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四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仁宗皇帝
馬政
天聖四年九月戊申,三司請市籴刍粟,上因問輔臣諸坊監牧馬幾何[1],王曾對曰:『當今比五代馬多數倍,計刍秣費,歲不下百萬,蓋措置利害失其要。
若以陝西蕃部人中馬立定數,餘聽民間市易,二三年間,必大蕃息,此與畜之外廄無異也。
祖宗舊制,以群牧司總天下馬政,其屬有左、右骐骥院,分領左、右天驷監、左、右天廄坊。
畜病馬有牧養上下監牧,兵校長有提舉、指揮使、副使、員僚十将、節級、獸醫、槽頭刷刨、長行,調上乘有小底。
諸監之在外者,知州、通判兼領之,各據刍地列棚,并課士卒春夏出牧,秋冬入廄。
孳息有賞,耗亡有罰,其為條教甚備。
然馬之孳息不足以待國用,常市于邊州。
雍熙、端拱間,沿邊牧市,河東則麟、府、豐、岚州、火山軍、唐龍鎮、濁輪寨[2],陝西則秦、渭、泾、原、儀、延、環、慶、階州、鎮戎[3]、保安軍、制勝關、浩亹府,河西則靈、綏、夏州,川峽則益、文、黎、雅、戎、茂、夔州、永康軍,京東則登州。
自趙德明據有河南,其牧市惟麟、府、泾、原、秦、階、環州、岢岚、火山、保安軍,其後止環、慶、延、渭、原、秦、階、文州、鎮戎置場。
天聖中,猶得蕃部省馬總三萬四千九百餘匹雲。
』 明道元年,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監廢,京師須馬,取之河北,道遠非便。
』诏遣左廂提點王舜臣往度利害。
舜臣言:『鎮甯、靈昌、東平、淳澤四監雖廢,然其地猶牧本監骐骥院馬。
洛陽單軍鎮監去京師近,罷之非便。
』乃诏複二監,以牧河北孳生馬。
二年七月,範仲淹安撫江淮,陳八事,其五曰:『沿邊市馬,歲幾百萬缗,罷之則絕邊人,行之則困中國。
然自古騎兵未必為利,開元、天寶間,牧馬數十萬匹。
祿山為亂,王師敗于函谷,曾何救焉?且騎兵之費,錢糧、刍粟、衣缣之類,每一指揮,歲費數萬缗,其間老弱者尚艱于乘跨,況戰鬥乎?然西北戎馬不可不收:既至京師,宜多鬻于民間,假其刍牧,或有邊用,一呼可集。
又重稅以禁江淮小馬,勿使至近裡州軍,則西北之馬可行,外慰邊心,内為武備,且減刍牧以億萬計。
』上嘉納之。
寶元二年五月丙申,群牧司請下秦州增價市馬,從之。
康定元年二月,诏京畿、京東西、淮南、陝西路括市戰馬。
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
敢辄隐者,重真之法。
宰臣、樞密使聽畜馬七,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五,尚書、學士至知雜、閤門使以上三,升朝官閤門祗侯以上二,餘命官至諸司職員、寺觀主首皆一,節度使至刺史、殿前馬步軍都指揮使至軍頭司、散員副兵馬使皆勿括。
出内庫珠償民馬直,又禁邊臣私市,阙者官給。
出內庫珠還馬直乃月未,今從本志。
書并本志雲:并邊七州軍免括馬。
蓋此後事,今削去。
韓琦言:『陝西科擾頻仍,民已不勝其困,請免括此一路,安衆心。
』從之。
(此據《家傳》,當考。
) 十二月丁未,诏開封府、京東西、河東路括驢五萬,以備西讨,從陝西經略使所上考策也。
括驢五萬,孫沔奏議,或可删。
附魏泰《東軒錄》雲:陳執中天資滑稽,谑玩無禮。
慶曆中,韓魏公琦帥陝西,将四路進兵入平夏,以取元昊。
師行有日矣。
尹洙與執中有舊,薦于韓公。
韓召之,谕以入界事。
執中雅不欲為是行,因問韓公曰:『北之族帳無定,萬一遷徙深遠,以緻我師,無乃曠日持久乎?』韓公曰:『今大兵入界,則倍道兼程矣。
』執中曰:『糧道豈能兼程乎?』韓曰:『吾已盡括關中之驢以馱糧食。
驢行速,與兵相繼也。
萬一深入而糧食盡,自可殺驢而食矣。
』執中徐曰:『驢子大好酬獎。
』韓大怒其無禮,遂不使入關,然四路進兵亦竟無功。
按:括驢乃康定元年十二月事,泰誤謂慶曆中。
今附見于此。
慶曆元年七月,诏諸路本州廂軍軍員阙馬,聽自市三歲以上、十三歲以下、高四尺一寸者,官用印附籍,給刍粟。
八月甲申,诏河北置場括市戰馬,沿邊七州軍免之。
按:康定元年二月括市馬,止是京東西、淮南、陝西等路。
慶曆元年八月,乃河北。
《實錄》于此即書免緣邊七州軍,蓋指河北,而本志則于康定元年二月并書其事,恐誤也。
今從《實錄》。
又按《朔曆》:河北轉運使乞于天雄軍等六
若以陝西蕃部人中馬立定數,餘聽民間市易,二三年間,必大蕃息,此與畜之外廄無異也。
祖宗舊制,以群牧司總天下馬政,其屬有左、右骐骥院,分領左、右天驷監、左、右天廄坊。
畜病馬有牧養上下監牧,兵校長有提舉、指揮使、副使、員僚十将、節級、獸醫、槽頭刷刨、長行,調上乘有小底。
諸監之在外者,知州、通判兼領之,各據刍地列棚,并課士卒春夏出牧,秋冬入廄。
孳息有賞,耗亡有罰,其為條教甚備。
然馬之孳息不足以待國用,常市于邊州。
雍熙、端拱間,沿邊牧市,河東則麟、府、豐、岚州、火山軍、唐龍鎮、濁輪寨[2],陝西則秦、渭、泾、原、儀、延、環、慶、階州、鎮戎[3]、保安軍、制勝關、浩亹府,河西則靈、綏、夏州,川峽則益、文、黎、雅、戎、茂、夔州、永康軍,京東則登州。
自趙德明據有河南,其牧市惟麟、府、泾、原、秦、階、環州、岢岚、火山、保安軍,其後止環、慶、延、渭、原、秦、階、文州、鎮戎置場。
天聖中,猶得蕃部省馬總三萬四千九百餘匹雲。
』 明道元年,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監廢,京師須馬,取之河北,道遠非便。
』诏遣左廂提點王舜臣往度利害。
舜臣言:『鎮甯、靈昌、東平、淳澤四監雖廢,然其地猶牧本監骐骥院馬。
洛陽單軍鎮監去京師近,罷之非便。
』乃诏複二監,以牧河北孳生馬。
二年七月,範仲淹安撫江淮,陳八事,其五曰:『沿邊市馬,歲幾百萬缗,罷之則絕邊人,行之則困中國。
然自古騎兵未必為利,開元、天寶間,牧馬數十萬匹。
祿山為亂,王師敗于函谷,曾何救焉?且騎兵之費,錢糧、刍粟、衣缣之類,每一指揮,歲費數萬缗,其間老弱者尚艱于乘跨,況戰鬥乎?然西北戎馬不可不收:既至京師,宜多鬻于民間,假其刍牧,或有邊用,一呼可集。
又重稅以禁江淮小馬,勿使至近裡州軍,則西北之馬可行,外慰邊心,内為武備,且減刍牧以億萬計。
』上嘉納之。
寶元二年五月丙申,群牧司請下秦州增價市馬,從之。
康定元年二月,诏京畿、京東西、淮南、陝西路括市戰馬。
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
敢辄隐者,重真之法。
宰臣、樞密使聽畜馬七,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五,尚書、學士至知雜、閤門使以上三,升朝官閤門祗侯以上二,餘命官至諸司職員、寺觀主首皆一,節度使至刺史、殿前馬步軍都指揮使至軍頭司、散員副兵馬使皆勿括。
出内庫珠償民馬直,又禁邊臣私市,阙者官給。
出內庫珠還馬直乃月未,今從本志。
書并本志雲:并邊七州軍免括馬。
蓋此後事,今削去。
韓琦言:『陝西科擾頻仍,民已不勝其困,請免括此一路,安衆心。
』從之。
(此據《家傳》,當考。
) 十二月丁未,诏開封府、京東西、河東路括驢五萬,以備西讨,從陝西經略使所上考策也。
括驢五萬,孫沔奏議,或可删。
附魏泰《東軒錄》雲:陳執中天資滑稽,谑玩無禮。
慶曆中,韓魏公琦帥陝西,将四路進兵入平夏,以取元昊。
師行有日矣。
尹洙與執中有舊,薦于韓公。
韓召之,谕以入界事。
執中雅不欲為是行,因問韓公曰:『北之族帳無定,萬一遷徙深遠,以緻我師,無乃曠日持久乎?』韓公曰:『今大兵入界,則倍道兼程矣。
』執中曰:『糧道豈能兼程乎?』韓曰:『吾已盡括關中之驢以馱糧食。
驢行速,與兵相繼也。
萬一深入而糧食盡,自可殺驢而食矣。
』執中徐曰:『驢子大好酬獎。
』韓大怒其無禮,遂不使入關,然四路進兵亦竟無功。
按:括驢乃康定元年十二月事,泰誤謂慶曆中。
今附見于此。
慶曆元年七月,诏諸路本州廂軍軍員阙馬,聽自市三歲以上、十三歲以下、高四尺一寸者,官用印附籍,給刍粟。
八月甲申,诏河北置場括市戰馬,沿邊七州軍免之。
按:康定元年二月括市馬,止是京東西、淮南、陝西等路。
慶曆元年八月,乃河北。
《實錄》于此即書免緣邊七州軍,蓋指河北,而本志則于康定元年二月并書其事,恐誤也。
今從《實錄》。
又按《朔曆》:河北轉運使乞于天雄軍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