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馮虞鄭周列傳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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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谷太守耿況遣騎來救浮,浮乃得遁走。

    南至良鄉,其兵長反遮之,浮恐不得脫,乃下馬刺殺其妻,僅以身免,城降于寵,尚書令侯霸奏浮敗亂幽州,構成寵罪,徒勞軍師,不能死節,罪當伏誅。

    帝不忍,以浮代賈複為執金吾,徙封父城侯。

    後豐、寵并自敗。

     帝以二千石長吏多不勝任,時有纖微之過者,必見斥罷,交易紛擾,百姓不甯。

    六年,有日食之異,浮因上疏曰: 臣聞日者衆陽之所宗,君上之位也。

    凡居官治民,據郡典縣,皆為陽為上,為尊為長。

    若陽上不明,尊長不足,則幹動三光,垂示王者。

    五典紀國家之政,《鴻範》别災異之文,皆宣明天道,以征來事者也。

    陛下哀愍海内新罹禍毒,保宥生人,使得蘇息。

    而今牧人之吏,多未稱職,小違理實,辄見斥罷,豈不粲然黑白分明哉!然以堯、舜之盛,猶如三考,大漢之興,亦累功效,吏皆積久,養老于官,至名子孫,因為氏姓。

    當時吏職,何能悉理;論議之徒,豈不喧嘩。

    蓋以為天地之功不可倉卒,艱難之業當累日也。

    而間者守宰數見換易,迎新相代,疲勞道路。

    尋其視事日淺,未足昭見其職,既加嚴切,人不自呆,各自顧望,無自安之心。

    有司或因睚眦以騁私怨,苟求長短,求媚上意。

    二千石及長吏迫于舉劾,懼于刺譏,故争飾詐僞,以希虛譽。

    斯皆群陽騷動,日月失行之應。

    夫物暴長者必矢折,功卒成者必亟壞,如摧長久之業,而造速成之功,非陛下之福也。

    天下非一時之用也,海内非一旦之功也。

    願陛下遊意于經年之外,望化于一世之後,天下幸甚。

     帝下其議,群臣多同于浮,自是牧守易代頗簡。

     舊制,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驗,然後黜退。

    帝時用明察,不複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

    浮複上疏曰:「陛下清明履約,率禮無違,自宗室諸王、外家後親,皆奉遵繩墨,無黨勢之名。

    至或乘牛車,齊于編人。

    斯固法令整齊,下無作威者也。

    求之于事,宜以和平,而災異猶見者,而豈徒然?天道信誠,不可不察。

    竊見陛下疾往者上威不行,不專國命,即位以來,不用舊典,信賴舉之宮,黜鼎輔之任,至于有所劾奏,便加免退,複案不關三府,罪譴不蒙澄察。

    陛下以使者為腹心,而使者以從事為耳目,是為尚書之平,決于百石之吏,故群下苛刻,各自為能。

    兼以私情容長,憎愛在職,皆競張空虛,以要時利,故有罪者心不厭服,無咎者坐被空文,不可經盛衰,贻後王也。

    夫事積久則自重,吏安則人自靜。

    傳曰:'五年再閏,天道乃備。

    '夫以天地之靈,猶五載以成其化,況人道哉!臣浮愚戆,不勝忄卷々,願陛下留心千裡之任,省察偏言之奏。

    」 七年,轉太仆。

    浮又以國學既興,宜廣博士之選,乃上書曰: 夫太學者,禮義之官,教化所由興也。

    陛下尊敬先聖,垂意古典,官室未飾,幹戈未休,而先建太學,進立橫舍,比日車駕親臨觀飨,将以弘時雍之化,顯勉進之功也。

    尋博士之官,為天下宗師,使孔聖之言傳而不絕。

    舊事,策試博士,必廣求詳選,爰自畿夏,延及四方,是以博舉明經,惟賢是登,學者精勵,遠近同慕,伏聞诏書更試五人,惟取見在洛陽城者。

    臣恐自今以往,将有所失。

    求之密迩,容或未盡,而四方之學,無所勸樂。

    凡策試之本,貴得其真,非有期會,不及遠方也。

    又諸所征試,皆私自發遣,非有傷費煩擾于事也。

    語曰:「中國失禮,求之于野。

    」臣浮幸得與講圖谶,故敢越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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