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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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嚴議,結果竟然因此革職。

    這是清代曆史上的一個非常著名的事件(注:參看龔自珍的《杭大宗逸事狀》:"大宗下筆為五千言,其一條雲:'我朝統一久矣,朝廷用人,宜泯滿漢之見。

    '是日旨交刑部,部議拟死。

    ……乙酉歲純皇帝(乾隆)南巡,大宗迎駕,召見,問:'汝何以為活?'對曰:'臣世駿開舊貨攤。

    '……上大笑,手書'買賣破銅爛鐵'六大字賜之。

    癸巳歲,純皇帝南巡,大宗迎駕湖上,上顧左右曰:'杭世駿尚未死麼?'大宗返舍,是夕卒。

    "其文極冷隽深刻之緻。

    杭世駿所以為乾隆所惡,也因為他曾反對屢次南巡。

    )。

    但是事件并不像封建統治者所設想的、設計的那樣單純,他的種種處心積慮、設阈防閑,都不能阻止滿、漢兩大民族在當時曆史條件下的彙合的趨勢,對滿人的優待、偏袒的措施也并不能消除他們對當前政治腐敗、社會黑暗的不滿和憎厭,--這後者也就是滿洲、漢族彙合的共同思想基礎之一。

    到乾隆二十年三月,胡中藻、鄂昌一大案件,典型地說明了這種情況。

     胡中藻,廣西人,是故相滿人鄂爾泰的門生,累官内閣學士,時為湖南學政,所著《堅磨生詩鈔》,被乾隆細加挦撦,從書名到字句,一一吹求,認為皆含譏刺怨怅,對國号、對時政,都肆為诽謗,連他所出的考題《乾三爻不象龍說》也解釋為是對"乾隆"諧音廋義式的低毀(等于說弘曆是"望之不似人君"了!),而鄂爾泰之侄鄂昌,身為"滿洲世仆",曾官居廣西巡撫,不但對廣西人胡中藻的"悖逆"不加糾舉,反而"喪心與之唱和,引為同調",是為罪不容誅。

    結果胡中藻以"違天叛道,覆載不容"被殺,鄂昌以"負恩黨逆"勒令自裁(當時的說法,是"賜自盡")。

    在此案内被挂累的還有宗室詩人塞爾赫的《曉亭詩鈔》。

    因此傳谕八旗:"務崇敦樸舊規,毋失先民矩矆;倘有托名讀書,無知妄作,侈口吟詠,自蹈嚣陵惡習者,朕必重治其罪!"及胡、鄂一案既結,又下了一道命令,說道: 滿洲本性樸實,不務虛名;即欲通曉漢文,不過于學習清語技藝之暇,略為留心而已。

    近日滿洲熏染漢習,每思以文墨見長,并有與漢人較論同年行輩往來者,殊屬惡習!……(鄂昌)又以史贻直系伊伯父鄂爾泰同年舉人,因效漢人之習,呼為"伯父",卑鄙至此,尚可比于人數乎!?此等習氣,不可不痛加懲治。

    嗣後八旗滿洲須以清語騎射為務,……如有與漢人互相唱和、較論同年行輩往來者,一經發覺,決不寬貸!著通行曉谕部院八旗知之。

     從此,八旗滿洲連作詩學文也要犯罪,和漢人文字往來、朋友交契、論弟稱兄,都是"國法"所不容了! 請看,封建統治者就是這樣地摧殘文學活動、挑撥離間滿、漢人之間的關系。

    例如滿洲人舒坤在批注《随園詩話》時就說過:"時帆詩才,為近來旗人中第一。

    嘗以京察引見,高宗(乾隆)惡其沾染漢人習氣,不記名。

    "時帆,即内務府包衣旗人蒙古法式善,是旗人中最重要的詩人之一。

    其實,要講"沾染漢人習氣",那乾隆本人應該是毫無愧色地身居天下第一,他無時無地不在題詩作字,筆墨遍處濡染,古人字畫卷軸上,名園湖石山坳裡,都有他的"疥壁"的禦筆宸翰。

    這真是"隻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了。

     上述的這類事實,過去的曆史家能夠注意的,大都也隻作為片面強調清代滿、漢民族矛盾、旗人壓制漢人的迹象和事例來看待,而往往忽視了這些迹象的内在真實意義,不能從八旗滿洲集團内部分化以及滿漢彙流的更重要的一方面來理解曆史,因而也就難以解釋在乾隆死後的十多年上、嘉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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