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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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言因召對,乞留馬遵等。

    退又上言:『禦史者,天子耳目之官,所以上廣聰聽,下防威福。

    若有畏懦無狀,緘默不言,即是屍祿素餐,辜陛下之任使,罪之可也。

    若其不畏強禦,糾發奸違,可謂能言,是其本職,旌之可也。

    近聞台谏彈奏,事連宰相。

    陛下不置诏獄按問,止令開封府訊狀,憑劉宗孟一面單辭,黜三禦史,于朝政有損,于人情未服。

    昨日聞禦史差勅留中未下,外議皆謂必是聖心覺悟,不黜台官,人情莫不喜悅。

    剛猛禦史,自古難得。

    今若逐去,别須舉之,必未能勝此也。

    近日谪見未息,奸宄須防。

    古人有言:猛虎在山,藜藿為之不采。

    猶言直臣在朝,奸人遠避也。

    臣欲乞降旨,留三禦史在朝,以警奸邪。

    臣已曾面論此事,欲乞聖慈,更賜詳度。

    』 八月丁未,徙知宣州、殿中侍禦史馬遵為京東轉運使,通判江甯府、殿中侍禦史呂景初知衢州,通判慶州、主客員外郎吳中複知池州。

     趙抃等論陳執中 與範鎮争辨附見 皇祐五年閏七月壬申,集慶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大名府陳執中為吏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至和元年,讀溫成皇後冊文(見《貴妃寵幸》)。

     十二月癸醜,殿中侍禦史趙抃言:『臣竊聞宰臣陳執中本家捶撻女奴迎兒緻死[7],開封府見檢驗行遣。

    道路喧騰,群議各異,一雲執中親行杖楚,以緻弊踣;二雲嬖妾阿張酷虐,用它物毆殺。

    臣謂二者有一于此,執中不能無罪。

    若女使本是過犯,自當送官斷遣,豈宜肆匹夫之暴,失大臣之體,違朝廷之法,立私門之威?若女使果為阿張所殺,自當擒付有司,以正典刑,豈宜不恤人言,公為之庇?夫正家而天下定,前訓有之。

    執中家不克正,而又傷害無辜,欲以此道居疑丞之任,陛下倚之而望天下之治定,是猶卻行而求前,何可得也?頃年晏殊嘗以笏擊從人齒落,陛下不以殊東宮之舊而輕天下之法,故即時罷晏殊樞密院,出知應天府。

    今執中連綿病告,堅求乞骸。

    進無忠勤,退無家節。

    伏望陛下特賜宸斷,允其所請,罷免相位。

    台鼎瞻望之地,宜擇有賢德者朝夕翌亮大政,則陛下垂拱仰成,無焦勞之念矣。

    』初,執中家女奴死,移開封府檢視有瘡痕[8],傳言嬖妾張氏笞殺之。

    抃即具奏,而執中亦自請置獄。

    诏太常少卿、直史館齊廓即嘉慶院鞫其事[9]。

    廓尋被病,改命龍圖閣直學士、左司郎中張昪,又改命給事中崔峄。

    既而追取證佐,執中皆留不遣。

    抃及禦史中丞孫抃共劾之。

    已而有诏罷獄,台官皆言不可,翰林學士歐陽修亦以為言。

    逮執中去位,言者乃止。

     二年二月庚子,殿中侍禦史趙抃言:『臣近累次彈奏宰臣陳執中興廢置獄,乞正其罪。

    嘗言執中不學無術,措置颠倒,引用邪佞,招延蔔祝,私雠嫌隙,排斥良善,狠悛任情,家聲狼籍八事,又曰執中有是可罷免者八,奈何不識廉恥,複欲居廟堂之上?其意非他,是欲恩所未恩,雠所未雠,上損二明,下快私忿而然耳。

    方今天文谪見未退,朝廷紀綱未立,财用匮乏,官師衆多,寇驕無厭,河決未複,兵伍冗惰,民力疲敝。

    當此之時,正是陛下進賢退不肖之時也。

    臣不勝大願,願陛下留神為祖宗社稷計,為率土生靈計,正執中之罪,早賜降黜,取中外公論天下之所謂賢而有德業者,陟在公台之位,委以股肱心腹之寄。

    』甲辰,殿中侍禦史趙抃言:『臣近累次彈奏,乞正宰臣陳執中之罪,未蒙施行。

    風聞同知谏院範鎮妄行陳奏,營救執中,緣鎮始自常調,不次遷升。

    小人朋邪,不識恩出陛下,但知率由執中。

    今乃惑蔽聽斷,肆為罔誣。

    伏望陛下開日月之明,判忠邪之路,取内外之公議,立朝廷之大法,則天下幸甚!』先是,知谏院範鎮言:『去年十二月,熒惑犯房上相,未幾,陳執中家決殺婢使,議者以為天變應此,臣竊謂為不然。

    執中再入相未及二年,變祖宗大樂,隳朝廷典故,緣葬事除宰相,除翰林學士,除觀察使,其餘僭賞,不可悉紀。

    陛下罷内降五六年來,政事清明,近日稍複奉行,至有侍從臣僚之子亦求内降,内臣無名超資改轉,月須數人。

    又今天下民困,正謂兵多,而益兵不已。

    執中身為首相,義當論執,而因循苟簡,曾不建白。

    天變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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