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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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皇帝 張昪等劾劉沆 嘉祐元年九月癸卯,侍禦史範師道知常州,殿中侍禦史趙抃知睦州。

    先是,宰相劉沆進不以道,深疾言事官,因言慶曆後台谏官用事,朝廷命令之出,事無當否,悉論之,必勝而後已。

    又專務抉人陰私莫辨之事,以中傷士大夫。

    執政畏其言,進擢尤速。

    遂舉行禦史遷次之格,滿三歲者與知州。

    而抃等又嘗乞避範鎮,各請補外(見《趙抃言陳執中》)。

    沆遽引格出之。

    師道及抃蓋嘗攻沆之短,中丞張昪等言沆挾私出禦史,請留抃及師道,不報。

     十二月壬子,兵部侍郎、平章事劉沆罷為工部尚書[1]、觀文殿大學士、知應天府。

    範 師道、趙抃既出,禦史中丞張昪言:『天子耳目之官,進退用舍,必由陛下,奈何以宰相怒斥之?願明曲直,以正名分。

    』又請與其屬俱出。

    吳中複指沆治溫成喪,天下謂之『劉彎』,俗謂鬻棺者為『彎』,則沆素行可知。

    沆亦極诋台官朋黨。

    先是,狄青以禦史言罷樞密使,沆因奏:『禦史去陛下将相,削陛下爪牙,殆将有不測之謀。

    』而昪等益論辨不已,凡上十七章。

    沆知不勝,乃自請以本官兼直學士守南京,故有是命。

    尋诏沆遇大朝會,綴中書班,出入視其儀物。

     唐介等劾陳旭 嘉祐六年四月庚辰,樞密副使、右谏議大夫陳旭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三司使、給事中包拯為樞密副使,禮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谏院唐介知洪州,右司谏趙抃知慶州,兵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範師道以本官知福州,殿中侍禦史呂誨知江州。

    旭始除樞密副使,或言旭因結宦者史志聰、王世甯等,故有此命。

    介等遂交章論列,且言:『旭頃為谏官,因張彥方事阿附貴戚,已不為清議所與。

    及知開封府,嘗賤市富民馬納外弟甄昂于府舍,恣行請托。

    』上以其章示旭,旭奏:『臣前任言職,彈斥内臣,其桀黠用事如楊懷敏、何誠用、武繼隆、劉恢輩,多坐黜逐。

    今言者乃以此污臣,志聰臣不識面;世甯弟娶臣妻舅之孤女,久絕往來。

    若嘗薦臣,陛下必記其語。

    乞付吏辨劾。

    』遂家居求罷。

    上以手诏召出之,介等複閤門待罪,頃之複出,如是者數四。

    上顧謂輔臣曰:『凡除拜二府,朕豈容内臣預議耶?』而介等言不已,故而罷之。

     梁堅等劾滕宗諒 慶曆三年九月丁亥,徙知慶州滕宗諒權知鳳翔府。

    時鄭戬發宗諒前在泾州枉費公用錢十六萬缗,而監察禦史梁堅亦劾奏之。

    诏太常博士燕度往邠州鞫其事,宗諒坐是徙。

    鄭戬先與知渭州張亢議不合,徙亢并代州副都部署。

    戬尋發亢在渭州過用公使錢,監察禦使梁堅亦劾奏亢出庫銀給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

    戊子,命宣撫副使田況權知慶州。

    範仲淹言:『臣昨日面奏滕宗諒事,當天威震怒之際,臣言不能盡。

    又章得象等不知彼中事理虛實,皆不敢向前,惟臣知從初子細,又隻獨自陳說,顯涉黨庇。

    宗諒雖已行勘鞫,必能辨明虛實。

    然有未達之情,須至上煩聖德。

    今具畫一如後:一、梁堅元奏宗諒于泾州賤買人戶牛驢犒設軍士。

    臣竊見去年葛懷敏敗後,向西州軍,官員驚憂,計無所出。

    泾州無兵,賊已到渭,隻是一百二十裡。

    宗諒起遣人戶強壯數千人入城防守,其時又水冰寒苦,軍情愁慘,得宗諒管設,環慶路節次出應軍馬四頭項萬五千餘人,酒食紫薪并足,衆心大喜,雖未有大功,顯是急難可用之人,所以舉知慶州。

    倉卒收買牛驢犒設軍兵,縱有虧價,情亦可恕。

    一、梁堅奏宗諒在邠州聲樂數日,樂人弟子得銀揲子二三十片者。

    臣與韓琦到邠州筵會一日,其時衆官射弓,各将射中揲子,散與過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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