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馮虞鄭周列傳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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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然之。
二十年,代窦融為大司空,二十二年,坐賣弄國恩免。
二十五年,徙封新息侯。
帝以浮陵轹同列,每銜之,惜其功能,不忍加罪。
永平中,有人單辭告浮事者,顯宗大怒,賜浮死。
長水校尉樊B34A言于帝曰:「唐堯大聖,兆人獲所,尚優遊四兇之獄,厭服海内之心,使天下鹹知,然後殛罰。
浮事雖昭明,而未達人聽,宜下廷尉,章着其事。
」帝亦悔之。
論曰:吳起與田文論功,文不及者三,朱買臣難公孫弘十策,弘不得其一,終之田文相魏,公孫宰漢,誠知宰相自有體也。
故曾子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笾豆之事則有司存。
」而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課核三公,其人或失而其禮稍薄,至有誅斥诘辱之累。
任職責過,一至于此,追感賈生之論,不亦笃乎!朱浮譏諷苛察欲速之弊,然矣,焉得長者之言哉! 馮鲂字孝孫,南陽湖陽人也。
其先魏之支别,食菜馮城,因以氏焉。
秦滅魏,遷于湖陽,為郡族姓。
王莽末,四方潰畔,鲂乃聚賓客,招豪桀,作營塹,以待所歸。
是時湖陽大姓虞都尉反城稱兵,先與同縣申屠季有仇,而殺其兄,謀滅季族。
季亡歸鲂,鲂将季欲還其宮,道逢都尉從弟長卿來,欲執季。
鲂叱長卿曰:「我與季雖無素故,士窮想歸,要當以死任之,卿為何言?」遂與俱歸。
季謝曰:「蒙恩得全,死無以為報,有牛馬财物,願悉獻之。
」鲂作色曰:「吾老親弱弟皆在賊城中,今日相與,尚無所顧,何雲财物乎?」季慚不敢複言。
鲂自是為縣邑所敬信,故能據營自固。
時天下未定,而四方之士擁兵矯稱者甚衆,唯鲂自守,兼有方略。
光武聞而嘉之,建武三年,征詣行在所,見于雲台,拜虞令。
為政敢殺伐,以威信稱。
遷郏令。
後車駕西征隗嚣,颍川資賊群起,郏賊延褒等衆三千餘人,攻圍縣舍,鲂率吏士七十許人,力戰連日,弩矢盡,城陷,鲂乃遁去。
帝聞郡國反,即馳赴颍川,鲂詣行在所。
帝案行鬥處,知鲂力戰,乃嘉之曰:「此健令也。
所當讨擊,勿拘州郡。
」褒等聞帝至,皆自髡剔,負鈇锧,将其衆請罪。
帝且赦之,使鲂轉降諸聚落,縣中平定,诏乃悉以褒等還鲂誅之。
鲂責讓以行軍法,皆叩頭曰:「今日受誅,死無所恨。
」鲂曰:「汝知悔過伏罪,今一切相赦,聽各反農桑,為令作耳目。
」皆稱萬歲。
是時每有盜賊,并為褒等所發,無敢動者,縣界清靜。
十三年,遷魏郡太守。
二十七年,以高等入代趙憙為太仆。
中元元年,從東封岱宗,行衛尉事。
還,代張純為司空,賜爵關内侯。
二年,帝崩,使鲂持節起原陵,更封楊邑鄉侯,食三百五十戶。
永平四年,坐考隴西太守鄧融,聽任奸吏,策免,削爵士。
六年,顯宗幸魯,複行衛尉事。
七年,代陰嵩為執金吾。
鲂性矜嚴公正,在位數進忠言,多見納用。
十四年,诏複爵士。
明年,東巡郡國,留鲂宿衛南宮。
建初三年,以老病乞身,肅宗許之。
其冬為五更,诏鲂朝賀,就列侯位。
元和二年,卒,時年八十六。
子柱嗣。
尚顯宗女獲嘉長公主,少為侍中,以恭肅謙約稱,位至将作大匠。
柱卒,子定嗣,官至羽林中郎将。
定卒,無子,國除。
定弟石,襲母公主封獲嘉侯,亦為侍中,稍遷衛尉。
能取悅當世,為安帝所寵。
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駁犀具劍、佩刀、紫艾绶、玉B94B各一,拜子世為黃門侍郎,世弟二人皆郎中。
自永初兵荒,王侯租秩多不充,于是特诏以它縣租稅足石,今如舊限,歲入
二十年,代窦融為大司空,二十二年,坐賣弄國恩免。
二十五年,徙封新息侯。
帝以浮陵轹同列,每銜之,惜其功能,不忍加罪。
永平中,有人單辭告浮事者,顯宗大怒,賜浮死。
長水校尉樊B34A言于帝曰:「唐堯大聖,兆人獲所,尚優遊四兇之獄,厭服海内之心,使天下鹹知,然後殛罰。
浮事雖昭明,而未達人聽,宜下廷尉,章着其事。
」帝亦悔之。
論曰:吳起與田文論功,文不及者三,朱買臣難公孫弘十策,弘不得其一,終之田文相魏,公孫宰漢,誠知宰相自有體也。
故曾子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笾豆之事則有司存。
」而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課核三公,其人或失而其禮稍薄,至有誅斥诘辱之累。
任職責過,一至于此,追感賈生之論,不亦笃乎!朱浮譏諷苛察欲速之弊,然矣,焉得長者之言哉! 馮鲂字孝孫,南陽湖陽人也。
其先魏之支别,食菜馮城,因以氏焉。
秦滅魏,遷于湖陽,為郡族姓。
王莽末,四方潰畔,鲂乃聚賓客,招豪桀,作營塹,以待所歸。
是時湖陽大姓虞都尉反城稱兵,先與同縣申屠季有仇,而殺其兄,謀滅季族。
季亡歸鲂,鲂将季欲還其宮,道逢都尉從弟長卿來,欲執季。
鲂叱長卿曰:「我與季雖無素故,士窮想歸,要當以死任之,卿為何言?」遂與俱歸。
季謝曰:「蒙恩得全,死無以為報,有牛馬财物,願悉獻之。
」鲂作色曰:「吾老親弱弟皆在賊城中,今日相與,尚無所顧,何雲财物乎?」季慚不敢複言。
鲂自是為縣邑所敬信,故能據營自固。
時天下未定,而四方之士擁兵矯稱者甚衆,唯鲂自守,兼有方略。
光武聞而嘉之,建武三年,征詣行在所,見于雲台,拜虞令。
為政敢殺伐,以威信稱。
遷郏令。
後車駕西征隗嚣,颍川資賊群起,郏賊延褒等衆三千餘人,攻圍縣舍,鲂率吏士七十許人,力戰連日,弩矢盡,城陷,鲂乃遁去。
帝聞郡國反,即馳赴颍川,鲂詣行在所。
帝案行鬥處,知鲂力戰,乃嘉之曰:「此健令也。
所當讨擊,勿拘州郡。
」褒等聞帝至,皆自髡剔,負鈇锧,将其衆請罪。
帝且赦之,使鲂轉降諸聚落,縣中平定,诏乃悉以褒等還鲂誅之。
鲂責讓以行軍法,皆叩頭曰:「今日受誅,死無所恨。
」鲂曰:「汝知悔過伏罪,今一切相赦,聽各反農桑,為令作耳目。
」皆稱萬歲。
是時每有盜賊,并為褒等所發,無敢動者,縣界清靜。
十三年,遷魏郡太守。
二十七年,以高等入代趙憙為太仆。
中元元年,從東封岱宗,行衛尉事。
還,代張純為司空,賜爵關内侯。
二年,帝崩,使鲂持節起原陵,更封楊邑鄉侯,食三百五十戶。
永平四年,坐考隴西太守鄧融,聽任奸吏,策免,削爵士。
六年,顯宗幸魯,複行衛尉事。
七年,代陰嵩為執金吾。
鲂性矜嚴公正,在位數進忠言,多見納用。
十四年,诏複爵士。
明年,東巡郡國,留鲂宿衛南宮。
建初三年,以老病乞身,肅宗許之。
其冬為五更,诏鲂朝賀,就列侯位。
元和二年,卒,時年八十六。
子柱嗣。
尚顯宗女獲嘉長公主,少為侍中,以恭肅謙約稱,位至将作大匠。
柱卒,子定嗣,官至羽林中郎将。
定卒,無子,國除。
定弟石,襲母公主封獲嘉侯,亦為侍中,稍遷衛尉。
能取悅當世,為安帝所寵。
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駁犀具劍、佩刀、紫艾绶、玉B94B各一,拜子世為黃門侍郎,世弟二人皆郎中。
自永初兵荒,王侯租秩多不充,于是特诏以它縣租稅足石,今如舊限,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