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劉博弈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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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一方利益作為代價的,因此合作就無法進行下去。

     因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帕累托優勢不在于總量增加的多少,關鍵在于每個人都從中得到改善。

     我們用這一觀點去考察孫劉聯盟:在赤壁之戰後,劉備占領荊南、孫權攻取南郡。

    在孫權出讓南郡後,劉備又得到了益州和漢中、孫權則将勢力拓展到交州。

    在這一系列擴張過程中雙方都有利可圖,因此孫、劉聯盟尚可以維持。

    但在孫權占領交州之後,東、南兩面臨海已經沒有再發展的餘地,西方則是劉備的地盤,因此孫權隻有北進這一條路。

    孫權曾多次試圖在合肥打開一個突破口,但卻屢屢無功而返。

     “遼被甲持戟,先登陷陳,殺數十人,斬二将,大呼自名,沖壘入,至權麾下。

    權大驚,衆不知所為,走登高冢,以長戟自守。

    ”(《張遼傳》) “合肥未下,徹軍還。

    兵皆就路,權與淩統、甘甯等在津北為魏将張遼所襲,統等以死扞權,權乘駿馬越津橋得去。

    ”《吳主傳》這就是張遼威震逍遙津的故事。

     孫權與曹操在淮南交戰的過程中失去了了陳武、董襲、公孫陽等将領卻占不得半點便宜。

    此時,孫權面臨這樣一個情況,北進無法突破合肥,甚至由于損兵折将。

    而劉備則不然,在孫權與曹操激戰的同時他的實力突飛猛進般的增長。

     帕累托優勢講的是共赢,所謂“大家好才是真好”但在孫、劉聯盟中,雙方方收益分配比率已經降到帕累托效率之下,因此孫權再也沒有與劉備合作下去的動機。

    這就是孫、劉聯盟的破裂的根本原因。

     三、荊州局勢的納什均衡 在荊州的歸屬上,孫、劉兩家各有自己的打算。

    孫權想完全占有荊州,而劉備對其既得利益寸步不讓。

    似乎雙方的矛盾是不可調和的,其實不然。

    隻要我們引入納什均衡這一概念就能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在納什均衡中,所有參與者都面臨同一種情況:在其他人不改變策略的狀況下,他此時的策略是最好的。

    這個納什均衡在三國史上是實實在在存在的,這就是“中分湘水”的協約。

    這件事發生在建安二十年,雙方經過一系列的邊境摩擦和讨價還價終于達成達成的條約: 1、“割湘水為界”(《魯肅傳》) 2、“分荊州、江夏、長沙、桂陽東屬,南郡、零陵、武陵西屬,”(《先主傳》) 這是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結果,也是荊州問題上的一個納什均衡點。

    因此在此之後,孫權、劉備各自調轉矛頭,再一次共同對付曹操。

     首先承受壓力的是孫權一方:“二十一年冬,曹公次于居巢,遂攻濡須。

    ”(《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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