

    還有一個小目的,是在對于以我去年的免官為“痛快”者,給他一個不舒服,使他恨得扒耳搔腮,忍不住露出本相。

    至于“流言”,則先已說過,正是陳源教授首先發明的專賣品,獨有他聽到過許多;在我呢,心術是看不見的東西,且勿說,我的躲在家裡的生活即不利于作“捏……言”的樞紐。

    剩下的隻有“幽默”問題了,我又沒有說過這些話,也沒有主張過“幽默”,也許将這兩字連寫,今天還算第一回。

    我對人是“罵人”,人對我是“侵犯了一言半語”,這真使我記起我的同鄉“刑名師爺”來,而且還是弄着不正經的“出重出輕”的玩意兒的時候。

    這樣看來,一面鏡子确是該有的,無論生在那一縣。

    還有罪狀哩—— “他常常挖苦别人家抄襲。

    有一個學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他老先生罵得刻骨镂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國小說史略》,卻就是根據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裡面的‘小說’一部分。

    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隻要你在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

    在我們看來,你自己做了不正當的事也就罷了,何苦再去挖苦一個可憐的學生,可是他還盡量的把人家刻薄。

    ‘竊鈎者誅,竊國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

    ” 這“流言”早聽到過了;後來見于《閑話》,說是“整大本的摽竊”,但不直指我,而同時有些人的口頭上,卻相傳是指我的《中國小說史略》。

     〔31〕我相信陳源教授是一定會幹這樣勾當的。

    但他既不指名,我也就隻回敬他一通罵街,這可實在不止“侵犯了他一言半語”。

    這回說出來了;我的“以小人之心”也沒有猜錯了“君子之腹”。

    但那罪名卻改為“做你自己的藍本”了,比先前輕得多,仿佛比自謙為“一言半語”的“冷箭”鈍了一點似的。

    鹽谷氏〔32〕的書,确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33〕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

    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獨立的準備,證據是和他的所說還時常相反。

    例如現有的漢人小說,他以為真,我以為假;唐人小說的分類他據森槐南〔34〕,我卻用我法。

    六朝小說他據《漢魏叢書》〔35〕,我據别本及自己的輯本,這工夫曾經費去兩年多,稿本有十冊在這裡〔36〕;唐人小說他據謬誤最多的《唐人說荟》〔37〕,我是用《太平廣記》〔3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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