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統列傳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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緻災。

    今大将軍位極功成,可為至戒,宜遵懸車之禮,高枕頤神。

    傳曰:'木實繁者,披枝害心。

    '若不抑損權盛,将無以全其身矣。

    左右聞臣言,将側目切齒,臣特以童蒙見拔,故敢忘忌諱。

    昔舜、禹相戒無若丹朱,周公戒成王無如殷王纣,願除诽謗之罪,以開天下之口。

     書得奏禦,冀聞而密遣掩捕着。

    着乃變易姓名,後托病僞死,結蒲為人,市棺殡送。

    冀廉問知其詐,陰求得,笞殺之,隐蔽其事。

    學生桂陽劉常,當世名儒,素善于着,冀召補令史以辱之。

    時,太原郝CB62、胡武,皆危言高論,與着友善。

    先是,CB62等連名奏記三府,薦海内高士,而不詣冀,冀追怒之,又疑為着黨,敕中部官移檄捕前奏記者并殺之,遂誅武家,死者六十餘人。

    CB62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輿榇奏書冀門。

    書入,仰藥而死,家乃得全。

    及冀誅,有诏以禮祀着等。

    冀諸忍忌,皆此類也。

     不疑好經書,善待士,冀陰疾之,因中常侍白帝,轉為光祿勳,又諷衆人共薦其子胤為河南尹。

    胤一名胡狗,時年十六,容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莫不蚩笑焉。

    不疑自恥兄弟有隙,遂讓位歸第,與弟蒙閉門自守。

    冀不欲令與賓客交通,陰使人變服至門,記往來者。

    南郡太守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過谒不疑,冀諷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

    融自刺不誅,明遂死于路。

     永興二年,封不疑子馬為颍陰侯,胤子桃為城父侯。

    冀一門前後七封侯,三皇後,六貴人,二大将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将、尹、校五十七人。

    在位二十餘年,究極滿盛,威行内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親豫。

     帝即不平之。

    延熹元年,太史令陳授因小黃門徐璜,陳災異日食之變,咎在大将軍,冀聞之,諷洛陽令收考授,死于獄。

    帝由此發怒。

     初,掖庭人鄧香妻宣生女猛,香卒,宣更适梁紀。

    梁紀者,冀妻壽之舅也。

    壽引進猛入掖庭,見幸,為貴人,冀因欲認猛為其女以自固,乃易猛姓為梁。

    時猛姊婿邴尊為議郎,冀恐尊沮敗宣意,乃結刺客于偃城,刺殺尊,而又欲殺宣。

    宣家在延熹裡,與中常侍袁赦相比,冀使刺客登赦屋,欲入宣家。

    赦覺之,鳴鼓會衆以告宣。

    宣馳入以白帝,帝大怒,遂與中常侍單超、具瑗、唐衡、左悺、徐璜等五人成謀誅冀。

    語在《宦者傳》。

     冀心疑超等,乃使中黃門張恽入省宿,以防其變。

    具瑗敕吏收恽,以辄從外入,欲圖不軌。

    帝因是禦前殿,召諸尚書入,發其事,使尚書令尹勳持節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閣,斂諸符節送省中。

    使黃門令具瑗将左右廄驺、虎贲、羽林、都候斂戟士,合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冀第。

    使光祿勳袁盱持節收冀大将軍印绶,徙封比景都鄉侯。

    冀及妻壽即日皆自殺。

    悉收子河南尹胤、叔父屯騎校尉讓,及親從衛尉淑、越騎校尉忠、長水校尉戟等,諸梁及孫氏中外宗親送诏獄,無長少皆棄市。

    不疑、蒙先卒。

    其它所連及公卿、列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惟尹勳、袁盱及廷尉邯鄲義在焉。

    是時事卒從中發,使者交馳,公卿失其度,官府市裡鼎沸,數日乃定,百姓莫不稱慶。

     收冀财貨,縣官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

    散其苑囿,以業窮民。

    錄誅冀功者,封尚書令尹勳以下數十人。

     論曰:順帝之世,梁商稱為賢輔,豈以其地居亢滿,而能以願謹自終者乎?夫宰相運動樞極,感會天人,中于道則易以興政,乖于務則難乎禦物。

    商協回天之勢,屬雕弱之期,而匡朝恤患,未聞上述,憔悴之音,載謠人口。

    雖輿粟盈門,何救阻饑之厄;永言終制,未解屍官之尤。

    況乃傾側孽臣,傳寵兇嗣,以緻破家傷國,而豈徒然哉! 贊曰:在河西佐漢,統亦定算。

    褒親幽憤,升高累歎。

    商恨善柔。

    冀遂貪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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