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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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十二年大明嘉靖三十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乙卯朔,上幸昌德宮,問安于大王大妃殿。
百官以權停例,陳賀。
○以冬至使沈通源書狀,傳于政院曰:「見此書狀,則《大明會典》,詳細聞見矣。
今年當更奏請。
其議于禮曹、承文院、大臣、領府事,迎勑擇日諸事,預備。
當迎于郊外。
隻令京中陳賀,外方勿進箋。
〈書狀雲:」刷還人物,皇帝褒賞降勑,邊將等各賜銀兩綵段。
宗系事,臣與書狀官樸啓賢等議曰:『禮部尙書吳山,勉於有爲,倘傾聽卑懷,周旋奏達,則皇帝幸省念特許頒降,此正機會也。
』令崔世恊詳告宗系于提督主事餘田處,餘田心頗許諾。
翌日早仕,急招世恊,抽出一冊示之曰:『爾國宗系,曾已改正』,令外郞,隻開本國付面,暫示遽還。
更令世恊謄寫,則序班郭文銓阻之。
世恊強白不已,主事偕外郞送示。
令通事與外郞私語之際,啓賢、謹元一呼一謄,獲見成書眞本。
又於下馬宴略書所懷呈文,則尙書覽訖言曰:『《會典》吾在翰林院時,旣改正,無疑矣。
明年聖節使臣之來,國王奏請則自部題本何難?』臣又白曰:『嘉靖八年通事李應星通狀,因而題本有前例。
』尙書答曰:『當考見。
』又於上馬宴更稟,則尙書所答如前。
明年奏請之言,亦恐牽情答應而然,未可必信。
更料則奏請奏本直呈于鴻臚寺,奉聖旨,下禮部,則尙書不得不回奏,此間斟酌甚難,在於上裁。
「〉 1月4日 ○戊午,上親傳宗廟春享大祭香祝。
○憲府啓曰:「天朝褒賞本國,欽賜之物,遍及將士,〈倭賊侵犯上國,搶掠人物,而我國將士獲殺全船之賊倭,刷還所掠之唐人,故遣勑欽賜焉。
將士謂李潤慶以下也。
〉此乃一國莫大之慶也。
爲使、書狀者,所當堅藏謹守,而視爲尋常,終至於被偸,〈在路被偸。
〉則是可謂能盡奉使之任乎?冬至使沈通源、書狀官樸啓賢,欽賜銀叚等物,委諸通事中迷劣之人,以緻偸竊,使便蕃寵光,歸於虛地,豈不痛心?況行帶率,皆是謀利之徒,〈沈通源請率素厚通事於司譯院,而其率行盡是牙儈,其子沈鐳無知武夫,初赴京時,貽弊平安列邑,而曾發於公論故雲。
〉其偸竊,必是唐人所爲,亦未可知。
而使館夫人等,幷被推鞫,必多連逮。
非但被鞫者,歸怨本國,掌鞫之官,豈無厭苦之心乎?此由於使、書狀之失職,而蔔物檢擧之任,亦在於上通事,則上通事當謹愼藏守,而急於護持私貿,〈通事之赴京也,權貴之家,以貿綾羅叚子異物珍貨,多付價錢,故私貿之駄濫數焉,非但通事之蔔物。
〉視其欽賜,無異楚越,其罪尤重。
〈貿貨之駄,非不多也,而獨至於被偸欽賜之物,是固可疑也。
不護奉使之罪尤著矣。
〉請沈通源、樸啓賢,奉傳旨推考,上通,事、次知通事,下義禁府推考治罪。
」答曰:「如啓。
」〈史臣曰:「中朝待我國以禮義之邦,而奉使之人,不體委遣之意,潛挾私貨,濫持蔔物,上國郵傳,疲於輸運,怨詈唾罵,以賈胡目之,其忝辱使命甚矣。
況通源不謹藏欽賜之物,而以緻偸竊,起獄於館夫,中朝之人,其必以爲館夫之偸去,而不疑我國之人乎?中朝境上,必騷然憤疾,而聚首相語曰:『此朝鮮賈胡之禍也。
』曾謂禮義之邦,而有此汚辱之恥乎?專對四方,不辱君命,豈不難哉?」〉○諫院啓曰:「近來邊將,率多攀緣雜進之輩,〈武夫,類皆奴顔於宰相之門,以爲發迹之地,宰相亦以武夫爲一家之僕隷,以開納略之路故雲。
〉唯務剝民,不知廉恥之爲何事,使下人怨剌,夷虜輕侮,豈不寒心?前穩城府使趙逑,到任以後,誅求日甚,稱爲屯田耕牛,橫取民間牛隻,買得胡人良馬,至於五六匹。
非但邊民,被奪其牛,怨讟朋興,胡人於買賣之際,亦苦其抑勒,聞者莫不痛憤。
請趙逑先罷後推,以革邊將貪縱之弊。
」答曰:「趙逑推考可也,不必先罷。
」後累啓,依允。
〈史臣曰:「近來廉恥道喪,貪冒競進,故除授於北鄙者,侵漁賄賂,不可勝算,有良馬貢進之誚,有貂皮除役之譏,曲事權勢,有同家奴者,比比有之。
搥髓剝膏,而害及胡人,豈獨一趙逑而已哉?」〉〈史臣曰:「朝廷官人,以吉不以貨,然後邊將得其人,而百姓安遠人服矣。
有如方好智之貪縱無狀,顯發公論,而隻罷其職,濫授二品之崇資,武夫之箕會箒歛者,必彈冠相慶,無所懲艾,惡乎革其弊哉?」〉 1月5日 ○己未,以禮曹所啓迎勑時,沈通源權着冠帶事,命史官,收議于大臣。
左議政尙震議:「奉勑回來,權着帶帽,雖涉未穩,成命已下,不敢異議。
」〈震之孫爲通源之壻。
觀其意,則隱然以權着爲苟簡,而欲敍之議見矣。
〉右議政尹漑議:「沈通源被論見罷,今其廻還,身奉帝勑而歸,權着冠帶,似乎無妨。
但皇上嘉殿下奉藩忠順至意,降勑褒奬,兼賜銀兩綵段,寵至渥也。
其爲一國之慶,孰大於此?所以有百官陳賀之禮。
然則通源,當頒勑大禮之日,僅得權着而行,纍纍而退,恐於重帝命受慶賞之義,有所未安。
」〈史臣曰:「通源被論見罷,不可以復敍其職,頒降恩命,則亦不可以權着行之。
旣以帝勑爲重,故不欲從權變苟簡之禮,其言是矣。
然通源旣不謹於始,而重被顯駁,則當恪謹其任,而又失天朝褒奬之賜,其慢忽使命之罪,益彰。
作罷而還敍,非所以懲治矣。
」〉〈史臣曰:「通源慢不檢下,曾於一路,多齎禁物,其失職已甚,猶莫之察,至使皇賜銀叚,亦爲下人所竊,其爲無狀,一至於此。
雖久廢棄,有何所惜?其使之權着冠帶,亦以重皇恩也。
尹漑之論,曲爲庇護,期欲復職而取媚,何其巧矣?」〉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沈通源旣於中朝,受帝勑而還,今雖罷職,使之權着冠帶而行禮,恐或無妨於權宜之道。
」傳于政院曰:「大臣議大槪各異。
迎勑時權着行禮事,下諭于沈通源。
」 ○憲府啓曰:「寧海府使李善源,頃以黃海道盜賊盛行,〈牛峰等處,賊徒興行,白日刦掠。
〉承差往捕,所當秘密措置。
而鳴角前導,獷猂之黨,聞奇四散,其失誤軍機之罪極矣。
又懼其無以復命,幷驅平民,不分玉石,至於童稚嬰兒。
雖曰盜賊之産,自有其律,而斬刈搥碎,極其慘酷,一道之人,莫不冤痛。
臣等當初聞之,疑其傳聞之不實,隻以麤悍無識啓之,如此之人,若付以字牧重任,則寧海一府,〈先是授寧海府使。
〉將自此而永爲棄邑矣。
請李善源罷職,新府使不拘文武,以有武才幹能人,擇差。
」〈史臣曰:「使是言果信,則善源麤戾悍暴之狀,極矣。
善源亦人也,童稚之兒,號呼於目前,豈無惻隱之念哉?必至於斬刈搥殺者,不過僥倖不次之功而已。
以濟州捕倭之微効,官至三品,已爲濫矣。
又懷希望之心,殘忍至此,貪功之罪,可勝誅哉?」〉答曰:「凡捕盜,必推辨,然後可知虛實。
當初豈能辨其平民與盜賊乎?若又不幹於盜賊,則亦豈捕捉乎?不爲分辨之事,推之可也,不可罷也。
府使其遞之。
新府使擇差事,如啓。
」久啓命罷。
1月6日 ○庚申,以洪仁慶爲弘文館正字,成世章爲同知中樞府事,鄭亨國爲滿浦僉使。
1月7日 ○辛酉,戶曹判書趙士秀啓曰:「奏請大事,〈改宗系事也。
〉小臣謬膺是任,不知所措。
臣早纏疾病,前此再赴上國,十生九死,僅持形骸而還。
今則年迫六十,氣血俱耗,當此大任,恐不能成。
君上之前,不可不直達,故敢啓。
」傳曰:「卿合是任,勿辭。
」又啓曰:「前者南袞、權橃,皆赴此行,例以上副使爲之。
今則付於聖節之行,非但有違前例,似非專委別遣之意,華人亦必以爲苟且矣。
請依前例,以宋麒壽爲副使,三月內發行何如?」傳曰:「啓意當矣。
聖節使改差。
」 ○禮曹啓曰:「冊封世子後,例有別試與否,考諸本曹謄錄及政院祖宗朝日記,則皆不明載。
但中宗朝庚辰年冊封仁宗時,自下取稟別試,而中宗命視學後,〈其年適視學。
〉兼擧別試。
此獨前例耳。
祖宗朝前例,無可考據,而隻有庚辰年別擧之例,故敢稟。
」傳曰:「祖宗朝前例,不分明矣,庚辰年兼擧別試,雖因視學,此亦冊封別試也。
其遣史官,收議于三公、領府事。
」 ○夜,月暈。
1月8日 ○壬戌,以三公、領府事議,傳于政院曰:「此議當矣。
不爲別試事,言于禮曹。
」三公之議,皆以爲,國家多事,又有式年秋場,雖停別試,恐或無妨故也。
○江原道蔚珍,西風大作,拔木毀屋,屋瓦皆飛,少頃而止。
1月9日 ○癸亥,上召對,禦夜對。
〈史臣曰:「程子曰:『君德成就,責在經筵』,謂其講劘道義涵養德性故也。
今則異於是,侍臣之講論,不過文字句讀之高低而已。
釋其皮膚,而語音窒塞,引喩古事,而意義間斷,一遍之外,不復硏窮奧旨,俛首俯伏,噤無一言而退,其於反覆規箴,成就君德之義安在?況乎君擧之得失,政令之利害,民生之休戚,用舍之是非,果無一事之可言哉?或發其端而朦朧,或口欲言而囁嚅,咫尺君顔,尙不能敷心腹腎腸,以格天心,其他尙又何說哉?」〉 1月10日 ○甲子,傳于政院曰:「內需寺,每年春秋例於兩大妃殿,別有進排,而趁時不入,故內需寺官員等推之,則如是答之。
〈次知內官文繼宗等答辭:」曾已啓下戶曹,以司贍寺綿布豊儲倉米,援授事判付,故乙卯年十月,牒戶曹以寺上下,而司贍寺所給升麤朽破,不合於內用,故擇授事,再三論報於其寺,而趁不擇給,遷延一年,未得入內遲晩「雲。
〉內需之物,亦是國用,以品好可用之物擇進事,言于該曹。
」〈史臣曰:「民有定賦,國有恒貢,故王者無私民也,亦無私藏也。
今之內需之用,非萬民惟正之供,而不過私藏之物,其與唐瓊林、大盈庫何異哉?閹竪憑公而作弊,小民被害而無訴。
嗚呼!上有好者,下必有甚者。
人君欲私其國,則卿大夫必私其家,士庶人必私身,上下遑遑,惟利之求,而國非其國矣。
內需別立一司,而正供經費之外,又有典守之衙門,此何等官爵之設也?可勝歎哉!」〉○舍人以三公意啓曰:「奏請使,初欲兼行於聖節使者,以其弊多也。
但前則始請之時,故差上、副使,其後則不差副使,〈權橃、任權奏請時,不差副使。
〉與聖節使同行,亦有同議之事。
請勿差副使。
」答曰:「大臣之啓當矣。
依所啓爲之。
」 ○平安道觀察使狀啓曰: 唐人十一名,持兵器乘夜越境,偸竊畜産,恣行無忌,已捕送于江沿臺矣,若無懲戒之事,轉相爲效,至爲可慮。
1月11日 ○乙醜,內醫院提調尹漑等啓曰:「伏聞右耳下,有結核處雲。
付十香膏,則自消矣,內服之藥,二陳湯進禦爲當。
凡結核處,勿侵之而已。
」傳曰:「結核雖無害,但日數久,故命醫入胗耳。
付藥服藥事,如啓。
」 ○夜,月暈。
白氣一道自艮方指坤方,貫暈,暫移巽方而滅。
1月12日 ○丙寅,黃海道觀察使奇大恒〈新除授,未赴任。
〉啓曰:「海州,設立文獻堂,而一道儒生聚會肄業,故牧使以文官差之宜矣。
然今則有事變之時,小臣雖與選於儒將,計慮短淺,不習邊事,如遇倉卒之變,則無以處之。
請以武臣差牧使,而以文官差判官何如?此非獨臣之計也,與大臣議之,則亦以爲然,故敢啓。
」傳曰:「如啓。
」〈史臣曰:「今之任方面之責者,隻爲身謀,大恒之此請,非矣。
受養百姓,勸奬來學,乃上官之任也。
下官則困於米鹽,疲於支供,決不能代樽俎之任矣。
大恒之意則不過欲得武夫,以委軍機之重而已,不復緻念於尊先賢勉後學,其可乎?」〉○上禦夜對。
○以曺光遠爲刑曹判書,李蓂爲兼同知經筵事。
〈史臣曰:「蓂淸謹不煩,足爲一官之守,至於坐廟堂侍講席,才短識淺,未見其可也。
」〉睦詹爲弘文館校理,姜暹爲滿浦僉使。
〈史臣曰:「暹之爲人,局量淺溥,專事詐謀,無虎豹在山之氣,乏之屛之翰才,而徒以粗解操弓,超資越序,至授堂上重加,國家用人可謂得其道,而大臣薦人,亦可謂得其賢乎?可歎時政之日非也。
」〉 1月13日 ○丁卯,日微暈。
1月14日 ○戊辰,上召對。
參贊官鄭惟吉,因霍光事以啓曰:「霍光雖曰不學無術,然受後嗣之托,而篤實謹愼,行己立心,異於常人矣。
上官桀等挾其私怨欲陷光於大禍。
若使昭帝,不能明察,則有不測之變矣。
桀始與光爭權,而終至於一身一家,不得保全。
大抵戚裡之人,自當謹愼,而自上待之之道,亦宜善處,然後可以保全始終也。
如此之處,益加省念焉。
」〈史臣曰:「上官桀之子安之女,卽昭帝後也。
鄭惟吉,反覆引喩,丁寧啓迪者,豈無意歟?韓漪之騎馬闕內,僭分甚矣,而不治其罪者,以景祿爲之父也;申秀涇之推占聖算,兇逆極矣,而尙施恩命者,以申檥爲之子也。
上之私庇戚裡之漸,已見於外矣。
此惟吉之所以微諷也。
」〉○傳于政院曰:「憲府以李善源捕盜時不分平民之事,累日論啓,故予亦欲問於本道監司,而自有推考啓本上來,故姑待之。
今聞侍從之言,〈校理李銘,因召對啓之也。
〉以爲慘酷。
辭甚切當。
一夫橫罹,其冤必深。
令監司,詳悉推覈,毋令平民,誤緻殞命,使遺存者得生事,下諭。
」 ○諫院啓曰:「我國家自開運以來,世守儉約,宮室之制,不尙侈靡,釀成敦樸之風,故閭閻之間,亦無高墻大屋,皆由祖宗崇儉之美。
聖子神孫,所當遵守而勿失也。
今以交泰殿補簷,磨鍊材木,將及期造成。
臣等未知祖宗相承百餘年,而無補簷,至於今日,開拓其制何也?況今自經繕修以後,繼興防戌之役,調度日煩,賦歛愈急,公私之儲,皆無一年之蓄,自上當除不急之務,與生民休息。
何暇增祖宗所無之制,而起營修之役乎?請卽命停。
」〈史臣曰:「祖宗儉素之德則然矣,閭閻之間,果無高墻大屋乎?執政大臣,果能一遵《大典》之法,而不踰其制乎?峻宇華堂,彌滿一洞,照耀街衢者,不知其幾處,而其曰無高墻大屋者,異於古人之勿欺矣。
」〉答曰:「交泰殿補簷之造,非欲侈大而然也。
當初造成之時,徒取明朗而短簷桷,故風雨之時,人不得接足,勢不得已加造也。
該司官員,入見可知矣。
不允。
」久啓不允。
〈史臣曰:「虞舜造漆器,諫者十人;魯僖公作南門,《春秋》譏之。
大抵人君,以爲何傷而起土木之後,則必至於窮奢極欲,而其害無窮矣。
交泰殿補簷之役,雖若不費民力,而其終安知補簷之爲不足乎?故曰:『作法於奢,後嗣何觀?』」〉 1月15日 ○己巳,領議政沈連源議:「客使書示任輔臣〈宣慰使。
〉之辭十條,〈日木則使臣出來而朝廷不通一也;中林、望古羅漂到上國,捉送大明二也;先歲商船載銀一千餘兩,而爲朝廷所有三也;十八官等與大明人等同心販貿,敗船於貴境,斬殺不饒四也;國王殿商物置釜山浦,後來欲推則不許五也;減馬島歲船六也;釜山浦合爲一道,使通信行船不便七也;關禁甚嚴八也;房守以軍士,爲之使客人飮食使喚非便九也;安心東堂出來,宣慰使隻令十五人上京十也。
〉語甚悖慢,聲色俱厲,緻辱至甚,深爲痛憤。
然化外之人,不足與較,所當包容。
但因彼之怒,輕毀約條,厚副其意,則不無畏?示弱之嫌;若固執不改,一切牢拒,則亦有三患之慮。
所宜商確計議,得中處置爲當。
且十條之事,豈盡我國所失乎?當善其辭說而辨明之,以解其意可也。
其中可從之事,隨便略從,亦或無妨。
且今朝廷會議,必有長策,自上採擇用之。
」〈史臣曰:「大臣之於國家,苟有大事,則君雖不問,商確條陳,期於得中可也。
今者待倭之策,亦非小事也。
連源居百責所萃之地,所當長慮遠算,以備顧問,而及夫下問也,亦不明言利害得失,隻曰朝廷會議,必有長算。
大臣之道,固若是乎?」〉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領中樞府事尹元衡、判中樞府事鄭士龍、左參贊任權、禮曹判書洪暹、刑曹判書曺光遠、右參贊金明胤、刑曹參判宋麒壽、弘文館副提學尹春年、兵曹參判金光軫、禮曹參判趙彥秀、戶曹參判吳謙、漢城府左尹韓?、吏曹參判元繼儉、漢城府右尹鄭裕、工曹參判閔箕議:「客使之言,多有不實之語,又多悖慢之辭。
雖不足一一與較,而亦不可不以溫言,據理而答之,使自知反也。
但每以薄待安心爲言者,〈安心東堂出來時宣慰使隻令十五人上京,其餘驅出水場門外。
〉其意望有在,而今所得,反小於安心所齎之數,所以不滿於心,托於他辭,而強聒不已也。
國計雖曰不裕,而隣邦交聘之用,不爲無名之費。
臣等之意,商物價,欲滿五百同之數,使不缺望而去,以固羈縻之意何如?」答曰議意宜矣。
「仍傳曰:」未來宰相之議,令各自堅封入啓。
「 ○左贊成安玹議:「倭書邀以必不可從之事。
倭使初若無求,而今乃顯責十事,我若析而言之,彼必自當悔謝,然押宴時,則事體不便,使宣慰使,條分言之,彼猶請於押宴,則以片言解之宜矣。
商物則加貿硫黃等物,以慰之可矣。
」右贊成李浚慶議:「近年以來,倭賊連犯我境,被殺亦多。
雖曰曲在于彼,而彼反懷忿。
今此書呈之事,拘探三十年前事,捏成名目,歸咎於我,蓋欲假此搆成釁隙。
臣觀使臣要請,專在於歲遣船。
五十之數,雖不可盡給,辛醜所減五隻,其可還給乎!議者謂今給五隻,而若盡請五十隻,將何以塞應乎,是不然。
今因立功之端,特許加船數,則彼又何辭而請益乎?假令盡許其舊日之數,庸何傷乎?若懷忿擧衆而來,侵犯出沒,則其應敵之際,民不得安息,兵農俱困,其爲禍與費,奚啻五十船之多乎?先王以十船爲餌,贖百萬億蒼生之命,非偶然計也。
然則姑許五船之數,以圖一時之安徐,復五十之數,以開萬世之太平。
臣見島主書契,請遣一使,來察防備虛實雲。
今宜因其所請,遣使往觀,許其衛國之誠,而還給五船,則庶於事體委曲,賞罰有章矣。
」〈史臣曰:「曾謂浚慶,亦不思之甚乎!自古爲國而賂敵國者,能有以扶持其國乎?以六國之衆,弊在賂秦而亡,以宋室之大,歲增其幣而亦亡,此古今之明鑑也。
我國雖曰連年水旱,而朝廷協力,金甌未缺,將士兵力,足以禦送死之寇耳。
豈可畏怯於狡詐恐動之言,而輕復歲船之數乎?浚慶亦爲此言,則倘有風塵之警,將何以克壯厥猷哉?」〉戶曹判書趙士秀議:「今觀客使所說十條,多誕妄之辭,置而不辨可也。
但待遠人,在於盡其道,而不較曲直。
歲遣船如不可還給,加貿銀兩,以慰其心何如?」 1月16日 ○庚午,宣醞于承政院、弘文館,仍下禦題,〈律詩。
〉命製進。
1月17日 ○辛未,日暈,兩珥。
夜,月暈,兩珥。
1月18日 ○壬申,上禦夜對。
○日微暈。
1月19日 ○癸酉,上封下收議單子,傳曰:「今者日本使臣天富東堂告訴於宣慰使,多至十條,若數罪然,可謂痛憤。
然交隣之道,所當包容寬厚,不足與責辨是非。
今觀押宴官問答辭及呈禮曹書簡,則佛經、商物、通信使、對馬島有功等事,力言之。
佛經雖不得從請,商物則滿給五百同之數,使不缺望而去,以慰其心可也。
日本通信,中廢已久,似難復舊矣。
每以歲遣船爲言,又陳島主之有功,日暖風和之時,可遣諳練之人,爲通信使,往見島主,詳審措置之事,回來然後更議施行。
此等條件,與大臣、領府事,密議處置。
且令宣慰使,隨問隨答,溫辭開諭,勿緻懷憤而去。
」洪暹等回啓曰:「通信馬島事,自下亦有欲遣之意,當與大臣,商議而更啓。
彼之所望,在於商物,而隻給三百同,故多有憤怨之言。
今給五百同而送,則可無缺望之意矣。
」傳曰:「知道。
商物價,準給五百同,其餘事,詳量處之。
」〈史臣曰:「倭奴侵犯湖南,攻陷城池,殺害主將。
此乃開國以後所未聞之一大變也。
雖不能遽興問罪之師,所當拒絶其使,嚴其防戌,以示背恩忘德之罪可也。
顧乃因日本姦狡之說,欲遣通信使於馬島,而審其守海之備,然後還給歲船五隻,雖遣使得見馬島戰艦、機械,亦安知其謀我邊境機械也?大臣謀國之道,固如是乎?至如李浚慶之言:『先王以五十船爲餌,贖百萬億蒼生之命,非偶然之計也。
然則始給五船之數,以圖一時之安徐,復五十之數,以開萬世之太平。
』是誠何心哉?當倭寇之衝斥也,浚慶膺推轂之命,忘敵愾之心,縮頭錦城,不能追斬送死一殘寇,乃畏怯無用之一夫也。
而不知先王懷遠夷自有其道,乃敢容喙,以五十船爲餌,贖百萬億蒼生之命。
』是非特誤國家於一時,實乃先王之罪人也。
是時臺諫、侍從及輿情,皆以謂倭奴變詐,恐至辱國,不可遣使,故其議遂寢,亦可幸也。
」〉 1月20日 ○甲戌,禮曹判書洪暹等,以對馬島事,議于大臣以啓。
領議政沈連源議:「往年賊倭來犯不久,還給曾奪歲遣船,事涉恐畏,故以此爲難。
若遣使往審然後給之事,非無名,且無恐畏之迹。
依上敎遣使甚當。
」左議政尙震議:「若遣對馬島通信,則日本亦將有不得已遣使之勢,事似重難。
然近年以來,欲還給歲遣船五隻,而無以爲辭。
今如獻議,遣人審驗守海形止,然後給之,深得事宜。
且遣使月期,自當不出三月間。
」右議政尹漑議、領中樞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洪暹以爲:「馬島自謂爲我國東藩,以守海爲功,每言:『不信吾等,爲大國守海之勤,則何不試一遣使,審其虛實?』雲。
臣亦以爲可及三月內風候之好,擇遣一信使,審其防備,回啓然後,諉以爾果有微勞,許復五船,則雖未免彼間欺誣,而可以固其羈縻之意,回其解體之心。
水路不遠,往返必不甚難,彼亦方以守海,爲歲船、歲米加給之餌,信使到彼,恐無他虞。
」 史臣曰:「馬島之所望,雖曰五隻之船,其狡詐之心,則不在於五隻而已。
今年復五隻,則明年又請之,其可以復許乎?請而不許,則益肆貪毒之怒,而其怨深矣。
況外夷之情,難以遙度,安知不拘辱我使,反以爲奇貨耶?大臣何不此之思乎?大臣之議,如出一口,不相矛盾,此果同寅協恭之意乎?國之大事,曾無可否,同聲相應,何泛泛若是乎?當初論議之際,豈無一人知遣使之難乎?其所以同然一辭者,不敢違於衆也。
獨異於人,難矣哉!」 傳曰:「此議皆當,通信使,三月內可差遣。
」 ○遣禦史〈暗行〉金瀷于鹹鏡道,權容于京畿,成義國于慶尙道,李銘于全羅道,金德龍于平安道,尹澍于黃海道,盧景麟于淸洪道,兪泓于江原道,傳曰:「無弊往來。
」 ○領議政沈連源啓曰:「臣疾病纏綿,艱難從仕,犬馬之齒,已近七十,氣力衰耗,精神昏瞶。
頃緣勞動之餘,百病交攻,服藥無效,差復難期。
政府非養病之地,三公係具瞻之重。
如臣庸劣衰病,決不能堪居其地。
乞就閑地,優遊調養,以終餘生。
」 史臣曰:「沈連源,身爲首相,子爲國舅,一生榮寵極矣,其欲退休,亦人情之常也。
但十年爲相,局蹐於具瞻之地,怵惕於禍福之際,惴惴保位,謙謹自持,平生設施,未洽人心,豈非愛身之過乎?」 史臣曰:「連源,國舅沈鋼之父也。
行己雖不儉約,處心猶且恭厚。
人言,乙巳之亂,大王大妃欲除尹任等,下密旨于連源,連源曰:「如此之事,臣則未聞也」雲,故更下密旨于他處,〈卽鄭順朋也。
〉遂起大獄,誅戮宰臣,延及侍從、臺諫,端人正士,竄殺殆盡。
若尹任等實有兇謀,必先及連源而後,其謀乃行,而連源以不知答之,竟無傅會媒孽之跡,苟非賢者,能若是乎?其後尹元衡、李芑等,以連源戚裡重臣,不參錄功,恐有後議,至己酉年,與黃憲、金明胤追錄而悅之,以固其功,人雖不言,內實笑之。
」 批答曰:「予夙以沖眇之躬,當此艱大之托,思與有一德之相,不二心之臣,共濟多難,庸光弘業。
卿早有時望,爲予柄臣,地兼賢戚之崇,位據公台之重,方欲圖任之久,佇見庶績之熙。
奈何疏積年之病,爲一朝之辭?卿之愼疾乞養,心固甚切,予之責成願留,誠亦克篤。
今幸群吏懈惰,庶政廢隳,寇氛未夷,方隅多聳。
島夷之詐諼叵測,廟堂之咨議尙殷,此其徇國忘身死而後已之秋也。
何暇引疾求退,委其憂於他人乎?一身之病,猶可醫之,一國之病,誰其醫歟?母嫌養病之貽譏,克終醫國之良術,秪可調攝,勿復牢辭。
」 ○以閔時中爲弘文館修撰。
○日暈,兩珥。
夜,白雲一道如氣,自南方指艮方橫布,漸移巽方而滅。
1月21日 ○乙亥,上禦朝講。
大司憲洪曇曰:「闕內遇災,而繕修之時,恢拓制度,過於舊規,今又補簷於交泰殿,豈非時屈而擧贏乎?然簷端太短,風雨打濕,人不得容接,則不得已捕之也。
上敎以爲:『外官入見,則可知矣。
』以臣子,可敢不信君父之言乎?此臣等所以不論執也。
且先王時,丕顯閤,其制狹小,侍臣等,亦不容坐,故中廟欲廣之,而以祖宗之相傳,故不爲之,一國臣民,至今稱贊儉德。
此所當法也。
且國家所以立法者,非欲入人罪也,乃防閑其僭越也。
先王之朝,賢者居多,修飭於家,不敢犯法,故朝廷淸明。
大抵自上,躬行率先,然後下皆觀感。
古人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今者有識之士,不畏法禁而故犯,至於強著貂皮,略無忌憚。
如此之事,尙不遵法,況大事乎?」〈史臣曰:「表正則影直。
朝廷一遵王法,而動無非禮,則風行草偃,化自流矣。
今之法則朝令而夕變,或不正大本,而規規於末治。
冠服之制度,布縷之麤細,豈救世之急務乎?曇也,以憲長而不能振肅朝綱,顧屑屑焉細務之是急,此法之所以不行也。
豈徒習俗之弊哉?」〉上曰:「自上,不能躬行率下,故人不觀感也。
人心漸不如古,公然犯法而無所畏忌,法司所當紏察也。
」知經筵事洪暹曰:「婚姻之家,女客之出入,奢僭成風,不可勝禁。
內族之人,非淑儀、淑媛,而出入之際,別監導引於轎前者有之,名分因此而紊矣。
自上躬先儉德,而責諸椒親曰:『以爾輩之故,累予淸明之治矣。
』雖公主翁主之家一切禁抑奢華,則自無驕僭之弊習矣。
」〈史臣曰:「洪暹此言,必有所指,而不敢的斥者,豈非有所難言者乎?密勿經筵,咫尺天顔,尙懷畏難之心,他又何說哉?今之驕僭之習,已成痼疾,庶人衣服,僭擬士大夫,士大夫之孽妾,乘轎於白日,豈但洪暹之所言而已哉?」〉領經筵事尙震曰:「客使〈天富東堂。
〉所言,多涉悖慢,一國之人,孰不痛憤?然犯而不較,不報無道可也。
彼旣來告賊變,且斬賊馘來獻,以此爲名,而加給五船,則可以釋躁憤之心也。
遣使臣往見防備而加給,亦可也。
」〈史臣曰:「交隣之道,在於得中。
時議之以爲薄待者,決非謀遠之策也。
但我國財力已竭,而彼之要索無已。
今因恐動之言,遽復久廢之歲船,則他日之求,將何以塞之哉?尙震之啓,亦非淺慮,而其曰:『略給五船,以釋躁憤之心』,不亦迂乎?」〉○黃海監司奇大恒拜辭。
上引見于思政殿,傳曰:「賑恤、防備、學校、農桑,用力措置。
」 ○上禦夕講。
○命招兼兵曹判書李浚慶傳曰:「近者卿再度呈辭,予意以爲偶然如是,而朝聞大臣之言,〈左相尙震於經席啓之。
〉知卿欲遞之事。
予意缺然。
掌兵重任,不可進退,而況卿知邊事,合於此任,則尤不可循例求退。
卿若有病,調理而行,勿懷更辭之計,以副予委任之意。
」 1月22日 ○丙子,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尹漑曰:「學校之重,自上每加崇奬,儒生宜感發興起,而迨無成效者,館學長官,不勤敎誨,故諸生亦不樂赴於學也。
臣少時見之,老先生二三人,常留於館學,而敎誨之。
擇人久任而後,可責其效也。
大司成,久於其任,而超陞同知者,前亦有之。
自博士至學諭,除兼官外,恒存正錄者十二人,豈無可任師儒者乎?擇其人,分差於四學,而自其學遷轉,則亦以爲己任而專力矣。
典籍亦擇之而久任可也。
大抵讀書,然後能知職分之事。
凡庭試製述,徒啓學者僥倖之心而已。
」〈史臣曰:「尹漑以學校爲急務,不可謂不知本,而其言則末也。
學者當先養氣節,當今士氣偸惰委靡,而安於卑汚,故朋友之講劘者,利祿而已,父師之敎誨者,口讀而已。
朝廷之得學者,以法驅迫之,此士氣之日摧,而無興起激昻之心也。
尹漑不反覆力言君師之責,以培養士氣,爲急先之務,徒欲久任師長,末矣。
」〉知經筵事鄭士龍曰:「今之館官,率多老病,安有敎誨之事乎?四學之事,尤可寒心。
前者亦有幼學之圓點,而以金安老創之,故議而未定也。
大司成以下,巡往四學,講書製述勸奬事,方欲議之而未定也。
」〈史臣曰:「生員之圓點,亦衰世之事。
況幼學之圓點乎?興學校之本,固不在此也。
盍言其本矣乎?」〉尹漑又曰:「博士倚席不講,朋徒相視怠散,學庭寥落,烏鵲聚噪,極爲傷心。
圓點非敎誨之本,而隻長遊惰之習,大司成以下,巡往四學,亦虛文也。
若擇合於師儒者而久任,則自有成效。
」上曰:「學校之弊,所啓當矣。
今之士習,怠惰已成,此予之鼓舞振作之道不誠也。
依所啓立法可也。
」 ○永川郡守沈義儉、同福縣監鄭彥懿、竹臼縣監申誠、珍島郡守李頣壽、呂島權管金璲拜辭,上引見于思政殿,敎戒而遣之。
○上禦夕講。
○日暈,兩珥、重珥,又有冠,色內靑外赤。
夜,艮方、巽方、南方,如火氣。
1月23日 ○丁醜,上禦朝講。
掌令李希儉啓學校頹廢之意,上曰:「學校事,昨日經席,右相尹漑言之矣,禮曹同議,擇有經術者,以爲師儒,而勤勤敎誨可也。
」領經筵事尹元衡曰:「人物有限,難以擇差,請與禮曹同議,擇師儒。
」正言黃琳曰:「赴京之行,請勿爲公貿。
」元衡曰:「雖不公貿,不能防奸。
」上曰:「立法妨奸可也。
」〈史臣曰:「學校,風化之本,固不可忽也,而大臣、臺諫,旣陳於前席矣。
不必重複敷奏而已,希儉之啓,亦曰學校而已,元衡之啓,又曰學校而已。
君心操舍,吾道盛衰,朝廷得失,生民休戚,豈無可言之一事,而必以學校爲言者,豈非以此爲經席塞責之事哉?」〉黃琳曰:「近來赴京通事猥濫,而貽辱國家,故嚴立法禁,顯發者治罪矣。
臣聞之,雖擇遣書狀、禦史,而通事輩交通義州、遼東人,潛齎禁物,或先或後,故書狀官,無以搜檢,江上禦史,亦不得摘發矣。
且通事非徒自謀其利,族親及士大夫求請之物,亦不得已持去。
若無公貿,則何自而猥濫乎?如藥材、書冊,則雖貿易,不妨事體,紗羅綾叚,雖切於國用,而鄕織亦可用之。
雖不似唐物之華麗,何害焉?蔔駄轉輸之際,唐人怨咨,至發辱國之言。
一切勿爲公貿,則可無一路之弊矣。
自上躬先儉約,而皆用鄕織,則下人自不得用唐物矣。
不正其本,而欲防奸得乎?」尹元衡曰:「黃琳之啓當矣。
不爲公貿,則可無弊矣。
」〈史臣曰:「元衡之言則似矣,其家私貿,每於朝京之行,據授通事等,倍徵於本價。
其黷貨無厭,罔有紀極,而入啓乎君前,所言如是,籲可痛哉!」〉〈史臣曰:「欲擇師儒,則元衡啓以人物有限,欲除公貿,則元衡啓以不能防奸。
元衡之擅弄朝廷,於此可知。
一代之人材,足以供一代之用,不患其不足,先王培養之人材,旣盡於己卯之禍,網打於乙巳之變,稍有自異於人,亦不免於指目之中,是元衡之所戕害也。
雖欲用之,士不爲用也。
近來諸宮、權貴之家,爭貿華物,非特爲服飾之用,亦以牟利,有同商賈,而元衡爲最。
憑藉舌官,圖貿物貨,分毫計徵,舌官不勝其苦。
言官之欲除公貿,其意有在,而元衡,反以爲無益,是元衡直恐其牟利之路閉,而不得遂其貪欲之心也。
」〉○傳曰:「昨朝經筵。
兩司,以慈壽宮修理不當事,皆啓之,而見此慈壽宮手本,則西廊盡頹,人不容接雲。
繕工監官員,看審後速定軍人。
木石則內需司已備矣。
學校事,依啓擧行,師儒改揀擇可也。
」 ○上禦晝講、夜對。
○夜,月暈。
1月24日 ○戊寅,上禦晝、夕講。
○諫院啓曰:「濫刑之罪,其律甚重,良以係關人命,於法不可貰也。
近者在外之官,或不體聖上好生之德,濫用刑罰者有之,使無辜之人,含冤而斃,以至傷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災,良可悶惻。
宣川郡守李昕,以其官婢,定差備於過客,其母爲其夫,換定以他官婢,李昕怒其不從其令,濫用刑杖,極其殘酷,官婢則其日死,其夫則翌日死,厥母僅存。
遠近之人,皆不忍聞。
凡非命而死者,有檢屍之法。
請李昕先罷其職,下諭于本道監司,令其都事,依法檢屍推閱,以正濫刑之罪。
」答曰:「如啓。
」〈史臣曰:「生民之命,係於守令,而守令貪殘,未有甚於此時也。
誅求割剝,日以日甚,而刻期懲責,急於星火,故或擧室而流離,或自決於一死。
孤兒之號冤,寡婦之痛哭,怨結騰天,感傷和氣,水旱薦臻,邦本日瘁,豈獨濫刑之一事哉?」〉○傳于政院曰:「死不可復生,絶不可復續,故國家之用刑,雖重罪之人,必三覆然後處決,此乃重人命而愼獄事也。
予以否德,叨承丕緖,恒懷恤民之念,而澤不及於蒼生,常竊自嘆。
近來爲親民之官者,慈詳者鮮少,虐民者寔多,隻將私憤,濫害赤子。
順天府使梁允英,濫刑於前,宣川郡守李昕,濫杖於後,數月之間,相繼而聞。
一夫之枉死,足以傷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災。
於爲民父母之心,誠用惻然。
其令八道監司,詳悉訪問,如有濫刑官吏,從速先檢,辨覈虛的,囚推啓聞,依法治罪,以重人命,以愼用刑之意,下諭可也。
」〈史臣曰:「剝害民生,守令之罪,而守令之不擇者,朝廷之失也。
今之用人,以賄不以吉也。
旣以納賄而爲之,則充滿無涯之欲,有如商賈之徵債,無有紀極。
此民之所以日就凋瘵者也。
視民如傷之宸念,如此其至,而朝廷不愼擇親民之官,上澤何自而下流乎?」〉○日暈,兩珥。
1月25日 ○己卯,上幸慕華館迎勑。
上還宮,拜受帝勑于勤政殿,仍受百官賀。
〈中朝以我國捕倭寇,刷還唐人,褒奬下勑,欽賜銀兩、絲叚。
冬至使沈通源齎來而失其銀子八十兩,以見在之銀子略頒將士。
罷通源職囚鞫,通事崔世恊徵杖一百贖。
〉〈史臣曰:「世恊,乃通源之貨謁人也。
其無知一念,唯在貿貨利而奔走,何暇守欽賜之物乎?罪不在於世恊,責當加於通源。
今此偸竊之事,雖委諸館夫,安知一行之人,慣知通源之不克察治而爲之乎?噫!通源之是行也,違禁之物,則已現捉而反匿之,欽賜之物,則當堅守而坐失之。
以專對之臣而尙如此,則奚足責乎通事也?」〉○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領中樞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洪暹議:「冊封後別試事,禮曹考先王朝日記,則不得憑據,故臣等以爲無前例,不須爲之。
然庚辰年,申鏛等〈中廟朝,禮曺判書。
〉啓曰:『冊封別試,例也』雲。
此必有所聞而言也。
依上敎式年退行爲當。
聖節使兼行四事,果爲未便。
誥命奏請,退定於冬至使,上敎允當。
」傳曰:「知道。
1月26日 ○庚辰,領議政沈連源議:「不當爲別擧事,前已議啓,無容更議,然必欲爲之,則明年天使往還後,一爲我國,一爲中朝恩命,〈封世子事奏請,則皇帝遣使冊封。
〉開科取人何如?誥命則於冬至使奏請事,上敎允當。
居館儒生內,中生員進士者,謂之上舍,自四學取才陞補者,謂之寄齋。
此古之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與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學之遺意也。
在昔盛時,其規模節目之詳,旣如此之備,而爲儒者無不向學,自學校之政廢弛,爲師長者,不以敎誨爲意,爲學生者,亦不以受業爲心,凡居寄齋者,率皆外方庸流,苟容糊口,窺占他岐,〈謂托於下齋,或圖占習讀、訓導之流。
〉徒費公廩。
何能藏修儲養,以收後日之用乎?宜令禮曹,申明舊制,詳具節目,誘掖勸奬,勤諄敎訓,使儒生樂業,文風復振,賢士輩出,以臻學校之盛,不勝幸甚。
」〈史臣曰:「皷舞振作之本,在於人君,而輔迪君上,扶植斯文之責,不在於冢宰乎?連源,身居表則之地,而不能變偸惰之士習,不能興廢弛之學政,平居默默,視若楚越,及其上敎詢咨,則其所敷奏,不過他人已陳之常談而已,此可以作人乎?」〉〈史臣曰:士習不美,委靡偸惰,此固爲士者之罪也,如有一君子,特立於朝廷,上以贊吾君樂善之德,下以根多士感發之心,則自然興起,而文風盛矣。
不然而徒欲申明節目之詳,其何以救頹靡之士習,而興已廢之學校哉?其曰『賢士輩出,文風復振者,不幾於誣乎?「〉傳曰:」從領相議。
寄齋事,於大臣、領府事,不爲收議處,商確同議事,言于禮曹。
誥命奏請,退定於冬至使可也。
「 ○黑雲一道如練布,自東方至坤方,良久乃滅。
日南有珥。
白雲一道如氣,自艮方至坤方布天,漸移巽方,暫時而滅。
1月27日 ○辛巳,上禦朝、夕講。
○大司憲洪曇等上箚曰: 人臣之患,莫大於獨任;人主之害莫重於偏聽。
獨任則雖志於利國,而不能免淺見之失;偏聽則雖望其成效,而不能無僨事之弊。
故古之聖人,有大作爲,必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至于蔔筮,稽其從逆然後處之者,誠以一人之智,不足以盡天下之利病,而唯合於衆人之情者,可以保長久之計也。
近者朝著之間,閭巷之中,時有密語者以爲:「朝廷欲通日本舊路,將自馬島始。
」臣等以爲聖智高明,洞見利害,必無是事也,昨日下敎政院,令有司亟庀通使馬島之具。
臣等聞之,不勝驚愕。
講先王久廢之擧,開海外交聘之路,一國之事,莫大於此,而自上不曾一詢群下,遽欲行之,豈徒臣等之驚愕?有耳者莫不驚愕也。
偏聽一二之言,〈馬島通信之事,大臣皆曰可。
〉而不詢群下之情,雖實有成效,猶爲不可。
況必無少利,而隻啓後日之害乎?帝王之待夷狄,不拒其來,不追其往,羈縻不絶,其慮遠矣。
自漢武以來,迄于趙宋,或齎詔招諭,或發使修聘,鑿開天地之限隔,萌稔狗盜之覬覦,卒至於禍亂塗地者,考諸史可見。
惟漢之光武,超然獨見,閉玉門關以謝西域,後世蒙其利而不見其害。
此實帝王之龜鑑也。
倭奴之貪毒,甲于群蟲,而詐譎倍之。
觀其所安,唯利是急,其力足以制人,則朝吾納款,而夕犯我邊境矣;其力不足以制人,則蹴爾與之,亦必搖尾而求食矣。
是可以信義相接,而保其無事者乎?自麗季以來,通信未幾,執兵而踵至者,非一再矣。
式至于今,信使之不往,蓋有年紀。
辭以水道之不習,是乃我國之一便也。
彼倭之來,隻爲商販,則其請通信,亦不過因其來往,以濟其利耳。
今者欲棄我國之便,而徇彼倭之欲,不亦誤?乎建議者必曰:「我使一往,則可以慰悅,而必保無虞。
」又曰:「雖使於馬島,不使於日本,則有何弊乎?」是誠不思之甚矣。
臣等請條陳其不可也。
彼之請通信,非愛其禮義也,冀其有恩賜也。
恩賜之所獲,不如剽掠之優,則其肯安於信義,而永不爲邊患乎?此其不可者一也。
且旣往馬島,則日本之請,又何以辭焉?通信之請,在於日本,而不在於馬島。
請之不遣,而遣於不請之地,則緻疑於日本必矣。
此其不可者二也。
偶一爲之,則雖通使於日本,猶之可也,倭性無厭,輕怒易喜,一啓而後不繼,則彼必執此而爲辭,惹起忿爭之釁,未必不自此成也。
此其不可者三也。
今之來使,〈日本使臣。
〉語多悖慢,加以恐動之辭。
若於此,遽復久廢之擧,則彼得以窺吾之淺深,此其不可者四也。
倭奴之含憤於我深矣。
如欲思報於信使之往,倨傲而待之,困苦而拘之,則其爲國家之羞,可勝言哉?此其不可者五也。
彼之緻辱我算,難保其必無,而海寇之梗路,常見於其使之口。
倘有盜賊之不幸,風濤之渰沒,則其軫聖懷者,爲如何哉?此其不可者六也。
又有一焉。
伏聞中朝,有獻議者,欲令我國,或截殺倭寇,或宣勑日本,而因寇退遂止。
後日倭寇復至,則議者之言,未必不行。
欲奉帝命,則倭奴之言,常咎中朝之薄待,必不以帝命,饒我之使矣,欲以權辭諱之,則非徒於義不可,終有難掩其實者矣。
此又不可之大者也。
議者以爲:「馬島米船之賜,當復其舊,而嫌於無辭,欲因其築城捍禦之言,而遣使巡視,托以功勞而賞。
」其爲計不亦踈乎?馬島之城,雖千雉百重,何與於我,而乃欲假此而賞之?其不爲奸譎之笑侮者,幾希矣。
臣等伏見,此擧不過於欲偸數歲之安,而國家大計則置之度外,姑息於目前之計,而異日之患,則付諸無何。
徒作無益之事,以啓難繼之端,上以累聖上好問之德,下以貽後世無窮之害。
是可謂謀國之臧乎?大抵近日之弊,常在於自是。
紛更之漸,屢起於廟謨;喜事之禍,已見於邊徼。
前日仍巨島之事,亦其一也。
事後成敗,雖未可逆料,而機關所係,不可不緻其謹也。
請以臣等之言,下于廷臣,俾陳得失,則長慮遠算,必有倍蓰於臣等者矣。
伏願聖明垂察焉。
〈史臣曰:「觀此六不可,其深遠之慮,曲盡詳密矣。
使大臣,先此之慮,廟算一定,則足以振肅朝廷,而威聲遠播,島夷慴服稽顙矣,何有如此慢侮恐動之事乎?逢彼之怒,又遣使臣,則適足示我之刼弱,而招外夷之輕肆矣。
嗚呼,小醜懷念,而廷臣之議紛紛莫定,可不痛恨哉?」〉○日微暈。
1月28日 ○壬午,答憲府箚子曰:「觀此箚辭,各陳所見,論可否是非似當,然予非偏聽獨任也。
自古議大事,則與大臣爲之,大臣亦豈無所見而然乎?自祖宗朝,待倭甚厚,必有其意。
通信雖曰久廢,馬島則非如日本之遠,遣使通好,慰安其心無妨。
以此爲貽後世無窮之害,予未料也。
然箚論如此,命廷臣三品以上,議之。
」 ○上禦晝、夕講。
○傳曰:「東西班三品以上,玉堂專數,命牌事已言之,而更料,則許多宰相,紛集闕庭,則非徒駭於見聞,殊無密議之意。
各家限三日商議,各陳所懷封啓事,招各司郞廳言之。
」 ○諫院啓曰:「近來兇饉薦臻,災異疊興,外之邊境,有寇盜之憂,內之倉庫,有罄竭之患,郡國驛騷,民生困弊。
凡在臣工之列,皆有憂國之念,況勳臣之與國同休戚者乎?自上以久廢仲朔宴爲未安,命於二月,供饋功臣于闕庭,其厚待勳盟之臣至矣。
但賜以酒食,將以幣物,所以接歡也。
時有大災,國有巨憂,功臣等亦以爲未安。
請卽命停。
」答曰:「功臣供饋,非始於今日,祖宗朝設仲朔宴之制,其意非偶然,而近來久廢不爲,厚待功臣之意安在?況供饋非如親宴之例,不可每廢,故爲之也。
不允。
」 史臣曰:「白虹貫日,太白晝見,有石自鳴,川流自斷,可驚可愕之災,不可勝言。
加以水旱薦臻,飢饉太甚,國無數年之畜,民絶一日之資,生齒凋瘵,十室九空。
遑遑汲汲,以圖治理之不暇,而賁飾太平,供饋功臣,式宴以赦,豈畏天恤民之意乎?」 ○領議政沈連源,以老病再辭。
史臣曰:「沈連源之辭退,豈非出於肺肝哉?盛滿已極,夫復何求?然而十年居相,玩愒歲月,曾無建白,以補袞職。
當此怪變之疊出,島夷之反側,不欲竭力於國事,而遽爲退便之計,是可謂同休戚乎?」 批答曰:「惟卿聲色不動,魏公之重望斯存;謹厚自持,博陸之小心有在。
豈意微??之請告,至此再辭之益堅?血氣向衰,雖或求退之甚力;老成尙有,實是倚重之非輕。
矧今飢饉之薦臻,又有師旅之繼起。
一身係天下,方賴裵度之元臣;五日至中書,不煩彥博之老病。
縱然罔居乎寵利,其奈不念夫邦家?公無果然,蒼生之屬望已極;國將何以,小子之仰成益深。
姑惟頣養而善調,庶或弘濟而無替。
」 ○日南有珥。
1月29日 ○癸未,上禦朝講。
持平柳承善曰:「祖宗朝厚待倭人,今則待之甚薄,商物之貿,不從所欲,而其怒已極,邊釁已開,陷於狡詐之術,輕通信使,則徒示弱而已。
通信馬島,而日本亦請,則何以爲辭乎?考見《禮曹謄錄》,李亨元奉使至馬島,以其待之倨傲,虧損國威,憾憤成疾,臨死而言曰:『通信島夷,無一好事。
』權宙亦以責諭島主事,〈成廟末。
〉至馬島,島主欲拘留權宙,而權宙善應變以免。
平時尙如此。
況今有釁之時乎?且大臣以客使在館,密議矣,此朝廷大事,使群下皆知之可也,而至於侍從、臺諫,亦不知,其弊豈曰小哉?」正言樸應男曰:「隣國,常時則交通可矣,今則不能制其人,而聽其人之言,欲通信使,是送與不送,係於其人,而不在於我,無乃不可乎?」 史臣曰:「馬島通信之事,擧國莫不非之,而諫院寂無一言,應男之進奏於經席,亦不力陳其不可。
未知諫院附會大臣之意而然乎?應男亦牽制一院之議,而難於進言乎?皆失之矣。
」 領經筵事尹漑曰:「馬島通信之議,非始於去年,已曾有之。
祖宗朝待倭甚厚,賜歲遣船五十隻,歲賜米五百斛,自庚午年叛亂之後,〈中廟朝李友曾爲釜山浦僉使時,三浦倭作亂。
〉拒絶而不通。
壬申年從日本國王之請,許其往來,而減半歲船、歲米,隻給三十隻,其後地梁之變,還奪五隻,其怨在此而已。
祖宗朝島主死,則遣官賜祭,島主立則遣官緻慰,有罪則遣官責諭。
拘留權宙之事,未知以何事而然也,今者隻聽其言,而還復五隻,涉於無名,須遣官審其守海形止,然後給歲船,以釋其怨,則在我不爲無名矣。
且密議,非不欲使朝廷知之也,客使在館,而議論不一,故欲使彼不聞而然也。
」 史臣曰:「今之密啓之事,非矣。
雖曰客使在館,不可傳播,而二三大臣,自是所見,秘密封啓,至使侍從、臺諫,不知其何事,此果光明正大之所爲乎?宋臣李沆曰:『人臣有密啓者,皆非正也。
』以此言之,其可謂得體乎?」 ○金溝縣令李增華拜辭,上引見于思政殿,敎戒而遣之。
○上禦晝講。
○以成世章爲漢城府左尹,韓?〈臨事糢糊,是非不分。
〉爲同知中樞府事。
1月30日 ○甲申,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尹元衡曰:「歲遣船,或雲可給,或雲不可給。
臣等寧見欺於彼,而遣官審視,然後給之,不爲無名矣。
去年作賊於湖南者,皆爲我國言語,定是對馬向導而來也。
今者日本使臣,又發恐動之言,狡詐著矣。
然帝王之待外夷,不責以禮讓,豈可激其怒乎?遣官給歲船,則彼以遣官爲恩命矣。
」〈史臣曰:「馬島以歲船、歲米,爲分內之物,而惟怨於減奪。
雖盡五十隻而與之,不過以爲復得舊物而已。
元衡之以遣官爲恩命者,不已踈乎?大抵人情,不相遠。
湖南邊境,被害於倭寇,漂流倭賊,見殲於邊將,彼之不忘我,猶之不忘彼也。
使彼生疑於探其虛實,則意外之變,烏可保其必無乎?」〉同知經筵事洪暹曰:「三公、領府事處,小臣親往議之,沈連源、尙震、尹慨,大槪意同,但震之慮,恐有意外之變也。
祖宗朝,盡給五十隻者,非有勳勞也,羈縻不絶爾。
挾憾之人,在近作耗,則吾民不得安,故欲遣官見其事,然後給歲船也。
」上曰:「事關倭人,非密議則漏通,故密議也。
馬島通信久廢,故議論不一,欲廣議以知群情也。
祖宗朝亦通信,故欲試遣使耳。
」大司諫樸民獻曰:「財力匱竭,戶口減縮,爲一空虛之國,此國之大憂也。
朝廷大憂,在於紀綱不立,公道不行,比如傷元氣之人,百病俱出,非針剌不能救,此非小故也。
見今之人,父兄之所敎詔者,循默不言,雖在言論之地者,亦皆以言爲諱,此當今之大弊也。
人君緻治之務,在於通言路。
言路通則紀綱立矣。
自上求治甚切,而不見治效,臣恐開廣言路,有未盡也。
」〈史臣曰:「孟子言訑訑之色,拒人於千裡之外。
苟不開心見誠,包容狂直,則孰肯盡言於雷霆之下哉?一怒曺植之疏,而草野之危言者相戒,屢拒諫諍之論,而朝廷之有懷者隱默。
此言路之日塞,而紀綱之不立也。
」〉上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民生之困,莫如此時,紀綱日以闆蕩,良用軫慮。
○禦晝講。
○日微暈。
二月 2月2日 ○丙戌,上親傳文宣王釋奠祭香祝。
○日微暈,兩珥、背。
2月3日 ○丁亥,上親傳社稷祭香祝。
2月4日 ○戊子,禮曹啓曰:「日本使臣等語宣慰使曰:『久留俺等於客館,幾至六朔,尙不見回答書契,是輕我國也。
請速受書契』雲,故促成書契,令本曹郞廳,陪進欲傳,則反發怒曰:『不待下直,送付書契。
馬島歲遣船、熙久圖書,亦不如願,書契決不可受。
今須改製書契,以俺等不敢持商物之價以歸之語,錄于書契中,則當持空書契而去。
』曹郞廳多般開諭,終不肯受,姑置客館而來。
昨日宣慰使任輔臣欲行晝奉盃之禮,語之曰:『書契內,有我殿下姓諱,又印我殿下圖書,而留置廳堂,臣子何敢坐床行禮乎?因此曉諭不可不受之意,至於七八度,略不動念曰:『奉盃之禮,雖廢何妨?』雲。
彼輩內懷無厭,刀磴要索,至於此極。
本曹當更遣郞廳,反覆開諭,故敢啓。
」傳曰:「客使未滿其欲而如此,禮曹更遣郞廳,溫辭開諭,使之受書契可也。
」 ○日暈。
2月5日 ○己醜,日微暈。
2月6日 ○庚寅,上親傳風雲雷雨、山川、城隍祭香祝。
○禮曹啓曰:「日本國王使臣,回答書契,牢拒不受,置諸客廳,事甚駭諤,故昨日略書不可不受之意,遣郞廳開諭,猶不解惑。
不但如此,任輔臣亦以不受書契,爲不敬,開諭切迫,其所答語,多奸巧,使禦押書契,留諸空館,安有如此可駭之事乎?彼雖終不受去,不可加商物改國書,以示怯弱之形。
未知何以處之。
」傳曰:「客使之言,至爲駭怪。
然更以溫辭開諭,使不生怒,受書契而去可也。
客使亦當送呈單子雲,見此後,禮曹與大臣、領府事,同議開諭之。
」 ○傳于政院曰:「今觀淨業院田地打量公事,則院田縮數,世健〈宦官也。
皆以侵奪民田,臺諫啓論。
〉奪民田事,虛矣。
此必百姓侵占,依前打量,成冊上送。
前年禾利,淨業院已落種,令院推尋。
」〈史臣曰:「帝王寧損公家,不與小民爭利也。
世健以無恥一宦者,侵脅小民,憑公作弊,已累帝王之治,而淨業院之有田無田,何關於國家乎?前日諫官之論啓者,紓民怨也,今日以百姓爲侵占者,直世健也。
一以啓閹竪橫恣之弊,一以貽小民怨苦之害,偏係之累,可見於此矣。
」〉 2月7日 ○辛卯,上禦朝講。
2月8日 ○壬辰夜,白雲一道如氣,自巽方至坤方布天,暫時而滅。
又白雲道如氣,自乾方至艮方布天,暫時而滅。
流星出天廚星下,入六申星,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2月9日 ○癸巳,大司諫樸民獻等上箚曰: 帝王之禦夷,貴乎得體。
不可專用其武,以失懷綏之道,亦不可示之以弱,受其慢侮之辱。
一時之議,雖曰紛紛,莫適所從,執此而求之,則禦夷之道,不外乎此矣。
惟我國家誕隣於日本,自祖宗以來,世修交聘之禮,至於對馬之州,舊屬雞林,一島之衆,世受我國卵育之恩,故固嘗通信使於日本矣,遣敬差官於對馬島矣。
然當此之時,我國兵力,堂堂蓄積,陳陳威聲,遠駕於日域,操縱在我之掌中,若馬島有罪,則亦嘗興師而問罪,故其遣使臣也,一以固慕義之心,一以許納款之誠。
此祖宗之長算,出於尋常萬萬者也。
頃年以來,和好有替,釁孽忽萌,彼乘我邊城無備,屠我生靈,殺我將臣,此開國以來所無之大辱也。
旣不能聲罪緻討,而猶尋舊好,使一國蒙恥而莫雪,其爲痛憤,何可勝言?廷議以爲,和好不可不篤,將循祖宗朝舊例,遣敬差官于對馬島,其言非不是也。
但臣等之意,制彼之權在我,則遣使足以示恩於彼,制彼之權,不在我,則遣使,亦反貽辱於我。
今者日本使臣齎持貨物而來,要索厚價,又爲對馬島,請加歲遣船,多發不遜之語,數我國接待之失,至於十條,乃使禦押書契,置於廳事而不受,其輕我國,爲如何哉?孟子曰:「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臣等以爲,對馬島遣使之議,是乃取侮之道也。
何者,黠虜若無所挾,何敢慢侮若是哉?彼謂不知往年達梁之變者,詐也。
彼必有挾而侮我,今若又聞遣使對馬島之言,彼將藉口,比之大明之遣使,其侮益甚矣。
古之善爲間者,猶能剌取其國之事。
黠虜之奸巧,安知其計,不出於此乎?而況我國之人,唯利是嗜,受彼之賂,而透漏我事情者,在前非一。
今之收議廷臣,雖曰秘密,安知不透於彼乎?避影而走日,莫如不走;諱聞而密議,莫如不議。
臣等以爲,方受侮於彼虜,而又議遣使於馬島,非計之得也。
臣等俱以庸劣,徒竊祿位,旣不能刷國之恥,祗增憤激,而又恐虧損國體,敢陳瞽言。
伏願殿下,亟寢其議。
禦筆書於箚尾曰:「觀此箚論,馬島遣官之事,予意盡諭於經席之上,而群議亦時未定矣。
當徐量處之。
」 ○日微暈,兩珥。
2月10日 ○甲午,以金鎧〈量度偏執。
〉爲淸洪道觀察使,愼希復爲工曹參議,金彥琚〈爲人輕躁貪妄。
〉爲承文院判校,陳寔爲議政府檢詳,金汝孚爲弘文館副校理,尹先智爲慶尙左道水使,金世澣爲京畿水使。
2月11日 ○乙未,日暈,兩珥。
白虹如半環狀,抱在暈上。
夜,流星出鉤陳星下,入乾方大際,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白。
2月12日 ○丙申,領議政沈連源啓〈辭狀。
〉曰:「臣抱病患痾,再次具狀,懇乞休退,輒蒙宣諭,不許允兪。
扶病拜伏,聞命罔措。
在告調理,已淹兩月,而病根深固,元氣益耗,伏枕呻吟,痊復無期。
舊痾猶在,新疾添發,心證兼攻,驚悸不定,憂愁思慮,睡臥未寧。
頃於迎勑大禮,不得隨班,又於闕庭會議,亦未參列,在家兢惶,病痛覺增。
非徒臣心未安,實乃係關國體,已應黜免,猶荷優容,曠職之罪,在所難逃。
況臣方在疾病之中,猥承都監〈冊封世子。
〉之命,何能趨事供職,以成大禮乎?旬月之間,未得出仕,則及期重事,慮緻稽緩,不勝惶恐。
乞回成命,以授他人。
竊念臣本以愚陋之質,謬蒙撥擢之恩,濫陞台鼎之任,已至十年之久,〈無有建白,苟順時議。
〉爕贊闕如,輔導罔功。
尙且遲回顧戀,猶不知止,貪冒之譏,無計可免。
臣雖駑劣,豈不知愧?福過災生,天理必然,盛滿不退,古人所戒。
疾病之作,實由於此。
悠悠迷復,恬不動念,將來之患,難保必無。
披瀝肝膽,仰瀆宸嚴,伏望聖鑑,特許辭退,優遊閑曠之地,頣養疾病之軀,則臣於未死之年,卽荷更生之恩。
〈頗有不廉之聲,然則是果於棄相位者乎?〉臣無任懇切之至。
」批答曰:「於周有召公,未退於旣老之後,于宋得司馬,乃相於已病之時。
肩輿之朝,古有之,就第之問,斯可矣。
雖都監之有命,通議何待於坐司?況大禮之不參押班,無與於盡職。
微??,特過身之厄;強力,非緻仕之年。
旣與之堅帶礪之盟,又重以同休戚之義。
何未終太甲之允德,而不止阿衡之告歸?履盛雖古人所規,不過私身爲得;求舊亦前修攸訓,其如公國焉何?勉加攝身之功,益效醫國之術。
〈何能醫國?適以病國。
〉毋煩累讓?永肩一心。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尹鉉所製。
〉○禮曹啓曰:「客使不受回答書契,故前日承傳敎,議諸三公及領府事,皆以爲:『書契不可改,商物價不可加,更無可爲之事。
又不可數數開諭』雲。
昨夕送單子于宣慰使,使傳于本曹。
以此今日將大臣等議,參以臣等之意,略成單子,遣郞廳開諭備至,客使猶不解惑,所答如此,故客使單子及往復之辭,竝書啓。
」傳曰:「反覆開諭,使受書契。
東萊府使薄待之事,行移〈監司推考守令之狀。
〉催促,分揀是非然後處之。
」〈禮曹遣客使書曰:「東萊守令、留浦下人,支給不如前日事,卽啓我殿下,行移本道監司,幷與沿路各官守令等所失推問回啓,已過數月,而慶尙四面道路遼遠,觀察使不在一處,巡行列邑,雖令推問,文移往復,待其歸一,然後啓達朝廷,故足下時未聞畢推定罪緣由耳。
且似聞,回答國書,留置客廳,不肯拜受,中外聞之,莫不駭憤。
安有不計隣國主君之可敬,而責令改書,坐較商貨多寡,以敢一國憤恨如足下者乎?」客使答辭有曰:「慶尙道雖曰遼遠,吾等往來,無不知之。
今旣五六朔,而尙未及回啓雲,則是以我爲童稚而欺之也。
商物,固非下人相貿之事,兩國王所爲。
我國王之命,有曰:『朝鮮商物之事,不順舊例則不從。
』若勢不從前例,則雖盡貿三萬兩之數,吾等其何敢受去乎?書契請改而不從,願受空書契,而又不聽,吾等一言,無可奈何。
必待書契而歸,願受空書契。
」〉〈史臣曰:「肉食者,能使紀綱振肅,國勢尊重,則隣國使臣之慢侮,豈至於此哉?前歲湖南之變,邊將見害,赤子塗地。
使隣國得以窺覘其虛實,故使臣之來騁,辯肆驕至,使我國之答書,留置空廳,而發其受空書契以歸之言,誰執之咎?肉食之鄙也。
」〉○辰時,日暈,兩珥、戴。
暈上,有氣,自東向西,須臾成半暈狀,色白,暫時而滅。
巳時,日暈,有左珥,白虹如半環,抱在暈上,良久乃滅。
夜,北方白雲一道,如練布,長可三丈許,漸移艮方而滅。
月暈。
2月13日 ○丁酉,弘文館副提學尹春年等上箚曰: 伏以國家設殿最之法,所以辨賢愚,而嚴黜陟也。
最而陟之,殿而黜之之間,又有中焉,用示其罰,其法可謂密矣。
考之《大典》:「勿授右職」雲,至於四館七品以下官,則「其都目勿遷轉」雲。
考之《大典註解》,則「居中者不得遷,則在其下者,越次而陞,以此用罰而已,非時遷轉,則不在此限」雲。
試以臣等之愚見論之,所謂勿授右職者,通參上、參下而言也。
蓋堂下官皆用朔數,盡包括於五考、三考、二考之中,則區參上、參下而言之可乎?假如佐郞居中,而爲正郞,正字居中而爲著作乎?且四館之官,遷轉之路,一年隻有兩都目。
假如十二月都目,一奉敎居中,則二奉敎陞爲六品,而一奉敎,則當陞於六月都目矣。
六月之前,他無遷轉之路,而若有別遷,則出於特恩,故不計其中而陞之也。
然則法行於都目,而恩施於別遷,固不相妨矣。
註解所謂,非時遷轉者,卽指別遷也,此外更無非時遷轉之路矣。
以此見之,其曰勿授右職,其曰其都目勿遷轉之語,其所指雖似不同,其意則同,固不可二之也。
頃者有一大臣,〈指李芑〉強執己見,以謂:「四館之官,雖居中,隻可勿陞於都目而已,其他轉動則可以陞之」,大壞示罰之規。
凡在見聞,孰不駭愕?故《大典註解》,別爲立條者,欲其復《大典》之法而行之也。
今者權知承文院副正字崔顒,去冬居中,則藝文館之不薦爲檢閱,固不違於註解用罰之意。
而況崔顒,以權知副正字,陞授檢閱之右職,則又不可例之於別遷轉之類者也。
司諫院不察法條,或謂以不用次第,或以謂不同於勿受右職之例,或以謂同於非時遷轉之例,所謂失禮之中,又失禮焉者也。
臺官之執法,改正崔顒,不亦宜乎?諫院之仍在其職,不亦難乎?然則藝文館行首掌務官之罷職,不爲曖昧乎?且臣等聞之,近來人情太勝,公道已滅,折簡請托,日以益甚,至於禦史之行,亦有折簡之事雲。
雖出於傳聞,固難指的,然如此之弊,若或有之,亦不可不革也。
以禦筆,書于箚尾曰:「觀此箚辭,論意當矣。
諫院勢難在職,遞之,藝文館罷職之官,可敍。
折簡之事,令法司,察而痛革。
」 ○以宋賛爲司諫院大司諫,李鐸爲掌隷院判決事,金汝孚爲司諫院司諫。
〈汝孚卒贊成安國之子,而性忮險,多行麤悖之事,汚毀乃父風。
其叔父參判正國,常自歎曰:「吾兄弟,竝無繼志之子,猶無後也」雲。
初金弘度擢巍科,有才名,天曹郞有欲薦之者,汝孚以無家行沮之,反與人言,推諸同僚,卒成攜貳。
自是以後,流言興行,朝廷不靖,有識多有憂危之慮。
賛苟充其位,奉行汝孚之志,士論鄙之。
〉〈史臣曰:「是時金汝孚,與金弘度、金虬等,有隙,私相論議,久有相傾之心矣。
汝孚在言地,弘度等己有不自安之意,而有補外之請焉。
蓋汝孚之黨,多傾邪故也。
」〉閔時中爲司諫院獻納,李彥忠爲弘文館副校理,盧景麟、金添慶爲司諫院正言,樸應男爲弘文館副修撰。
○傳曰:「玉堂之箚,所謂折簡之人,已令法司,察而推之。
政院又當牌招已還之禦史,〈兩界、兩南禦史,時未回來。
〉問啓可也。
」權容、尹澍、盧景麟、兪泓承命詣政院,皆以不見請簡啓之,傳曰:「答箚之時,已令法司察之,但自上知之而已。
以此言于法司。
」 ○日暈。
夜,月暈,兩珥。
2月14日 ○戊戌,憲府啓曰:「申檥,〈前靈川尉也。
〉本以狂悖之人,恣行不道之事,至於圍籬遠竄。
所當恐懼懲艾,以悔舊惡之不暇,而自到配所之後,出入自恣,橫行作弊,民間魚鹽之利,皆奪自占,少或違令,酷肆捶楚,至毀廬舍,近處之民,不堪其苦,擧家移徙者甚多。
通川之民,獨有何罪,而偏受其害乎?本官〈卽通川。
〉守令,〈郡守李幼靖。
〉雖畏毒虐,莫敢禁制,然使罪人,任意出入,作弊民間,亦爲非矣。
請申檥,移配他處,守令推考。
」答曰:「申檥略無忌憚,如是爲之,他處絶島安置,使不得出入。
且國法不嚴,本官守令,不能禁止,通川郡守,先罷後推。
」 ○日色赤,微暈。
2月15日 ○己亥,禮曹判書洪暹辭職啓曰:「宗伯之官,典司國禮,秩和神人。
苟非踈通明智,練達典故,兼有才華,爲時屬望者,不敢輕授是任,蓋以國體所係,不欲虧損也。
臣稟質昏庸,少無學問之功,志銳發身,唯事雕篆之技,欺世盜名,聚躐顯秩,忝爲禮官之長,苟冒不稱之譏。
使聖明待賢者之器,爲小臣榮一身之資,其得免嚴劾峻駁,亦雲幸矣。
本職所最重者,議禮文交隣國,而議禮則隻仰人口,贊禮則動必獲罪,交接隣使,激怒取侮,臣之罪咎,非止一二。
請亟命遞差。
」傳曰:「卿資稟英敏,兼有文翰,宗伯重任,無不稱職,予之所嘉也。
卿宜勿辭。
」再啓不允。
三啓曰:「臣不但以不稱禮官爲辭,臣之兼帶所不堪者,藝文提學、成均同知、校書館提調、司譯院提調,此皆兼帶中尤所不堪。
此等之任,安得以用筋力役耳目而能之哉?不稱之譏,叢集一身,臣雖無似,何地自容?請速降遞命。
」傳曰:「卿非不堪禮官之長,而何如是固辭?兼帶之職,亦皆合焉。
毋煩牢讓。
」 2月17日 ○辛醜,下平安道禦史金德龍單子于政院曰:「兵使李榮,撫恤軍卒,防備器械,盡心措置,義州牧使柳仲郢,善政特異,治有異效。
各鄕表裏一襲賜給。
鐵山郡守金世文、價川郡守金禹瑞,剛明有善政,遞來時陞職。
高山裡僉使韓豪,撫恤軍卒,遞來時東班敍用。
」〈史臣曰:「李榮,起自武人,累歷兵使、守令,而行李蕭然,柳仲郢,才能治劇,所至有聲績。
」〉 2月18日 ○壬寅,以對馬島遣使之議,下于賓廳,〈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領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洪暹、參判趙彥秀、參議慶渾承召而來。
〉仍傳曰:「觀此群議,其言不一。
侍從之意,無異臺箚,武班之論,則欲勿遣者頗多。
以予淺計量之,則雖祖宗朝,絡繹通信,時殊古今,勢異前後,將百年久廢之擧,復今日經亂之後,遽行大事甚難。
藉近日累請之言,始許五船,待數年無海賊,而亦令島主,刷還被擄人後,可論功遣使,且給五船之後,又有海寇犯邊,則當還奪所給事,堅約而還給何?卿等商確議啓。
」左議政尙震等回啓曰:「臣等伏覩備忘記,姑許五船,待數年無海賊後論功遣使之事,上敎允當。
但當此客使,不受書契發怒之際,遽施恩澤,近於示弱,島主亦將歸恩於日本,而無德於國,且有後日憑藉日本,希望無厭之弊。
島主所遣第一船,今將來矣,因其陳請而給之,加給之後,如有海寇,則還奪之意,與之堅約而送甚當。
且客使以商物之直,不滿其意,至於不受書契,其無禮則甚矣。
然異類之人、不足與較,而其心以從新價受直爲缺望。
考之前例,該曹雖欲從時直,以新價磨鍊,而卒無從新價受去之時。
今若從舊價一兩四匹之數,則其價當加一百六十餘同,如此則書契亦不改矣。
以此數給之何如?」領議政沈連源,以病在家,遣史官收議,議曰:「臣於病中,伏覩上敎,至爲允當。
」傳曰:「觀所議,則上下叚之言,皆宜矣。
上叚之言,依議爲之,但不及被擄人刷還之意,禮曹自當察而爲之。
」傳曰:「賓廳所議下叚之言,遣史官收議于領相。
」沈連源議:「今以商物之價,新舊高下,與客使相持,緻傷國體,從舊價加給,似爲無妨。
」 ○領議政沈連源議:〈此以下遣使馬島事也。
〉「對馬島,處我國最近之地,服屬有素。
在祖宗朝,常遣使往還,自庚午年叛亂之後,不久許和,彼之來朝猶古、而朝廷未嘗遣使,今已五十餘年矣。
世之習聞旣久,擧以爲不可往之地,而遽有遣使之議,人皆難之,其勢然也。
但彼之服事於我已久,資賴於我亦多,必無違逆不順之事。
且今之欲遣者,非謂一往見之,必知彼之情僞,第欲藉此稍復舊規,以示懷柔之意,未可謂無所見也。
然當此有釁之時,輕擧久廢之事,似爲違拂衆情,不須強遣。
宜以溫辭答書,副以可給之物,以羈縻之,姑待後日,有時遣使,未或不可。
臣在病中,心思荒迷,未能詳度。
請自上博採群議,酌量用中何如?」左議政尙震議:「馬島遣使,自祖宗朝有之,但在今日,則未宜。
彼自得罪以來,陽輸忠款,陰積怨懼有日。
今之遣之也,猝出於久廢之餘,彼將一信一疑,其心必二。
倘或禮接之際,有一毫不敬,便爲辱命。
況復讎一心,彼此無異。
年前敗倭,雖自送死,諸島之中,豈無切齒者乎?變生呼吸,誰其及救?料事者鹹曰:『島主仰國如父母,迎護周備,必無意外之患。
』其言似是。
然以帝王之勢之威,不能使剌客,不混於凡人之列。
不幸此去有難赦之犯,問罪之師,不得不擧,通信日本,亦將自此而始,則此行所係,豈曰輕乎?臣愚妄謂,姑還給歲船若幹隻,一以酬馬島斬獻之勞,一以從國王懃懇之請,其在待夷,無甚不可。
如此則日本之望,可不孤,馬島之怨,可少解,使彼類憾恨,十消五六。
兩無猜疑,然後更議遣使,猶爲未晩。
」右議政尹漑議:「對馬島遣使之意,臣於昨日經筵,已達其槪矣。
臣愚常以爲,王者待夷之道,要在羈縻,而羈縻之要,貴於恩威竝行,使彼畏威而懷恩也。
馬島之於我國,雖非臣屬,而其爲生理,專賴我國,我祖宗卵育之者,亦雲至矣。
島主有勞則賞,有違則責,至於弔死慰孤,無不遣使而行之。
豈我堂堂大朝,與此小醜,爲敵而然乎,又豈有所畏而然乎?所以必養之厚,而撫之勤者,祖宗之意有在焉。
自庚午拒絶之後,雖因日本之請,許復如舊,而其歲賜米豆與歲遣船之數,則皆減半矣。
當其時,彼亦自知其罪,恩數雖減於前,而以不見永絶爲幸,不敢緻怨於我也。
及夫歲月旣久,漸有復舊之望,假其僞忠,以覬恩澤,不得遂其欲,則時出悖慢之語,或爲鈔竊之事。
此實夷虜之常情,而聖王不與之較者也。
我中廟再絶而復許者,豈非以此哉?臣之愚計,日本雖大,而與我遼絶,馬島雖小,而居國近境,與我遼絶者,待之雖或踈慢,爲害不至於甚大,居國近境者,撫之若失其心,爲變必至於有悔。
所以知其然者,臣久在禮曹,考見舊籍,參以所聞,則其國政,令不一出,統禦無常制,所謂諸島巨酋者,各自爲號令,不專係屬於國王,故國王號令,不甚大行於諸島。
馬島若誠心感我之恩,惟恐得罪,如前之見斥,或減其恩數,則國王雖有尤於我,而馬島不聽其言,故不敢遽加無禮於我也。
知馬島之助我,而不助彼者,以利在事我,而不在事彼故也。
欲遣使馬島者,實臣迂計,而非今始有之者。
前此聞臣之言者,或以爲可,或以爲不可,而往在乙卯,又有全羅之變,故臣不敢以此意上聞。
數年以來,島主每假僞忠,或報賊期,或斬賊首來獻,自以爲:『能盡屛翰之力,而大朝不諒我忠』雲雲,故欲乘此機,遣使慰諭,兼勉屛翰之義,仍足米豆之數,或加給歲遣之船,以副其望,則賞賜不爲無名,而事體亦得其宜也。
言者或以爲:『雖不遣使,因國王之請給之,豈爲無名,又豈不知感乎?』是則不然。
其狡計以爲:『得此非以功也,以國王之請也』則臣恐後日,必曰:『前之所賜,寔我國王之恩,而賞功之典,尙未施也。
』以此爲辭,而更有所求,則將難以應之也。
臣寡學淺見,謬當大任,圖事揆畫,率多乖錯,不適於用。
博議群僚,必有長算遠略,可合時宜者,採擇而用其中,在於聖衷。
」領府事尹元衡議:「通信馬島事,前日命招該曹堂上,以李浚慶之議,下議于臣,臣之議,與浚慶議,大略相同,故啓之以當遣之意。
今雖累議,別無他辭。
」左贊成安玹議:「馬島遣使事,今於命議之後,始得聞其一叚,不可輕議。
倭賊之鴟張,非前世之比。
中原奸人,淵藪于彼,敎以中國奇謀,治兵造船,千百爲?。
由西島出入中原,非馬島之所可主張,而馬島畏其相攻,則城鎭之修,不見可知,而爲我之情,見亦難知。
今因使臣之言,遣使行賞,則彼必謂其言之易行,通信等事,頻年苦請,則其間商物難支,而馬島後實有功,則更無可賞之物。
待其有功而後更議何如?」右贊成李浚慶議:「頃者臣伏見天富東堂陳列之辭,竊料,倭奴將執此爲辭,欲搆釁端。
如此則在我雖有泰山之固,而三面應敵之際,疲於奔命,兵連禍結,其害無有已時,故欲許歲船之五,以紓一時之急,而前旣牢拒,許之無名。
姑因遣使之還,許其守禦之勞,假以爲辭,還給其船,則庶於事體得宜,操縱在我,慰彼十年怨毒之懷,賭我百萬生靈之命,敢陳狂瞽之說,今聞物議囂然以爲:『不宜遣使示弱。
』其言亦不甚遠理,臣不敢強執前見,自以爲是。
」判中樞府事鄭士龍議:「彼島詐譎倡亂,亦非一再,國家羈縻懷綏,恩賜之費,無有紀極,而猶不知滿,欲復裁減歲米船額之數,逐年控訴,又假本國通聘書契,必得請乃已,其情僞誠未可知。
議者以爲,通信本國,固不可議,欲遣使島主,探審誠詐,又欲用是爲辭,給與所裁恩賜。
此雖出於慰悅弭患之計,其於修舊撫寧之義,亦似近之。
但臣曾叨禮官,査考《謄錄》,在成廟末年,權宙以敬差官,使于本島,島主稱病不迎朝命。
使臣累日留浦,固要受命,竟不肯出。
我使不得已許其子代行,而拜跪多不如意,使之強行,僅得宣命,然其虧損國體亦多矣。
其時歲屬屢豐,兵力雄強,足以彈懾小醜,而彼猶偃然虧禮如右。
況今二邊,仍歲受兵,民困儲竭。
彼島知我虛實甚矣。
今雖遣使,島主不謹受命,未必不甚於舊年。
就令使臣往來無礙,獲伸國威,日本國王,或因此特遣聘使,硬執通信,則我國於彼,先小後大,一行一否,其於報答,恐難爲辭。
」左參贊任權、右參贊金明胤、知敦寧府事李夢麟、吏曹參判元繼儉、工曹參判閔箕、禮曹參判趙彥秀、左尹成世章、同知中樞府事尹釜、副提學尹春年、工曹參議金鎧、禮曹參議元混、上護軍李英賢、僉知中樞府事許伯琦、直提學鄭宗榮、典翰李彥憬、應敎姜士尙、副應敎權容、弘文館正字柳?等議,皆以爲不可遣使。
2月19日 ○癸卯,京畿水使金世澣拜辭,上戒勑而遣之。
〈史臣曰:「世澣,年踰七旬,衰老已極,至於受符驗之際,顚仆者屢。
其能折衝禦侮乎?朝廷之用人,不以其材,而惟其貨,可勝痛哉!」〉 2月20日 ○甲辰,上禦朝、晝講 ○以鄭思顯爲藝文館奉敎,高景軫爲檢閱。
2月21日 ○乙巳,上禦朝、晝講。
2月22日 ○丙午,上幸昌德宮,問安于大王大妃殿。
○摘奸居館儒生。
命判中樞府事鄭士龍、禮曹判書洪暹、右贊成李浚慶爲試官,上禦環翠亭,引儒生七人,講所讀書,粗、略隻二人。
鄭士龍啓曰:「臨近泮宮,不時講問,儒生之一大幸,而埋沒若此,今後則令館官,擇其可講者,而使之入講。
」答曰:「如啓。
」洪暹啓曰:「儒生殿講,例於朔望取稟,頻數爲之,故人人不知奬礪矣。
」答曰:「朔望之講,當斟酌爲之。
」〈史臣曰:「鄭士龍、洪暹之所啓,甚無理矣。
未知何謂?上之所以講時到之儒,非徒欲試其才,亦以奬勸其居泮者也;上之所以爲朔望之講者,本依法典所載,要以激礪其學業者也。
若擇熟讀者而講之,則不必遣史官
百官以權停例,陳賀。
○以冬至使沈通源書狀,傳于政院曰:「見此書狀,則《大明會典》,詳細聞見矣。
今年當更奏請。
其議于禮曹、承文院、大臣、領府事,迎勑擇日諸事,預備。
當迎于郊外。
隻令京中陳賀,外方勿進箋。
〈書狀雲:」刷還人物,皇帝褒賞降勑,邊將等各賜銀兩綵段。
宗系事,臣與書狀官樸啓賢等議曰:『禮部尙書吳山,勉於有爲,倘傾聽卑懷,周旋奏達,則皇帝幸省念特許頒降,此正機會也。
』令崔世恊詳告宗系于提督主事餘田處,餘田心頗許諾。
翌日早仕,急招世恊,抽出一冊示之曰:『爾國宗系,曾已改正』,令外郞,隻開本國付面,暫示遽還。
更令世恊謄寫,則序班郭文銓阻之。
世恊強白不已,主事偕外郞送示。
令通事與外郞私語之際,啓賢、謹元一呼一謄,獲見成書眞本。
又於下馬宴略書所懷呈文,則尙書覽訖言曰:『《會典》吾在翰林院時,旣改正,無疑矣。
明年聖節使臣之來,國王奏請則自部題本何難?』臣又白曰:『嘉靖八年通事李應星通狀,因而題本有前例。
』尙書答曰:『當考見。
』又於上馬宴更稟,則尙書所答如前。
明年奏請之言,亦恐牽情答應而然,未可必信。
更料則奏請奏本直呈于鴻臚寺,奉聖旨,下禮部,則尙書不得不回奏,此間斟酌甚難,在於上裁。
「〉 1月4日 ○戊午,上親傳宗廟春享大祭香祝。
○憲府啓曰:「天朝褒賞本國,欽賜之物,遍及將士,〈倭賊侵犯上國,搶掠人物,而我國將士獲殺全船之賊倭,刷還所掠之唐人,故遣勑欽賜焉。
將士謂李潤慶以下也。
〉此乃一國莫大之慶也。
爲使、書狀者,所當堅藏謹守,而視爲尋常,終至於被偸,〈在路被偸。
〉則是可謂能盡奉使之任乎?冬至使沈通源、書狀官樸啓賢,欽賜銀叚等物,委諸通事中迷劣之人,以緻偸竊,使便蕃寵光,歸於虛地,豈不痛心?況行帶率,皆是謀利之徒,〈沈通源請率素厚通事於司譯院,而其率行盡是牙儈,其子沈鐳無知武夫,初赴京時,貽弊平安列邑,而曾發於公論故雲。
〉其偸竊,必是唐人所爲,亦未可知。
而使館夫人等,幷被推鞫,必多連逮。
非但被鞫者,歸怨本國,掌鞫之官,豈無厭苦之心乎?此由於使、書狀之失職,而蔔物檢擧之任,亦在於上通事,則上通事當謹愼藏守,而急於護持私貿,〈通事之赴京也,權貴之家,以貿綾羅叚子異物珍貨,多付價錢,故私貿之駄濫數焉,非但通事之蔔物。
〉視其欽賜,無異楚越,其罪尤重。
〈貿貨之駄,非不多也,而獨至於被偸欽賜之物,是固可疑也。
不護奉使之罪尤著矣。
〉請沈通源、樸啓賢,奉傳旨推考,上通,事、次知通事,下義禁府推考治罪。
」答曰:「如啓。
」〈史臣曰:「中朝待我國以禮義之邦,而奉使之人,不體委遣之意,潛挾私貨,濫持蔔物,上國郵傳,疲於輸運,怨詈唾罵,以賈胡目之,其忝辱使命甚矣。
況通源不謹藏欽賜之物,而以緻偸竊,起獄於館夫,中朝之人,其必以爲館夫之偸去,而不疑我國之人乎?中朝境上,必騷然憤疾,而聚首相語曰:『此朝鮮賈胡之禍也。
』曾謂禮義之邦,而有此汚辱之恥乎?專對四方,不辱君命,豈不難哉?」〉○諫院啓曰:「近來邊將,率多攀緣雜進之輩,〈武夫,類皆奴顔於宰相之門,以爲發迹之地,宰相亦以武夫爲一家之僕隷,以開納略之路故雲。
〉唯務剝民,不知廉恥之爲何事,使下人怨剌,夷虜輕侮,豈不寒心?前穩城府使趙逑,到任以後,誅求日甚,稱爲屯田耕牛,橫取民間牛隻,買得胡人良馬,至於五六匹。
非但邊民,被奪其牛,怨讟朋興,胡人於買賣之際,亦苦其抑勒,聞者莫不痛憤。
請趙逑先罷後推,以革邊將貪縱之弊。
」答曰:「趙逑推考可也,不必先罷。
」後累啓,依允。
〈史臣曰:「近來廉恥道喪,貪冒競進,故除授於北鄙者,侵漁賄賂,不可勝算,有良馬貢進之誚,有貂皮除役之譏,曲事權勢,有同家奴者,比比有之。
搥髓剝膏,而害及胡人,豈獨一趙逑而已哉?」〉〈史臣曰:「朝廷官人,以吉不以貨,然後邊將得其人,而百姓安遠人服矣。
有如方好智之貪縱無狀,顯發公論,而隻罷其職,濫授二品之崇資,武夫之箕會箒歛者,必彈冠相慶,無所懲艾,惡乎革其弊哉?」〉 1月5日 ○己未,以禮曹所啓迎勑時,沈通源權着冠帶事,命史官,收議于大臣。
左議政尙震議:「奉勑回來,權着帶帽,雖涉未穩,成命已下,不敢異議。
」〈震之孫爲通源之壻。
觀其意,則隱然以權着爲苟簡,而欲敍之議見矣。
〉右議政尹漑議:「沈通源被論見罷,今其廻還,身奉帝勑而歸,權着冠帶,似乎無妨。
但皇上嘉殿下奉藩忠順至意,降勑褒奬,兼賜銀兩綵段,寵至渥也。
其爲一國之慶,孰大於此?所以有百官陳賀之禮。
然則通源,當頒勑大禮之日,僅得權着而行,纍纍而退,恐於重帝命受慶賞之義,有所未安。
」〈史臣曰:「通源被論見罷,不可以復敍其職,頒降恩命,則亦不可以權着行之。
旣以帝勑爲重,故不欲從權變苟簡之禮,其言是矣。
然通源旣不謹於始,而重被顯駁,則當恪謹其任,而又失天朝褒奬之賜,其慢忽使命之罪,益彰。
作罷而還敍,非所以懲治矣。
」〉〈史臣曰:「通源慢不檢下,曾於一路,多齎禁物,其失職已甚,猶莫之察,至使皇賜銀叚,亦爲下人所竊,其爲無狀,一至於此。
雖久廢棄,有何所惜?其使之權着冠帶,亦以重皇恩也。
尹漑之論,曲爲庇護,期欲復職而取媚,何其巧矣?」〉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沈通源旣於中朝,受帝勑而還,今雖罷職,使之權着冠帶而行禮,恐或無妨於權宜之道。
」傳于政院曰:「大臣議大槪各異。
迎勑時權着行禮事,下諭于沈通源。
」 ○憲府啓曰:「寧海府使李善源,頃以黃海道盜賊盛行,〈牛峰等處,賊徒興行,白日刦掠。
〉承差往捕,所當秘密措置。
而鳴角前導,獷猂之黨,聞奇四散,其失誤軍機之罪極矣。
又懼其無以復命,幷驅平民,不分玉石,至於童稚嬰兒。
雖曰盜賊之産,自有其律,而斬刈搥碎,極其慘酷,一道之人,莫不冤痛。
臣等當初聞之,疑其傳聞之不實,隻以麤悍無識啓之,如此之人,若付以字牧重任,則寧海一府,〈先是授寧海府使。
〉將自此而永爲棄邑矣。
請李善源罷職,新府使不拘文武,以有武才幹能人,擇差。
」〈史臣曰:「使是言果信,則善源麤戾悍暴之狀,極矣。
善源亦人也,童稚之兒,號呼於目前,豈無惻隱之念哉?必至於斬刈搥殺者,不過僥倖不次之功而已。
以濟州捕倭之微効,官至三品,已爲濫矣。
又懷希望之心,殘忍至此,貪功之罪,可勝誅哉?」〉答曰:「凡捕盜,必推辨,然後可知虛實。
當初豈能辨其平民與盜賊乎?若又不幹於盜賊,則亦豈捕捉乎?不爲分辨之事,推之可也,不可罷也。
府使其遞之。
新府使擇差事,如啓。
」久啓命罷。
1月6日 ○庚申,以洪仁慶爲弘文館正字,成世章爲同知中樞府事,鄭亨國爲滿浦僉使。
1月7日 ○辛酉,戶曹判書趙士秀啓曰:「奏請大事,〈改宗系事也。
〉小臣謬膺是任,不知所措。
臣早纏疾病,前此再赴上國,十生九死,僅持形骸而還。
今則年迫六十,氣血俱耗,當此大任,恐不能成。
君上之前,不可不直達,故敢啓。
」傳曰:「卿合是任,勿辭。
」又啓曰:「前者南袞、權橃,皆赴此行,例以上副使爲之。
今則付於聖節之行,非但有違前例,似非專委別遣之意,華人亦必以爲苟且矣。
請依前例,以宋麒壽爲副使,三月內發行何如?」傳曰:「啓意當矣。
聖節使改差。
」 ○禮曹啓曰:「冊封世子後,例有別試與否,考諸本曹謄錄及政院祖宗朝日記,則皆不明載。
但中宗朝庚辰年冊封仁宗時,自下取稟別試,而中宗命視學後,〈其年適視學。
〉兼擧別試。
此獨前例耳。
祖宗朝前例,無可考據,而隻有庚辰年別擧之例,故敢稟。
」傳曰:「祖宗朝前例,不分明矣,庚辰年兼擧別試,雖因視學,此亦冊封別試也。
其遣史官,收議于三公、領府事。
」 ○夜,月暈。
1月8日 ○壬戌,以三公、領府事議,傳于政院曰:「此議當矣。
不爲別試事,言于禮曹。
」三公之議,皆以爲,國家多事,又有式年秋場,雖停別試,恐或無妨故也。
○江原道蔚珍,西風大作,拔木毀屋,屋瓦皆飛,少頃而止。
1月9日 ○癸亥,上召對,禦夜對。
〈史臣曰:「程子曰:『君德成就,責在經筵』,謂其講劘道義涵養德性故也。
今則異於是,侍臣之講論,不過文字句讀之高低而已。
釋其皮膚,而語音窒塞,引喩古事,而意義間斷,一遍之外,不復硏窮奧旨,俛首俯伏,噤無一言而退,其於反覆規箴,成就君德之義安在?況乎君擧之得失,政令之利害,民生之休戚,用舍之是非,果無一事之可言哉?或發其端而朦朧,或口欲言而囁嚅,咫尺君顔,尙不能敷心腹腎腸,以格天心,其他尙又何說哉?」〉 1月10日 ○甲子,傳于政院曰:「內需寺,每年春秋例於兩大妃殿,別有進排,而趁時不入,故內需寺官員等推之,則如是答之。
〈次知內官文繼宗等答辭:」曾已啓下戶曹,以司贍寺綿布豊儲倉米,援授事判付,故乙卯年十月,牒戶曹以寺上下,而司贍寺所給升麤朽破,不合於內用,故擇授事,再三論報於其寺,而趁不擇給,遷延一年,未得入內遲晩「雲。
〉內需之物,亦是國用,以品好可用之物擇進事,言于該曹。
」〈史臣曰:「民有定賦,國有恒貢,故王者無私民也,亦無私藏也。
今之內需之用,非萬民惟正之供,而不過私藏之物,其與唐瓊林、大盈庫何異哉?閹竪憑公而作弊,小民被害而無訴。
嗚呼!上有好者,下必有甚者。
人君欲私其國,則卿大夫必私其家,士庶人必私身,上下遑遑,惟利之求,而國非其國矣。
內需別立一司,而正供經費之外,又有典守之衙門,此何等官爵之設也?可勝歎哉!」〉○舍人以三公意啓曰:「奏請使,初欲兼行於聖節使者,以其弊多也。
但前則始請之時,故差上、副使,其後則不差副使,〈權橃、任權奏請時,不差副使。
〉與聖節使同行,亦有同議之事。
請勿差副使。
」答曰:「大臣之啓當矣。
依所啓爲之。
」 ○平安道觀察使狀啓曰: 唐人十一名,持兵器乘夜越境,偸竊畜産,恣行無忌,已捕送于江沿臺矣,若無懲戒之事,轉相爲效,至爲可慮。
1月11日 ○乙醜,內醫院提調尹漑等啓曰:「伏聞右耳下,有結核處雲。
付十香膏,則自消矣,內服之藥,二陳湯進禦爲當。
凡結核處,勿侵之而已。
」傳曰:「結核雖無害,但日數久,故命醫入胗耳。
付藥服藥事,如啓。
」 ○夜,月暈。
白氣一道自艮方指坤方,貫暈,暫移巽方而滅。
1月12日 ○丙寅,黃海道觀察使奇大恒〈新除授,未赴任。
〉啓曰:「海州,設立文獻堂,而一道儒生聚會肄業,故牧使以文官差之宜矣。
然今則有事變之時,小臣雖與選於儒將,計慮短淺,不習邊事,如遇倉卒之變,則無以處之。
請以武臣差牧使,而以文官差判官何如?此非獨臣之計也,與大臣議之,則亦以爲然,故敢啓。
」傳曰:「如啓。
」〈史臣曰:「今之任方面之責者,隻爲身謀,大恒之此請,非矣。
受養百姓,勸奬來學,乃上官之任也。
下官則困於米鹽,疲於支供,決不能代樽俎之任矣。
大恒之意則不過欲得武夫,以委軍機之重而已,不復緻念於尊先賢勉後學,其可乎?」〉○上禦夜對。
○以曺光遠爲刑曹判書,李蓂爲兼同知經筵事。
〈史臣曰:「蓂淸謹不煩,足爲一官之守,至於坐廟堂侍講席,才短識淺,未見其可也。
」〉睦詹爲弘文館校理,姜暹爲滿浦僉使。
〈史臣曰:「暹之爲人,局量淺溥,專事詐謀,無虎豹在山之氣,乏之屛之翰才,而徒以粗解操弓,超資越序,至授堂上重加,國家用人可謂得其道,而大臣薦人,亦可謂得其賢乎?可歎時政之日非也。
」〉 1月13日 ○丁卯,日微暈。
1月14日 ○戊辰,上召對。
參贊官鄭惟吉,因霍光事以啓曰:「霍光雖曰不學無術,然受後嗣之托,而篤實謹愼,行己立心,異於常人矣。
上官桀等挾其私怨欲陷光於大禍。
若使昭帝,不能明察,則有不測之變矣。
桀始與光爭權,而終至於一身一家,不得保全。
大抵戚裡之人,自當謹愼,而自上待之之道,亦宜善處,然後可以保全始終也。
如此之處,益加省念焉。
」〈史臣曰:「上官桀之子安之女,卽昭帝後也。
鄭惟吉,反覆引喩,丁寧啓迪者,豈無意歟?韓漪之騎馬闕內,僭分甚矣,而不治其罪者,以景祿爲之父也;申秀涇之推占聖算,兇逆極矣,而尙施恩命者,以申檥爲之子也。
上之私庇戚裡之漸,已見於外矣。
此惟吉之所以微諷也。
」〉○傳于政院曰:「憲府以李善源捕盜時不分平民之事,累日論啓,故予亦欲問於本道監司,而自有推考啓本上來,故姑待之。
今聞侍從之言,〈校理李銘,因召對啓之也。
〉以爲慘酷。
辭甚切當。
一夫橫罹,其冤必深。
令監司,詳悉推覈,毋令平民,誤緻殞命,使遺存者得生事,下諭。
」 ○諫院啓曰:「我國家自開運以來,世守儉約,宮室之制,不尙侈靡,釀成敦樸之風,故閭閻之間,亦無高墻大屋,皆由祖宗崇儉之美。
聖子神孫,所當遵守而勿失也。
今以交泰殿補簷,磨鍊材木,將及期造成。
臣等未知祖宗相承百餘年,而無補簷,至於今日,開拓其制何也?況今自經繕修以後,繼興防戌之役,調度日煩,賦歛愈急,公私之儲,皆無一年之蓄,自上當除不急之務,與生民休息。
何暇增祖宗所無之制,而起營修之役乎?請卽命停。
」〈史臣曰:「祖宗儉素之德則然矣,閭閻之間,果無高墻大屋乎?執政大臣,果能一遵《大典》之法,而不踰其制乎?峻宇華堂,彌滿一洞,照耀街衢者,不知其幾處,而其曰無高墻大屋者,異於古人之勿欺矣。
」〉答曰:「交泰殿補簷之造,非欲侈大而然也。
當初造成之時,徒取明朗而短簷桷,故風雨之時,人不得接足,勢不得已加造也。
該司官員,入見可知矣。
不允。
」久啓不允。
〈史臣曰:「虞舜造漆器,諫者十人;魯僖公作南門,《春秋》譏之。
大抵人君,以爲何傷而起土木之後,則必至於窮奢極欲,而其害無窮矣。
交泰殿補簷之役,雖若不費民力,而其終安知補簷之爲不足乎?故曰:『作法於奢,後嗣何觀?』」〉 1月15日 ○己巳,領議政沈連源議:「客使書示任輔臣〈宣慰使。
〉之辭十條,〈日木則使臣出來而朝廷不通一也;中林、望古羅漂到上國,捉送大明二也;先歲商船載銀一千餘兩,而爲朝廷所有三也;十八官等與大明人等同心販貿,敗船於貴境,斬殺不饒四也;國王殿商物置釜山浦,後來欲推則不許五也;減馬島歲船六也;釜山浦合爲一道,使通信行船不便七也;關禁甚嚴八也;房守以軍士,爲之使客人飮食使喚非便九也;安心東堂出來,宣慰使隻令十五人上京十也。
〉語甚悖慢,聲色俱厲,緻辱至甚,深爲痛憤。
然化外之人,不足與較,所當包容。
但因彼之怒,輕毀約條,厚副其意,則不無畏?示弱之嫌;若固執不改,一切牢拒,則亦有三患之慮。
所宜商確計議,得中處置爲當。
且十條之事,豈盡我國所失乎?當善其辭說而辨明之,以解其意可也。
其中可從之事,隨便略從,亦或無妨。
且今朝廷會議,必有長策,自上採擇用之。
」〈史臣曰:「大臣之於國家,苟有大事,則君雖不問,商確條陳,期於得中可也。
今者待倭之策,亦非小事也。
連源居百責所萃之地,所當長慮遠算,以備顧問,而及夫下問也,亦不明言利害得失,隻曰朝廷會議,必有長算。
大臣之道,固若是乎?」〉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領中樞府事尹元衡、判中樞府事鄭士龍、左參贊任權、禮曹判書洪暹、刑曹判書曺光遠、右參贊金明胤、刑曹參判宋麒壽、弘文館副提學尹春年、兵曹參判金光軫、禮曹參判趙彥秀、戶曹參判吳謙、漢城府左尹韓?、吏曹參判元繼儉、漢城府右尹鄭裕、工曹參判閔箕議:「客使之言,多有不實之語,又多悖慢之辭。
雖不足一一與較,而亦不可不以溫言,據理而答之,使自知反也。
但每以薄待安心爲言者,〈安心東堂出來時宣慰使隻令十五人上京,其餘驅出水場門外。
〉其意望有在,而今所得,反小於安心所齎之數,所以不滿於心,托於他辭,而強聒不已也。
國計雖曰不裕,而隣邦交聘之用,不爲無名之費。
臣等之意,商物價,欲滿五百同之數,使不缺望而去,以固羈縻之意何如?」答曰議意宜矣。
「仍傳曰:」未來宰相之議,令各自堅封入啓。
「 ○左贊成安玹議:「倭書邀以必不可從之事。
倭使初若無求,而今乃顯責十事,我若析而言之,彼必自當悔謝,然押宴時,則事體不便,使宣慰使,條分言之,彼猶請於押宴,則以片言解之宜矣。
商物則加貿硫黃等物,以慰之可矣。
」右贊成李浚慶議:「近年以來,倭賊連犯我境,被殺亦多。
雖曰曲在于彼,而彼反懷忿。
今此書呈之事,拘探三十年前事,捏成名目,歸咎於我,蓋欲假此搆成釁隙。
臣觀使臣要請,專在於歲遣船。
五十之數,雖不可盡給,辛醜所減五隻,其可還給乎!議者謂今給五隻,而若盡請五十隻,將何以塞應乎,是不然。
今因立功之端,特許加船數,則彼又何辭而請益乎?假令盡許其舊日之數,庸何傷乎?若懷忿擧衆而來,侵犯出沒,則其應敵之際,民不得安息,兵農俱困,其爲禍與費,奚啻五十船之多乎?先王以十船爲餌,贖百萬億蒼生之命,非偶然計也。
然則姑許五船之數,以圖一時之安徐,復五十之數,以開萬世之太平。
臣見島主書契,請遣一使,來察防備虛實雲。
今宜因其所請,遣使往觀,許其衛國之誠,而還給五船,則庶於事體委曲,賞罰有章矣。
」〈史臣曰:「曾謂浚慶,亦不思之甚乎!自古爲國而賂敵國者,能有以扶持其國乎?以六國之衆,弊在賂秦而亡,以宋室之大,歲增其幣而亦亡,此古今之明鑑也。
我國雖曰連年水旱,而朝廷協力,金甌未缺,將士兵力,足以禦送死之寇耳。
豈可畏怯於狡詐恐動之言,而輕復歲船之數乎?浚慶亦爲此言,則倘有風塵之警,將何以克壯厥猷哉?」〉戶曹判書趙士秀議:「今觀客使所說十條,多誕妄之辭,置而不辨可也。
但待遠人,在於盡其道,而不較曲直。
歲遣船如不可還給,加貿銀兩,以慰其心何如?」 1月16日 ○庚午,宣醞于承政院、弘文館,仍下禦題,〈律詩。
〉命製進。
1月17日 ○辛未,日暈,兩珥。
夜,月暈,兩珥。
1月18日 ○壬申,上禦夜對。
○日微暈。
1月19日 ○癸酉,上封下收議單子,傳曰:「今者日本使臣天富東堂告訴於宣慰使,多至十條,若數罪然,可謂痛憤。
然交隣之道,所當包容寬厚,不足與責辨是非。
今觀押宴官問答辭及呈禮曹書簡,則佛經、商物、通信使、對馬島有功等事,力言之。
佛經雖不得從請,商物則滿給五百同之數,使不缺望而去,以慰其心可也。
日本通信,中廢已久,似難復舊矣。
每以歲遣船爲言,又陳島主之有功,日暖風和之時,可遣諳練之人,爲通信使,往見島主,詳審措置之事,回來然後更議施行。
此等條件,與大臣、領府事,密議處置。
且令宣慰使,隨問隨答,溫辭開諭,勿緻懷憤而去。
」洪暹等回啓曰:「通信馬島事,自下亦有欲遣之意,當與大臣,商議而更啓。
彼之所望,在於商物,而隻給三百同,故多有憤怨之言。
今給五百同而送,則可無缺望之意矣。
」傳曰:「知道。
商物價,準給五百同,其餘事,詳量處之。
」〈史臣曰:「倭奴侵犯湖南,攻陷城池,殺害主將。
此乃開國以後所未聞之一大變也。
雖不能遽興問罪之師,所當拒絶其使,嚴其防戌,以示背恩忘德之罪可也。
顧乃因日本姦狡之說,欲遣通信使於馬島,而審其守海之備,然後還給歲船五隻,雖遣使得見馬島戰艦、機械,亦安知其謀我邊境機械也?大臣謀國之道,固如是乎?至如李浚慶之言:『先王以五十船爲餌,贖百萬億蒼生之命,非偶然之計也。
然則始給五船之數,以圖一時之安徐,復五十之數,以開萬世之太平。
』是誠何心哉?當倭寇之衝斥也,浚慶膺推轂之命,忘敵愾之心,縮頭錦城,不能追斬送死一殘寇,乃畏怯無用之一夫也。
而不知先王懷遠夷自有其道,乃敢容喙,以五十船爲餌,贖百萬億蒼生之命。
』是非特誤國家於一時,實乃先王之罪人也。
是時臺諫、侍從及輿情,皆以謂倭奴變詐,恐至辱國,不可遣使,故其議遂寢,亦可幸也。
」〉 1月20日 ○甲戌,禮曹判書洪暹等,以對馬島事,議于大臣以啓。
領議政沈連源議:「往年賊倭來犯不久,還給曾奪歲遣船,事涉恐畏,故以此爲難。
若遣使往審然後給之事,非無名,且無恐畏之迹。
依上敎遣使甚當。
」左議政尙震議:「若遣對馬島通信,則日本亦將有不得已遣使之勢,事似重難。
然近年以來,欲還給歲遣船五隻,而無以爲辭。
今如獻議,遣人審驗守海形止,然後給之,深得事宜。
且遣使月期,自當不出三月間。
」右議政尹漑議、領中樞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洪暹以爲:「馬島自謂爲我國東藩,以守海爲功,每言:『不信吾等,爲大國守海之勤,則何不試一遣使,審其虛實?』雲。
臣亦以爲可及三月內風候之好,擇遣一信使,審其防備,回啓然後,諉以爾果有微勞,許復五船,則雖未免彼間欺誣,而可以固其羈縻之意,回其解體之心。
水路不遠,往返必不甚難,彼亦方以守海,爲歲船、歲米加給之餌,信使到彼,恐無他虞。
」 史臣曰:「馬島之所望,雖曰五隻之船,其狡詐之心,則不在於五隻而已。
今年復五隻,則明年又請之,其可以復許乎?請而不許,則益肆貪毒之怒,而其怨深矣。
況外夷之情,難以遙度,安知不拘辱我使,反以爲奇貨耶?大臣何不此之思乎?大臣之議,如出一口,不相矛盾,此果同寅協恭之意乎?國之大事,曾無可否,同聲相應,何泛泛若是乎?當初論議之際,豈無一人知遣使之難乎?其所以同然一辭者,不敢違於衆也。
獨異於人,難矣哉!」 傳曰:「此議皆當,通信使,三月內可差遣。
」 ○遣禦史〈暗行〉金瀷于鹹鏡道,權容于京畿,成義國于慶尙道,李銘于全羅道,金德龍于平安道,尹澍于黃海道,盧景麟于淸洪道,兪泓于江原道,傳曰:「無弊往來。
」 ○領議政沈連源啓曰:「臣疾病纏綿,艱難從仕,犬馬之齒,已近七十,氣力衰耗,精神昏瞶。
頃緣勞動之餘,百病交攻,服藥無效,差復難期。
政府非養病之地,三公係具瞻之重。
如臣庸劣衰病,決不能堪居其地。
乞就閑地,優遊調養,以終餘生。
」 史臣曰:「沈連源,身爲首相,子爲國舅,一生榮寵極矣,其欲退休,亦人情之常也。
但十年爲相,局蹐於具瞻之地,怵惕於禍福之際,惴惴保位,謙謹自持,平生設施,未洽人心,豈非愛身之過乎?」 史臣曰:「連源,國舅沈鋼之父也。
行己雖不儉約,處心猶且恭厚。
人言,乙巳之亂,大王大妃欲除尹任等,下密旨于連源,連源曰:「如此之事,臣則未聞也」雲,故更下密旨于他處,〈卽鄭順朋也。
〉遂起大獄,誅戮宰臣,延及侍從、臺諫,端人正士,竄殺殆盡。
若尹任等實有兇謀,必先及連源而後,其謀乃行,而連源以不知答之,竟無傅會媒孽之跡,苟非賢者,能若是乎?其後尹元衡、李芑等,以連源戚裡重臣,不參錄功,恐有後議,至己酉年,與黃憲、金明胤追錄而悅之,以固其功,人雖不言,內實笑之。
」 批答曰:「予夙以沖眇之躬,當此艱大之托,思與有一德之相,不二心之臣,共濟多難,庸光弘業。
卿早有時望,爲予柄臣,地兼賢戚之崇,位據公台之重,方欲圖任之久,佇見庶績之熙。
奈何疏積年之病,爲一朝之辭?卿之愼疾乞養,心固甚切,予之責成願留,誠亦克篤。
今幸群吏懈惰,庶政廢隳,寇氛未夷,方隅多聳。
島夷之詐諼叵測,廟堂之咨議尙殷,此其徇國忘身死而後已之秋也。
何暇引疾求退,委其憂於他人乎?一身之病,猶可醫之,一國之病,誰其醫歟?母嫌養病之貽譏,克終醫國之良術,秪可調攝,勿復牢辭。
」 ○以閔時中爲弘文館修撰。
○日暈,兩珥。
夜,白雲一道如氣,自南方指艮方橫布,漸移巽方而滅。
1月21日 ○乙亥,上禦朝講。
大司憲洪曇曰:「闕內遇災,而繕修之時,恢拓制度,過於舊規,今又補簷於交泰殿,豈非時屈而擧贏乎?然簷端太短,風雨打濕,人不得容接,則不得已捕之也。
上敎以爲:『外官入見,則可知矣。
』以臣子,可敢不信君父之言乎?此臣等所以不論執也。
且先王時,丕顯閤,其制狹小,侍臣等,亦不容坐,故中廟欲廣之,而以祖宗之相傳,故不爲之,一國臣民,至今稱贊儉德。
此所當法也。
且國家所以立法者,非欲入人罪也,乃防閑其僭越也。
先王之朝,賢者居多,修飭於家,不敢犯法,故朝廷淸明。
大抵自上,躬行率先,然後下皆觀感。
古人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今者有識之士,不畏法禁而故犯,至於強著貂皮,略無忌憚。
如此之事,尙不遵法,況大事乎?」〈史臣曰:「表正則影直。
朝廷一遵王法,而動無非禮,則風行草偃,化自流矣。
今之法則朝令而夕變,或不正大本,而規規於末治。
冠服之制度,布縷之麤細,豈救世之急務乎?曇也,以憲長而不能振肅朝綱,顧屑屑焉細務之是急,此法之所以不行也。
豈徒習俗之弊哉?」〉上曰:「自上,不能躬行率下,故人不觀感也。
人心漸不如古,公然犯法而無所畏忌,法司所當紏察也。
」知經筵事洪暹曰:「婚姻之家,女客之出入,奢僭成風,不可勝禁。
內族之人,非淑儀、淑媛,而出入之際,別監導引於轎前者有之,名分因此而紊矣。
自上躬先儉德,而責諸椒親曰:『以爾輩之故,累予淸明之治矣。
』雖公主翁主之家一切禁抑奢華,則自無驕僭之弊習矣。
」〈史臣曰:「洪暹此言,必有所指,而不敢的斥者,豈非有所難言者乎?密勿經筵,咫尺天顔,尙懷畏難之心,他又何說哉?今之驕僭之習,已成痼疾,庶人衣服,僭擬士大夫,士大夫之孽妾,乘轎於白日,豈但洪暹之所言而已哉?」〉領經筵事尙震曰:「客使〈天富東堂。
〉所言,多涉悖慢,一國之人,孰不痛憤?然犯而不較,不報無道可也。
彼旣來告賊變,且斬賊馘來獻,以此爲名,而加給五船,則可以釋躁憤之心也。
遣使臣往見防備而加給,亦可也。
」〈史臣曰:「交隣之道,在於得中。
時議之以爲薄待者,決非謀遠之策也。
但我國財力已竭,而彼之要索無已。
今因恐動之言,遽復久廢之歲船,則他日之求,將何以塞之哉?尙震之啓,亦非淺慮,而其曰:『略給五船,以釋躁憤之心』,不亦迂乎?」〉○黃海監司奇大恒拜辭。
上引見于思政殿,傳曰:「賑恤、防備、學校、農桑,用力措置。
」 ○上禦夕講。
○命招兼兵曹判書李浚慶傳曰:「近者卿再度呈辭,予意以爲偶然如是,而朝聞大臣之言,〈左相尙震於經席啓之。
〉知卿欲遞之事。
予意缺然。
掌兵重任,不可進退,而況卿知邊事,合於此任,則尤不可循例求退。
卿若有病,調理而行,勿懷更辭之計,以副予委任之意。
」 1月22日 ○丙子,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尹漑曰:「學校之重,自上每加崇奬,儒生宜感發興起,而迨無成效者,館學長官,不勤敎誨,故諸生亦不樂赴於學也。
臣少時見之,老先生二三人,常留於館學,而敎誨之。
擇人久任而後,可責其效也。
大司成,久於其任,而超陞同知者,前亦有之。
自博士至學諭,除兼官外,恒存正錄者十二人,豈無可任師儒者乎?擇其人,分差於四學,而自其學遷轉,則亦以爲己任而專力矣。
典籍亦擇之而久任可也。
大抵讀書,然後能知職分之事。
凡庭試製述,徒啓學者僥倖之心而已。
」〈史臣曰:「尹漑以學校爲急務,不可謂不知本,而其言則末也。
學者當先養氣節,當今士氣偸惰委靡,而安於卑汚,故朋友之講劘者,利祿而已,父師之敎誨者,口讀而已。
朝廷之得學者,以法驅迫之,此士氣之日摧,而無興起激昻之心也。
尹漑不反覆力言君師之責,以培養士氣,爲急先之務,徒欲久任師長,末矣。
」〉知經筵事鄭士龍曰:「今之館官,率多老病,安有敎誨之事乎?四學之事,尤可寒心。
前者亦有幼學之圓點,而以金安老創之,故議而未定也。
大司成以下,巡往四學,講書製述勸奬事,方欲議之而未定也。
」〈史臣曰:「生員之圓點,亦衰世之事。
況幼學之圓點乎?興學校之本,固不在此也。
盍言其本矣乎?」〉尹漑又曰:「博士倚席不講,朋徒相視怠散,學庭寥落,烏鵲聚噪,極爲傷心。
圓點非敎誨之本,而隻長遊惰之習,大司成以下,巡往四學,亦虛文也。
若擇合於師儒者而久任,則自有成效。
」上曰:「學校之弊,所啓當矣。
今之士習,怠惰已成,此予之鼓舞振作之道不誠也。
依所啓立法可也。
」 ○永川郡守沈義儉、同福縣監鄭彥懿、竹臼縣監申誠、珍島郡守李頣壽、呂島權管金璲拜辭,上引見于思政殿,敎戒而遣之。
○上禦夕講。
○日暈,兩珥、重珥,又有冠,色內靑外赤。
夜,艮方、巽方、南方,如火氣。
1月23日 ○丁醜,上禦朝講。
掌令李希儉啓學校頹廢之意,上曰:「學校事,昨日經席,右相尹漑言之矣,禮曹同議,擇有經術者,以爲師儒,而勤勤敎誨可也。
」領經筵事尹元衡曰:「人物有限,難以擇差,請與禮曹同議,擇師儒。
」正言黃琳曰:「赴京之行,請勿爲公貿。
」元衡曰:「雖不公貿,不能防奸。
」上曰:「立法妨奸可也。
」〈史臣曰:「學校,風化之本,固不可忽也,而大臣、臺諫,旣陳於前席矣。
不必重複敷奏而已,希儉之啓,亦曰學校而已,元衡之啓,又曰學校而已。
君心操舍,吾道盛衰,朝廷得失,生民休戚,豈無可言之一事,而必以學校爲言者,豈非以此爲經席塞責之事哉?」〉黃琳曰:「近來赴京通事猥濫,而貽辱國家,故嚴立法禁,顯發者治罪矣。
臣聞之,雖擇遣書狀、禦史,而通事輩交通義州、遼東人,潛齎禁物,或先或後,故書狀官,無以搜檢,江上禦史,亦不得摘發矣。
且通事非徒自謀其利,族親及士大夫求請之物,亦不得已持去。
若無公貿,則何自而猥濫乎?如藥材、書冊,則雖貿易,不妨事體,紗羅綾叚,雖切於國用,而鄕織亦可用之。
雖不似唐物之華麗,何害焉?蔔駄轉輸之際,唐人怨咨,至發辱國之言。
一切勿爲公貿,則可無一路之弊矣。
自上躬先儉約,而皆用鄕織,則下人自不得用唐物矣。
不正其本,而欲防奸得乎?」尹元衡曰:「黃琳之啓當矣。
不爲公貿,則可無弊矣。
」〈史臣曰:「元衡之言則似矣,其家私貿,每於朝京之行,據授通事等,倍徵於本價。
其黷貨無厭,罔有紀極,而入啓乎君前,所言如是,籲可痛哉!」〉〈史臣曰:「欲擇師儒,則元衡啓以人物有限,欲除公貿,則元衡啓以不能防奸。
元衡之擅弄朝廷,於此可知。
一代之人材,足以供一代之用,不患其不足,先王培養之人材,旣盡於己卯之禍,網打於乙巳之變,稍有自異於人,亦不免於指目之中,是元衡之所戕害也。
雖欲用之,士不爲用也。
近來諸宮、權貴之家,爭貿華物,非特爲服飾之用,亦以牟利,有同商賈,而元衡爲最。
憑藉舌官,圖貿物貨,分毫計徵,舌官不勝其苦。
言官之欲除公貿,其意有在,而元衡,反以爲無益,是元衡直恐其牟利之路閉,而不得遂其貪欲之心也。
」〉○傳曰:「昨朝經筵。
兩司,以慈壽宮修理不當事,皆啓之,而見此慈壽宮手本,則西廊盡頹,人不容接雲。
繕工監官員,看審後速定軍人。
木石則內需司已備矣。
學校事,依啓擧行,師儒改揀擇可也。
」 ○上禦晝講、夜對。
○夜,月暈。
1月24日 ○戊寅,上禦晝、夕講。
○諫院啓曰:「濫刑之罪,其律甚重,良以係關人命,於法不可貰也。
近者在外之官,或不體聖上好生之德,濫用刑罰者有之,使無辜之人,含冤而斃,以至傷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災,良可悶惻。
宣川郡守李昕,以其官婢,定差備於過客,其母爲其夫,換定以他官婢,李昕怒其不從其令,濫用刑杖,極其殘酷,官婢則其日死,其夫則翌日死,厥母僅存。
遠近之人,皆不忍聞。
凡非命而死者,有檢屍之法。
請李昕先罷其職,下諭于本道監司,令其都事,依法檢屍推閱,以正濫刑之罪。
」答曰:「如啓。
」〈史臣曰:「生民之命,係於守令,而守令貪殘,未有甚於此時也。
誅求割剝,日以日甚,而刻期懲責,急於星火,故或擧室而流離,或自決於一死。
孤兒之號冤,寡婦之痛哭,怨結騰天,感傷和氣,水旱薦臻,邦本日瘁,豈獨濫刑之一事哉?」〉○傳于政院曰:「死不可復生,絶不可復續,故國家之用刑,雖重罪之人,必三覆然後處決,此乃重人命而愼獄事也。
予以否德,叨承丕緖,恒懷恤民之念,而澤不及於蒼生,常竊自嘆。
近來爲親民之官者,慈詳者鮮少,虐民者寔多,隻將私憤,濫害赤子。
順天府使梁允英,濫刑於前,宣川郡守李昕,濫杖於後,數月之間,相繼而聞。
一夫之枉死,足以傷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災。
於爲民父母之心,誠用惻然。
其令八道監司,詳悉訪問,如有濫刑官吏,從速先檢,辨覈虛的,囚推啓聞,依法治罪,以重人命,以愼用刑之意,下諭可也。
」〈史臣曰:「剝害民生,守令之罪,而守令之不擇者,朝廷之失也。
今之用人,以賄不以吉也。
旣以納賄而爲之,則充滿無涯之欲,有如商賈之徵債,無有紀極。
此民之所以日就凋瘵者也。
視民如傷之宸念,如此其至,而朝廷不愼擇親民之官,上澤何自而下流乎?」〉○日暈,兩珥。
1月25日 ○己卯,上幸慕華館迎勑。
上還宮,拜受帝勑于勤政殿,仍受百官賀。
〈中朝以我國捕倭寇,刷還唐人,褒奬下勑,欽賜銀兩、絲叚。
冬至使沈通源齎來而失其銀子八十兩,以見在之銀子略頒將士。
罷通源職囚鞫,通事崔世恊徵杖一百贖。
〉〈史臣曰:「世恊,乃通源之貨謁人也。
其無知一念,唯在貿貨利而奔走,何暇守欽賜之物乎?罪不在於世恊,責當加於通源。
今此偸竊之事,雖委諸館夫,安知一行之人,慣知通源之不克察治而爲之乎?噫!通源之是行也,違禁之物,則已現捉而反匿之,欽賜之物,則當堅守而坐失之。
以專對之臣而尙如此,則奚足責乎通事也?」〉○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領中樞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洪暹議:「冊封後別試事,禮曹考先王朝日記,則不得憑據,故臣等以爲無前例,不須爲之。
然庚辰年,申鏛等〈中廟朝,禮曺判書。
〉啓曰:『冊封別試,例也』雲。
此必有所聞而言也。
依上敎式年退行爲當。
聖節使兼行四事,果爲未便。
誥命奏請,退定於冬至使,上敎允當。
」傳曰:「知道。
1月26日 ○庚辰,領議政沈連源議:「不當爲別擧事,前已議啓,無容更議,然必欲爲之,則明年天使往還後,一爲我國,一爲中朝恩命,〈封世子事奏請,則皇帝遣使冊封。
〉開科取人何如?誥命則於冬至使奏請事,上敎允當。
居館儒生內,中生員進士者,謂之上舍,自四學取才陞補者,謂之寄齋。
此古之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與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學之遺意也。
在昔盛時,其規模節目之詳,旣如此之備,而爲儒者無不向學,自學校之政廢弛,爲師長者,不以敎誨爲意,爲學生者,亦不以受業爲心,凡居寄齋者,率皆外方庸流,苟容糊口,窺占他岐,〈謂托於下齋,或圖占習讀、訓導之流。
〉徒費公廩。
何能藏修儲養,以收後日之用乎?宜令禮曹,申明舊制,詳具節目,誘掖勸奬,勤諄敎訓,使儒生樂業,文風復振,賢士輩出,以臻學校之盛,不勝幸甚。
」〈史臣曰:「皷舞振作之本,在於人君,而輔迪君上,扶植斯文之責,不在於冢宰乎?連源,身居表則之地,而不能變偸惰之士習,不能興廢弛之學政,平居默默,視若楚越,及其上敎詢咨,則其所敷奏,不過他人已陳之常談而已,此可以作人乎?」〉〈史臣曰:士習不美,委靡偸惰,此固爲士者之罪也,如有一君子,特立於朝廷,上以贊吾君樂善之德,下以根多士感發之心,則自然興起,而文風盛矣。
不然而徒欲申明節目之詳,其何以救頹靡之士習,而興已廢之學校哉?其曰『賢士輩出,文風復振者,不幾於誣乎?「〉傳曰:」從領相議。
寄齋事,於大臣、領府事,不爲收議處,商確同議事,言于禮曹。
誥命奏請,退定於冬至使可也。
「 ○黑雲一道如練布,自東方至坤方,良久乃滅。
日南有珥。
白雲一道如氣,自艮方至坤方布天,漸移巽方,暫時而滅。
1月27日 ○辛巳,上禦朝、夕講。
○大司憲洪曇等上箚曰: 人臣之患,莫大於獨任;人主之害莫重於偏聽。
獨任則雖志於利國,而不能免淺見之失;偏聽則雖望其成效,而不能無僨事之弊。
故古之聖人,有大作爲,必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至于蔔筮,稽其從逆然後處之者,誠以一人之智,不足以盡天下之利病,而唯合於衆人之情者,可以保長久之計也。
近者朝著之間,閭巷之中,時有密語者以爲:「朝廷欲通日本舊路,將自馬島始。
」臣等以爲聖智高明,洞見利害,必無是事也,昨日下敎政院,令有司亟庀通使馬島之具。
臣等聞之,不勝驚愕。
講先王久廢之擧,開海外交聘之路,一國之事,莫大於此,而自上不曾一詢群下,遽欲行之,豈徒臣等之驚愕?有耳者莫不驚愕也。
偏聽一二之言,〈馬島通信之事,大臣皆曰可。
〉而不詢群下之情,雖實有成效,猶爲不可。
況必無少利,而隻啓後日之害乎?帝王之待夷狄,不拒其來,不追其往,羈縻不絶,其慮遠矣。
自漢武以來,迄于趙宋,或齎詔招諭,或發使修聘,鑿開天地之限隔,萌稔狗盜之覬覦,卒至於禍亂塗地者,考諸史可見。
惟漢之光武,超然獨見,閉玉門關以謝西域,後世蒙其利而不見其害。
此實帝王之龜鑑也。
倭奴之貪毒,甲于群蟲,而詐譎倍之。
觀其所安,唯利是急,其力足以制人,則朝吾納款,而夕犯我邊境矣;其力不足以制人,則蹴爾與之,亦必搖尾而求食矣。
是可以信義相接,而保其無事者乎?自麗季以來,通信未幾,執兵而踵至者,非一再矣。
式至于今,信使之不往,蓋有年紀。
辭以水道之不習,是乃我國之一便也。
彼倭之來,隻爲商販,則其請通信,亦不過因其來往,以濟其利耳。
今者欲棄我國之便,而徇彼倭之欲,不亦誤?乎建議者必曰:「我使一往,則可以慰悅,而必保無虞。
」又曰:「雖使於馬島,不使於日本,則有何弊乎?」是誠不思之甚矣。
臣等請條陳其不可也。
彼之請通信,非愛其禮義也,冀其有恩賜也。
恩賜之所獲,不如剽掠之優,則其肯安於信義,而永不爲邊患乎?此其不可者一也。
且旣往馬島,則日本之請,又何以辭焉?通信之請,在於日本,而不在於馬島。
請之不遣,而遣於不請之地,則緻疑於日本必矣。
此其不可者二也。
偶一爲之,則雖通使於日本,猶之可也,倭性無厭,輕怒易喜,一啓而後不繼,則彼必執此而爲辭,惹起忿爭之釁,未必不自此成也。
此其不可者三也。
今之來使,〈日本使臣。
〉語多悖慢,加以恐動之辭。
若於此,遽復久廢之擧,則彼得以窺吾之淺深,此其不可者四也。
倭奴之含憤於我深矣。
如欲思報於信使之往,倨傲而待之,困苦而拘之,則其爲國家之羞,可勝言哉?此其不可者五也。
彼之緻辱我算,難保其必無,而海寇之梗路,常見於其使之口。
倘有盜賊之不幸,風濤之渰沒,則其軫聖懷者,爲如何哉?此其不可者六也。
又有一焉。
伏聞中朝,有獻議者,欲令我國,或截殺倭寇,或宣勑日本,而因寇退遂止。
後日倭寇復至,則議者之言,未必不行。
欲奉帝命,則倭奴之言,常咎中朝之薄待,必不以帝命,饒我之使矣,欲以權辭諱之,則非徒於義不可,終有難掩其實者矣。
此又不可之大者也。
議者以爲:「馬島米船之賜,當復其舊,而嫌於無辭,欲因其築城捍禦之言,而遣使巡視,托以功勞而賞。
」其爲計不亦踈乎?馬島之城,雖千雉百重,何與於我,而乃欲假此而賞之?其不爲奸譎之笑侮者,幾希矣。
臣等伏見,此擧不過於欲偸數歲之安,而國家大計則置之度外,姑息於目前之計,而異日之患,則付諸無何。
徒作無益之事,以啓難繼之端,上以累聖上好問之德,下以貽後世無窮之害。
是可謂謀國之臧乎?大抵近日之弊,常在於自是。
紛更之漸,屢起於廟謨;喜事之禍,已見於邊徼。
前日仍巨島之事,亦其一也。
事後成敗,雖未可逆料,而機關所係,不可不緻其謹也。
請以臣等之言,下于廷臣,俾陳得失,則長慮遠算,必有倍蓰於臣等者矣。
伏願聖明垂察焉。
〈史臣曰:「觀此六不可,其深遠之慮,曲盡詳密矣。
使大臣,先此之慮,廟算一定,則足以振肅朝廷,而威聲遠播,島夷慴服稽顙矣,何有如此慢侮恐動之事乎?逢彼之怒,又遣使臣,則適足示我之刼弱,而招外夷之輕肆矣。
嗚呼,小醜懷念,而廷臣之議紛紛莫定,可不痛恨哉?」〉○日微暈。
1月28日 ○壬午,答憲府箚子曰:「觀此箚辭,各陳所見,論可否是非似當,然予非偏聽獨任也。
自古議大事,則與大臣爲之,大臣亦豈無所見而然乎?自祖宗朝,待倭甚厚,必有其意。
通信雖曰久廢,馬島則非如日本之遠,遣使通好,慰安其心無妨。
以此爲貽後世無窮之害,予未料也。
然箚論如此,命廷臣三品以上,議之。
」 ○上禦晝、夕講。
○傳曰:「東西班三品以上,玉堂專數,命牌事已言之,而更料,則許多宰相,紛集闕庭,則非徒駭於見聞,殊無密議之意。
各家限三日商議,各陳所懷封啓事,招各司郞廳言之。
」 ○諫院啓曰:「近來兇饉薦臻,災異疊興,外之邊境,有寇盜之憂,內之倉庫,有罄竭之患,郡國驛騷,民生困弊。
凡在臣工之列,皆有憂國之念,況勳臣之與國同休戚者乎?自上以久廢仲朔宴爲未安,命於二月,供饋功臣于闕庭,其厚待勳盟之臣至矣。
但賜以酒食,將以幣物,所以接歡也。
時有大災,國有巨憂,功臣等亦以爲未安。
請卽命停。
」答曰:「功臣供饋,非始於今日,祖宗朝設仲朔宴之制,其意非偶然,而近來久廢不爲,厚待功臣之意安在?況供饋非如親宴之例,不可每廢,故爲之也。
不允。
」 史臣曰:「白虹貫日,太白晝見,有石自鳴,川流自斷,可驚可愕之災,不可勝言。
加以水旱薦臻,飢饉太甚,國無數年之畜,民絶一日之資,生齒凋瘵,十室九空。
遑遑汲汲,以圖治理之不暇,而賁飾太平,供饋功臣,式宴以赦,豈畏天恤民之意乎?」 ○領議政沈連源,以老病再辭。
史臣曰:「沈連源之辭退,豈非出於肺肝哉?盛滿已極,夫復何求?然而十年居相,玩愒歲月,曾無建白,以補袞職。
當此怪變之疊出,島夷之反側,不欲竭力於國事,而遽爲退便之計,是可謂同休戚乎?」 批答曰:「惟卿聲色不動,魏公之重望斯存;謹厚自持,博陸之小心有在。
豈意微??之請告,至此再辭之益堅?血氣向衰,雖或求退之甚力;老成尙有,實是倚重之非輕。
矧今飢饉之薦臻,又有師旅之繼起。
一身係天下,方賴裵度之元臣;五日至中書,不煩彥博之老病。
縱然罔居乎寵利,其奈不念夫邦家?公無果然,蒼生之屬望已極;國將何以,小子之仰成益深。
姑惟頣養而善調,庶或弘濟而無替。
」 ○日南有珥。
1月29日 ○癸未,上禦朝講。
持平柳承善曰:「祖宗朝厚待倭人,今則待之甚薄,商物之貿,不從所欲,而其怒已極,邊釁已開,陷於狡詐之術,輕通信使,則徒示弱而已。
通信馬島,而日本亦請,則何以爲辭乎?考見《禮曹謄錄》,李亨元奉使至馬島,以其待之倨傲,虧損國威,憾憤成疾,臨死而言曰:『通信島夷,無一好事。
』權宙亦以責諭島主事,〈成廟末。
〉至馬島,島主欲拘留權宙,而權宙善應變以免。
平時尙如此。
況今有釁之時乎?且大臣以客使在館,密議矣,此朝廷大事,使群下皆知之可也,而至於侍從、臺諫,亦不知,其弊豈曰小哉?」正言樸應男曰:「隣國,常時則交通可矣,今則不能制其人,而聽其人之言,欲通信使,是送與不送,係於其人,而不在於我,無乃不可乎?」 史臣曰:「馬島通信之事,擧國莫不非之,而諫院寂無一言,應男之進奏於經席,亦不力陳其不可。
未知諫院附會大臣之意而然乎?應男亦牽制一院之議,而難於進言乎?皆失之矣。
」 領經筵事尹漑曰:「馬島通信之議,非始於去年,已曾有之。
祖宗朝待倭甚厚,賜歲遣船五十隻,歲賜米五百斛,自庚午年叛亂之後,〈中廟朝李友曾爲釜山浦僉使時,三浦倭作亂。
〉拒絶而不通。
壬申年從日本國王之請,許其往來,而減半歲船、歲米,隻給三十隻,其後地梁之變,還奪五隻,其怨在此而已。
祖宗朝島主死,則遣官賜祭,島主立則遣官緻慰,有罪則遣官責諭。
拘留權宙之事,未知以何事而然也,今者隻聽其言,而還復五隻,涉於無名,須遣官審其守海形止,然後給歲船,以釋其怨,則在我不爲無名矣。
且密議,非不欲使朝廷知之也,客使在館,而議論不一,故欲使彼不聞而然也。
」 史臣曰:「今之密啓之事,非矣。
雖曰客使在館,不可傳播,而二三大臣,自是所見,秘密封啓,至使侍從、臺諫,不知其何事,此果光明正大之所爲乎?宋臣李沆曰:『人臣有密啓者,皆非正也。
』以此言之,其可謂得體乎?」 ○金溝縣令李增華拜辭,上引見于思政殿,敎戒而遣之。
○上禦晝講。
○以成世章爲漢城府左尹,韓?〈臨事糢糊,是非不分。
〉爲同知中樞府事。
1月30日 ○甲申,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尹元衡曰:「歲遣船,或雲可給,或雲不可給。
臣等寧見欺於彼,而遣官審視,然後給之,不爲無名矣。
去年作賊於湖南者,皆爲我國言語,定是對馬向導而來也。
今者日本使臣,又發恐動之言,狡詐著矣。
然帝王之待外夷,不責以禮讓,豈可激其怒乎?遣官給歲船,則彼以遣官爲恩命矣。
」〈史臣曰:「馬島以歲船、歲米,爲分內之物,而惟怨於減奪。
雖盡五十隻而與之,不過以爲復得舊物而已。
元衡之以遣官爲恩命者,不已踈乎?大抵人情,不相遠。
湖南邊境,被害於倭寇,漂流倭賊,見殲於邊將,彼之不忘我,猶之不忘彼也。
使彼生疑於探其虛實,則意外之變,烏可保其必無乎?」〉同知經筵事洪暹曰:「三公、領府事處,小臣親往議之,沈連源、尙震、尹慨,大槪意同,但震之慮,恐有意外之變也。
祖宗朝,盡給五十隻者,非有勳勞也,羈縻不絶爾。
挾憾之人,在近作耗,則吾民不得安,故欲遣官見其事,然後給歲船也。
」上曰:「事關倭人,非密議則漏通,故密議也。
馬島通信久廢,故議論不一,欲廣議以知群情也。
祖宗朝亦通信,故欲試遣使耳。
」大司諫樸民獻曰:「財力匱竭,戶口減縮,爲一空虛之國,此國之大憂也。
朝廷大憂,在於紀綱不立,公道不行,比如傷元氣之人,百病俱出,非針剌不能救,此非小故也。
見今之人,父兄之所敎詔者,循默不言,雖在言論之地者,亦皆以言爲諱,此當今之大弊也。
人君緻治之務,在於通言路。
言路通則紀綱立矣。
自上求治甚切,而不見治效,臣恐開廣言路,有未盡也。
」〈史臣曰:「孟子言訑訑之色,拒人於千裡之外。
苟不開心見誠,包容狂直,則孰肯盡言於雷霆之下哉?一怒曺植之疏,而草野之危言者相戒,屢拒諫諍之論,而朝廷之有懷者隱默。
此言路之日塞,而紀綱之不立也。
」〉上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民生之困,莫如此時,紀綱日以闆蕩,良用軫慮。
○禦晝講。
○日微暈。
二月 2月2日 ○丙戌,上親傳文宣王釋奠祭香祝。
○日微暈,兩珥、背。
2月3日 ○丁亥,上親傳社稷祭香祝。
2月4日 ○戊子,禮曹啓曰:「日本使臣等語宣慰使曰:『久留俺等於客館,幾至六朔,尙不見回答書契,是輕我國也。
請速受書契』雲,故促成書契,令本曹郞廳,陪進欲傳,則反發怒曰:『不待下直,送付書契。
馬島歲遣船、熙久圖書,亦不如願,書契決不可受。
今須改製書契,以俺等不敢持商物之價以歸之語,錄于書契中,則當持空書契而去。
』曹郞廳多般開諭,終不肯受,姑置客館而來。
昨日宣慰使任輔臣欲行晝奉盃之禮,語之曰:『書契內,有我殿下姓諱,又印我殿下圖書,而留置廳堂,臣子何敢坐床行禮乎?因此曉諭不可不受之意,至於七八度,略不動念曰:『奉盃之禮,雖廢何妨?』雲。
彼輩內懷無厭,刀磴要索,至於此極。
本曹當更遣郞廳,反覆開諭,故敢啓。
」傳曰:「客使未滿其欲而如此,禮曹更遣郞廳,溫辭開諭,使之受書契可也。
」 ○日暈。
2月5日 ○己醜,日微暈。
2月6日 ○庚寅,上親傳風雲雷雨、山川、城隍祭香祝。
○禮曹啓曰:「日本國王使臣,回答書契,牢拒不受,置諸客廳,事甚駭諤,故昨日略書不可不受之意,遣郞廳開諭,猶不解惑。
不但如此,任輔臣亦以不受書契,爲不敬,開諭切迫,其所答語,多奸巧,使禦押書契,留諸空館,安有如此可駭之事乎?彼雖終不受去,不可加商物改國書,以示怯弱之形。
未知何以處之。
」傳曰:「客使之言,至爲駭怪。
然更以溫辭開諭,使不生怒,受書契而去可也。
客使亦當送呈單子雲,見此後,禮曹與大臣、領府事,同議開諭之。
」 ○傳于政院曰:「今觀淨業院田地打量公事,則院田縮數,世健〈宦官也。
皆以侵奪民田,臺諫啓論。
〉奪民田事,虛矣。
此必百姓侵占,依前打量,成冊上送。
前年禾利,淨業院已落種,令院推尋。
」〈史臣曰:「帝王寧損公家,不與小民爭利也。
世健以無恥一宦者,侵脅小民,憑公作弊,已累帝王之治,而淨業院之有田無田,何關於國家乎?前日諫官之論啓者,紓民怨也,今日以百姓爲侵占者,直世健也。
一以啓閹竪橫恣之弊,一以貽小民怨苦之害,偏係之累,可見於此矣。
」〉 2月7日 ○辛卯,上禦朝講。
2月8日 ○壬辰夜,白雲一道如氣,自巽方至坤方布天,暫時而滅。
又白雲道如氣,自乾方至艮方布天,暫時而滅。
流星出天廚星下,入六申星,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2月9日 ○癸巳,大司諫樸民獻等上箚曰: 帝王之禦夷,貴乎得體。
不可專用其武,以失懷綏之道,亦不可示之以弱,受其慢侮之辱。
一時之議,雖曰紛紛,莫適所從,執此而求之,則禦夷之道,不外乎此矣。
惟我國家誕隣於日本,自祖宗以來,世修交聘之禮,至於對馬之州,舊屬雞林,一島之衆,世受我國卵育之恩,故固嘗通信使於日本矣,遣敬差官於對馬島矣。
然當此之時,我國兵力,堂堂蓄積,陳陳威聲,遠駕於日域,操縱在我之掌中,若馬島有罪,則亦嘗興師而問罪,故其遣使臣也,一以固慕義之心,一以許納款之誠。
此祖宗之長算,出於尋常萬萬者也。
頃年以來,和好有替,釁孽忽萌,彼乘我邊城無備,屠我生靈,殺我將臣,此開國以來所無之大辱也。
旣不能聲罪緻討,而猶尋舊好,使一國蒙恥而莫雪,其爲痛憤,何可勝言?廷議以爲,和好不可不篤,將循祖宗朝舊例,遣敬差官于對馬島,其言非不是也。
但臣等之意,制彼之權在我,則遣使足以示恩於彼,制彼之權,不在我,則遣使,亦反貽辱於我。
今者日本使臣齎持貨物而來,要索厚價,又爲對馬島,請加歲遣船,多發不遜之語,數我國接待之失,至於十條,乃使禦押書契,置於廳事而不受,其輕我國,爲如何哉?孟子曰:「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臣等以爲,對馬島遣使之議,是乃取侮之道也。
何者,黠虜若無所挾,何敢慢侮若是哉?彼謂不知往年達梁之變者,詐也。
彼必有挾而侮我,今若又聞遣使對馬島之言,彼將藉口,比之大明之遣使,其侮益甚矣。
古之善爲間者,猶能剌取其國之事。
黠虜之奸巧,安知其計,不出於此乎?而況我國之人,唯利是嗜,受彼之賂,而透漏我事情者,在前非一。
今之收議廷臣,雖曰秘密,安知不透於彼乎?避影而走日,莫如不走;諱聞而密議,莫如不議。
臣等以爲,方受侮於彼虜,而又議遣使於馬島,非計之得也。
臣等俱以庸劣,徒竊祿位,旣不能刷國之恥,祗增憤激,而又恐虧損國體,敢陳瞽言。
伏願殿下,亟寢其議。
禦筆書於箚尾曰:「觀此箚論,馬島遣官之事,予意盡諭於經席之上,而群議亦時未定矣。
當徐量處之。
」 ○日微暈,兩珥。
2月10日 ○甲午,以金鎧〈量度偏執。
〉爲淸洪道觀察使,愼希復爲工曹參議,金彥琚〈爲人輕躁貪妄。
〉爲承文院判校,陳寔爲議政府檢詳,金汝孚爲弘文館副校理,尹先智爲慶尙左道水使,金世澣爲京畿水使。
2月11日 ○乙未,日暈,兩珥。
白虹如半環狀,抱在暈上。
夜,流星出鉤陳星下,入乾方大際,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白。
2月12日 ○丙申,領議政沈連源啓〈辭狀。
〉曰:「臣抱病患痾,再次具狀,懇乞休退,輒蒙宣諭,不許允兪。
扶病拜伏,聞命罔措。
在告調理,已淹兩月,而病根深固,元氣益耗,伏枕呻吟,痊復無期。
舊痾猶在,新疾添發,心證兼攻,驚悸不定,憂愁思慮,睡臥未寧。
頃於迎勑大禮,不得隨班,又於闕庭會議,亦未參列,在家兢惶,病痛覺增。
非徒臣心未安,實乃係關國體,已應黜免,猶荷優容,曠職之罪,在所難逃。
況臣方在疾病之中,猥承都監〈冊封世子。
〉之命,何能趨事供職,以成大禮乎?旬月之間,未得出仕,則及期重事,慮緻稽緩,不勝惶恐。
乞回成命,以授他人。
竊念臣本以愚陋之質,謬蒙撥擢之恩,濫陞台鼎之任,已至十年之久,〈無有建白,苟順時議。
〉爕贊闕如,輔導罔功。
尙且遲回顧戀,猶不知止,貪冒之譏,無計可免。
臣雖駑劣,豈不知愧?福過災生,天理必然,盛滿不退,古人所戒。
疾病之作,實由於此。
悠悠迷復,恬不動念,將來之患,難保必無。
披瀝肝膽,仰瀆宸嚴,伏望聖鑑,特許辭退,優遊閑曠之地,頣養疾病之軀,則臣於未死之年,卽荷更生之恩。
〈頗有不廉之聲,然則是果於棄相位者乎?〉臣無任懇切之至。
」批答曰:「於周有召公,未退於旣老之後,于宋得司馬,乃相於已病之時。
肩輿之朝,古有之,就第之問,斯可矣。
雖都監之有命,通議何待於坐司?況大禮之不參押班,無與於盡職。
微??,特過身之厄;強力,非緻仕之年。
旣與之堅帶礪之盟,又重以同休戚之義。
何未終太甲之允德,而不止阿衡之告歸?履盛雖古人所規,不過私身爲得;求舊亦前修攸訓,其如公國焉何?勉加攝身之功,益效醫國之術。
〈何能醫國?適以病國。
〉毋煩累讓?永肩一心。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尹鉉所製。
〉○禮曹啓曰:「客使不受回答書契,故前日承傳敎,議諸三公及領府事,皆以爲:『書契不可改,商物價不可加,更無可爲之事。
又不可數數開諭』雲。
昨夕送單子于宣慰使,使傳于本曹。
以此今日將大臣等議,參以臣等之意,略成單子,遣郞廳開諭備至,客使猶不解惑,所答如此,故客使單子及往復之辭,竝書啓。
」傳曰:「反覆開諭,使受書契。
東萊府使薄待之事,行移〈監司推考守令之狀。
〉催促,分揀是非然後處之。
」〈禮曹遣客使書曰:「東萊守令、留浦下人,支給不如前日事,卽啓我殿下,行移本道監司,幷與沿路各官守令等所失推問回啓,已過數月,而慶尙四面道路遼遠,觀察使不在一處,巡行列邑,雖令推問,文移往復,待其歸一,然後啓達朝廷,故足下時未聞畢推定罪緣由耳。
且似聞,回答國書,留置客廳,不肯拜受,中外聞之,莫不駭憤。
安有不計隣國主君之可敬,而責令改書,坐較商貨多寡,以敢一國憤恨如足下者乎?」客使答辭有曰:「慶尙道雖曰遼遠,吾等往來,無不知之。
今旣五六朔,而尙未及回啓雲,則是以我爲童稚而欺之也。
商物,固非下人相貿之事,兩國王所爲。
我國王之命,有曰:『朝鮮商物之事,不順舊例則不從。
』若勢不從前例,則雖盡貿三萬兩之數,吾等其何敢受去乎?書契請改而不從,願受空書契,而又不聽,吾等一言,無可奈何。
必待書契而歸,願受空書契。
」〉〈史臣曰:「肉食者,能使紀綱振肅,國勢尊重,則隣國使臣之慢侮,豈至於此哉?前歲湖南之變,邊將見害,赤子塗地。
使隣國得以窺覘其虛實,故使臣之來騁,辯肆驕至,使我國之答書,留置空廳,而發其受空書契以歸之言,誰執之咎?肉食之鄙也。
」〉○辰時,日暈,兩珥、戴。
暈上,有氣,自東向西,須臾成半暈狀,色白,暫時而滅。
巳時,日暈,有左珥,白虹如半環,抱在暈上,良久乃滅。
夜,北方白雲一道,如練布,長可三丈許,漸移艮方而滅。
月暈。
2月13日 ○丁酉,弘文館副提學尹春年等上箚曰: 伏以國家設殿最之法,所以辨賢愚,而嚴黜陟也。
最而陟之,殿而黜之之間,又有中焉,用示其罰,其法可謂密矣。
考之《大典》:「勿授右職」雲,至於四館七品以下官,則「其都目勿遷轉」雲。
考之《大典註解》,則「居中者不得遷,則在其下者,越次而陞,以此用罰而已,非時遷轉,則不在此限」雲。
試以臣等之愚見論之,所謂勿授右職者,通參上、參下而言也。
蓋堂下官皆用朔數,盡包括於五考、三考、二考之中,則區參上、參下而言之可乎?假如佐郞居中,而爲正郞,正字居中而爲著作乎?且四館之官,遷轉之路,一年隻有兩都目。
假如十二月都目,一奉敎居中,則二奉敎陞爲六品,而一奉敎,則當陞於六月都目矣。
六月之前,他無遷轉之路,而若有別遷,則出於特恩,故不計其中而陞之也。
然則法行於都目,而恩施於別遷,固不相妨矣。
註解所謂,非時遷轉者,卽指別遷也,此外更無非時遷轉之路矣。
以此見之,其曰勿授右職,其曰其都目勿遷轉之語,其所指雖似不同,其意則同,固不可二之也。
頃者有一大臣,〈指李芑〉強執己見,以謂:「四館之官,雖居中,隻可勿陞於都目而已,其他轉動則可以陞之」,大壞示罰之規。
凡在見聞,孰不駭愕?故《大典註解》,別爲立條者,欲其復《大典》之法而行之也。
今者權知承文院副正字崔顒,去冬居中,則藝文館之不薦爲檢閱,固不違於註解用罰之意。
而況崔顒,以權知副正字,陞授檢閱之右職,則又不可例之於別遷轉之類者也。
司諫院不察法條,或謂以不用次第,或以謂不同於勿受右職之例,或以謂同於非時遷轉之例,所謂失禮之中,又失禮焉者也。
臺官之執法,改正崔顒,不亦宜乎?諫院之仍在其職,不亦難乎?然則藝文館行首掌務官之罷職,不爲曖昧乎?且臣等聞之,近來人情太勝,公道已滅,折簡請托,日以益甚,至於禦史之行,亦有折簡之事雲。
雖出於傳聞,固難指的,然如此之弊,若或有之,亦不可不革也。
以禦筆,書于箚尾曰:「觀此箚辭,論意當矣。
諫院勢難在職,遞之,藝文館罷職之官,可敍。
折簡之事,令法司,察而痛革。
」 ○以宋賛爲司諫院大司諫,李鐸爲掌隷院判決事,金汝孚爲司諫院司諫。
〈汝孚卒贊成安國之子,而性忮險,多行麤悖之事,汚毀乃父風。
其叔父參判正國,常自歎曰:「吾兄弟,竝無繼志之子,猶無後也」雲。
初金弘度擢巍科,有才名,天曹郞有欲薦之者,汝孚以無家行沮之,反與人言,推諸同僚,卒成攜貳。
自是以後,流言興行,朝廷不靖,有識多有憂危之慮。
賛苟充其位,奉行汝孚之志,士論鄙之。
〉〈史臣曰:「是時金汝孚,與金弘度、金虬等,有隙,私相論議,久有相傾之心矣。
汝孚在言地,弘度等己有不自安之意,而有補外之請焉。
蓋汝孚之黨,多傾邪故也。
」〉閔時中爲司諫院獻納,李彥忠爲弘文館副校理,盧景麟、金添慶爲司諫院正言,樸應男爲弘文館副修撰。
○傳曰:「玉堂之箚,所謂折簡之人,已令法司,察而推之。
政院又當牌招已還之禦史,〈兩界、兩南禦史,時未回來。
〉問啓可也。
」權容、尹澍、盧景麟、兪泓承命詣政院,皆以不見請簡啓之,傳曰:「答箚之時,已令法司察之,但自上知之而已。
以此言于法司。
」 ○日暈。
夜,月暈,兩珥。
2月14日 ○戊戌,憲府啓曰:「申檥,〈前靈川尉也。
〉本以狂悖之人,恣行不道之事,至於圍籬遠竄。
所當恐懼懲艾,以悔舊惡之不暇,而自到配所之後,出入自恣,橫行作弊,民間魚鹽之利,皆奪自占,少或違令,酷肆捶楚,至毀廬舍,近處之民,不堪其苦,擧家移徙者甚多。
通川之民,獨有何罪,而偏受其害乎?本官〈卽通川。
〉守令,〈郡守李幼靖。
〉雖畏毒虐,莫敢禁制,然使罪人,任意出入,作弊民間,亦爲非矣。
請申檥,移配他處,守令推考。
」答曰:「申檥略無忌憚,如是爲之,他處絶島安置,使不得出入。
且國法不嚴,本官守令,不能禁止,通川郡守,先罷後推。
」 ○日色赤,微暈。
2月15日 ○己亥,禮曹判書洪暹辭職啓曰:「宗伯之官,典司國禮,秩和神人。
苟非踈通明智,練達典故,兼有才華,爲時屬望者,不敢輕授是任,蓋以國體所係,不欲虧損也。
臣稟質昏庸,少無學問之功,志銳發身,唯事雕篆之技,欺世盜名,聚躐顯秩,忝爲禮官之長,苟冒不稱之譏。
使聖明待賢者之器,爲小臣榮一身之資,其得免嚴劾峻駁,亦雲幸矣。
本職所最重者,議禮文交隣國,而議禮則隻仰人口,贊禮則動必獲罪,交接隣使,激怒取侮,臣之罪咎,非止一二。
請亟命遞差。
」傳曰:「卿資稟英敏,兼有文翰,宗伯重任,無不稱職,予之所嘉也。
卿宜勿辭。
」再啓不允。
三啓曰:「臣不但以不稱禮官爲辭,臣之兼帶所不堪者,藝文提學、成均同知、校書館提調、司譯院提調,此皆兼帶中尤所不堪。
此等之任,安得以用筋力役耳目而能之哉?不稱之譏,叢集一身,臣雖無似,何地自容?請速降遞命。
」傳曰:「卿非不堪禮官之長,而何如是固辭?兼帶之職,亦皆合焉。
毋煩牢讓。
」 2月17日 ○辛醜,下平安道禦史金德龍單子于政院曰:「兵使李榮,撫恤軍卒,防備器械,盡心措置,義州牧使柳仲郢,善政特異,治有異效。
各鄕表裏一襲賜給。
鐵山郡守金世文、價川郡守金禹瑞,剛明有善政,遞來時陞職。
高山裡僉使韓豪,撫恤軍卒,遞來時東班敍用。
」〈史臣曰:「李榮,起自武人,累歷兵使、守令,而行李蕭然,柳仲郢,才能治劇,所至有聲績。
」〉 2月18日 ○壬寅,以對馬島遣使之議,下于賓廳,〈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領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洪暹、參判趙彥秀、參議慶渾承召而來。
〉仍傳曰:「觀此群議,其言不一。
侍從之意,無異臺箚,武班之論,則欲勿遣者頗多。
以予淺計量之,則雖祖宗朝,絡繹通信,時殊古今,勢異前後,將百年久廢之擧,復今日經亂之後,遽行大事甚難。
藉近日累請之言,始許五船,待數年無海賊,而亦令島主,刷還被擄人後,可論功遣使,且給五船之後,又有海寇犯邊,則當還奪所給事,堅約而還給何?卿等商確議啓。
」左議政尙震等回啓曰:「臣等伏覩備忘記,姑許五船,待數年無海賊後論功遣使之事,上敎允當。
但當此客使,不受書契發怒之際,遽施恩澤,近於示弱,島主亦將歸恩於日本,而無德於國,且有後日憑藉日本,希望無厭之弊。
島主所遣第一船,今將來矣,因其陳請而給之,加給之後,如有海寇,則還奪之意,與之堅約而送甚當。
且客使以商物之直,不滿其意,至於不受書契,其無禮則甚矣。
然異類之人、不足與較,而其心以從新價受直爲缺望。
考之前例,該曹雖欲從時直,以新價磨鍊,而卒無從新價受去之時。
今若從舊價一兩四匹之數,則其價當加一百六十餘同,如此則書契亦不改矣。
以此數給之何如?」領議政沈連源,以病在家,遣史官收議,議曰:「臣於病中,伏覩上敎,至爲允當。
」傳曰:「觀所議,則上下叚之言,皆宜矣。
上叚之言,依議爲之,但不及被擄人刷還之意,禮曹自當察而爲之。
」傳曰:「賓廳所議下叚之言,遣史官收議于領相。
」沈連源議:「今以商物之價,新舊高下,與客使相持,緻傷國體,從舊價加給,似爲無妨。
」 ○領議政沈連源議:〈此以下遣使馬島事也。
〉「對馬島,處我國最近之地,服屬有素。
在祖宗朝,常遣使往還,自庚午年叛亂之後,不久許和,彼之來朝猶古、而朝廷未嘗遣使,今已五十餘年矣。
世之習聞旣久,擧以爲不可往之地,而遽有遣使之議,人皆難之,其勢然也。
但彼之服事於我已久,資賴於我亦多,必無違逆不順之事。
且今之欲遣者,非謂一往見之,必知彼之情僞,第欲藉此稍復舊規,以示懷柔之意,未可謂無所見也。
然當此有釁之時,輕擧久廢之事,似爲違拂衆情,不須強遣。
宜以溫辭答書,副以可給之物,以羈縻之,姑待後日,有時遣使,未或不可。
臣在病中,心思荒迷,未能詳度。
請自上博採群議,酌量用中何如?」左議政尙震議:「馬島遣使,自祖宗朝有之,但在今日,則未宜。
彼自得罪以來,陽輸忠款,陰積怨懼有日。
今之遣之也,猝出於久廢之餘,彼將一信一疑,其心必二。
倘或禮接之際,有一毫不敬,便爲辱命。
況復讎一心,彼此無異。
年前敗倭,雖自送死,諸島之中,豈無切齒者乎?變生呼吸,誰其及救?料事者鹹曰:『島主仰國如父母,迎護周備,必無意外之患。
』其言似是。
然以帝王之勢之威,不能使剌客,不混於凡人之列。
不幸此去有難赦之犯,問罪之師,不得不擧,通信日本,亦將自此而始,則此行所係,豈曰輕乎?臣愚妄謂,姑還給歲船若幹隻,一以酬馬島斬獻之勞,一以從國王懃懇之請,其在待夷,無甚不可。
如此則日本之望,可不孤,馬島之怨,可少解,使彼類憾恨,十消五六。
兩無猜疑,然後更議遣使,猶爲未晩。
」右議政尹漑議:「對馬島遣使之意,臣於昨日經筵,已達其槪矣。
臣愚常以爲,王者待夷之道,要在羈縻,而羈縻之要,貴於恩威竝行,使彼畏威而懷恩也。
馬島之於我國,雖非臣屬,而其爲生理,專賴我國,我祖宗卵育之者,亦雲至矣。
島主有勞則賞,有違則責,至於弔死慰孤,無不遣使而行之。
豈我堂堂大朝,與此小醜,爲敵而然乎,又豈有所畏而然乎?所以必養之厚,而撫之勤者,祖宗之意有在焉。
自庚午拒絶之後,雖因日本之請,許復如舊,而其歲賜米豆與歲遣船之數,則皆減半矣。
當其時,彼亦自知其罪,恩數雖減於前,而以不見永絶爲幸,不敢緻怨於我也。
及夫歲月旣久,漸有復舊之望,假其僞忠,以覬恩澤,不得遂其欲,則時出悖慢之語,或爲鈔竊之事。
此實夷虜之常情,而聖王不與之較者也。
我中廟再絶而復許者,豈非以此哉?臣之愚計,日本雖大,而與我遼絶,馬島雖小,而居國近境,與我遼絶者,待之雖或踈慢,爲害不至於甚大,居國近境者,撫之若失其心,爲變必至於有悔。
所以知其然者,臣久在禮曹,考見舊籍,參以所聞,則其國政,令不一出,統禦無常制,所謂諸島巨酋者,各自爲號令,不專係屬於國王,故國王號令,不甚大行於諸島。
馬島若誠心感我之恩,惟恐得罪,如前之見斥,或減其恩數,則國王雖有尤於我,而馬島不聽其言,故不敢遽加無禮於我也。
知馬島之助我,而不助彼者,以利在事我,而不在事彼故也。
欲遣使馬島者,實臣迂計,而非今始有之者。
前此聞臣之言者,或以爲可,或以爲不可,而往在乙卯,又有全羅之變,故臣不敢以此意上聞。
數年以來,島主每假僞忠,或報賊期,或斬賊首來獻,自以爲:『能盡屛翰之力,而大朝不諒我忠』雲雲,故欲乘此機,遣使慰諭,兼勉屛翰之義,仍足米豆之數,或加給歲遣之船,以副其望,則賞賜不爲無名,而事體亦得其宜也。
言者或以爲:『雖不遣使,因國王之請給之,豈爲無名,又豈不知感乎?』是則不然。
其狡計以爲:『得此非以功也,以國王之請也』則臣恐後日,必曰:『前之所賜,寔我國王之恩,而賞功之典,尙未施也。
』以此爲辭,而更有所求,則將難以應之也。
臣寡學淺見,謬當大任,圖事揆畫,率多乖錯,不適於用。
博議群僚,必有長算遠略,可合時宜者,採擇而用其中,在於聖衷。
」領府事尹元衡議:「通信馬島事,前日命招該曹堂上,以李浚慶之議,下議于臣,臣之議,與浚慶議,大略相同,故啓之以當遣之意。
今雖累議,別無他辭。
」左贊成安玹議:「馬島遣使事,今於命議之後,始得聞其一叚,不可輕議。
倭賊之鴟張,非前世之比。
中原奸人,淵藪于彼,敎以中國奇謀,治兵造船,千百爲?。
由西島出入中原,非馬島之所可主張,而馬島畏其相攻,則城鎭之修,不見可知,而爲我之情,見亦難知。
今因使臣之言,遣使行賞,則彼必謂其言之易行,通信等事,頻年苦請,則其間商物難支,而馬島後實有功,則更無可賞之物。
待其有功而後更議何如?」右贊成李浚慶議:「頃者臣伏見天富東堂陳列之辭,竊料,倭奴將執此爲辭,欲搆釁端。
如此則在我雖有泰山之固,而三面應敵之際,疲於奔命,兵連禍結,其害無有已時,故欲許歲船之五,以紓一時之急,而前旣牢拒,許之無名。
姑因遣使之還,許其守禦之勞,假以爲辭,還給其船,則庶於事體得宜,操縱在我,慰彼十年怨毒之懷,賭我百萬生靈之命,敢陳狂瞽之說,今聞物議囂然以爲:『不宜遣使示弱。
』其言亦不甚遠理,臣不敢強執前見,自以爲是。
」判中樞府事鄭士龍議:「彼島詐譎倡亂,亦非一再,國家羈縻懷綏,恩賜之費,無有紀極,而猶不知滿,欲復裁減歲米船額之數,逐年控訴,又假本國通聘書契,必得請乃已,其情僞誠未可知。
議者以爲,通信本國,固不可議,欲遣使島主,探審誠詐,又欲用是爲辭,給與所裁恩賜。
此雖出於慰悅弭患之計,其於修舊撫寧之義,亦似近之。
但臣曾叨禮官,査考《謄錄》,在成廟末年,權宙以敬差官,使于本島,島主稱病不迎朝命。
使臣累日留浦,固要受命,竟不肯出。
我使不得已許其子代行,而拜跪多不如意,使之強行,僅得宣命,然其虧損國體亦多矣。
其時歲屬屢豐,兵力雄強,足以彈懾小醜,而彼猶偃然虧禮如右。
況今二邊,仍歲受兵,民困儲竭。
彼島知我虛實甚矣。
今雖遣使,島主不謹受命,未必不甚於舊年。
就令使臣往來無礙,獲伸國威,日本國王,或因此特遣聘使,硬執通信,則我國於彼,先小後大,一行一否,其於報答,恐難爲辭。
」左參贊任權、右參贊金明胤、知敦寧府事李夢麟、吏曹參判元繼儉、工曹參判閔箕、禮曹參判趙彥秀、左尹成世章、同知中樞府事尹釜、副提學尹春年、工曹參議金鎧、禮曹參議元混、上護軍李英賢、僉知中樞府事許伯琦、直提學鄭宗榮、典翰李彥憬、應敎姜士尙、副應敎權容、弘文館正字柳?等議,皆以爲不可遣使。
2月19日 ○癸卯,京畿水使金世澣拜辭,上戒勑而遣之。
〈史臣曰:「世澣,年踰七旬,衰老已極,至於受符驗之際,顚仆者屢。
其能折衝禦侮乎?朝廷之用人,不以其材,而惟其貨,可勝痛哉!」〉 2月20日 ○甲辰,上禦朝、晝講 ○以鄭思顯爲藝文館奉敎,高景軫爲檢閱。
2月21日 ○乙巳,上禦朝、晝講。
2月22日 ○丙午,上幸昌德宮,問安于大王大妃殿。
○摘奸居館儒生。
命判中樞府事鄭士龍、禮曹判書洪暹、右贊成李浚慶爲試官,上禦環翠亭,引儒生七人,講所讀書,粗、略隻二人。
鄭士龍啓曰:「臨近泮宮,不時講問,儒生之一大幸,而埋沒若此,今後則令館官,擇其可講者,而使之入講。
」答曰:「如啓。
」洪暹啓曰:「儒生殿講,例於朔望取稟,頻數爲之,故人人不知奬礪矣。
」答曰:「朔望之講,當斟酌爲之。
」〈史臣曰:「鄭士龍、洪暹之所啓,甚無理矣。
未知何謂?上之所以講時到之儒,非徒欲試其才,亦以奬勸其居泮者也;上之所以爲朔望之講者,本依法典所載,要以激礪其學業者也。
若擇熟讀者而講之,則不必遣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