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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洲先生世譜
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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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梨洲先生年譜
·梨洲先生世譜萬斯大
姚江黃氏,漢颍川之後。
靖康之亂,遷于婺源。
有仕為慶元通判者,金人破慶元,不屈死之。
子三人,分地避兵;一居定海(東發之始祖),一居慈溪吳岙,一居鳳凰山竹墩。
居竹墩者,諱萬河,字時通,号鶴山。
居三十年,又徙餘姚之竹橋(柳道傳詩「連延黃竹浦」是也);則梨洲先生之始祖也。
當是時,離亂之餘,力田給食,不遑詩書之業。
故以下四世,皆失名諱。
第七世文茂字茂卿,始登泰定甲子進士第。
授餘姚州判。
從學吳草廬,歸而主教于鄉,每令學者靜坐數日,然後得親函丈。
子三人:德彰,至順庚午進士,任浙江宣司;德順,以制舉授鄞縣教谕;德澤,武舉,以都元帥鎮定海。
又一世均保号菊源,洪武庚午貢士,北平道禦史。
墀,與同邑陳子方當遜國之難,賦詩:為臣真欲效全忠,豈料翻成與叛同;北狩緣藏青史筆,南還猶是白頭公。
赴水死,失其世次。
第十世韶字九成,成化己醜進士,仕至江西提學佥事。
翊字九霄,書畫皆入能品,而菊花尤傳于世。
九成,有道南八景詩;其和者華亭張東海、常熟桑民怿也。
伯川字德洪,号蜇庵;舉天順壬午,除建甯府教授,主考陝西。
有竹橋十詠,同邑倪小野稱其蕭散閑遠,超于塵外。
珣字廷玺,成化辛卯鄉試榜首,登辛醜進士第二,曆官南冢宰。
逆瑾勒令緻仕,卒谥文僖。
第十一世堂字勉敬,号南浦;弘治壬戌進士,拟第一甲,未傳胪而卒。
鄉人至今稱為探花也。
嘉愛字懋仁,号鶴溪;正德戊辰進士。
從王文成講學,卒官欽州。
嘉會字懋禮,号履齋;舉弘治辛酉,知金溪縣。
嘉仁号半山,其詩清新,不加雕繪,有自然之色。
第十二世夔字子韶,嘉靖乙卯貢元;從文成于稽山書院。
第十三世尚質号醒泉,舉嘉靖己酉,守景州,緻仕。
詩與山人楊珂齊名。
第十五世■〈山來〉字鳳署,萬曆庚戌進士。
譜繁不能盡書,書其著者。
梨洲之世,自州判叔父世堂,而名諱始可得詳。
世堂生文貴,文貴生子尹,子尹生安祥,安祥生廷杲,廷杲生玺字廷玺。
兄伯震,出商于外,踰十年不歸。
玺往求之,裂紙數百張,繕寫兄之年貌、籍貫為零丁,榜之寺觀街市。
經行萬裡,卒無所遇,不懈益虔,流轉襄、漢間。
至道州,入廁,置傘路旁;伯震适過之,見傘而心動曰:此吾鄉之傘也。
循其柄而視之,有字一行,曰姚江黃小雷記。
小雷者,玺之别号。
伯震方疑駭,玺出,而相視若夢寐,恸哭失聲;道路觀者,亦歎息泣下。
遂奉兄而歸。
廷玺生諒号素庵,舉義倉之法于裡中,年八十。
素庵生稔号東河,娶章氏,撫其孤子;孤子入城市,必向其所之而立,待其歸始食,未嘗先一飯也。
守節數十年。
東河生大绶号對川,為人精敏,十五歲,官役為庫子,老吏不能欺之,知其孫忠端公必貴。
嘗問之曰:孫之推封其祖父,何品及之?對曰,三品。
忠端公以七品死節,故老言其不驗。
未幾,贈官三品,追封對川為太仆寺卿。
對川生曰中,号鲲溟。
以易為大師,諸生應試,以文先定其次第,無不奇中。
五經、左氏、内外傳、國策、莊、騷,随舉一句,應口誦其全文。
與人言,亦必原本經傳。
忠端公之喪,蔣令吊之于途,公曰:此郊吊也。
明府以春秋起家,豈宜有此?一邑利害,他人不敢言者,公獨言之。
有伍伯倚令勢,魚肉小民,公投以治生帖,伍伯叩頭請死,吏亦從此不敢近伍伯。
■之逆案尚書某,使其僮客越境追人,公呼僮客杖之;曰:吾非杖汝,聊以此寄汝主耳。
其疾惡如此。
鲲溟生忠端公諱尊素,字真長,号白安。
天啟間官禦史,劾魏忠賢、客氏,削籍。
三吳訛言翻局,以公為主;逆奄忌而害之。
贈官,賜祭葬,谥忠端。
梨洲先生名宗羲,字太沖,号梨洲,忠端公之長子也。
忠端公五子,著者三人;宗炎字晦木,宗會字澤望。
自鶴山至先生,為世凡十七雲。
南雷裡,唐謝遺塵之故居在焉,距竹橋數裡而近;先生因以名集。
大述黃氏世譜,冠于集端;仿胡助述宋氏世譜,以冠潛溪集之例也。
門人萬斯大述。
·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全祖望 康熙三十四年,歲在乙亥。
七月初三日,姚江黃公卒。
其子百家為之行略,以求埏道之文于門生鄭高州梁,而不果作;既又屬之朱檢讨彜尊,亦未就。
迄今四十餘年無墓碑。
然餘讀行略,中固嗛嗛多未盡者;蓋當時尚不免有所嫌諱也。
公之理學文章,聖祖仁皇帝知之,固當炳炳百世;特是公生平事實甚繁,世之稱之者,不過曰始為黨锢、後為遺逸,而中間陵谷崎岖,起軍、乞師、從亡諸大案,有為史氏所不詳者。
今已再易世,又幸逢聖天子蕩然盡除文字之忌,使不亟為表章,且日就湮晦;乃因公孫千人之請,捃摭公遺書,參以行略,為文一通,使歸勒之麗牲之石,并以為上史局之章本。
公諱宗羲,字太沖,海内稱為梨洲先生;浙江紹興府餘姚縣黃竹浦人也。
忠端公尊素長子,太夫人姚氏。
其王父以上世系,詳見忠端公墓銘中。
公垂髫讀書,即不瑣守章句。
年十四,補諸生。
随學京邸,忠端公課以舉業,公弗甚留意也。
忠端公為楊、左同志,逆奄勢日張,諸公昕夕過從,屏左右論時事,或密封急至,獨公侍側,益得盡知朝局清流、濁流之分。
忠端公死诏獄,門戶臲卼;而公奉養王父以孝聞,嗚嗚然哭,顧不令太夫人知也。
莊烈即位,公年十九,袖長錐,草疏入京頌冤。
至則逆奄已磔,有诏死奄難者,贈官三品,予祭葬;祖、父如所贈官,蔭子。
公既謝恩,即疏請誅曹欽程、李實。
忠端之削籍,由欽程奉奄旨論劾,李實則成丙寅之禍者也。
得旨,刑部作速究問。
五月,會訊許顯純、崔應元,公對簿;出所袖長錐錐顯純,流血蔽體。
卒論二人斬,妻子流徙。
公又毆應元胸,拔其須,歸而祭之忠端公神主前。
又與吳江周延祚、光山夏承共錐牢子葉咨、顔文仲,應時而斃。
獄竟,偕同難諸子弟,設祭于诏獄中門,哭聲如雷,聞于禁中。
莊烈知而歎曰:忠臣孤子,甚恻朕懷。
既歸,治忠端公葬事畢,肆力于學。
忠端公之被逮也,謂公曰:不可不通知史事,可讀獻征錄。
公遂自明十三朝實錄,上溯二十一史,靡不究心,而歸宿于諸經。
既治經,則旁求之九流百家。
既盡發家藏書讀之,不足,則抄之同裡世學樓鈕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則千頃齋黃氏、吳中則绛雲樓錢氏。
窮年搜讨,遊屐所至,遍曆通衢委巷,搜鬻故書;薄暮,一童肩負而返,乘夜丹鉛。
次日,複出以為常。
是時山陰劉忠介公,倡道蕺山。
忠端公遺命,令公從之遊。
而越中承海門周氏之緒餘,援儒入釋,石梁陶氏奭齡為之魁;姚江之緒,至是大壤。
忠介憂之,未有以為計也。
公及門,年尚少,奮然起曰:是何言與?乃約吳越中高材生六十餘人,共侍講席,力摧其說,惡言不及于耳。
故蕺山弟子如祁、章諸公,皆以名德重;而四友禦侮之助,莫如公者。
蕺山之學,專言心性;而漳浦黃忠烈公兼及象數,當拟之程、邵兩家。
公曰:是開物成務之學也。
乃出其所窮律曆諸家相疏證,亦多不謀而合。
因建續抄堂于南雷,思承東發之緒。
閣學文文肅公嘗見公行卷,曰:是當以大著作名世者。
有弟宗炎字晦木、宗會字澤望,并負異才。
公自教之。
于是儒林有東浙三黃之目。
方奄黨之锢也,東林桴鼓複盛。
慈溪馮都禦史元揚兄弟,浙東領袖也;月旦之評,待公而定。
踰時,中官複用事,于是逆案中人,彈冠共冀燃灰。
在廷諸臣,或薦霍維華、或薦呂純如,或請複涿州冠帶。
陽羨出山,已特起馬士英為鳳督,以為援阮大铖之漸。
即東林中人如常熟,亦以退閑日久,思相附和。
獨南中太學諸生,居然以東都清議自持,出而扼之。
乃以大铖觀望南中,作南都防亂揭。
宜興陳公子貞慧、甯國沉征君壽民、貴池吳秀才應箕、蕪湖沉上舍士柱共議:以東林子弟,推無錫顧端文公孫杲居首;天啟被難諸家,推公居首;其餘以次列名。
大铖恨之刺骨。
戊寅秋七月事也。
薦紳,則金壇周儀部镳實主之。
說者謂莊烈帝十七年中善政,莫大于堅持逆案之定力;而太學清議,亦足以寒奸人之膽。
使人主聞之,其防閑愈固,則是揭之功,不為不钜。
壬午入京,陽羨欲薦公為中書舍人,力辭不就。
甲申難作,大铖驟起南中,遂按揭中一百四十人姓氏,欲盡殺之。
時公方之南中,上書阙下而禍作。
太夫人歎曰:章妻、滂母,乃萃吾一身耶?貞慧亦逮至,镳論死,壽民、應箕、士柱亡命;公等惴惴不保。
駕帖未出而大兵至,得免。
南中歸命,公踉跄歸浙東,則劉公已死節,門弟子多殉之者。
而孫公嘉績、熊公汝霖以一旅之師,畫江而守。
公糾合黃竹浦子弟數百人,随諸軍于江上,江上呼之曰世忠營。
公請援李泌客從之義,以布衣參軍;不許,授職方。
尋以柯公夏卿與孫公等交舉薦,改監察禦史。
馬士英在方國安營,欲入朝,朝人言其當殺;熊公汝霖恐其挾國安以為患也,好言曰:此非殺士英時也,宜使其立功自贖耳。
公曰:諸臣力不能殺耳。
春秋之孔子,豈能加于陳恒?但不得謂其不當殺也。
熊公謝焉。
又遺書王之仁曰:諸公何不沉舟決戰,由赭山直趨浙西?而日于江上放船鳴鼓,攻其有備,蓋意在自守也。
蕞爾三府以供十萬之衆,北兵即不發一矢,一年之後恐不能支,何守之為?又曰:崇明,江海之門戶,曷以兵擾之,亦足分江上之勢?聞者皆是公言而不能用。
公與王正中合軍,得三千人,遂渡海劄潭山。
太仆寺卿陳潛夫,以軍同行,議由海甯以取海鹽。
因入太湖,招吳中豪傑。
會大兵已纂嚴,不得前。
于是複議再舉,而江上已潰,公遽歸入四明山,結寨自固,餘兵願從者尚五百餘人。
己醜,聞監國在海上,乃與都禦史方端士赴之。
晉左佥都禦史,再晉左副都禦史。
俄而大兵圍健跳,城中危甚,置靴刀待命;蕩胡救至,得免。
時諸帥之悍,甚于方、王;文臣稍異同其間,立緻禍。
公既失兵,日與尚書吳公鐘巒坐船中,正襟講學;暇則注授時、泰西、回回三曆而已。
公之從亡也,太夫人尚居故裡。
而中朝诏下,以勝國遺臣不順命者,錄其家口以聞。
公聞而歎曰:主上以忠臣之後仗我,我所以栖栖不忍去也;今方寸亂矣,吾不能為姜伯約矣。
乃陳情監國,得請變姓名,間行歸家。
是時大帥治浙東,凡得名籍與海上有連者,即行翦除。
公于海上位在列卿,江湖俠客多來投止。
當事以馮、王二侍郎與公名并懸象魏,而公猶挾帛書,欲招婺中鎮将以南援。
辛卯夏秋之交,公遣間使入海告警,令為之備而不克。
甲午,定西侯間使至,被執于天台;又連捕公。
丙申,慈水寨主沉爾緒禍作,亦以公為首。
其得不死者皆有天幸,而公不為之懾也。
其後海氛澌滅,公無複望,乃奉太夫人返裡門。
于是始畢力于著述,而四方請業之士漸至矣。
公嘗自謂受業蕺山時,頗喜為氣節斬斬一流,又不免牽纏科舉之習,所得尚淺;患難之餘,始多深造。
于是胸中窒礙,為之盡釋。
問學者既多,丁未,複舉證人書院之會于越中,以申蕺山之緒。
公謂明人講學,襲語錄之糟粕,不以六經為根柢,束書而從事于遊談。
故受業者必先窮經,經術所以經世,方不為迂儒之學,故兼令讀書史。
又謂讀書不多,無以證斯理之變化;多而不求于心,則為俗學。
故凡受公之教者,不墜講學之流弊。
公以濂、洛之統,綜會諸家:橫渠之禮教,康節之數學,東萊之文獻,艮齋、止齋之經制,水心之文章,莫不旁推交通,連珠合璧;自來儒林所未有也。
康熙戊午,诏征博學鴻儒;掌院學士葉公方藹先以詩寄公,從臾就道。
公次其韻,勉其承莊渠魏氏之絕學,而告以不出之意。
葉公商于公門人陳庶常錫嘏;曰:是将使先生為疊山、九靈之殺身也。
而葉公已面奏禦前。
錫嘏聞之大驚,再往辭;葉公乃止。
未幾,又有诏,以葉公與掌院學士徐公元文監修明史。
徐公以為公非能召使就試者,然或可聘之修史;乃與前大理評事興化李公清同征,诏督撫以禮敦遣。
公以母既髦期,己亦老病為辭。
葉公知必不可緻,因請诏下浙中督撫,抄公所著書關史事者,送入京。
徐公延公子百家參史局;又征鄞萬處士斯同、萬明經言同修,皆公門人也。
公以書答徐公,戲之曰:昔聞首陽山二老托孤于尚父,遂得三年食薇,顔色不壞;今我遣子從公,可以置我矣。
是時聖祖仁皇帝純心正學,表章儒術,不遺餘力;大臣亦多躬行君子。
廟堂之上,鐘呂相宣,顧皆以不能緻公為恨。
庚午,刑部尚書徐公幹學因侍直,上訪及遺獻,複以公對。
上曰:可召之京,朕不授以事;如欲歸,當遣官送之。
徐公對以笃老,恐無來意。
上因歎得人之難如此。
嗚呼!公為勝國遺臣,蓋瀕九死之餘,乃卒以大儒耆年受知當甯,又終保完節,不可謂非貞元之運護之矣。
公于戊辰冬,已自營生圹于忠端墓旁。
中置石床,不用棺椁,子弟疑之。
公作葬制或問一篇,援趙邠卿、陳希夷例,戒身後無得違命。
公自以身遭國家之變,期于速朽,而不欲顯言其故也。
乙亥之秋,寝疾數日而殁,遺命一被、一褥,即以所服角巾、深衣殓。
得年八十有六,遂不棺而葬。
妻葉氏,封淑人。
三子,長百藥、次正誼、次百家。
女三。
孫男六,千人其季也。
孫女四。
公所着有明儒學案六十二卷,有明三百年儒林之薮也。
經術,則易學象數論六卷,力辨河洛方位圖說之非,而遍及諸家;以其依附于易似是而非者為内編,以其顯背于易而拟作者為外編。
授書随筆一卷,則淮安閻征君若璩問尚書而告之者。
春秋日食曆一卷,辨衛樸所言之謬。
律呂新義二卷,公少時嘗取餘杭竹管肉好停勻者斷之為十二律與四清聲試之,因廣其說者也。
又以蕺山有論語、大學、中庸諸解,獨少孟子,乃疏為孟子師說四卷。
史學,則公嘗欲重修宋史而未就,僅存叢目補遺三卷。
輯明史案二百四十四卷。
曆學,則公少有神悟;及在海島,古松流水布算簌簌,嘗言勾股之術,乃周公商高之遺,而後人失之,使西人得以竊其傳。
有授時曆故一卷、大統曆推法一卷、授時曆假如一卷、公曆回曆假如各一卷。
其後梅征君文鼎,本周髀言曆,世驚為不傳之秘,不知公實開之。
文集,則南雷文案十卷、外集二卷、吾悔集二卷、撰杖集四卷、蜀山集四卷,後又分為南雷文定凡五集;晚年又定為南雷文約:今合之得四十卷。
明夷待訪錄二卷、留書一卷、思舊錄二卷。
公又選明三百年之文為明文案,後廣之為明文海,共四百八十二卷,自言多與十朝國史多彈駁參正者。
晚年于明儒學案外,又輯宋儒學案、元儒學案,以志七百年來儒苑門戶。
于明文案外,又輯續宋文鑒、元文抄,以補呂、蘇二家之阙;尚未成編而卒。
又以蔡正甫之書不傳,作今水經及自着年譜諸書,共若幹卷。
公之論文,以為唐以前句短、唐以後句長,唐以前字華、唐以後字質,唐以前如高山深谷、唐以後如平原曠野:故自唐以後為一大變。
然而文之美惡不與焉,其所變者詞而已;其所不可變者,雖千古如一日也。
此足以掃盡近人規撫字句之陋,故公之文不名一家。
晚年忽愛謝臯羽之文,以其所處之地同也。
公雖不赴征書,而史局大案,必咨于公。
本紀,則削去誠意伯撤座之說,以太祖實奉韓氏者也。
曆志,出吳檢讨任臣之手,總裁千裡贻書,乞公審正而後定。
其論宋史别立道學傳為元儒之陋,明史不當仍其類。
如地志,亦多取公今水經為考證。
蓋自漢、唐以來,大儒惟劉向著述,強半登于班史;三統曆入曆志、鴻範傳入五行志,七略入藝文志。
其所續史記,散入諸傳;列女傳雖未錄,亦為範史所祖述。
而公于二千年後,起而繼之。
公多碑版之文,其于國難諸公,表章尤力。
至遺老之以軍持自晦者,久之或嗣法上堂。
公曰:是不甘為異姓之臣者,反甘為異姓之子也。
故其所許者,祗吾鄉周囊雲一人。
公弟宗會晚年亦好佛,公為之反複言其不可。
蓋公于異端之學,雖其有托而逃者,猶不肯少寬焉。
晚年亦好聚書,所抄自鄞之天一閣範氏、歙之叢桂堂鄭氏、禾中倦圃曹氏,最後則吳之傳是樓徐氏。
然嘗戒學者曰:當以書明心,無玩物喪志也。
當事之豫于聽講者,則曰:諸公愛民盡職,實時習之學也。
身後故廬,一水一火,遺書蕩然。
諸孫僅以耕讀自給。
幹隆丙辰,千人來京,語及先澤,為怅然久之。
餘乃為之銘曰:魯國而儒者一人,矧其為甘陵之黨籍、崖海之孤臣!寒芒熠熠,南雷之村。
更億萬年,吾銘不泯。
·傳江藩 黃宗羲字太沖,餘姚人,忠端公尊素之長子也。
生而岐嶷,垂髫讀書,不事舉業。
年十四,補博士弟子員。
時魏忠賢弄國柄,戕害清流;忠端遭羅織,死诏獄,有覆巢毀卵之虞。
宗羲奉養王父及母,以孝聞。
讀書畢,夜分伏枕嗚嗚哭,不敢令堂上知也。
思宗即位,攜鐵錐,草疏入京訟冤。
至則逆奄已死,有诏恤死奄難者,贈官三品,予祭葬,蔭一子。
乃詣阙謝恩,疏請誅曹欽程、李實。
蓋忠端削籍,乃欽程奉奄旨論劾,而李實則成丙寅黨禍之首者也。
得旨,刑部作速究問。
崇祯元年五月,會訊許顯純、崔應元,對簿時,出所袖錐錐顯純,流血滿體。
顯純自訴為孝定皇後外甥,律有議親之條,請從末減。
宗羲謂顯純與逆奄構難,忠良盡死其手,幾覆宗社,當與謀逆同科;以謀逆論,雖如親王高煦,尚不免誅,況後之外親乎?卒論二人斬。
時欽程已入逆案。
而李實辨:原疏非實所作,乃逆奄取其印信空本填寫,故墨在朱上。
又陰緻宗羲三千金,求勿質;宗羲即奏稱李實今日猶能公行賄賂,其辨詞豈足信哉?于對簿時,亦以錐錐之。
然丙寅之禍,實由空本填寫,得減死。
獄成,偕同難子弟設祭于诏獄中門,哭聲如雷,聞于禁中。
思宗歎曰:忠臣孤子,朕心為之恻然。
宗羲與吳江周延祚、光山夏承,錐牢子葉咨、顔文仲,應時而斃;二人乃斃諸君子于獄中者。
思宗憫其忠孝,不之罪也。
宗羲在京師,毆應元胸,拔其須歸,焚而祭之忠端木主前,乃治葬事。
父冤既白之後,日夕讀書,十三經、二十一史及百家、九流、天文、曆算、道藏、佛藏,靡不究心焉。
忠端遺命以蕺山劉忠正公宗周為師,乃從之遊。
又約吳越中向學者六十餘人,共侍講席,力排陶奭齡援儒入釋之邪說。
弟宗炎字晦木、宗會字澤望,并負異才。
宗羲親教之,皆成儒者。
崇祯中,複用涓人,逆黨鹹冀錄用;而在廷諸臣,或薦霍維華、呂純如,或請複涿州冠帶。
至陽羨出山,特起馬士英為鳳督。
士英以阮大铖為援,奄黨又熾;即東林中如錢謙益以退閑日久,亦相附和矣。
獨南都太學諸生仍持清議,乃以大铖觀望南中,必生他變,作南都防亂揭文。
宜興陳貞慧、甯國沉壽民、貴池吳應箕、蕪湖沉士柱共議署名:東林子弟,首推無錫顧文端公之孫杲;被難諸家,推宗羲;缙紳,則推周儀部镳。
大铖銜之。
壬午入京,陽羨欲薦宗羲為中書舍人,力辭不就,遂南歸。
甲申之難,赧王立國,大铖驟起,遂按揭一百四十人,欲盡殺之。
時宗羲憂國勢難支,之南都上書而禍作。
同邑有奄黨者,糾劉忠正公及三弟子;三弟子者,都禦史祁彪佳、給事中章正宸與宗羲也。
遂與杲并逮。
駕帖未出而大兵至,得免。
南都歸命,踉跄回浙東。
時忠正已死節。
魯王監國,孫嘉績、熊汝霖以一旅之師,畫江而守。
宗羲糾黃竹浦子弟數百人,随諸軍,江上人呼之曰世忠營。
黃竹浦者,宗羲所居之鄉也。
宗羲請如唐李泌故事,以布衣參軍;不許,授職方司員外。
尋以柯夏卿、孫嘉績等文章論薦,改監察禦史,仍兼職方司事。
總兵陳梧,自嘉興之乍浦浮海至餘杭,縱兵大掠;王職方正中行縣事,集兵民擊敗之,梧兵大噪。
有欲罷正中官以安諸營者。
宗羲曰:乘亂以濟私,緻幹衆怒,是賊也。
正中守土,為國保民,何罪之有?監國從之。
是年作監國魯元年大統曆,頒之浙東。
馬士英南中脫走,在方國安營,欲入朝;朝臣皆言宜誅之。
熊汝霖恐其挾國安為患,曰:非殺士英時也,使其立功自贖。
宗羲曰:公力不能殺耳。
春秋之孔子,豈能加兵于陳恒?但不得謂其不當殺也。
汝霖大慚,謝過焉。
遺書總兵王之仁曰:諸公何不沉舟決戰,由赭山直趨浙西?而日于江中放船伐鼓,意在自守也。
蕞爾三府以供十萬之衆,豈能久守乎?總兵張國柱之浮海至也,諸軍大驚,廷議欲封以伯;宗羲言
靖康之亂,遷于婺源。
有仕為慶元通判者,金人破慶元,不屈死之。
子三人,分地避兵;一居定海(東發之始祖),一居慈溪吳岙,一居鳳凰山竹墩。
居竹墩者,諱萬河,字時通,号鶴山。
居三十年,又徙餘姚之竹橋(柳道傳詩「連延黃竹浦」是也);則梨洲先生之始祖也。
當是時,離亂之餘,力田給食,不遑詩書之業。
故以下四世,皆失名諱。
第七世文茂字茂卿,始登泰定甲子進士第。
授餘姚州判。
從學吳草廬,歸而主教于鄉,每令學者靜坐數日,然後得親函丈。
子三人:德彰,至順庚午進士,任浙江宣司;德順,以制舉授鄞縣教谕;德澤,武舉,以都元帥鎮定海。
又一世均保号菊源,洪武庚午貢士,北平道禦史。
墀,與同邑陳子方當遜國之難,賦詩:為臣真欲效全忠,豈料翻成與叛同;北狩緣藏青史筆,南還猶是白頭公。
赴水死,失其世次。
第十世韶字九成,成化己醜進士,仕至江西提學佥事。
翊字九霄,書畫皆入能品,而菊花尤傳于世。
九成,有道南八景詩;其和者華亭張東海、常熟桑民怿也。
伯川字德洪,号蜇庵;舉天順壬午,除建甯府教授,主考陝西。
有竹橋十詠,同邑倪小野稱其蕭散閑遠,超于塵外。
珣字廷玺,成化辛卯鄉試榜首,登辛醜進士第二,曆官南冢宰。
逆瑾勒令緻仕,卒谥文僖。
第十一世堂字勉敬,号南浦;弘治壬戌進士,拟第一甲,未傳胪而卒。
鄉人至今稱為探花也。
嘉愛字懋仁,号鶴溪;正德戊辰進士。
從王文成講學,卒官欽州。
嘉會字懋禮,号履齋;舉弘治辛酉,知金溪縣。
嘉仁号半山,其詩清新,不加雕繪,有自然之色。
第十二世夔字子韶,嘉靖乙卯貢元;從文成于稽山書院。
第十三世尚質号醒泉,舉嘉靖己酉,守景州,緻仕。
詩與山人楊珂齊名。
第十五世■〈山來〉字鳳署,萬曆庚戌進士。
譜繁不能盡書,書其著者。
梨洲之世,自州判叔父世堂,而名諱始可得詳。
世堂生文貴,文貴生子尹,子尹生安祥,安祥生廷杲,廷杲生玺字廷玺。
兄伯震,出商于外,踰十年不歸。
玺往求之,裂紙數百張,繕寫兄之年貌、籍貫為零丁,榜之寺觀街市。
經行萬裡,卒無所遇,不懈益虔,流轉襄、漢間。
至道州,入廁,置傘路旁;伯震适過之,見傘而心動曰:此吾鄉之傘也。
循其柄而視之,有字一行,曰姚江黃小雷記。
小雷者,玺之别号。
伯震方疑駭,玺出,而相視若夢寐,恸哭失聲;道路觀者,亦歎息泣下。
遂奉兄而歸。
廷玺生諒号素庵,舉義倉之法于裡中,年八十。
素庵生稔号東河,娶章氏,撫其孤子;孤子入城市,必向其所之而立,待其歸始食,未嘗先一飯也。
守節數十年。
東河生大绶号對川,為人精敏,十五歲,官役為庫子,老吏不能欺之,知其孫忠端公必貴。
嘗問之曰:孫之推封其祖父,何品及之?對曰,三品。
忠端公以七品死節,故老言其不驗。
未幾,贈官三品,追封對川為太仆寺卿。
對川生曰中,号鲲溟。
以易為大師,諸生應試,以文先定其次第,無不奇中。
五經、左氏、内外傳、國策、莊、騷,随舉一句,應口誦其全文。
與人言,亦必原本經傳。
忠端公之喪,蔣令吊之于途,公曰:此郊吊也。
明府以春秋起家,豈宜有此?一邑利害,他人不敢言者,公獨言之。
有伍伯倚令勢,魚肉小民,公投以治生帖,伍伯叩頭請死,吏亦從此不敢近伍伯。
■之逆案尚書某,使其僮客越境追人,公呼僮客杖之;曰:吾非杖汝,聊以此寄汝主耳。
其疾惡如此。
鲲溟生忠端公諱尊素,字真長,号白安。
天啟間官禦史,劾魏忠賢、客氏,削籍。
三吳訛言翻局,以公為主;逆奄忌而害之。
贈官,賜祭葬,谥忠端。
梨洲先生名宗羲,字太沖,号梨洲,忠端公之長子也。
忠端公五子,著者三人;宗炎字晦木,宗會字澤望。
自鶴山至先生,為世凡十七雲。
南雷裡,唐謝遺塵之故居在焉,距竹橋數裡而近;先生因以名集。
大述黃氏世譜,冠于集端;仿胡助述宋氏世譜,以冠潛溪集之例也。
門人萬斯大述。
·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全祖望 康熙三十四年,歲在乙亥。
七月初三日,姚江黃公卒。
其子百家為之行略,以求埏道之文于門生鄭高州梁,而不果作;既又屬之朱檢讨彜尊,亦未就。
迄今四十餘年無墓碑。
然餘讀行略,中固嗛嗛多未盡者;蓋當時尚不免有所嫌諱也。
公之理學文章,聖祖仁皇帝知之,固當炳炳百世;特是公生平事實甚繁,世之稱之者,不過曰始為黨锢、後為遺逸,而中間陵谷崎岖,起軍、乞師、從亡諸大案,有為史氏所不詳者。
今已再易世,又幸逢聖天子蕩然盡除文字之忌,使不亟為表章,且日就湮晦;乃因公孫千人之請,捃摭公遺書,參以行略,為文一通,使歸勒之麗牲之石,并以為上史局之章本。
公諱宗羲,字太沖,海内稱為梨洲先生;浙江紹興府餘姚縣黃竹浦人也。
忠端公尊素長子,太夫人姚氏。
其王父以上世系,詳見忠端公墓銘中。
公垂髫讀書,即不瑣守章句。
年十四,補諸生。
随學京邸,忠端公課以舉業,公弗甚留意也。
忠端公為楊、左同志,逆奄勢日張,諸公昕夕過從,屏左右論時事,或密封急至,獨公侍側,益得盡知朝局清流、濁流之分。
忠端公死诏獄,門戶臲卼;而公奉養王父以孝聞,嗚嗚然哭,顧不令太夫人知也。
莊烈即位,公年十九,袖長錐,草疏入京頌冤。
至則逆奄已磔,有诏死奄難者,贈官三品,予祭葬;祖、父如所贈官,蔭子。
公既謝恩,即疏請誅曹欽程、李實。
忠端之削籍,由欽程奉奄旨論劾,李實則成丙寅之禍者也。
得旨,刑部作速究問。
五月,會訊許顯純、崔應元,公對簿;出所袖長錐錐顯純,流血蔽體。
卒論二人斬,妻子流徙。
公又毆應元胸,拔其須,歸而祭之忠端公神主前。
又與吳江周延祚、光山夏承共錐牢子葉咨、顔文仲,應時而斃。
獄竟,偕同難諸子弟,設祭于诏獄中門,哭聲如雷,聞于禁中。
莊烈知而歎曰:忠臣孤子,甚恻朕懷。
既歸,治忠端公葬事畢,肆力于學。
忠端公之被逮也,謂公曰:不可不通知史事,可讀獻征錄。
公遂自明十三朝實錄,上溯二十一史,靡不究心,而歸宿于諸經。
既治經,則旁求之九流百家。
既盡發家藏書讀之,不足,則抄之同裡世學樓鈕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則千頃齋黃氏、吳中則绛雲樓錢氏。
窮年搜讨,遊屐所至,遍曆通衢委巷,搜鬻故書;薄暮,一童肩負而返,乘夜丹鉛。
次日,複出以為常。
是時山陰劉忠介公,倡道蕺山。
忠端公遺命,令公從之遊。
而越中承海門周氏之緒餘,援儒入釋,石梁陶氏奭齡為之魁;姚江之緒,至是大壤。
忠介憂之,未有以為計也。
公及門,年尚少,奮然起曰:是何言與?乃約吳越中高材生六十餘人,共侍講席,力摧其說,惡言不及于耳。
故蕺山弟子如祁、章諸公,皆以名德重;而四友禦侮之助,莫如公者。
蕺山之學,專言心性;而漳浦黃忠烈公兼及象數,當拟之程、邵兩家。
公曰:是開物成務之學也。
乃出其所窮律曆諸家相疏證,亦多不謀而合。
因建續抄堂于南雷,思承東發之緒。
閣學文文肅公嘗見公行卷,曰:是當以大著作名世者。
有弟宗炎字晦木、宗會字澤望,并負異才。
公自教之。
于是儒林有東浙三黃之目。
方奄黨之锢也,東林桴鼓複盛。
慈溪馮都禦史元揚兄弟,浙東領袖也;月旦之評,待公而定。
踰時,中官複用事,于是逆案中人,彈冠共冀燃灰。
在廷諸臣,或薦霍維華、或薦呂純如,或請複涿州冠帶。
陽羨出山,已特起馬士英為鳳督,以為援阮大铖之漸。
即東林中人如常熟,亦以退閑日久,思相附和。
獨南中太學諸生,居然以東都清議自持,出而扼之。
乃以大铖觀望南中,作南都防亂揭。
宜興陳公子貞慧、甯國沉征君壽民、貴池吳秀才應箕、蕪湖沉上舍士柱共議:以東林子弟,推無錫顧端文公孫杲居首;天啟被難諸家,推公居首;其餘以次列名。
大铖恨之刺骨。
戊寅秋七月事也。
薦紳,則金壇周儀部镳實主之。
說者謂莊烈帝十七年中善政,莫大于堅持逆案之定力;而太學清議,亦足以寒奸人之膽。
使人主聞之,其防閑愈固,則是揭之功,不為不钜。
壬午入京,陽羨欲薦公為中書舍人,力辭不就。
甲申難作,大铖驟起南中,遂按揭中一百四十人姓氏,欲盡殺之。
時公方之南中,上書阙下而禍作。
太夫人歎曰:章妻、滂母,乃萃吾一身耶?貞慧亦逮至,镳論死,壽民、應箕、士柱亡命;公等惴惴不保。
駕帖未出而大兵至,得免。
南中歸命,公踉跄歸浙東,則劉公已死節,門弟子多殉之者。
而孫公嘉績、熊公汝霖以一旅之師,畫江而守。
公糾合黃竹浦子弟數百人,随諸軍于江上,江上呼之曰世忠營。
公請援李泌客從之義,以布衣參軍;不許,授職方。
尋以柯公夏卿與孫公等交舉薦,改監察禦史。
馬士英在方國安營,欲入朝,朝人言其當殺;熊公汝霖恐其挾國安以為患也,好言曰:此非殺士英時也,宜使其立功自贖耳。
公曰:諸臣力不能殺耳。
春秋之孔子,豈能加于陳恒?但不得謂其不當殺也。
熊公謝焉。
又遺書王之仁曰:諸公何不沉舟決戰,由赭山直趨浙西?而日于江上放船鳴鼓,攻其有備,蓋意在自守也。
蕞爾三府以供十萬之衆,北兵即不發一矢,一年之後恐不能支,何守之為?又曰:崇明,江海之門戶,曷以兵擾之,亦足分江上之勢?聞者皆是公言而不能用。
公與王正中合軍,得三千人,遂渡海劄潭山。
太仆寺卿陳潛夫,以軍同行,議由海甯以取海鹽。
因入太湖,招吳中豪傑。
會大兵已纂嚴,不得前。
于是複議再舉,而江上已潰,公遽歸入四明山,結寨自固,餘兵願從者尚五百餘人。
己醜,聞監國在海上,乃與都禦史方端士赴之。
晉左佥都禦史,再晉左副都禦史。
俄而大兵圍健跳,城中危甚,置靴刀待命;蕩胡救至,得免。
時諸帥之悍,甚于方、王;文臣稍異同其間,立緻禍。
公既失兵,日與尚書吳公鐘巒坐船中,正襟講學;暇則注授時、泰西、回回三曆而已。
公之從亡也,太夫人尚居故裡。
而中朝诏下,以勝國遺臣不順命者,錄其家口以聞。
公聞而歎曰:主上以忠臣之後仗我,我所以栖栖不忍去也;今方寸亂矣,吾不能為姜伯約矣。
乃陳情監國,得請變姓名,間行歸家。
是時大帥治浙東,凡得名籍與海上有連者,即行翦除。
公于海上位在列卿,江湖俠客多來投止。
當事以馮、王二侍郎與公名并懸象魏,而公猶挾帛書,欲招婺中鎮将以南援。
辛卯夏秋之交,公遣間使入海告警,令為之備而不克。
甲午,定西侯間使至,被執于天台;又連捕公。
丙申,慈水寨主沉爾緒禍作,亦以公為首。
其得不死者皆有天幸,而公不為之懾也。
其後海氛澌滅,公無複望,乃奉太夫人返裡門。
于是始畢力于著述,而四方請業之士漸至矣。
公嘗自謂受業蕺山時,頗喜為氣節斬斬一流,又不免牽纏科舉之習,所得尚淺;患難之餘,始多深造。
于是胸中窒礙,為之盡釋。
問學者既多,丁未,複舉證人書院之會于越中,以申蕺山之緒。
公謂明人講學,襲語錄之糟粕,不以六經為根柢,束書而從事于遊談。
故受業者必先窮經,經術所以經世,方不為迂儒之學,故兼令讀書史。
又謂讀書不多,無以證斯理之變化;多而不求于心,則為俗學。
故凡受公之教者,不墜講學之流弊。
公以濂、洛之統,綜會諸家:橫渠之禮教,康節之數學,東萊之文獻,艮齋、止齋之經制,水心之文章,莫不旁推交通,連珠合璧;自來儒林所未有也。
康熙戊午,诏征博學鴻儒;掌院學士葉公方藹先以詩寄公,從臾就道。
公次其韻,勉其承莊渠魏氏之絕學,而告以不出之意。
葉公商于公門人陳庶常錫嘏;曰:是将使先生為疊山、九靈之殺身也。
而葉公已面奏禦前。
錫嘏聞之大驚,再往辭;葉公乃止。
未幾,又有诏,以葉公與掌院學士徐公元文監修明史。
徐公以為公非能召使就試者,然或可聘之修史;乃與前大理評事興化李公清同征,诏督撫以禮敦遣。
公以母既髦期,己亦老病為辭。
葉公知必不可緻,因請诏下浙中督撫,抄公所著書關史事者,送入京。
徐公延公子百家參史局;又征鄞萬處士斯同、萬明經言同修,皆公門人也。
公以書答徐公,戲之曰:昔聞首陽山二老托孤于尚父,遂得三年食薇,顔色不壞;今我遣子從公,可以置我矣。
是時聖祖仁皇帝純心正學,表章儒術,不遺餘力;大臣亦多躬行君子。
廟堂之上,鐘呂相宣,顧皆以不能緻公為恨。
庚午,刑部尚書徐公幹學因侍直,上訪及遺獻,複以公對。
上曰:可召之京,朕不授以事;如欲歸,當遣官送之。
徐公對以笃老,恐無來意。
上因歎得人之難如此。
嗚呼!公為勝國遺臣,蓋瀕九死之餘,乃卒以大儒耆年受知當甯,又終保完節,不可謂非貞元之運護之矣。
公于戊辰冬,已自營生圹于忠端墓旁。
中置石床,不用棺椁,子弟疑之。
公作葬制或問一篇,援趙邠卿、陳希夷例,戒身後無得違命。
公自以身遭國家之變,期于速朽,而不欲顯言其故也。
乙亥之秋,寝疾數日而殁,遺命一被、一褥,即以所服角巾、深衣殓。
得年八十有六,遂不棺而葬。
妻葉氏,封淑人。
三子,長百藥、次正誼、次百家。
女三。
孫男六,千人其季也。
孫女四。
公所着有明儒學案六十二卷,有明三百年儒林之薮也。
經術,則易學象數論六卷,力辨河洛方位圖說之非,而遍及諸家;以其依附于易似是而非者為内編,以其顯背于易而拟作者為外編。
授書随筆一卷,則淮安閻征君若璩問尚書而告之者。
春秋日食曆一卷,辨衛樸所言之謬。
律呂新義二卷,公少時嘗取餘杭竹管肉好停勻者斷之為十二律與四清聲試之,因廣其說者也。
又以蕺山有論語、大學、中庸諸解,獨少孟子,乃疏為孟子師說四卷。
史學,則公嘗欲重修宋史而未就,僅存叢目補遺三卷。
輯明史案二百四十四卷。
曆學,則公少有神悟;及在海島,古松流水布算簌簌,嘗言勾股之術,乃周公商高之遺,而後人失之,使西人得以竊其傳。
有授時曆故一卷、大統曆推法一卷、授時曆假如一卷、公曆回曆假如各一卷。
其後梅征君文鼎,本周髀言曆,世驚為不傳之秘,不知公實開之。
文集,則南雷文案十卷、外集二卷、吾悔集二卷、撰杖集四卷、蜀山集四卷,後又分為南雷文定凡五集;晚年又定為南雷文約:今合之得四十卷。
明夷待訪錄二卷、留書一卷、思舊錄二卷。
公又選明三百年之文為明文案,後廣之為明文海,共四百八十二卷,自言多與十朝國史多彈駁參正者。
晚年于明儒學案外,又輯宋儒學案、元儒學案,以志七百年來儒苑門戶。
于明文案外,又輯續宋文鑒、元文抄,以補呂、蘇二家之阙;尚未成編而卒。
又以蔡正甫之書不傳,作今水經及自着年譜諸書,共若幹卷。
公之論文,以為唐以前句短、唐以後句長,唐以前字華、唐以後字質,唐以前如高山深谷、唐以後如平原曠野:故自唐以後為一大變。
然而文之美惡不與焉,其所變者詞而已;其所不可變者,雖千古如一日也。
此足以掃盡近人規撫字句之陋,故公之文不名一家。
晚年忽愛謝臯羽之文,以其所處之地同也。
公雖不赴征書,而史局大案,必咨于公。
本紀,則削去誠意伯撤座之說,以太祖實奉韓氏者也。
曆志,出吳檢讨任臣之手,總裁千裡贻書,乞公審正而後定。
其論宋史别立道學傳為元儒之陋,明史不當仍其類。
如地志,亦多取公今水經為考證。
蓋自漢、唐以來,大儒惟劉向著述,強半登于班史;三統曆入曆志、鴻範傳入五行志,七略入藝文志。
其所續史記,散入諸傳;列女傳雖未錄,亦為範史所祖述。
而公于二千年後,起而繼之。
公多碑版之文,其于國難諸公,表章尤力。
至遺老之以軍持自晦者,久之或嗣法上堂。
公曰:是不甘為異姓之臣者,反甘為異姓之子也。
故其所許者,祗吾鄉周囊雲一人。
公弟宗會晚年亦好佛,公為之反複言其不可。
蓋公于異端之學,雖其有托而逃者,猶不肯少寬焉。
晚年亦好聚書,所抄自鄞之天一閣範氏、歙之叢桂堂鄭氏、禾中倦圃曹氏,最後則吳之傳是樓徐氏。
然嘗戒學者曰:當以書明心,無玩物喪志也。
當事之豫于聽講者,則曰:諸公愛民盡職,實時習之學也。
身後故廬,一水一火,遺書蕩然。
諸孫僅以耕讀自給。
幹隆丙辰,千人來京,語及先澤,為怅然久之。
餘乃為之銘曰:魯國而儒者一人,矧其為甘陵之黨籍、崖海之孤臣!寒芒熠熠,南雷之村。
更億萬年,吾銘不泯。
·傳江藩 黃宗羲字太沖,餘姚人,忠端公尊素之長子也。
生而岐嶷,垂髫讀書,不事舉業。
年十四,補博士弟子員。
時魏忠賢弄國柄,戕害清流;忠端遭羅織,死诏獄,有覆巢毀卵之虞。
宗羲奉養王父及母,以孝聞。
讀書畢,夜分伏枕嗚嗚哭,不敢令堂上知也。
思宗即位,攜鐵錐,草疏入京訟冤。
至則逆奄已死,有诏恤死奄難者,贈官三品,予祭葬,蔭一子。
乃詣阙謝恩,疏請誅曹欽程、李實。
蓋忠端削籍,乃欽程奉奄旨論劾,而李實則成丙寅黨禍之首者也。
得旨,刑部作速究問。
崇祯元年五月,會訊許顯純、崔應元,對簿時,出所袖錐錐顯純,流血滿體。
顯純自訴為孝定皇後外甥,律有議親之條,請從末減。
宗羲謂顯純與逆奄構難,忠良盡死其手,幾覆宗社,當與謀逆同科;以謀逆論,雖如親王高煦,尚不免誅,況後之外親乎?卒論二人斬。
時欽程已入逆案。
而李實辨:原疏非實所作,乃逆奄取其印信空本填寫,故墨在朱上。
又陰緻宗羲三千金,求勿質;宗羲即奏稱李實今日猶能公行賄賂,其辨詞豈足信哉?于對簿時,亦以錐錐之。
然丙寅之禍,實由空本填寫,得減死。
獄成,偕同難子弟設祭于诏獄中門,哭聲如雷,聞于禁中。
思宗歎曰:忠臣孤子,朕心為之恻然。
宗羲與吳江周延祚、光山夏承,錐牢子葉咨、顔文仲,應時而斃;二人乃斃諸君子于獄中者。
思宗憫其忠孝,不之罪也。
宗羲在京師,毆應元胸,拔其須歸,焚而祭之忠端木主前,乃治葬事。
父冤既白之後,日夕讀書,十三經、二十一史及百家、九流、天文、曆算、道藏、佛藏,靡不究心焉。
忠端遺命以蕺山劉忠正公宗周為師,乃從之遊。
又約吳越中向學者六十餘人,共侍講席,力排陶奭齡援儒入釋之邪說。
弟宗炎字晦木、宗會字澤望,并負異才。
宗羲親教之,皆成儒者。
崇祯中,複用涓人,逆黨鹹冀錄用;而在廷諸臣,或薦霍維華、呂純如,或請複涿州冠帶。
至陽羨出山,特起馬士英為鳳督。
士英以阮大铖為援,奄黨又熾;即東林中如錢謙益以退閑日久,亦相附和矣。
獨南都太學諸生仍持清議,乃以大铖觀望南中,必生他變,作南都防亂揭文。
宜興陳貞慧、甯國沉壽民、貴池吳應箕、蕪湖沉士柱共議署名:東林子弟,首推無錫顧文端公之孫杲;被難諸家,推宗羲;缙紳,則推周儀部镳。
大铖銜之。
壬午入京,陽羨欲薦宗羲為中書舍人,力辭不就,遂南歸。
甲申之難,赧王立國,大铖驟起,遂按揭一百四十人,欲盡殺之。
時宗羲憂國勢難支,之南都上書而禍作。
同邑有奄黨者,糾劉忠正公及三弟子;三弟子者,都禦史祁彪佳、給事中章正宸與宗羲也。
遂與杲并逮。
駕帖未出而大兵至,得免。
南都歸命,踉跄回浙東。
時忠正已死節。
魯王監國,孫嘉績、熊汝霖以一旅之師,畫江而守。
宗羲糾黃竹浦子弟數百人,随諸軍,江上人呼之曰世忠營。
黃竹浦者,宗羲所居之鄉也。
宗羲請如唐李泌故事,以布衣參軍;不許,授職方司員外。
尋以柯夏卿、孫嘉績等文章論薦,改監察禦史,仍兼職方司事。
總兵陳梧,自嘉興之乍浦浮海至餘杭,縱兵大掠;王職方正中行縣事,集兵民擊敗之,梧兵大噪。
有欲罷正中官以安諸營者。
宗羲曰:乘亂以濟私,緻幹衆怒,是賊也。
正中守土,為國保民,何罪之有?監國從之。
是年作監國魯元年大統曆,頒之浙東。
馬士英南中脫走,在方國安營,欲入朝;朝臣皆言宜誅之。
熊汝霖恐其挾國安為患,曰:非殺士英時也,使其立功自贖。
宗羲曰:公力不能殺耳。
春秋之孔子,豈能加兵于陳恒?但不得謂其不當殺也。
汝霖大慚,謝過焉。
遺書總兵王之仁曰:諸公何不沉舟決戰,由赭山直趨浙西?而日于江中放船伐鼓,意在自守也。
蕞爾三府以供十萬之衆,豈能久守乎?總兵張國柱之浮海至也,諸軍大驚,廷議欲封以伯;宗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