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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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

     後來我想,大概是我誤解了。

    我的對知性的東西的嫌惡,其實就是對我内心的妖魔般巨大的感受性的嫌惡。

    不然,我就不能找到我逐漸變成古典主義者的途徑。

     安慰這個時候的我的,就是旅行。

    我經常去大島,去北海道旅行。

    我感到風景有一種官能性的魅力。

    至今我在小說中的風景描寫,可以說是同别的作家在小說中的愛情場面具有同等重要分量的。

     從一九五〇年、一九五一年我的工作情況來看,例如瘋狂般熱衷于寫完《愛的饑渴》,接着又寫《魔神禮拜》等鬼使神差似的失敗作,還寫了大概是文體混亂的《青色時代》,取材和結構都很粗糙的光俱樂部社長的故事小說化。

    一九五一年又無益地寫了過分令人讨厭的《禁色》。

    這期間,還寫了好幾篇奇特的短篇。

     别人看來,也許是豐富的創作。

    其實是脫離了紮實的步子,亂了陣腳。

    我不喜歡這樣的工作狀況。

    一般地說,我并不是“興之所至即成書”這種類型的作家。

    我總是鬧出大動靜,看起來很高調,但我大體上是銀行家型的小說家。

    這時候的銀行總是附帶上一個輝煌的櫥窗,大概可以想象這樣的姿影吧。

     提起銀行家,我記得托瑪斯·曼[ThomasMann(1875—1955),德國作家,代表作有長篇小說《魔山》。

    ]這樣說過:“小說家必須有銀行家那樣的風采。

    ”從這時候起,它就逐漸成為我理想的文學。

    那種德國式的黏糊糊、不必要的精心,同我的資質相距甚遠。

    但當時最能抓住我的,是曼的文學戲劇性的二元性,德國文學特有的悲劇性,以及它那頂級的藝術資質與通俗性的巧妙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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