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統列傳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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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輿服之制,作平上軿車,埤帻,狹冠,折上巾,擁身扇,狐尾單衣。

    壽性鉗忌,能制禦冀,冀甚寵憚之。

     初,父商獻美人友通期于順帝,通期有微過,帝以歸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盜還通期。

    會商薨,冀行服,于城西私與之居。

    壽伺冀出,多從倉頭,篡取通期歸,截發刮面,笞掠之,欲上書告其事。

    冀大恐,頓首請于壽母,壽亦不得已而止。

    冀猶複與私通,生子伯玉,匿不敢出。

    壽尋知之,使子胤誅滅友氏,冀慮壽害伯玉,常置複壁中。

    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得出入壽所。

    壽見宮,辄屏禦者,托以言事,因與私焉。

    宮内外兼寵,威權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谒辭之。

     冀用壽言,多斥奪諸梁在位者,外以謙讓,而實崇孫氏宗親。

    冒名而為侍中、卿、校尉、郡守、長吏者十餘人,皆貪叨兇淫,各遣私客籍屬縣富人,被以它罪,閉獄掠拷,使出錢自贖,資物少者至于死徙。

    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吝,冀因以馬乘遺之,從貸錢五千萬,奮以三千萬與之,冀大怒,乃告郡縣,認奮母為其守臧婢,雲盜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奮兄弟,死于獄中,悉沒資财億七千餘萬。

     其四方調發,歲時貢獻,皆先輸上第于冀,乘輿乃其次焉。

    吏人赍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

    冀又遣客出塞,交通外國,廣求異物。

    因行道路,發取伎女禦者,而使人複乘勢橫暴,妻略婦女,歐擊吏卒,所在怨毒。

     冀乃大起第舍,而壽亦對街為宅,殚極土木,互相誇競。

    堂寝皆有陰陽奧室,連房洞戶。

    柱壁雕镂,加以銅漆,窗牖皆有绮疏青瑣,圖以雲氣仙靈。

    台閣周通,更相臨望;飛梁石蹬,陵跨水道。

    金玉珠玑,異方珍怪,充積臧室。

    遠緻汗血名馬。

    又廣開園囿,采土築山,十裡九陂,以像二崤,深林絕澗,有若自然,奇禽馴獸,飛走其間。

    冀、壽共乘辇車,張羽蓋,飾以金銀,遊觀第内,多從倡伎,鳴鐘吹管,酣讴竟路。

    或連繼日夜,以騁娛恣。

    客到門不得通,皆請謝門者,門者累千金。

    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農,東界荥陽,南極魯陽,北達河、淇,包含山薮,遠帶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裡。

    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經亘數十裡,發屬縣卒徒,繕修樓觀,數年乃成。

    移檄所在,調發生菟,刻其毛以為識,人有犯者,罪至刑死。

    嘗有西域賈胡,不知禁忌,誤殺一兔,轉相告言,坐死者十餘人。

    冀二弟嘗私遣人出獵上黨,冀聞而捕其賓客,一時殺三十餘人,無生還者。

    冀又起别第于城西,以納奸亡。

    或取良人,悉為奴卑,至數千人,名曰「自賣人」。

     元嘉元年,帝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乃大會公卿,共議其禮。

    于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趨,斂履上殿,谒贊不名,禮儀比蕭何;悉以定陶、成陽餘戶增封為四縣,比鄧禹;賞賜金錢、奴婢、采帛、車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勳。

    每朝會,與三公絕席。

    十日一人,平尚書事。

    宣布天下,為萬世法。

    冀猶以所奏禮薄,意不悅。

    專擅威柄,兇恣日積,機事大小,莫不咨決之。

    宮衛近侍,并所親樹。

    禁省起居,纖微必知。

    百官遷召,皆先到冀門箋檄謝恩,然後敢詣尚書。

    下邳人吳樹為宛令,之官辭冀,冀賓客布在縣界,以情托樹。

    樹對曰:「小人奸蠹,比屋可誅。

    明将軍以椒房之重,處上将之位,宜崇賢善,以補朝阙。

    宛為大都,土之淵薮,自侍坐以來,未聞稱一長者,而多托非人,誠非敢聞!」冀嘿然不悅。

    樹到縣,遂誅殺冀客為人害者數十人,由是深怨之。

    樹後為荊州刺史,臨去辭冀,冀為設酒,因鸩之,樹出,死車上。

    又遼東太守侯猛,初拜不谒,冀托以它事,乃腰斬之。

     時,郎中汝南袁着,年十九,見冀兇縱,不勝其憤,乃詣阙上書曰: 臣聞仲尼歎鳳鳥不至,河不出圖,自傷卑賤,不能緻也。

    今陛下居得緻之位,又有能緻之資,而和氣未應,賢愚失序者,勢分權臣,上下壅隔之故也。

    夫四時之運,功成則退,高爵厚寵,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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