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劉博弈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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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甲,在表面上雙方達成了一種同盟的關系。
但這種同盟是及不穩固的,由于甲一定會攻擊乙,所以乙是這個同盟的忠實執行者,而丙沒有來自甲和乙兩方面的壓力,隻要有利可圖他便随時可能出賣乙來換取自己對甲的先手之利。
所以赤壁之戰後孫權對鞏固聯盟不遺餘力,不但“進妹固好”(《先主傳》)而且将南郡出讓給劉備,增加其實力。
曹操在重整旗鼓後首先攻打的是孫權這個槍手乙: “十八年春正月,進軍濡須口,攻破權江西營,獲權都督公孫陽,乃引軍還。
”(《武帝紀》) 在曹操攻打孫權的時候劉備忙于擴充自己的勢力,不但沒有對孫權施以援手,反而以此為理由趁機向劉璋宣戰。
站在同盟的立場,劉備這麼做就是沒有履行義務。
讓孫權獨自對抗曹操也就意味着把孫權送上危險的境地。
這是由于處境不同而導緻決策的差異,孫權是曹操的頭号敵人,因此曹操一定會攻打他,劉備則趁此機會發展壯大。
當劉備入主益州并在漢中擊敗曹操後,形勢發生了變化。
在三國實力對比中劉備取代了孫權扮演起槍手乙的角色,孫權變成了槍手丙。
由于槍手乙和槍手丙的角色發生了互換,雙方的決策也發生了變化。
想要積極消滅曹操的就不再是孫權而是劉備,此時,孫權則扮演起原來劉備這個随時可以為利益出賣盟友的角色。
這種變化很微妙,也為孫、劉聯盟最終破裂埋下了伏筆。
二、帕累托效率與孫劉聯盟的破裂 首先我們要引入兩個是以意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的名字命名的概念:帕累托優勢與帕累托效率。
什麼是帕累托優勢?什麼又是帕累托效率呢? 打個簡單的比方:假設有A、B兩人,兩個人分别做同一樣工作時收益為分别為4,若兩人合作,每人收益都為10(假設平均分配)。
很顯然,這兩人合作所得利益要大于兩人單獨行動所得,我們就稱兩人合作所得(10,10)相對兩人單獨行動所的(4,4)具有帕累托優勢。
(10,10)是一個理想狀态下的結果,在實際生活中由于種種原因(資源、地理、能力、運氣等等)兩人合作所得并不一定是平均分配,有可能出現(14,6)或者(15,5)等情況。
但無論如何分配,隻要合作兩方的所得收益都大于兩人單獨行動所得收益4,兩人就有合作下去的動機。
所以4就是兩人合作,也就是帕累托優勢的臨界點。
我們稱(16,4)這個狀态為帕累托效率,一旦有一方的收益低于4,雖然兩人合作的總10+10仍然大于兩人單獨行動的總量4+4,但雙方合作卻是以
但這種同盟是及不穩固的,由于甲一定會攻擊乙,所以乙是這個同盟的忠實執行者,而丙沒有來自甲和乙兩方面的壓力,隻要有利可圖他便随時可能出賣乙來換取自己對甲的先手之利。
所以赤壁之戰後孫權對鞏固聯盟不遺餘力,不但“進妹固好”(《先主傳》)而且将南郡出讓給劉備,增加其實力。
曹操在重整旗鼓後首先攻打的是孫權這個槍手乙: “十八年春正月,進軍濡須口,攻破權江西營,獲權都督公孫陽,乃引軍還。
”(《武帝紀》) 在曹操攻打孫權的時候劉備忙于擴充自己的勢力,不但沒有對孫權施以援手,反而以此為理由趁機向劉璋宣戰。
站在同盟的立場,劉備這麼做就是沒有履行義務。
讓孫權獨自對抗曹操也就意味着把孫權送上危險的境地。
這是由于處境不同而導緻決策的差異,孫權是曹操的頭号敵人,因此曹操一定會攻打他,劉備則趁此機會發展壯大。
當劉備入主益州并在漢中擊敗曹操後,形勢發生了變化。
在三國實力對比中劉備取代了孫權扮演起槍手乙的角色,孫權變成了槍手丙。
由于槍手乙和槍手丙的角色發生了互換,雙方的決策也發生了變化。
想要積極消滅曹操的就不再是孫權而是劉備,此時,孫權則扮演起原來劉備這個随時可以為利益出賣盟友的角色。
這種變化很微妙,也為孫、劉聯盟最終破裂埋下了伏筆。
二、帕累托效率與孫劉聯盟的破裂 首先我們要引入兩個是以意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的名字命名的概念:帕累托優勢與帕累托效率。
什麼是帕累托優勢?什麼又是帕累托效率呢? 打個簡單的比方:假設有A、B兩人,兩個人分别做同一樣工作時收益為分别為4,若兩人合作,每人收益都為10(假設平均分配)。
很顯然,這兩人合作所得利益要大于兩人單獨行動所得,我們就稱兩人合作所得(10,10)相對兩人單獨行動所的(4,4)具有帕累托優勢。
(10,10)是一個理想狀态下的結果,在實際生活中由于種種原因(資源、地理、能力、運氣等等)兩人合作所得并不一定是平均分配,有可能出現(14,6)或者(15,5)等情況。
但無論如何分配,隻要合作兩方的所得收益都大于兩人單獨行動所得收益4,兩人就有合作下去的動機。
所以4就是兩人合作,也就是帕累托優勢的臨界點。
我們稱(16,4)這個狀态為帕累托效率,一旦有一方的收益低于4,雖然兩人合作的總10+10仍然大于兩人單獨行動的總量4+4,但雙方合作卻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