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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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博不知也。

    介章及梅堯臣書竄改過矣。

     辛醜,起居舍人、知谏院吳奎知密州。

    包拯奏乞留奎,且言唐介因彈大臣,并以中奎,誣惑天聽。

    上曰:『介昨言奎、拯皆陰結文彥博,今觀此奏,則非誣也。

    』 四年正月辛亥,徙英州别駕唐介為金州團練副使、監郴州酒稅。

     三月戊辰,金州團練副使、監郴州酒稅唐介為秘書丞。

     六月王辰,秘書丞、監郴州稅唐介為主客員外郎、通判潭州。

     五年八月丁未,主客員外郎、通判潭州唐介為殿中侍禦史裡行、知複州。

    庚午,新知複州、主客員外郎、殿中侍禦史裡行唐介為殿中侍禦史,充言事禦史,遣内侍赍敕告賜之。

    介貶斥不二歲複召,議者謂天子優容言事之臣,近古未有也。

     十月丁巳,殿中侍禦史唐介為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

    介始入見,無一言及遷谪。

    上曰:『聞卿遷谪以來,未嘗有私書至京師,可謂不易所守矣。

    』介頓首謝,後數論得失,因言于上曰:『繼今言不行,必将固争争之意,或更再黜,是臣重累陛下。

    願聽解言職。

    』許之。

    禦史中丞孫抃奏留介,或補谏署,不報。

    尋以為開封府判官。

     介為府判乃明年三月。

     吳中複等論梁适 至和元年六月癸醜,殿中侍禦史行吳中複上殿[3],彈宰相梁适奸邪。

    上曰:『近馬遵亦有彈疏,且言唐室自天寶以後治亂分,何也?』中複對曰:『明皇初任姚崇、宋璟、張九齡為宰相,遂至太平。

    及李林甫用事,紀綱大環,治亂于此分矣。

    雖威福在于人主,然治亂要在輔臣。

    』上曰:『朕每進用大臣,未嘗不采天下公議所歸,顧知人亦未易耳!』 七月戊辰,禮部侍郎、平章事梁适罷,以本官知鄭州。

    先是,殿中侍禦史馬遵等彈适奸邪貪黩,任情徇私,且弗戢子弟,不宜久居重位。

    适表乞與遵等辨,遵即疏言:『光祿少卿向傳師、前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嘗以贓廢,乃授左曹郎中,又留豪民郭秉在家賣買[4],奏與恩澤。

    張掞還自益州,賂适得三司副使,故王逵于文德殿庭厲聲言雲[5]:「空手冷面,如何得好差遣?」适居位猶自若。

    』中丞孫抃言:『适為宰相,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訓督子弟[6]。

    言事官數論奏,未聞報可。

    非罷适無以慰清議。

    』上知清議弗平,乃罷之。

     王珪志适墓雲:适論皇儀不可治妃喪,又雲将以适為園陵使。

    适言:『嫔禦無園陵之制。

    』由是與陳執中不合。

    禦史因得以傷适。

    今适傳猶用珪志。

    按,适自以奸邪貪黩罷相,初不由議溫成禮與執中異也。

    志墓不免緣飾,本傳不當因之。

    今不取。

     己巳,殿中侍禦史馬遵知宣州,殿中侍禦史呂景初通判江甯府,主客員外郎、殿中侍禦史裡行吳中複通判虔州。

    梁适之得政也,中官有力焉。

    及遵等于上前極陳其過,上左右或言:『禦史捃拾宰相,自今誰敢當其任者?』适既罷,左右欲并遵等去之,雲始遵等彈适多私。

    又言鹽鐵判官李虞卿嘗推案茶賈李士宗負貼納錢十四萬缗,法當倍輸,而士宗與司門員外郎劉宗孟共商販。

    宗孟與适連親,适遂出虞卿提點陝西刑獄。

    下開封府鞫其事,宗孟實未嘗與士宗共商販,且非适親。

    遵等皆坐是绌,而中複又落裡行。

    知制诰蔡襄以三人者無罪,封還詞頭,改付他舍人,亦莫敢當者,遂用熟狀降勅。

     梁适因中官得相,此據《碧雲騢》,他書并無之。

    然适嘗使石全彬訴狄青等當薄責,而遂罷樞密使,則适已交中官者也。

    《碧雲騢》所載或過當,今略删去雲。

     禦史中丞孫抃言:『臣等昨論列宰臣梁适事,今日風聞呂景初已下并議譴責。

    臣詳觀朝旨,必是奸人以巧言移人主意,遂使邪正曲直,潰然倒置。

    況威賞二柄,帝王之權,古先聖人,尤所謹重。

    今梁适内恃私邪,外恃勢力,重輕高下,皆在其手,嗟怨之聲,騰沸中外。

    陛下庇而不問,臣恐緣此之後,朝廷事盡由柄臣,台谏之官噤口結舌,畏不敢語。

    陛下深居九重,何從而知之?此非宗廟社稷之福,非天下生靈之福。

    臣居風憲之長,既不能警策權臣,緻令放縱私徇,又不能防閑奸人,緻令惑誤聖聽,臣之罪多矣!乞陛下奪臣官職,竄臣遠方,以謝天下公議。

    』又累奏乞召還遵等,皆不報。

    翰林學士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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