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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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的"上谕",其中有這麼一段話: ……朕思漢軍其初本系漢人,有從龍入關者,有定鼎後投誠入旗者,亦有緣罪入旗、與夫三藩戶下歸入者,内務府、王公包衣撥出者,以及招募之炮手,過繼之異姓,并随母、因親等類,先後歸旗,情節不一。

    其中有從龍人員子孫,皆系舊有功勳,曆世既久,無庸另議更張。

    其馀各項人等,……如有願改歸原籍者,準其與該處民人一例編入保甲……。

     在這裡,特别有幾點值得注意:其一,這次的措施,雖然表面上是為了"聯意欲稍為變通,以廣其謀生之路"的社會經濟問題上的目的,但是聯系上舉其他迹象而看,内中實際還是包括着政治、民族等政策方面的用意。

    其二,"上谕"雖然說明"不願出旗仍舊當差者聽之""仍詢問伊等有無情願之處",并且特别表示"并非逐伊等使之出旗為民",可是結合八年四月"谕漢軍同知、守備以上毋庸改歸民籍"的命令而看,這一場文官同知、武職守備以下的逐旗為民,實在是規模非常巨大的一次旗員分化,那意義是,官方不但承認了這種日益分化的趨勢,而且明令規定以實現之、促進之。

    其三,乾隆列舉了那許多種漢人歸旗的旗人,雖然特别把"從龍人員子孫,舊有功勳,曆年久遠"的這一類分出來另論(這就是包括内務府包衣人而言),以示與一般漢軍不同,但是,他稱呼内務府包衣為"漢軍",這不僅是認識上、名詞上的淆亂(注:以内務府旗漢姓人為"漢軍",乾隆以前罕有此種訛誤。

    從乾隆以後,逐漸混淆不清,連旗人自己也沿用這種誤稱了。

    但"内務府旗漢姓人"和"漢軍"在制度上完全是不同的兩回事,身份殊異,在研究旗人時最應注意分辨。

    參看楊鐘羲《來室家乘》叙其先世本為内務府旗,因召見時不善滿語,奉旨貶入漢軍旗的事例。

    (在曆史上,僅康熙時三藩期間曾有把個别漢軍安插于内務府當差的事例,雍正時編整漢軍時曾以内務府包衣人撥補其上三旗的不足數額。

    )關于這一點,有兩種情況應該說明:一種是根本不清楚這種區分的,誤認曹家為隸于"漢軍旗";一種是以為内務府的漢姓既可稱"漢軍",又可稱"滿洲","實質上完全一樣",而且說,這樣使用名詞,"絲毫不發生混淆"。

    但這後一主張是想拿較晚的誤稱事例來說明問題的,殊不知這正是混淆以後的情況。

    我們不應當以誤證誤。

    更重要的是,我們承認曆史上有混稱之事例是一回事,研究辨析它們的異同則是又一回事,而這後者才是我們的責任。

    ),而且也說明了他在"思想感情"上已不把這些老早合入滿洲、世代隸屬滿洲旗下、滿化既深且久的奴仆們再當"自家人"看待,而要歸到"漢軍"範圍以内去計算了。

    這一點,無疑也反映了包衣人的主觀和客觀兩方面的分化因素。

     在這同時期的另一方面,如上所說,乾隆上來就整頓旗務,修輯滿洲《通譜》,然後就開始定出滿洲郎中保道員,滿洲進士準許選任知縣,奉天州縣選用旗員,宗室準取進士等規例;屢次諄囑宗室、八旗人等"親親睦族",提倡滿洲舊俗遺風,并"禦制"《盛京賦》以發滿洲的"祖宗之心"……。

    一系列的事實,都證明乾隆自己确是在極力制造滿、漢和旗、民之間的轸域。

    用滿洲為府縣親民之官的新辦法,使給事中楊二酉十分憂慮,上疏谏議;接着,便發生了杭世駿的事件--他因為考選禦史,在時務對策中表示了"意見不可先設,轸域不可太分,滿洲才賢雖多,較之漢人,僅什之三四,天下巡撫,尚滿漢參半,總督則漢人無一焉:何内滿而外漢也?……"的意見,乾隆乃斥杭世駿為"懷挾私心,敢于輕視(滿洲)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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