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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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隻得龔遂、虞诩兩人為守、宰,自然破滅之驗也。

    今且以襄、鄧十餘州論之,其知州、知縣、縣令皆庸謬懦怯尋常之人,盜賊所到,如入無人之境。

    巡檢、縣尉又一一不堪使,賊不猖狂自恣,複何為哉?』又曰:『臣所乞選差京西之轉運、知州、知縣不可稽緩,蓋擾攘之際,全藉有才謀轉運使往來按察經營,又藉逐處知州、知縣謹守城池,安集百姓,及設方略驅除寇盜,其餘有朝廷意所不到、指揮不及者,其良守宰必自能就便處置,不至失事。

    州縣既各得一人,又得要郡所屯之兵掎角救應,則盜賊不難擒捕矣。

    』歐陽修言:『昨自軍賊王倫敗後,曾極言論列,恐相次盜賊漸多,乞朝廷早為備禦。

    凡為國家憂盜賊者,非獨臣一人,前後獻言者甚衆。

    為大臣者又無擘畫,果緻近日諸處盜賊縱橫。

    自淮南新遭王倫之變,今京以西州縣又遭張海、郭邈山等劫掠焚燒。

    桂陽監昨奏蠻賊數百人,夔峽、荊湖各奏蠻賊皆數百人,解州又奏見有未獲賊十數人,滑州又聞強賊三十餘人燒劫沙彌鎮,許州又聞有賊三四十人劫椹澗鎮,此臣所聞目下盜起之處如此縱橫也。

    』又曰:『今見在賊已如此,後來賊必更多。

    若不早圖,恐贻後悔。

    臣計方今禦盜者不過四事,一曰州郡置兵為備,二曰選捕盜之官,三曰明賞罰之法,四曰去冗官用良吏,以撫疲民,使不起為盜。

    此四者,大臣所忽,以為常談者也。

    然臣視今朝廷于此四者,未有一事合宜。

    伏望聖慈嚴勅兩府大臣,問其舍此四事别有可為,苟無他術,則此四者宜可施行。

    』 十月丙申,诏利州路轉運司如聞群盜入金州劫居民,其令梁、洋二州出兵邀擊之。

    樞密院言:『諸路知州帶提舉兵甲盜賊處,若素無材力及弛慢昏耄者,請擇兩省以上或嘗曆轉運使、提點刑獄官代之,仍令體量所屬都監、巡檢、縣尉等不任事者,以名聞。

    』從之。

    知光化軍韓綱性苛急,不能拊循士卒,戊戌,軍士邵興率衆盜庫兵欲殺綱,綱踰城逃,載其家小舟,沿漢而下,官吏亦皆逃去。

    興等遂焚掠居民,劫其指揮使李美及軍士三百餘人趣蜀道。

    李美老不能行,自缢死。

     十一月。

    初,光化軍賊邵興帥其黨趣蜀道,遇華、商、虢等州提舉捉賊上官珙,殺之,又敗興元府兵于饒風嶺。

    本府軍校趙明以衆降,乃自州北循山而西,捉賊使臣陳曙領兵追擊,興于壻水及其黨皆就擒。

    壬午,诏并淩遲處斬。

     《韓琦家傳》雲:琦遣秦州将官王子方邀殺。

    今不取。

     韓琦既至陝西,屬歲大饑,群盜嘯聚,商、虢之郊,張海、郭邈山、黨君子、範三、李宗者為之渠,率衆相合,涉西京界,劫掠州縣,環繞虢州廬氏之東、洛陽長水之西,脅從者僅千餘人。

    繼而光化軍宣毅叛卒五百餘人,邵興為之長,至商於滾口,衆已千餘人,與上官珙戰,珙死之,餘軍以失主将,悉潰散于藍田,藏匿山谷間。

    邵興又距百裡揭榜,招誘本州鑄錢監兵約二千人,皆鄜延、泾原失陷主将正軍及鼎、澧、嶽、鄂累作過配隸籍中者。

    商、虢、藍田馳急報于延、雍,而帥臣未有所處。

    琦尋遣屬官乘傳往商於料簡錢監役兵,其舊系緣邊禁軍,即令卻歸元配州軍,仍隸籍,鼎、澧、鄂、嶽州壯健役兵,并押赴陝府,填龍猛、龍騎壯勇阙額。

    邵興誘緻之謀遂不得行。

    又遣内侍黃琮、範遷赍宣撫司榜收集上官珙下散軍,谕以免罪歸所屬,仍召謝雲行等将沿邊土兵入山捕張海等。

    邵興以無援,竄入興、洋界被殺;張海等相繼殲衂,擒捕餘黨殆盡,關輔遂安堵矣。

     四年二月壬寅,以東頭供奉官陳曙等遷職有差,賞誅賊之功也。

     西邊屬羌之亂 天聖三年六月丙寅[6],令泾原路置保塞五井川以捍西寇,仍自今有内附者,非先陷蕃軍民邊吏毋得受[7],及環、原州屬羌内寇。

    癸酉,命工部郎中、龍圖閣待制範雍為陝西緣邊量度安撫使,客省使曹儀副之。

    先是,知環州翟繼恩擅配州界熟戶買糧草,因縱人入諸族帳催督。

    羌性愚鄙,初不知糧草數目,催督者恣為奸欺,誅求倍常,小不如意則鞭撻随之。

    首領厮铎論有過,逃去複歸,泾原蹈都钤轄周文質與部署王謙、钤轄史崇信共議斬厮铎論,且加淩遲。

    諸族帳皆驚疑,遂傳箭相結,抄掠堡栅。

    文質等與知渭州史洵美議放還質子招撫之,更繕治兵器為攻讨計,賊益恐。

    别部首領撒逋渴又率其族千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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