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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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六符誇言爾。
設險守國,先王不廢,且祖宗所以限寇敵也。
』上深然之。
七月,契丹複議和好,約:『兩界河澱已前開畝者并依舊外,自今已後,各不添展。
其見堤堰、水口逐時決洩壅塞之,量差兵夫,取便修疊疏導。
非時霖潦别至大段漲溢,并不在關報之限。
』 五年七月。
初,與契丹約罷廣兩界塘澱。
約既定,朝廷重生事,自是海邊臣言利害,雖聽許,必戒之以毋張皇,使敵有詞。
而葛懷敏獨治塘益急。
是月,懷敏密奏曰:『前轉運使張邈開七級口洩塘水,臣已亟塞之。
知順安軍劉宗言閉五門幞頭港,下赤、大渦、柳林口漳河水不使入塘,臣已複通之,令注白洋澱矣[17]。
邈、宗言朋黨,沮事如此,不譴誅無以懲後。
』诏從懷敏奏,自今有妄乞改水名者重責之。
修水洛城 慶曆三年九月甲子,陝西路經略安撫招讨使鄭戬言:『德順軍生戶大王家挨亢甯等以水洛城來獻。
若就其地築城,可得蕃兵三五萬人,及弓箭手共捍西賊,實為封疆之利。
』從之。
十二月辛醜,陝西宣撫使韓琦言:『請令下陝西四路部署司、泾原路經略司,且并力修葺逐處未了城寨。
其水洛城向去,另奏聽旨。
』 四年正月戊辰,诏陝西四路都部署司、泾原經略司罷修水洛城,從宣撫司韓琦奏請也。
然劉滬時已興役,鄭戬又遣著作佐郎董土廉将兵助之矣。
三月甲戌,命鹽鐵副使戶部員外郎魚周詢、宮苑使周惟德往陝西,同都轉運使程戡相度鑄錢及修水洛城利害以聞。
先是,韓琦以修水洛城為不便,奏罷之。
鄭戬固請終役。
琦還自陝西,即罷戬四路都部署。
戬既改知永興,又極言城水洛之便,役不可罷,命劉滬、董士廉督役如故。
知渭州尹洙及泾原副都部署狄青相繼論列,以為修城有害無利,議者紛紛不決,故遣魚周詢行視。
戬初命泾原都監許遷将兵[18],為修城之援。
及戬罷統四路,沬亟召遷還,又檄滬、士廉罷役,且召滬、士廉。
蕃部皆遮士廉等,請自備财力修城,滬、士廉亦以屬戶既集,官物無所付,又恐違蕃部意别生變,日增版築趣役。
洙再召之,不從。
洙亟命瓦亭寨都監張忠往代,滬又不受。
洙怒,命青領兵巡邊,追滬、士廉,欲以違節度斬之。
青械二人送德順軍獄。
時周詢等猶未至也,蕃部遂驚擾,争燒積聚,殺吏民為亂,又詣周詢等訴。
周詢等具奏,诏釋滬、士廉,令卒城之。
據尹洙《乞與鄭戬下獄狀》,劉滬、董士廉先送順德軍獄,後有旨送邠州獄。
又《覆奏李京劄子狀》,士廉系獄二十餘日,但不知是何月日耳。
參知政事範仲淹言:『泾原路走馬承受趙正奏内殿崇班劉滬、著作佐郎董士廉被狄青械送司理院。
竊緣此二人元禀四路都部署節制,往修水洛城,即非是二人擅興。
及四路罷後,本路部署司抽下軍馬,其人即合依禀罷修,不合堅執拒抗。
臣料其情,蓋本人在彼相殺得功降下,周回蕃部又已下手修築城寨,懼見中辍之後,本路責見其經畫不當,故以死抗拒,一面修興,意望成功,亦求免罪,始末可見,非有他意。
況劉滬是沿邊有名将佐,最有戰功。
國家且須愛惜,不可輕棄。
恐狄青因怒辄行軍法,則邊上将佐必皆銜怨,謂國家負此有勞之臣,人人解體,誰肯竭力邊事?其董士廉是朝廷京官,即非将佐,亦将一例械勘。
蓋狄青粗人,未知朝廷事理,萬一二人被戮,逐家骨肉必來訴于阙下,亦更多有臣寮上言,紊煩聖聽。
雖知将帥得行軍法,即非用兵進退之際,有違節制,自是因争利害,緻犯師威。
昔陳湯矯诏命以破虜,王濬違節制以下吳,皆釋罪封侯,以勸将列。
伏望聖慈特遣中使乘驿往彼,委魚周詢、周惟德取勘劉滬所犯因依情罪聞奏,仍送邠州拘管,聽侯朝旨。
一則惜得二人不至因公被戮,二則惜得狄青、尹洙免被二家骨肉稱冤緻訟。
倘允臣所奏,事可兩全,彰陛下保庇邊将之恩,使武臣效死,以報聖德。
』 四月丙申,谏官孫甫言略曰:『滬本以一方利害,初禀朝廷之命,領千餘兵,在數萬生蕃中,亦嘗戰鬥殺獲,而終使用之服屬,亦其勇略之可尚也。
今以主将之言而罪之,不惟勞臣不勸,其招來蕃部,得不驚懼乎?雖然,狄青為一道帥,下有不從令而朝廷釋之,青不無怏怏心[19],況今之将臣如青之材勇者,不可多得,此固難處置,惟朝廷兩全之。
』餘靖言略曰:『今為朝廷計,當切責滬罪而推恩恕之,使其城守,責以後效。
仍诏青等共體此意。
滬等所築之城業已就,将軍既困之矣,恕之令其自守,此邊鄙安危之計,非私于滬。
倘有緩急,通其策應,勿以謀之異同
設險守國,先王不廢,且祖宗所以限寇敵也。
』上深然之。
七月,契丹複議和好,約:『兩界河澱已前開畝者并依舊外,自今已後,各不添展。
其見堤堰、水口逐時決洩壅塞之,量差兵夫,取便修疊疏導。
非時霖潦别至大段漲溢,并不在關報之限。
』 五年七月。
初,與契丹約罷廣兩界塘澱。
約既定,朝廷重生事,自是海邊臣言利害,雖聽許,必戒之以毋張皇,使敵有詞。
而葛懷敏獨治塘益急。
是月,懷敏密奏曰:『前轉運使張邈開七級口洩塘水,臣已亟塞之。
知順安軍劉宗言閉五門幞頭港,下赤、大渦、柳林口漳河水不使入塘,臣已複通之,令注白洋澱矣[17]。
邈、宗言朋黨,沮事如此,不譴誅無以懲後。
』诏從懷敏奏,自今有妄乞改水名者重責之。
修水洛城 慶曆三年九月甲子,陝西路經略安撫招讨使鄭戬言:『德順軍生戶大王家挨亢甯等以水洛城來獻。
若就其地築城,可得蕃兵三五萬人,及弓箭手共捍西賊,實為封疆之利。
』從之。
十二月辛醜,陝西宣撫使韓琦言:『請令下陝西四路部署司、泾原路經略司,且并力修葺逐處未了城寨。
其水洛城向去,另奏聽旨。
』 四年正月戊辰,诏陝西四路都部署司、泾原經略司罷修水洛城,從宣撫司韓琦奏請也。
然劉滬時已興役,鄭戬又遣著作佐郎董土廉将兵助之矣。
三月甲戌,命鹽鐵副使戶部員外郎魚周詢、宮苑使周惟德往陝西,同都轉運使程戡相度鑄錢及修水洛城利害以聞。
先是,韓琦以修水洛城為不便,奏罷之。
鄭戬固請終役。
琦還自陝西,即罷戬四路都部署。
戬既改知永興,又極言城水洛之便,役不可罷,命劉滬、董士廉督役如故。
知渭州尹洙及泾原副都部署狄青相繼論列,以為修城有害無利,議者紛紛不決,故遣魚周詢行視。
戬初命泾原都監許遷将兵[18],為修城之援。
及戬罷統四路,沬亟召遷還,又檄滬、士廉罷役,且召滬、士廉。
蕃部皆遮士廉等,請自備财力修城,滬、士廉亦以屬戶既集,官物無所付,又恐違蕃部意别生變,日增版築趣役。
洙再召之,不從。
洙亟命瓦亭寨都監張忠往代,滬又不受。
洙怒,命青領兵巡邊,追滬、士廉,欲以違節度斬之。
青械二人送德順軍獄。
時周詢等猶未至也,蕃部遂驚擾,争燒積聚,殺吏民為亂,又詣周詢等訴。
周詢等具奏,诏釋滬、士廉,令卒城之。
據尹洙《乞與鄭戬下獄狀》,劉滬、董士廉先送順德軍獄,後有旨送邠州獄。
又《覆奏李京劄子狀》,士廉系獄二十餘日,但不知是何月日耳。
參知政事範仲淹言:『泾原路走馬承受趙正奏内殿崇班劉滬、著作佐郎董士廉被狄青械送司理院。
竊緣此二人元禀四路都部署節制,往修水洛城,即非是二人擅興。
及四路罷後,本路部署司抽下軍馬,其人即合依禀罷修,不合堅執拒抗。
臣料其情,蓋本人在彼相殺得功降下,周回蕃部又已下手修築城寨,懼見中辍之後,本路責見其經畫不當,故以死抗拒,一面修興,意望成功,亦求免罪,始末可見,非有他意。
況劉滬是沿邊有名将佐,最有戰功。
國家且須愛惜,不可輕棄。
恐狄青因怒辄行軍法,則邊上将佐必皆銜怨,謂國家負此有勞之臣,人人解體,誰肯竭力邊事?其董士廉是朝廷京官,即非将佐,亦将一例械勘。
蓋狄青粗人,未知朝廷事理,萬一二人被戮,逐家骨肉必來訴于阙下,亦更多有臣寮上言,紊煩聖聽。
雖知将帥得行軍法,即非用兵進退之際,有違節制,自是因争利害,緻犯師威。
昔陳湯矯诏命以破虜,王濬違節制以下吳,皆釋罪封侯,以勸将列。
伏望聖慈特遣中使乘驿往彼,委魚周詢、周惟德取勘劉滬所犯因依情罪聞奏,仍送邠州拘管,聽侯朝旨。
一則惜得二人不至因公被戮,二則惜得狄青、尹洙免被二家骨肉稱冤緻訟。
倘允臣所奏,事可兩全,彰陛下保庇邊将之恩,使武臣效死,以報聖德。
』 四月丙申,谏官孫甫言略曰:『滬本以一方利害,初禀朝廷之命,領千餘兵,在數萬生蕃中,亦嘗戰鬥殺獲,而終使用之服屬,亦其勇略之可尚也。
今以主将之言而罪之,不惟勞臣不勸,其招來蕃部,得不驚懼乎?雖然,狄青為一道帥,下有不從令而朝廷釋之,青不無怏怏心[19],況今之将臣如青之材勇者,不可多得,此固難處置,惟朝廷兩全之。
』餘靖言略曰:『今為朝廷計,當切責滬罪而推恩恕之,使其城守,責以後效。
仍诏青等共體此意。
滬等所築之城業已就,将軍既困之矣,恕之令其自守,此邊鄙安危之計,非私于滬。
倘有緩急,通其策應,勿以謀之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